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服务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2026)


内容:

[定南县]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采购编号:ZHH2026-DN-C008)成交结果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一、项目编号

ZHH2026-DN-C008

二、项目名称

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尚豪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程欢
供应商联系电话:13697013767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城南大道西路12号梅林古镇9栋010262
中标类型:总价中标
中标(成交)金额(元)\(%):6319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永山(组长),李普海,/,何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137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综合得分第一名:江西尚豪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7.5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南路69号
联系方式:1500707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万和一品小区16栋110-112商铺
联系方式:0797-4291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1807970185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1374.00元

1.ZHH2026-DN-C008公路养护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采购人: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ZHH2026-DN-C008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定南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供应商4.磋商费用5.供应商代表6.磋商文件的构成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采购需求标准10.磋商文件的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4.磋商报价15.磋商保证金16.磋商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8.分包的规定四、磋商19.磋商组织20.磋商小组21.磋商程序22.与磋商小组的接触2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4.意外情况的情形25.意外情况的处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7.确定成交供应商28.成交结果公告29.履约保证金30.签订合同七、询问和质疑.....................................................................................................................................2531.询问32.质疑八、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34.适用法律35.解释权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磋商响应书格式2.报价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格式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格式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7-4磋商保证金凭证格式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服务项目含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格式7-6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格式7-7本项目的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工程、服务)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8-4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9.技术文件10.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二、采购要求第六章评审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H2026-DN-C008项目名称: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预算金额:667289.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633924.55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需求C15020400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定南县历市镇202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国内服务)1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本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种措施进行:(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未更换新证书的企业,原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资质)。(2)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3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ggzy.cn/web/)五、开启2026年3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ggzy.cn/web/)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因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否。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地址: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南路69号联系方式:何力150070712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南县万和一品小区16栋商铺联系方式:0797-429158018079701853邮箱:2873003716@qq.com开户行:定南农商银行龙神湖支行户名: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01892820000322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工0797-4291580180797018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3.2.1联合体磋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接受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和磋商文件特殊要求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5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00)(须足额按时提交)(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3、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其他:请供应商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汇款时注明所磋商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未及时到账导致被否决(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6、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6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7.4原件及演示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是否原件提供要求:本项目是否要求演示:是否演示要求:18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19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不见面方式特别事项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将退回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磋商活动。3、磋商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磋商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19磋商时间及地点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磋商期间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磋商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磋商小组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供应商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20230504/0e883d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供应商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如供应商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供应商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供应商查看。3.7供应商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供应商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0791-888621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中进行最后报价,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显示“报价结束”,则无法进行最后报价,未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21.7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9.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32.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磋商文件质疑接收部门: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7-429158018079701853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万和一品小区16栋商铺电子邮箱:2873003716@qq.com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7-429158018079701853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万和一品小区16栋商铺电子邮箱:2873003716@qq.com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定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地址:定南县工业大道,电话:0797-4298258。3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服务采购费率0.9万1.80%0.96%中标金额(万元)50以下50-100100-500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且有融资需求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二、磋商文件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3.2联合体参加磋商。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磋商文件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第六章评审标准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7.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7.8磋商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4”)7.9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6”)(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7.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参加磋商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小型、微型企业作为代理商,中型企业作为本项目服务承接商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磋商)(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磋商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8.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服务的,磋商时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8.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8.4.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磋商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8.5.5磋商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采购需求标准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0.磋商文件的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4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1.2磋商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1.3磋商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1.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2.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3.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3.2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14.磋商报价1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4.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报价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4.3磋商报价中如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4.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磋商保证金(如有)15.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参加磋商)15.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5.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有效期。延长磋商有效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文件递交17.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7.1.2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17.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2迟交的响应文件17.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17.2.2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响应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17.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7.3.2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17.4原件及演示递交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演示佐证的,必须将原件或演示材料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分包的规定18.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18.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18.4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18.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8.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8)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9)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四、磋商19.磋商组织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保持在线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2磋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19.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或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9.4磋商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机器码是否出现雷同的情况进行识别比对,出现电子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响应无效,退回其响应文件,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磋商小组20.1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资格要求审查的资料及方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格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2.资格声明,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3.信用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当场查询并打印存档。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未更换新证书的企业,原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资质)。(2)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21.磋商程序21.1响应文件的审查(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期间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扫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磋商响应书;(2)未提交报价表;(3)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6)履行期限不能满足的;(7)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8)服务要求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9)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线上回复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5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1.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线上报价,二次报价时间在磋商现场宣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者视为退出磋商。21.7评审方法(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与磋商小组的接触22.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22.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4.意外情况的情形24.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5.意外情况的处理25.1出现24.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6.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以及技术指标都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最后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优劣、“比例”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27.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成交结果公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履约保证金29.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29.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0.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30.8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以便退还磋商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格式要求):(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32.6质疑函接收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如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3.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3.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3.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4.适用法律34.1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5.解释权35.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合计¥小写金额:大写(人民币):3、服务项目及要求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5、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元。)(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3)结算方式:期数支付条件款项类别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8、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10、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11、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一)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3、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定南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名称:邮政编码:履约验收方案XXX项目(采购编号:)验收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验收主体:二、验收时间:三、验收地点:四、验收方式:本项目由我单位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协助成立验收小组,对XXX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验收人员及成交供应商分别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上签字。五、验收程序:①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履约;②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服务要求,各项服务、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③得出验收结果。六、验收内容: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七、验收标准: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八、验收结果:采购人(公章):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年月日格式1.磋商响应书致: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磋商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技术文件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0.其他证明资料11.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若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3.报价一览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备注1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2合计(大写):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年月日注: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系统中只需报出总价即可,响应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响应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对应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单价计算方式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得出的折扣率,用该折扣率乘以一次报价单价。格式4.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二、采购要求”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说明: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作无效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可以负偏离的除外)。序号分项名称技术要求响应要求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商务要求进行履约。说明:若响应的部分商务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单独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作无效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可以负偏离的除外)。序号分项名称商务要求响应要求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格式7.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姓名)在(响应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7.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附:法定代表人及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格式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参考格式)致:江西正和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磋商,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我方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3.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格式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本项目无需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名称内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数量详见第五章中的“采购要求”服务期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备注磋商报价包含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范围内全部内容材料进行路基路面整修、20方以上的公路塌方清理、桥涵水沟维修、路基修复等,因此项存在不可预见性,经业主方批准实施以实际发生计量为准,费用从取消养护路线路段的养护费用中计取或另外申请资金计量。在上述工程量范围内属日常养护范畴。②争创美丽生态文明路和示范样板路,里程和公里:2条以上路线、20公里以上;③巡查、车辆、道路维修机械、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④其它国家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要求如提供一定的扶贫就业岗位;⑤具备一定组织抗洪抢险能力。(3)设备要求:割草机20台,装载机5辆,挖掘机3台。(4)人员:每6公里至少配备1名固定专业养护人员。(5)日常养护工作内容:①落实具体办公场所,每季度制订养护计划方案以公司文件的形式报送一份至定南县历市镇人民政府备查。②日常养护:不定期整修路肩、路面保洁、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通,保障路容整洁,割除路肩及后边坡的长草;定期对公路及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的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轻微受损(每处5平米内混凝土路面维修)修复、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通。③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要求,定期对沿线桥涵与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做好日常和经常性检查记录,并于下月2日前报公路站备查,并落实桥梁检查责任人。④养护巡查:养护企业应成立养护巡查组,实行每周巡查频率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公路养护巡查记录及安全隐患、公路水毁巡查记录,并于下月2日前报送公路站备查。⑤应急抢险物资应急抢险物资(如安全警示牌、交通锥、彩色警示带、爆闪灯、编织袋、砂包等)应自行配备,发生险情灾情时,应急处置中按标准设置。⑥清理20m³以下的小塌方,发生险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及时设立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疏导交通。不在本协议内的大中修、超过小修约定数量的水毁及路面大面积修补由甲方另行安排实施。⑦统一养护服装:每个养护(班组)工人上路应穿着统一养护服装(符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6)其他要求:①若特殊原因(如公路升级改、扩建,大中修改造,行政管理单位变动等原因),将取消某路段养护,并扣除相应路段养护费用。②接受甲方对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养护路段连续两次养护质量不到位的,且不按甲方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的视为自动解除县道养护合同。③在养护生产作业中,项目实行养护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乙方养护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建设和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养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④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按文件要求办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7)违约责任: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合同款项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②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超过1年的每逾期1月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③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④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总额的5%,逾期交付部分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⑤乙方所交的服务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成果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⑥如经乙方两次整改,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服务,拒付合同款项。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发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发生费用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⑦乙方所供服务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⑧其它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处理。(8)日常养护工作考核:日常养护工作护考核详见《年度月份公路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甲方每月对县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每个季度依据当季三个月平均分进行得分。公路养护实行扣分制,以每条路线为单位评分,定期检查总分100分,低于90分者,每降低1分扣该路线季度养护经费总额的1%年度月份公路养护工作考核评分表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1办公场地和管理人员(满分5分)落实具体办公场所,办公室配备2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得4分。专职人员少1人扣1分,养护人员少1人扣1分,日常管理、养护等工作制度未上墙扣2分。养护计划方案(3分)应将每季度的养护计划方案以公司文件的形式报送一份至甲方备查。(以书面材料为准),方案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交不得分2日常养护、公路小修维护(满分40分)不定期整修路肩、路面保洁、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通,保障路容整洁,割除路肩及后边坡的长草。路肩未及时整理、存在高路肩、路肩冲沟,每公里3处扣1分;路肩上有垃圾或堆积物每处扣1分每处超过5平米的路面维修、20方以上碎石等材料进行路基路面整修、20方以上的公路塌方清理、桥涵水沟维修、路基修复未达到质量、安全要求的发现一处扣3分,并进行返工或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定期(每月一次)对公路及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的修复,主要包括路面轻微受损修复、路面坑槽修补、边沟及排水系统的疏通。发现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每公里3处扣1分;路肩上有垃圾或堆积物每处扣1分水泥路面清扫不彻底,存在砂土等杂物,路容不整洁,每公里3处扣2分边沟清理不干净、有杂物未达到要求每20延米长扣1分;边沟淤塞每处扣1分3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要求,对沿线桥梁与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满分15分)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要求,对沿线桥涵与其他公路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并于下月2日前报公路站备查,并落实桥梁检查责任人。未提供合格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记录的扣5分4养护巡查(满分10分)养护企业应成立养护巡查组,实行每周巡查频率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填写公路养护巡查记录及安全隐患、公路水毁巡查记录,并于下月2日前报送公路站备查。每周巡查频率少一次扣2分存在安全隐患、公路水毁未及时上报的一处扣2分;被相关部门反映或群众信访投诉的一次扣3分5应急抢险物资应急抢险物资(应急物资不齐全无法满足养护安全需5如安全警示牌、交通锥、彩色警示带、爆闪灯、编织袋、砂包等)应自行配备,应急处置中标准设置(满分10分)求的,扣5分发生险情灾情时,应急处置中未按要求设置临时防护设施的一处扣2分因养护企业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某项具体工作被相关媒体、部门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的一次扣4分6清理20m³以下的小塌方,发生险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及时设立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疏导交通。不在本协议内的大中修、超过小修约定数量的水毁及路面大面积修补由甲方另行安排实施。(满分15分)未能及时清理20m³以下的小塌方一次扣3分未及时设立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疏导交通的一次扣3分7每个养护工人上路应穿着统一养护服装(符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满分2分)每个养护(班组)工人上路应穿着统一养护服装,每一人未按规定着装扣1分注:里程表详见附件2.2养护方案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养护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使用计划和机械设备配备、②养护程序、③质量保障措施等;根据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任意序号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标准及规范,或根据项目目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内容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清晰明了、表述规范、重点准确的,该项得5分;2、任意序号项编辑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简单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数据有误引用不准确、与本项目特征不适应、逻辑连贯性不一致存在错误的,该项得2分;3、任意序号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缺少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体结构编辑内容缺少对重点深入分析,该项得1分;4、任意序号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或标准要求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5分2.3项目维修措施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维修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路面维护方法、②关键技术要求、③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根据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任意序号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标准及规范,或根据项目目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内容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清晰明了、表述规范、重点准确的,该项得5分;15分2.3项目维修措施2、任意序号项编辑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简单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数据有误引用不准确、与本项目特征不适应、逻辑连贯性不一致存在错误的,该项得2分;3、任意序号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缺少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体结构编辑内容缺少对重点深入分析,该项得1分;4、任意序号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或标准要求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5分2.4安全保障措施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①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②养护进度的风险评估措施、③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等;根据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任意序号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标准及规范,或根据项目目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内容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清晰明了、表述规范、重点准确的,该项得5分;2、任意序号项编辑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简单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数据有误引用不准确、与本项目特征不适应、逻辑连贯性不一致存在错误的,该项得2分;3、任意序号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缺少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体结构编辑内容缺少对重点深入分析,该项得1分;4、任意序号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或标准要求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5分2.5应急预案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对路面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提供应急抢修预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②事故灾害、③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急职责等;根据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任意序号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标准及规范,或根据项目目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内容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清晰明了、表述规范、重点准确的,该项得5分;2、任意序号项编辑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简单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数据有误引用不准确、与本项目特征不适应、逻辑连贯性不一致存在错误的,该项得2分;3、任意序号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缺少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体结构编辑内容缺少对重点深入分析,该项得1分;4、任意序号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或标准要求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5分2.6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有效防止粉尘、②降低噪声、③控制有害气体、④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根据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任意序号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标准及规范,或根据项目目标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内容未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16分2.6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标准、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方案清晰明了、表述规范、重点准确的,该项得4分;2、任意序号项编辑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简单照抄其他项目方案数据有误引用不准确、与本项目特征不适应、逻辑连贯性不一致存在错误的,该项得2分;3、任意序号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缺少具体的实施办法、整体结构编辑内容缺少对重点深入分析,该项得1分;4、任意序号项内容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或标准要求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该项不得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6分三、商务部分(9分)3.1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采购需求(二)商务条款中所有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评审依据: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符合性审查3.2业绩响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分3.3服务承诺响应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任务单后,2小时内安排维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到达现场的得5分;4小时内安排维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得2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分注:1、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证明、报告等有关资料,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服务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