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2026)
一、项目编号:GGZC2026-G3-020004-GXLZ
二、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10000(元)
广西超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C座十层100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等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等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026年3月至2028年8月31日,共30个月包含寒暑假(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伯聪,党伟胜(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黄若君,谭彩青(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张学功,陈晓莹,陆万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81.43分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88号院
联系方式:0775-424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1单元1201号
联系方式:0775-4553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5-4553636
附件信息:
中企业声明函-超海.pdf263.0K
(发售稿)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doc610.6K
郦LT型企业;+工T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超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辉T电振K下H音A林辨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区人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的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超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6507.55万元,资产总额为1215.59万元,属于小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2026年3月13日注:(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11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公司名称:广西超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C座十层1005号联系电话:15078740850郦LT+工T辉T11电振K下H音A林辨(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区人(银发〔2015〕309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公司名称:广西超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C座十层1005号联系电话:15078740850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
项目编号:
GGZC2026-G3-020004-GXLZ
联系电话:
0775-4553636
采购人: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目录1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采购需求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7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GGZC2026-G3-020004-GXLZ)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GZC2026-G3-020004-GXLZ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预算总金额(元):55334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等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5334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贵港市武乐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1项,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55334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包含寒暑假。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资质要求:无。(2)业绩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00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155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4.注意事项:(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5.监督部门: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775-4258699,425867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88号院项目联系人:韦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775-42413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1单元1201号项目联系人:韦工项目联系方式:0775-4553636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二、技术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3.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核心产品规定。5.服务内容和标准 序号
服务名称
人数
服务需求
1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等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5人
一、服务范围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团队为采购人提供宿舍管理工作,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学生宿舍管理员在各学校完成宿舍管理服务。
二、服务人数及标准
(一)服务人数
序号
学校名称
宿舍管理员人数
1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
3
2
贵港市武乐镇中心小学
2
合计
5
▲中标后,学校可按实际工作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服务费应进行相应增减,增减金额=中标价/本总价×本年单价增减人员费用。(注: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的需要上报贵港市港北教育局进行备案)
(二)基本条件
1.年龄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心理健康无心理疾病无抑郁症,没有偏激的言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心理不健康者皆不得聘用。
3.熟悉规定,提高水平。熟悉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熟悉本职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4.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坚持贴心、耐心、用心、细心、暖心的服务观念,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努力做到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服务内容
1.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宿舍管理员需24小时住校。
2.按照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执行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不法人员混进宿舍进行不法行为,并配合校方对学生宿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检查宿舍卫生,内务整理等,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公示,并对脏乱差的宿舍进行整改。
4.检查学生午休,晚休,(两休)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休息,对违反“两休”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
5.两休期间清场校园,检查人员就寝在位情况并做好登记。
6.做好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管理工作。
7.督促学生按时离开宿舍,参加学校活动,对无故滞留宿舍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向学校反馈情况。
8.检查宿舍安全隐患,对存在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攀爬栏杆,私存管制刀具和危险品等安全隐患的宿舍及学生进行教育整改。
9.对宿舍区消防、安保设施出现损坏的和学生上报所需要学校维修的生活设施,要及时上报维修。
10.学生中午、下午、晚自修下课期间,安排宿管员在宿舍楼层进行巡逻。
11.每个学期不少于两次组织学生宿舍紧急疏散演练。
12.每月对学生宿舍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13.维护宿舍区秩序,纠正学生大声喧哗、打牌赌博、吸烟吸毒、大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14.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风气,制止学生乱扔垃圾,讲粗话等不文明行为。
15.做好宿舍安保工作,检查学生宿舍上锁情况,加强巡逻力度,防止宿舍失窃事件发生。
16.进行保洁巡查,校园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
17.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等良好习惯,纠正不良行为。
1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
19.配合学校文明班级流动红旗评选,进行有关项目检查、统计、公布工作。
20.宿管员负责维持早、中、晚餐学生排队就餐纪律。
21.周末,节假日学生放学和收假返校当天,宿管员必须到校门外指挥交通,指挥学生、家长及时撤离疏散,保证学生离校,返校安全。
22.校外人员到我校开会,宿管员要提前介入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必要时为与会人员引路。
三、管理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采取双重管理模式:中标供应商所派遣的学生宿舍管理员除接受中标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外,还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学校的直接管理。
2.由中标供应商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期间的培训、考勤、请销假等工作管理制度,报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学生宿舍管理员需遵守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扣发违规人员工资等措施或退回学生宿舍管理员。
3.中标供应商必须每月按时向安排到采购人指定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工作的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4.中标供应商必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明细回单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等材料,以确保被安排到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费及时缴纳,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5.辖区学校原则上按月支付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发票),以减少争议和纠纷,提高工作效率。
6.如有劳动争议及其他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若中标供应商擅自转包、分包,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的属违约,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8.服务管理过程中如遇突发应急情况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事发现场,解决突发事件。
9.中标供应商若违背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管理人员、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日常管理行政办公费、法定税费及人员培训等类似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3.服务(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包含寒暑假。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6.1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6.1.1电话咨询中标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6.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解决突发事件。7.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应尽培训义务,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按月支付,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学校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将当月管理服务费汇入中标供应商公司对公帐户。9.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10.售后服务10.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10.2中标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四、其他要求:▲4.1、中标后,学校可按实际工作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服务费应进行相应增减,增减金额=中标价/本总价×本年单价增减人员费用。(注: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的需要上报贵港市港北教育局进行备案)▲4.2、本项目由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为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初级中学、贵港市武乐镇中心小学进行招标,合同由学校与中标供应商自行签订,费用由辖区学校负责。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要点
内容、要求
1.3.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
项目编号:GGZC2026-G3-020004-GXLZ
采购计划号:GGGBZC[2025]1410号-001
1.3.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4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5.1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5.3
联合体
详见招标公告
1.6
踏勘
(否 □是
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
踏勘要求:
1.7.2
分包
详见招标公告
2.3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
2.3
确认收到澄清、修改发布的方式
澄清、修改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分别编制并使用下载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制作并上传。
3.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要求。
4.2
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备份文件为依据,当项目允许接受备份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才可以按规定上传备份响应文件。
4.3
演示
(否 □是
演示内容:
演示形式:
4.4
样品
(否 □是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样品递交方式:
6.5.1
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
6.5.2
中标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6.5.3
招标结果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结果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8.1
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移动通信、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方式送达的质疑材料,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方式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供应商应于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函原件递交至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的联系人。
9.1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0%计取。具体费率如下:
①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货物1.5%;服务招标1.5%;工程招标1.0%;
②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之间:
货物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③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
货物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④中标金额在1000-5000万元之间:
货物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过程示例: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 。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3)开户银行:建行贵港江南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75 3749 0988 8888
(转账单上请注明:贵港市港北区公办学校2026年-2028年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服务费)
9.3
附件
(无
□有,详见:
9.3
图纸
(无
□有,详见:
9.4
其他事项
本文件中内容如有前后不一致,以在招标文件先出现的为准。
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3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然人本人。1.2.4本文件中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本文件中的“签章”是指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1.2.5“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2.6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重要性分为“▲”(如有)、“#”(如有)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实质性要求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1.2.7本招标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条款,以“(”表示本条款所选择的方式。1.2.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完成采购活动的信息平台,本招标文件中也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1.3项目信息1.3.1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4.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前附表规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价格扣除比例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4.2中小企业定义1.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4.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4.2.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在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规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见附件)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1.4.2.4视同中小企业情形(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资格要求1.5.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1.5.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6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1.6.1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1.6.2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1.7转包与分包1.7.1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特别说明1.8.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2.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2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投标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3.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3.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4投标有效期3.4.1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投标有效期则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4.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的,如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则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3.5.2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时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复印件)。3.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3.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6.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6.2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3.6.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3.7.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3.7.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3.7.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3.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7.5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3.7.6招标文件未允许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存在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某项技术、商务要求提供有选择性的响应参数或方案等同于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开标4.1开标准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供应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2开标程序4.2.1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签到。4.2.2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平台设置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供应商未及时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通知后供应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4.2.3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有备份响应文件功能。备份响应文件是指平台设置为接受备份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存在问题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引起解密异常时,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上传备份响应文件后自动解密从而避免被视为无效响应。是否接受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接受备份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4.2.4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9.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4.2.5供应商对报价进行确认。4.2.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4.3演示4.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进行演示的,供应商应按规定进行演示。4.3.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演示可能引起的演示分数被计为0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样品4.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递交样品时应附样品递交表(格式见第六章)。4.4.2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可能引起的样品分数被计为0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3样品封存或退还的说明请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样品递交表。5.资格审查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5.2资格审查标准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即为资格审查合格。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5.3.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5.3.2投标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评审内容的;5.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6.评审6.1评审委员会及评审原则6.1.1本项目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1.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在评审报告中。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审)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1.4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网上留痕及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6.2评审方法及依据6.2.1本项目采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6.2.2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审依据,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及因素,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程序6.3.1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商务资信、技术等方面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6.3.2强制性采购要求(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2)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提供由******************网站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投标无效。注: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在******************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查询。目前共15类: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数据备份一体机、防火墙(硬件)、WEB应用防火墙(WAF)、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6.3.3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平台设置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直接在线编辑或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以书面形式执行。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6.3.4报价修正(1)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①-④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6.3.3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提供货物的主要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书面证明应当按照上述“6.3.3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经供应产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6.3.5相同品牌认定(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以下规定确定相同品牌的投标有效性。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在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6.3.6串通投标认定评审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认定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1)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2)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3)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3.7投标无效认定(1)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②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2)根据财库《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2019〕3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41号)规定,评审委员会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认定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6.3.8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价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评分标准如有客观分定义,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评分分值应当一致。(3)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超过3名。若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评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4)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记录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4确定中标人6.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5结果公告6.5.1自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告中标结果。6.5.2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5.3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6.6废标6.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发生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的。6.6.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通知供应商。7.签订合同7.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未主动告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7.2签订合同7.2.1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7.2.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7.2.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5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7.3合同公告7.3.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7.3.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3.3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7.4履行合同7.4.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7.5履约验收7.5.1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7.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7.5.3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7.5.4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的规定执行。8.质疑和投诉8.1质疑8.1.1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供应商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8.1.2质疑形式质疑应当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投诉8.2.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2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编写。9.其他事项9.1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9.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9.3本项目的附件及图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其他说明10.1其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0.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审的其他详细规定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2.资格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资格审查标准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说明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注:不提供、不按内容提供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视为不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注:不提供、不按内容提供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视为不合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注:不提供、不按内容提供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视为不合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注:不提供、不按内容提供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视为不合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注:不提供、不按内容提供或不按要求签字盖章,视为不合格。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无。
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承建采购文件标明所属行业的标的物应全部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条件。
注:1、符合监狱企业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中小企业。
2、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不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不享受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2)业绩要求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管理关系信息表”。
(4)诚信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分公司
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6)分包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7)联合体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8)其他要求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符合性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符合性审查即为不合格)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说明
商务资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
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实质性条款响应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串通投标
不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6.3.6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技术要求
实质性条款响应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报价
有效报价
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也未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漏项报价
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
投标报价唯一性
不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过低报价合理性
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情况,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如存在应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评分标准(1)技术及商务资信分(满分90分) 序号
类型
分项属性
评分标准
1
业绩信誉分(满分9分)
客观
投标人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3年内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提供盖章的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
2
服务方案分(满分31分)
主观
一档(6分):服务方案可行、合理;
二档(12分):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完整、可行,针对性强,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相应实际情况整体服务方案里包含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交接工作的服务承诺、项目工作计划;
三档(18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整体服务方案里明确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
四档(25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整体服务方案里明确监督考核措施、稳定员工队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方案、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五档(31分):满足四档的基础上整体服务方案里明确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处理劳务纠纷及工伤应急预案。
备注: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0分
3
劳动争议处理方案(满分15分)
主观
一档(5分):仅提供有劳动争议处理方法。
二档(10分):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内容详细,有风险防范措施及案例。
三档(15分):劳动争议处理设有专业机制或专业部门,方法高效、方案内容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科学合理且设有关系维护应急预案;对用工单位以及劳务服务人员有较好的增值服务。
备注: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0分
4
服务承诺
(满分20分)
主观
一档(5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10分):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服务承诺较一般,服务承诺不够细致全面,考虑不充分。
三档(15分):保障响应措施较有力,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承诺较具体,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四档(20分):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服务承诺比较细致、合理、可行,保障响应措施有力,并承诺提供 7×24 服务热线,响应时间短,有该项目详细的服务承诺方案、服务流程、保障方案。服务承诺详细,且切实可行,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考虑周全完整详细,服务承诺为详细、具体的,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备注: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0分
5
应急预案分(满分 15分)
主观
一档(5分):预案简单、内容不详细,没有明确设立应急小组及明确首要责任人;不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二档(10分):预案能符合采购要求,设立应急小组及首要责任人,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迎检、预警机制、资源调配、人员协调等方面响应不够具体,结构较合理;
三档(15分):预案完全符合采购要求,明确设立应急小组及明确首要责任人;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迎检、预警机制、资源调配、人员协调等方面即时响应,方案详实、科学,且灵活合理。此外,方案还注重预防措施,通过降低风险、提高防范意识等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备注:不提供相关内容或方案得0分
(2)投标报价分 序号
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权重
说明
1
投标报价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
10
(3)综合评分 分项
技术及商务资信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分
分值
90
10
100
综合评分=技术及商务资信分+投标报价得分+政策性加分(注: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1偏离认定说明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基准,填写响应表,对于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的,按如下规定:(1)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2)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评审依据。(3)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按照(1)-(2)顺序认定。(4)响应表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比较有漏项的,如为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未响应;如为非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负偏离。(5)一项技术参数有多条小项要求的,必须全部响应。如只响应部分参数,视为漏项,按照(4)判定。评审时以每一条技术参数为评审依据。(6)如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的,以特殊要求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2.服务内容及范围:3.服务期:4.服务地点:5.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管理人员、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日常管理行政办公费、法定税费及人员培训等类似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服务期内学校可按实际工作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服务费应进行相应增减,增减金额=中标价/本总价×本年单价增减人员费用。(注:需进行增减服务人员的需要上报贵港市港北教育局进行备案)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第二条合同标的1、服务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具体明显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人数①
月标准工资(每人)②
合同履约期限(月)③
单项合价(元)
④=①×②×③
备注
1
XXX学校
2
XXX学校
3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3.负责处理非中标供应商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4.指导、监督并配合成中标应商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中标供应商的安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议。5.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更换不合格的宿管人员。6.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核实服务内容后,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内容:(1)年龄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以上学历。(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心理健康无心理疾病无抑郁症,没有偏激的言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心理不健康者皆不得聘用。(3)熟悉规定,提高水平。熟悉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熟悉本职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4)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坚持贴心、耐心、用心、细心、暖心的服务观念,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努力做到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2.按照甲方拟定的服务内容按时提供:(1)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宿舍管理员需24小时住校。(2)按照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执行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不法人员混进宿舍进行不法行为,并配合校方对学生宿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3)检查宿舍卫生,内务整理等,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公示,并对脏乱差的宿舍进行整改。(4)检查学生午休,晚休,(两休)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休息,对违反“两休”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5)两休期间清场校园,检查人员就寝在位情况并做好登记。(6)做好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管理工作。(7)督促学生按时离开宿舍,参加学校活动,对无故滞留宿舍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向学校反馈情况。(8)检查宿舍安全隐患,对存在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攀爬栏杆,私存管制刀具和危险品等安全隐患的宿舍及学生进行教育整改。(9)对宿舍区消防、安保设施出现损坏的和学生上报所需要学校维修的生活设施,要及时上报维修。(10)学生中午、下午、晚自修下课期间,安排宿管员在宿舍楼层进行巡逻。(11)每个学期不少于两次组织学生宿舍紧急疏散演练。(12)每月对学生宿舍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13)维护宿舍区秩序,纠正学生大声喧哗、打牌赌博、吸烟吸毒、大架斗殴等不良行为。(14)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风气,制止学生乱扔垃圾,讲粗话等不文明行为。(15)做好宿舍安保工作,检查学生宿舍上锁情况,加强巡逻力度,防止宿舍失窃事件发生。(16)进行保洁巡查,校园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17)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等良好习惯,纠正不良行为。(1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19)配合学校文明班级流动红旗评选,进行有关项目检查、统计、公布工作。(20)宿管员负责维持早、中、晚餐学生排队就餐纪律。(21)周末,节假日学生放学和收假返校当天,宿管员必须到校门外指挥交通,指挥学生、家长及时撤离疏散,保证学生离校,返校安全。(22)校外人员到我校开会,宿管员要提前介入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必要时为与会人员引路。(23)所有服务人员采取双重管理模式:乙方所派遣的学生宿舍管理员除接受乙方的内部管理外,还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和学校的直接管理。(24)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培训、考勤、请销假等工作管理制度,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学生宿舍管理员需遵守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扣发违规人员工资等措施或退回学生宿舍管理员。(25)必须每月按时向安排到采购人指定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工作的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26)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代发工资明细回单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等材料,以确保被安排到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费及时缴纳,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27)甲方原则上按月支付相关费用(乙方须提供发票),以减少争议和纠纷,提高工作效率。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4.其他要求: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履约验收。2.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第六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学校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将当月管理服务费汇入中标供应商公司对公帐户。(2)支付形式为:转账(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无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未能达到管理目标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影响乙方开展工作的,支付当月承包金2%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作没能达到管理目标和标准的,被确定的工作责任事故两次/月以上(含两次),支付当月承包金2%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制度,保证员工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员工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一切后果和责任有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对违规操作或在没有警示的情况下开展工作造成的甲方人员伤害,乙方应负有主要责任。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4.合同期间发生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5.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和地**策的变化,以及政府部门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构成违约。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7.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如有劳动争议及其他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2)若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或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的属违约,一经查实,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3)服务管理过程中如遇突发应急情况乙方商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后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事发现场,解决突发事件。(4)乙方若违背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其他事宜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但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的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附件1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采
购
单
位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
务
部
门
意
见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
会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纳办理转账日期: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相关财务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合同附件2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工作参加人员1.1履约验收主体单位采购人(如委托第三方机构签订,应注明收费方式)1.2履约验收参加人员采购人代表、委托机构代表、成交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邀请的其他人员2.履约验收时间20XX年XX月XX日3.履约验收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4.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5.履约验收程序5.1成立验收小组5.2量化验收标准5.3组织验收5.4出具验收报告5.5验收结果公告5.6验收资料归档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整理好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后妥善保管,不得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6.履约验收内容6.1商务验收内容对采购标的交付的情况、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进行验收。6.2技术验收内容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标准:(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①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服务成果,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②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服务成果,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③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④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1)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其他标准。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GGZC20XX-XX-XXXXX-JDZB)的约定,我单位对(XXXX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XX公司(填写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货物)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服务内容、标准等
数量
金 额
1
1套
¥0.00元
合 计
¥0.00元
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
实际交付日期
20 年 月 日
合同交付验收日期
20 年 月 日
验收具体内容
中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满足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标准。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同意(不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有签字、盖章要求的应按要求签字(签章)、盖章(签章)。1.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目录(应有页码)1.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3)我方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政府部门或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我方及本人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自愿承担《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的处罚。(5)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的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7)我方承诺中标后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贵方可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一))(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注:以上2-6项,只须提供一份完整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即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评审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7.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2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8.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按“评审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表”“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供)。(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8.1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2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提供转账、电汇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银可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0.供应商认为应当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目录(应有页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授权代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有授权代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__(法定代表人姓名)_系_(供应商名称)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本商务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
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售后服务机构概况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注册资本金
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经营期限
售后服务协议
售后服务内容
工作业绩
服务承诺
业务咨询电话
传 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应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复印件。3.服务方案4.劳动争议处理方案5.服务承诺6.应急预案4.近年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附中标书或合同复印件)。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 序号
甲方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或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或时间(年/月)
团队人数
合同总价(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1)未附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证明材料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3)本表可拓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5.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2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编写)7.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本技术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
……
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结构表(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情况、职称、年龄等)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姓名
职务
分配岗位
持证情况
年龄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3.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5.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第三部分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采购人名称)_: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分包及转包他人。(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邮箱: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人数①
月标准工资(每人)②
合同履约期限(月)③
单项合价(元)
④=①×②×③
备注
1
XXX学校
2
XXX学校
3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过低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如有)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说明。为避免在评审现场因未能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被评审委员会作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直接在此处进行陈述。格式自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4.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且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即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管理员劳务派遣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