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水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6)
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ZC2026-C2-00133-QTGL-0007
二、项目名称: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名称:云南崇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环城南路53号腾瑞幸福里写字楼1211室
成交金额(万元):75.93172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5
评审报价(万元):73.6537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名称: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对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具体实施内容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杨志超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编号:云25320212021547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字洪锋,邹丽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规定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1.13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
联系方式:0872-472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洱海庄园58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0872-225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莎
电 话:0872-22552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沙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大理白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14: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字洪锋,邹丽芹
总成交金额
¥75.9317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莎
项目联系电话
0872-2255228
采购单位
沙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472100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大理市下关洱海庄园58栋2单元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2-225522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发布稿】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03-06.pdf
附件3
格式6: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的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崇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251.753631万元,资产总额为6166.1351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崇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1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工采工有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QT2026-0306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本项目仅支持远程解密;二、投标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报价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不同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四、因政采云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格式问题,请投标单位将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板块,其余板块按要求进行上传。▲五、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在系统上等待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最后报价。提示: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操作不当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目录注意事项第一章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及评审六、成交结果七、其他事项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一)资格审查..........................................................................-27-(三)磋商程序..........................................................................-29-(四)综合评审..........................................................................-32-(五)确定原则..........................................................................-37-(六)评审报告..........................................................................-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封面格式1: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表)格式2:报价函部分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授权委托书格式5:资格审查材料格式6: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格式7: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9:对项目的理解及解读格式10:施工组织方案格式1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格式1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格式1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格式1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格式15:资源配备计划格式16: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格式17:施工总平面图格式18:其他资料第一章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532931JH2026001042、项目编号:YNQT2026-03063、项目名称: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799281.35元6、最高限价:799281.35元7、采购需求:对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具体实施内容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报最短施工工期。9、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0、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11、施工地点:剑川县沙溪镇甸头村。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或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或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电子签章);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磋商申请。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6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qt.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云南壹证通CA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鸡足山路洱海庄园58栋2单元开标室-0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09点00分其他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lb.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可致电云南壹证通CA,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打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地址: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联系方式:0872-47210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常莎、杜燕芬、杨丽、李培居、李燕娇联系电话:139872466170872-2255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莎、杜燕芬、杨丽、李培居、李燕娇电话:139872466170872-22552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地址: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联系方式:0872-472100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常莎、杜燕芬、杨丽、李培居、李燕娇联系电话:139872466170872-2255228项目名称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2▲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招标范围:对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具体实施内容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预算金额:799281.35元最高限价:799281.35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注:投标报价总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计划工期及相关要求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报最短施工工期。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施工地点:剑川县沙溪镇甸头村内。注:此部分内容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承诺需满足或优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5投标不接受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7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未按要求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2)传真投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章,或有签字/签章但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提供虚假资料的。(9)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或工程量不一致。10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保证金编号:YNQT2026-0306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凭证的摘要(或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编号或项目名称。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账号:53989999101300003809510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为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可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12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09点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3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鸡足山路洱海庄园58栋2单元开标室-01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5付款方式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1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16履约保证金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携带缴纳凭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合同谈判及签署供货合同。如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律视为成交单位自愿放弃。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无违约情况,乙方主动及时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30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险保函视为履行完毕。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7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8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账户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规定进行计算后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信息账户公司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532901MA6PH34829账户号码:539899991013000038095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联系电话:135296397260872-22552281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未自行踏勘现场的,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及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报价失误、方案缺陷等风险由自身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2投标方式纸质投标电子投标2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在系统上等待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为投标总价,供应商二次报价时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但需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投标总报价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份。提示: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操作不当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且封面及表格签字、盖章应齐全,同时须加盖造价师执业印章并签字确认,专业不限。如果本企业无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由第三方造价人员加盖执业印章,同时提供其造价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否决其响应投标。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所列建设内容。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计划工期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5.2本项目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若投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考察,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受理质疑部门: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杜燕芬、常莎、杨丽、李培居联系电话:139872466170872-2255228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且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标方法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3.1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要求。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4.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15.1投标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投标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的竞争性报价。16.货币1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人民币报价。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失效。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8.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19.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0.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及评审22.磋商22.1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磋商原则及方法22.2.1磋商原则磋商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磋商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2.2.2磋商纪律1.对磋商内容和磋商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磋商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磋商意见、磋商记录和磋商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磋商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磋商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磋商人员的磋商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磋商期间,磋商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磋商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磋商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磋商和采访磋商工作。23.磋商程序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3.2本项目将邀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3磋商会议流程:(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代理机构宣布电子文件上传情况,并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下达解密指令;(3)所有响应文件均开启并验证完毕后会议进入到评审阶段;(4)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5)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代表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进行磋商;(6)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系统分为两个阶段:(1)磋商(2)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发起最终轮);(7)磋商小组按照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出成交供应商;(8)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24.1磋商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磋商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与磋商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该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5.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5.6若出现25.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成交结果2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6.1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公示成交结果。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9.成交服务费29.1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30.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依据3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1.验收31.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机构本项目评审机构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二、评审原则评审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终报价进行评审,除此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三、评审纪律1、所有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评审结论和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及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4、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6、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7、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25-采访评审工作。四、评审目的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审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磋商承诺书及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六、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6-(一)资格审查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1.1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或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或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电子签章);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注: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并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28-(二)符合性评审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报价不完整或有多个报价方案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它实质性条件1.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单位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供应商不接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三)磋商程序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3.未响应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明▲条款内容为实质性条件。(三)磋商程序1.1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被确定为成交价,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操作不当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磋商资格、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29-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则上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1.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该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7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的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操作系统提交磋商承诺和报价(系统分为两个阶段:(1)磋商(2)报价;两个阶段均分为当前轮、最终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各环节时间限制,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发起最终轮);1.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30-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磋商内容: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承诺等内容。3.政府采购政策3.1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监狱企业3.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3.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3.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综合评审1、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32-2、评分细则一览表:序号名称分值内容1(一)投标报价(满分10分)1、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22】9号文的规定:满足“格式6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参与评标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3%)(不重复享受政策)。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5、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6、各投标单位不得恶意低价竞争。2(二)技术部分(满对项目的理解及解读(满分8对项目的理解及解读(满分8分)投标人提供的理解及解读,至少包括: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施工重点、难点;②关键技术、工艺;③重点难点对应的解决方案及保障措施;④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分66分)分)方案详细,内容明确,对项目的理解及解读思路清晰,对项目重难点分析细致全面、解读准确,对现状了解清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8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2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1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齐全或过于简略,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欠缺;相关表述存在与项目实际不符或其他不匹配的内容;前后存在语义不清或逻辑性错误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施工组织方案(满分28分)施工组织方案(满分28分)提供施工组织方案,至少包括:①编制依据;②施工部署;③施工准备;④施工现场布置;⑤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⑥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⑦施工组织管理。供应商针对以上7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8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4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2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齐全或过于简略;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对各环节工作程序衔接与安排不合理、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相关措施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0分)须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至少包括:①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措施;②质量违约承诺及具体的处罚措施。供应商针对以上2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5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2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齐全或过于简略;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服务质量-34-违约责任承诺的明确性及可操作性较差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2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2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至少包括:①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②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方案;③安全施工违约承诺及具体的处罚措施。。供应商针对以上3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2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4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2分。缺陷是指: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对各环节工作程序衔接与安排不合理、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相关措施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8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8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至少包括:①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管理措施;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违约承诺及具体的处罚措施。供应商针对以上2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4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2分。缺陷是指: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对各环节工作程序衔接与安排不合理、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相关措施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满足相关文件规范要求,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3商务部分(2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满分9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至少包括:①工程进度计划;②工程进度保证措施;③工程进度违约承诺及具体的处罚措施。3分)措施(满分9分)供应商针对以上3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9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3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1.5分。缺陷是指: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对各环节工作程序衔接与安排不合理、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相关措施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满足相关文件规范要求,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资源配备计划(满分6分)资源配备计划(满分6分)资源配备计划至少包括:①劳动力计划;②施工机具计划。供应商针对以上2项方案内容均有详细描述且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以上内容缺失或出现编写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的,每出现一项扣3分,每出现1处缺陷的扣1.5分。缺陷是指:资源配备计划相关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对劳动力、施工机具安排不合理、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相关措施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满足相关文件规范要求,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分6分)1、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施工项目团队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对拟派的施工项目团队对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说明(主要岗位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得3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总平面图且布置完整的,得2分;图示标识准确,符合工程实际需求(与项目实际场地吻合)的,加1分。未提供-36-(满分3分)的不得分。3、统分原则(1)除响应人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2)各档次分值不得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3)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响应人该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磋商小组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个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响应文件评分分值的平均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磋商小组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响应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取消其磋商资格。5、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四、成交推荐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超预算的不予推荐或确定);评审总得分相等时,再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还有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记名投票决定。(五)确定原则-37-评定成交的原则: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六)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审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GF-2020-0216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的工程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剑川县沙溪镇甸头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xxx。5.工程内容及规模:xxx。6.工程承包范围:xxx(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XX月xx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XX月xx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40-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X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无。五、工程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承包项目经理:XXX。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党委会议纪要(如果有);(9)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有关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需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41-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共同遵守签订的合同文件。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XX月XX日订立。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办理补充协议。十、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订立。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42-沙溪镇甸头村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532931015252534C(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地址:剑川县沙溪镇寺登村1号地址: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邮政编码:671302电话:XXXXXXXXXXX电话:0872-4721000传真:/传真:0872-4721000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信箱:/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开户银行:剑川县农商行沙溪支行账号:5200003204106012-4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按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组成及排列顺序。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承包人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规范、标准、条例。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按工程技术相关规定执行。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组成及排列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双方自行约定。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双方自行约定。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已具备。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XXXX;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涉及本工程的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工作内容;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协调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项目整体成本、施工质量、技术、进度、工程量变更等的管理和协调工作。3.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XXXX;-44-职务:监理工程师;职责:按监理委托合同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生产等全过程监理,协调各方关系。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签证、顺延工期、审核工程造价、工程款拨付等。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担本项目合同图纸约定的施工质量、技术、进度等所有内容的实施,完成发包人代表及监理人员交办的任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合同价款10%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4.3工程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承包项目经理姓名:XXX;4.3.2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罚款5000元/天。4.3.3承包人对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质量、技术、进度等所有内容的实施,完成发包人及监理人员交办的任务,。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4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第5条设计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供档案资料四套及详细的施工相片资料一套。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材料进场按规范要求执行,提供材料检测报告并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6.2质量检查6.2.1工程质量要求-45-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6.2.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款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项目现场、材料仓库等。6.2.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施工完成后由甲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检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双方自行约定。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双方自行约定。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执行。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无。7.3测量放线7.3.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执行。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双方自行约定。7.4安全文明施工7.4.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文明及夜间施工由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发生扰民与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已完成。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按合同协议书执行。8.3项目实施计划-46-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等。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每月25日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进度统计表。8.4项目进度计划8.4.1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不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每月25日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和当月进度统计表。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5%或人民币金额为:3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30%或人民币金额为:/。第9条验收和工程接收9.1竣工验收9.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总监理工程师预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方、施工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9.3工程的接收9.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后移交。9.3.2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竣工15日内,提供档案资料四套。第10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0.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年。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执行。第12条变更与调整12.3变更程序12.3.3变更估价-47-12.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须由发包人提出审核意见,涉及工程量变更必须先由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资料,由发包人审定方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双方认定后,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无中标参考价的按相关定额或双方约定结算,。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报当月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发包人批准,。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后施工机械及人员进场后,按合同总价拨付30%工程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以发包人提供的资金拨款审批表为准。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项目信息、申请金额、付款方式、申请理由等。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1)工程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承包人资金使用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资金行业规定执行;(2)施工期间工程按进度产值的90%付款;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30%开始抵扣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相关审计部门审计结算结束(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提交工程档案、工程质量达到承诺标准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承包人按质保金约定转账至发包人提供的账户,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退回质保金;发包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和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后按审计结算价支付给承包人。(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10%缴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4)承包人按地方水电部门管理规定,依据装表计量自行缴纳水、电费。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饮水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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