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 压载水处理装置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2026)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PCMET-2612YC0123(招标文件编号:PCMET-2612YC0123)
二、项目名称:“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电气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801室
中标(成交)金额:72.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电气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压载水处理装置
Cyeco
B200
1套
72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水、夏利锋、丁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介服务费由招标公司向成交供货商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下浮60%,如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服务费低于人民币6000元,则招标服务费按人民6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上海电气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汇总平均得分82.6,排名第一,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王志坚,电话:021-587925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雪龙路1000号
联系方式:丁吉斌,021-5871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王志坚,021-5879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坚
电 话: 021-587925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海洋仪器设备/海洋船用船载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0: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水、夏利锋、丁吉斌
总成交金额
¥72.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志坚
项目联系电话
021-58792595
采购单位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雪龙路10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吉斌,021-58710116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志坚,021-58792595
附件:
附件1
PCMET-2612YC0123 “雪龙”号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9w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PCMET-2612YC0123项目名称:“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采购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3月第一章谈判邀请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委托为其所需的“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PCMET-2612YC01232、项目名称:“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最高限价:75万元5、采购需求:“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1套。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7、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或合同内按甲方要求确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控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单位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记录为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的查询结果);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3月03日--2026年0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8楼购买磋商文件方式:准备好报名材料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可邮寄)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8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五、开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8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发布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采购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雪龙路1000号联系人:丁吉斌电话:021-58710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8楼联系人:王志坚电话:021-5879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志坚电话:021-58792595传真:021-50934522电子信箱:107sk@163.com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2月磋商人必须保证磋商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磋商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和责任。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交货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二、报价范围:1参考报价及优惠率,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2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响应单位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响应单位如有漏报,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今后一律不补。三、付款方式和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50%款项,正式开始生产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30%款项,剩余合同款在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报价方式:本合同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请响应单位提供人民币报价。四、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质部分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原件加盖公章);表5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此项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核查,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表6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表7无利害关系声明和递交响应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加盖公章)表9资格条件中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商务和技术部分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3报价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项目方案说明;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加盖公章);9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加盖公章);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1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2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加盖公章);13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天。具体应谈文件按本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组成”制作,并*胶装密封*。响应单位应将应谈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五、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须在购标书截止时间后一天下午16:00之前将须答疑的内容书面传真(并提供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1-50934522邮箱地址:107sk@163.com六、其它具体要求1买方有权对采购服务的数量予以一定的增、减,供应商不得拒绝,其中增、减部份价格按供应商给予的优惠率计算。2本文件未明确之处应按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执行。3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招标内容,一旦发现供应商填写的技术参数严重偏离事实,磋商小组保留将该响应文件视同废标的权利。七、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修正迹象,也不得出现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一律视作无效报价。八、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叁份,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各包件分别单独密封装入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并请提供用光盘或U盘为载体的包括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1套(注:电子版为投标文件已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概不退还),密封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内的电子文档1份,密封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内,该电子载体不再退还。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未满足前述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取消报价资格,并原样退回。另请备好敲好公章的空白的最终报价表(附表2-2)不用密封进响应文件中,在二次报价时使用(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仍须提供一份敲公章的最终报价表)。响应文件若有差错时,将按下列程序、原则进行修正:1、当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正本价格与副本价格不一致,以价格低的为准。2、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同总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若采购方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分项实计之和与合计数不一致时,以分项实计之和为准。4、采购方将按上述原则调整响应文件的报价金额。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根据上述修改方法而调整报价,采购方将否决其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十、磋商时间、地点和程序: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6日14:00(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上海市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各供货商的价格不公开);(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资格文件不符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谈判程序;5、按照签到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磋商小组对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等进行商讨;7、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进行再次报价;(附表2-2)8、超过采购预算价不能成交;9、第二次报价后,由磋商小组根据成交、打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一、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三名专家组成。2、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优惠率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优惠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实质性评审:磋商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60分)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审内容1技术参数【客观分】20投标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有一条一般性条款负偏离扣2分,▲条款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本项扣分≥8分,则投标无效)2技术方案【主观分】20对投标设备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先进性综合打分。技术方案优秀且完善得20分,技术方案较好得15分,技术方案一般得10分,设计技术方案差的得5分,设计技术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培训验收方案【主观分】10根据培训验收方案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综合打分:优秀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主观分】10根据售后服务方案中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和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以及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完整优秀的10分,方案内容一般的5分,较差的2分,未提供的0分。商务部分(40分)1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权重30%)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满足招标文件要1【客观分】30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业绩要求【客观分】5投标人近三年(签订日期为2023.1.1-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包含投标商签订合同的证明(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5分。3商务条款【客观分】5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有不满足则不得分本项目涉及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策文件详见后附文件)2、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3、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4、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单中相应页面作为证明材料。”5、如果有国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4、无效标的处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2)响应文件无或漏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由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但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的;4)未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不满足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6)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资格不符合要求的;7)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出现明显缺陷或有技术偏差的;9)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0)逾期送交的响应文件的;11)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2)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4)响应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形;15)不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16)除价格分以外的其他评分项得分合计,低于除价格分以外的其他评分项满分合计的60%的。十二、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2、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电汇或网银底单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如办理电汇或网银的保证金应付至以下帐号:开户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闵行支行银行帐号:2900000110120100336816摘要:PCMET-2612YC0123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响应单位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入选单位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买方签订合同;3)不按约定接受调整后的报价。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十三、中介服务费成交单位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1、以《成交结果通知书》中确定的采购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本项目中介服务费由招标公司向成交供货商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下浮60%,如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服务费低于人民币6000元,则招标服务费按人民6000元计取。3、中介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4、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的30天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介服务费。十四、成交服务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7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联系人:王志坚联系电话:021-5879259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十六、本须知解释权归买方及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当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理解产生歧义时,采购方与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应解释。十七、甲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十八、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本项目采购标的,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第三章项目要求一、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2、采购内容:“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1套3:预算金额:75万元二、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设备组成a.★模块散装:共包含过滤器单元、超声波模块(如有)、紫外线模块各一个、遥控电动阀门(数量规格按厂家标准)、排污泵1台、各类传感器(数量规格按厂家标准)、控制柜、远程柜、电源箱和采样口等。b.★备件:提供3年耗材备品。投标企业应提供备品清单及价格,如验收合格后三年内出现在备件报价清单内的之外的备件实际需求,投标商也应无偿免费提供。2技术参数序号名称技术规格及参数1技术要求1)★设备满足CCS船级社和国际压载水公约要求,同时满足D2标准;2)★厂家产品已获得IMO批准,并获得IMO成员国压载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含有美国USCG型式认可证书);3)▲处理方式:“过滤+超声波(如有)+紫外”;4)▲电制:380V/400V/440V;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5)▲单套处理装置在极度浑浊的水域最大总功率:≤55.6kw;6)▲排量与原船的压载泵相匹配,压载水处理流量是160m³/h;7)▲采用低维护型过滤技术,过滤器较低维护费用和故障报警;8)★所有管线材质能耐0℃的海水腐蚀;9)▲具备声光报警及记录装置或功能,能在BWMS被旁通时被触发或工作,压载水处理系统的控制、监测报警系统须满足本船的自动化等级要求。压载水处理系统应具有连续自我检测功能,记录正常工作和失效情况,应储存至少24个月的数据并应能够按照正式检查的要求显示或打印记录。10)▲压载水处理控制装置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提供就地1技术要求控制柜(带触摸屏,安装在主推进机舱)和远程控制柜(带触摸屏,安装在集控室或驾控台),独立就地控制柜和远程遥控面板可以切换使用。11)▲触摸屏操作显示界面上的运行原理图要有运12)行状态的动态显示。13)★系统所使用电缆为船用电缆,需提供CCS船用产品证书,配套通讯控制电缆需由投标方提供。14)★船位信号DGPS接入压载水处理装置中15)▲电机防护/绝缘等级:IP44/F16)▲所有主要设备都应该带有铭牌,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厂商名称、设备名称、功率、产地、设备编号、系列号、设备尺寸、设备重量(kg)、生产日期、检验机构名称并盖章,中英文对照,材质为不锈钢或铜质,蚀刻文字。必要位置设置警示牌。17)▲所有电气控制箱防护等级为IP44,带电缆铜质或不锈钢填料函。控制箱配有的按钮、指示灯、开关、电流表等电气元件应使用施耐德、西门子、ABB或相当品牌产品,箱内的元器件附近标有永久性器件代号标志,箱内装有塑封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元器件布置图。▲厂家需提供调试时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2安装空间要求该船压载水处理装置主部件散供。(若需要撬块供应,撬块尺寸可以做到长×宽×高)尺寸≤2.75×1.2×2.3m,整体重量≤3.5T)3安装要求船东提供安装工程、设备改造安装附件及材料;供方进行3D扫描,提供安装方案和材料清单。4验收要求压载水处理装置安装完毕,供方要对压载水处理装置进行功能试验,出具试验报告,配合船方进行验收,对船员进行培训并安排水质采样和报告。5送审要求投标方负责船舶加装压载水处理装置改造(包含压载水管理计划、电力负荷等资料)送审,以及产品送审。船东配合提供资料。6售后服务厂家做到全球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如需登轮处理:国内登轮(48h);国外(72h)。3证书及图纸资料3.1证书名称数量(请勾选)出厂质量合格证1适用☑不适用□实验报告1适用☑不适用□★CCS产品证书1适用☑不适用□无石棉声明1适用☑不适用□有害物质清单1适用☑不适用□▲出厂前FAT测试报告1适用☑不适用□▲USCG型式认可证书1适用☑不适用□▲IMO新G8型式认可证书1适用☑不适用□3.2供图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内容认可图完工图1安装说明书□☑2原理图、系统图及接线图□☑3散供附件清单及装箱清单□☑4备件及工具清单□☑5试验测试报告□☑6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7设备运行操作指导视频□☑二、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2、提供安装支持服务。3、设备在安装过程及全寿命使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4、提供不少于1天的培训服务,包括基础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编号: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采购合同委托人: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甲方)受托人: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上海浦东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版本为格式文件,内容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且不得与招标文件及应标文件相违背。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乙方(供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1.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含税含运费大写:人民币元整¥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以下第【②】种方式①一次性支付:合同中所列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合同对应的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②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50%款项,正式开始生产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30%款项,剩余合同款在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逾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0.5%的滞纳金,并按应付而逾期付款的金额计算,合同继续履行。若遇甲方年初财政拨款未下达或年末财政额度返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付款时,则顺延付款期限,自财政拨款实际下达日重新起算付款期限,不作为甲方违约。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税务登记号:1210000042501474XA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451号电话:021—5871764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账号:076305-42920418774.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人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集中收货联合验收时间为每周二与周四两天,到货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甲方,并告知卸运方式等信息。2.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龙路1000号;甲方指定交货方式:现场验收,货品验收人:甲方指定的经手人:3.包装要求(若有):托盘包装:110cm×110cm,高度也控制在110cm以内,托盘总重不超过500公斤。纸箱包装:不大于55cm×45cm×45cm(特殊单件的除外),尽量单一品种装箱便于清点,单箱总重不超过10公斤。注:若箱内是液体不得与其他品种混装。4.标识要求:托盘及纸箱等外包装上必须标识:合同名称、编号、物资明细、所属船站等信息,字体大小大于2号字体。箱外编号应与发货单对应,便于清点时核对。如果是食品、护肤品类等还需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货物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三、货物验收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及乙方应一并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验收。如发现货物型号错误、数量短缺、外观损坏等非质量问题,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补足货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等)。2.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质量检验,若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货物进行无条件更换并承担检验费用等甲方支出的费用及其他损失。3.甲方对乙方货物的现场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甲方验收后,如发现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经一次换货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换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保修条款乙方所出售的产品包含原厂售后保证。如原厂拒绝提供售后保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赔偿损失。五、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并确保是原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请乙方提供质量保证承诺条款)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索赔的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运费、仓储费、装卸费、保险费等)。4.乙方未能及时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六、补救措施和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原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七、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必要便利,乙方应及时完整地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合同的正常履行;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任何相关信息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任何形式的宣传或广告活动;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9.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履行合同所必要的协助要求;10.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其他方权利;11.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办人签字记录;八、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全额退款,并按货物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3.货物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重新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若对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在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5.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九、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电子文档或其他形式存在的。本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主要指甲方委托的软硬件产品、系统及相关数据的秘密,其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产品设计、图纸、产品代码、可执行程序、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定价政策、设备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等。2.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如果乙方未能履行保密的义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甲方订立本合同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得在广告中使用甲方的名称。4.甲方所拥有、使用的专利﹑商标及其他任何知识产权,为甲方独家所有,乙方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登记注册任何相同或类似甲方的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十、不可抗力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双方约定,因国家政策原因调整极地考察计划或相关项目的情况属于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十一、考察任务调整或取消造成合同终止的结算处理条款乙方知晓并理解极地考察计划或相关项目的情况易受国家政策、国家极地科考工作安排以及国际局势环境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以及该等影响对合同履行产生的风险。为妥善处理该等情形下合同终止及款项结算等事宜,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下:如乙方未交付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项目实施后,乙方应无条件立即终止项目实施。对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如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备料、加工、运输、配套服务等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费用明细与单证票据等材料及已备料加工的货物等,经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核后,双方友好协商并对甲方已支付款项按实结算,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多退少补。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乙方仍未提供审核所需材料的,视为乙方放弃对相关成本费用的主张。完成款项结算并支付后,双方均不再承担除保密义务外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十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均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第三方签订涉及甲方的独家销售(服务)协议、授权协议、价格协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垄断协议等(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情况除外),且不限制甲方向第三方采购产品或服务,亦不限制第三方向甲方销售产品或服务。不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十三、争议及解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五、其它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签订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盖章):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乙方(盖章):(中国极地研究所)地址:上海市浦东雪龙路1000号地址: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廉政协议书为加强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范和控制腐败风险,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廉政协议。一、甲方廉政事项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购物卡券和贵重礼品等。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二、乙方廉政事项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购物卡券和贵重礼品等。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5.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6.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三、法律责任1.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廉政协议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线索、证据,由甲方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由甲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甲方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和相关证人。2.乙方违反本廉政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作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四、其他1.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招标编号:PCMET-2612YC0123项目名称:“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采购采购方: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2026年月响应文件的格式(一)资质部分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原件加盖公章);表5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的其他相关材料,此项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核查,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磋商小组对其按照无效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表6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表7无利害关系声明和递交响应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加盖公章)表9资格条件中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商务和技术部分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3报价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项目方案说明;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加盖公章);9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加盖公章);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1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2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加盖公章);13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地方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响应单位全称),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项目名称)合同投标及合同执行、完成有关服务事项,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响应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表2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表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表5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表6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表7无利害关系声明和递交响应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我方承诺递交响应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8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我方承诺对所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表9资格条件中应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报价书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响应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关活动,并对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应谈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本一份;2、总报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3、我方保证遵守报价须知中的有关规定。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应谈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本报价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2-1报价一览表(1)首轮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报价总报价(大写):总报价(小写):交货期备注响应书份数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此表,应与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2-2报价一览表(2)最终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总报价磋商报价(大写):小写:交货期其他说明和承诺注:1、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备谈判时填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2、该表无需放入响应文件内,只需在第二次报价中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3-1报价分项报价表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含税含运费)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3-2最终报价分项报价表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含税含运费)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号: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应谈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其他商务条款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5技术条款偏离表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偏离说明备注:请按照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方案说明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方法中要求提供的内容和证明材料。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7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清单(2023年1月1日至今)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件号:____________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及所在地合同金额及名称合同完成情况注: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需提供所有标的物的制造商信息和单位类型。2、本项目所属行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招标文件附件9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招标文件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福利性企业不用填)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招标文件附件1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不用填写)附件12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非清单产品不用填写)响应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单中相应页面作为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招标文件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招标文件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招标文件≥规定比例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产品总成本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招标文件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1)计算。(二)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三)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五、争议处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2.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中小企业声明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雪龙”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电气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6679.60万元,资产总额为31193.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电气船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需提供所有标的物的制造商信息和单位类型。2、本项目所属行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日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号船压载水处理装置 压载水处理装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