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2026)



一、项目编号:YLZB-2025-1268

二、项目名称:铜仁市碧江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云晟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汽贸路1号科工大 厦B段2、4层中想众创空间第233号工位

被投诉人1: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

被投诉人2:铜仁市延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鹭鸶岩路74号4栋2单元2楼02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未写明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细则将业绩与案例作为评标因素,系不合理要求。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要求实现与多个系统对接,却未提供对接系统信息,供应商无法明确是否能够响应。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将价格分定为10分不合法。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评分标准涉嫌限制或歧视特定供应商。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演示要求不合理,分值设置过高且评审主观性强,评标标准未细化、量化。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未对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备案作出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事项8:评分标准要求增值服务作为加分项,系不合理要求。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技术方案、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评审主观性强。投诉事项10: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系统功能界面截图、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系不合理要求,不符合服务提供常理。投诉事项1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应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认为:投诉人提出的第1-11项投诉事项,均无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的,驳回投诉”之规定,本局决定如下:驳回山西云晟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碧江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健康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