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示范村中标结果公示(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2026)
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采购单位
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玉溪市
公告时间
2026-03-2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3-12
成交日期
2026-03-23
成交供应商
云南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8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蕾
项目联系电话
15187705240
采购单位
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8866600
代理机构名称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87705240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XZC2026-C2-00112-YXHY-0011
二、项目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兴学路43号
成交金额(万元):182.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4.02
评审报价(万元):18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
施工范围:农特产品分拣物流中心,共一层,建筑面积1274.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
项目经理:陈猛
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编号:云253201520210913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洪(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曹磊,潘文兵,赵鹏程,莫绍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费用标准或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通知下浮15%。 交费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微信、现金、支付宝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4.0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南7号
联系方式:0877-886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15187705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蕾
电 话:1518770524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澄江市 2026 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3-12.docx
2026-03-23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3-23
下载
和福咨国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XZC2026-C2-00112-YXHY-0011采购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注意事项各供应商: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总则-9-2.采购文件-10-3.响应文件-1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5.开启响应文件-14-6.磋商和评审-15-7.合同授予-18-8.质疑-19-9.纪律要求-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审办法-22-第四章合同草案-27-第五章采购需求-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XZC2026-C2-00112-YXHY-0011项目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预算:¥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最高限价:¥1981920.61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贰拾元陆角壹分)采购需求:农特产品分拣物流中心,共一层,建筑面积1274.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建设地点: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9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xhy.html,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由供应商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电话:19988166369)。注:供应商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南7号联系方式:0877-8866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联系方式:0877-26853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蕾、谭海鸥电话:151877052402026年3月1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项目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2.2采购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1.2.3采购需求农特产品分拣物流中心,共一层,建筑面积1274.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2.4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1.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1.2.6建设地点凤麓街道澄波社区。1.2.7最高限价¥1981920.61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贰拾元陆角壹分)1.2.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1.7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对项目有疑问,在政采云平台上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发起询问,采购人统一解答后发给所有接收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分包☑不允许□允许1.10响应和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范围:允许正偏差。允许偏差的项数:\项。2.2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响应。3.2合同价格形式和报价要求合同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报价要求:1、本项目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总价及招标控制价单价,供应商总报价和单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总价及招标控制价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其他详见编制说明。3.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3.4响应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保险、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响应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方式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账户提交,响应保证金缴纳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开户名: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018021000367477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3.5供应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7.5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制作、签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贰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4.1.1响应文件加密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当开标时遇到所有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应尽快联系开标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将备份标书提供给开标人员,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1磋商时间、地点本次采购线上磋商预估时间2026年3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等候磋商回复,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参与磋商和报价,否则视为放弃磋商和报价资格。6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6.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库中随机抽取。6.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3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本项目共进行1轮磋商,2轮报价(含首轮报价)。□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磋商顺序:电子系统中同时分别进行。6.6.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数量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名7.2发布成交公告公告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7.4履约保证金额☑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8质疑渠道联 系 人:王蕾 电 话:0877-2685387、15187705240通信地址: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电子邮箱:yxhyzx@qq.com10.1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或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通知下浮15%。交费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微信、现金、支付宝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方便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以总价进行报价;其综合单价按一次磋商报价相对最终磋商报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后执行。下浮率计算公式为:(最终磋商报价-一次磋商报价)/一次磋商报价,计算过程中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工程量增减幅度未超过国家清单计价标准默认阈值的,按下浮后综合单价直接结算,超过国家清单计价标准默认阈值的,先按此下浮率调整综合单价,再按国家现行计价规范复核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及工程量核对结果须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如有)共同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价款结算的有效依据。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不适用☑适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再对报价进行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对报价进行扣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如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排名优先;均属于或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的情形,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排名。1.总则1.1采购方式1.1.1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1.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1.2.1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单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建设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7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费用承担1.3.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保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建设地点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1.9分包1.9.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9.2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或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或★”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磋商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文件;(2)商务文件;(3)报价文件;(4)技术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授权委托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及最终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供应商还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磋商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制作、签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贰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3.7.6响应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同时也指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4.1.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政府采购云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线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则进行操作。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在线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做好准备,等待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标书;(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待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开始解密投标文件;(4)系统自动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保证金递交情况、响应文件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系统上签字确认,如有询问,应当在系统上及时提交;(6)宣布磋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7)开启程序结束。6.磋商和评审6.1磋商小组6.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6.1.3磋商小组组建后,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工作。6.1.4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6.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2.4只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6.3磋商6.3.1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6.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供应商同时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或报价的,视为其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6.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4.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电子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4.3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6.4.4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6.5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磋商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6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6.6.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6.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6.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磋商活动。6.7特殊情形处理6.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采购文件6.7.2说明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7.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5.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5.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6特殊情形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8.质疑8.1提出质疑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质疑处理8.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2.2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1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财务状况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信誉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磋商会议或签署响应文件的,还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以评审时,政采云系统查询信息为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 3.7.2项及第 3.7.3项的规定联合体情况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供应商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不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4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5项规定偏差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和权重技术部分、商务部分:70分报价:30分3.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满分5分)(1)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的4-5分;(2)版面不够整齐,表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准确,缺(少)图的2-3分。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与措施评分(满分10分)(1)与采购人/监理人/造价单位/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之间协调、配合满足要求,管理方案和施工措施针对性强,有具体违约责任承诺的,8-10分。(2)与采购人/监理人/造价单位/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之间协调、配合基本满足要求,管理方案和施工措施针对性较强,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5-7分。(3)与采购人/监理人/造价单位/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之间协调、配合不能满足要求,管理方案和施工措施针对性一般的2-4分。无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与措施的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评分(满分20分)(1)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14-20分;(2)对项目总体概况、部署及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7-13分;(3)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的1-6分。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质量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5分;(2)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3-4分;(3)质量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基本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1-2分;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或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不满足磋商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5分;(2)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3-4分;(3)安全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1-2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评审不得分。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的复印件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5分;(2)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3-4分;(3)环境管理目标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1-2分;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1)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5分;(2)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3-4分;(3)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1-2分;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的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1)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5分;(2)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3-4分;(3)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1-2分;无资源配备计划的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评审评分(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本项不得分)(满分5分)(1)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5分;(2)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3-4分。(3)供应商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1-2分。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注:不能全面满足上述档次规定内容的,打分时降一个档次打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评审评分(满分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且针对工程实际的4-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图示标识不够清楚、准确,缺乏针对性的2-3分。3.4报价评分准(30分)报价评分(满分30分)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标准和程序2.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评审程序2.3.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相应评审。2.3.2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相应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2.4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评审价格确定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3磋商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3.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符合评审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对磋商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2)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4评分。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5汇总。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磋商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草案(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澄江市人民政府凤麓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2.建设地点:凤麓街道澄波社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采购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格式)合同由承包方及发包方自行拟定。主要商务条件如下:条款号专用条款名称相关条件3.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主要施工技术人员每月在现场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2天。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供应商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在施工前均需报送样品,主要材料由监理工程师、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涨浮不予调整。12.2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 30% 预付款;供应商每月申报工程形象进度,经审核确认后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的 8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款 3% 的质保金,采购人在收到该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转账方式提交质保金的,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按上级拨付进度为准)。12.4.1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 30% 预付款;供应商每月申报工程形象进度,经审核确认后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的 8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款 3% 的质保金,采购人在收到该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转账方式提交质保金的,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按上级拨付进度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的概况或功能或目标新建农特产品分拣物流储存库1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274.50平方米,建筑主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8.30米(室外地坪至屋脊高度),包含保鲜区、分拣区、临时仓储区等功能区域划分。配套设施:根据分拣、保鲜功能需求,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通风、温控等辅助设施,确保项目具备稳定的保鲜、分拣运营条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等1、由卓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设计图纸及图纸疑问回复;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56-2024;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60-2020)、《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59-2020)及与其配套的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等;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云南省过渡期实施规定》的通知云建科(2025)63号。四、质量要求、工期、效率等要求*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质量保证金:结算总价的3%。*保修期: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12个月。五、验收标准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供应商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供应商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六、付款方式和工程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供应商每月申报工程形象进度,经审核确认后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的8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款3%的质保金,采购人在收到该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转账方式提交质保金的,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按上级拨付进度为准)。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也无类似项目的,由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组价后,按成交价相对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优惠下浮后,书面报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施工当期市场情况审核后报采购人审批确定,审定的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均不允许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竣工图示工程量进行计算;(4)如新增单价以市场价或包干价形式审批确定,则不再进行按成交价相对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优惠下浮。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计价文件等,编制结算文件送采购人审核。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向采购人报送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況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完全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立即停工,无条件整改。3.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等受到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5.根据采购人工作时间制定相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障措施,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款项拨付不及时而降低施工质量或出现停工、窝工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其所发生的所有责任;采购人有权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目录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文件三、报价文件四、技术文件一、资格文件(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或开户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二)近年财务状况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中的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应齐全。(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供应商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移出等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注:供应商信用信息以评审时,政采云系统查询信息为准。(六)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2.采用支票、汇票、保险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保险等的扫描件。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磋商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七)联合体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按如下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无需填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中小企业如下:,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附:分包计划表(如有)序号拟分包名称、范围及内容意向分包人备注分包人名称分包人是否为中小企业意向分包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2345…备注: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采购文件不允许分包或无分包计划的,此表可不填写或提供。日期:年月日注:附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二、商务文件(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施工、保修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诺上述报价按磋商后的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和确认,最终报价为响应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文件(2)商务文件(3)报价文件(4)技术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偏差表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差说明1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2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3质量保证金结算总价的3%。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 30% 预付款;供应商每月申报工程形象进度,经审核确认后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的 8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款 3% 的质保金,采购人在收到该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转账方式提交质保金的,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按上级拨付进度为准)。………………备注:供应商需对上述要求逐条进行填写,可自行增加内容,但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其他材料(如有)(五)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建造师注册证专业、等级及编号项目经理履历(自行说明)注:1、后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学历证、身份证等扫描件。(六)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所学专业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注:填写本项目拟派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附相应的执(从)业证、上岗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报价文件(注:1、具体格式及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2、委托第三方编制投标报价的,附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1、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金 额小 写大 写1分部分项工程费2措施项目费2.1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2.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脚手架工程费、模板工程费、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排水降水费的合计2.3其他措施项目费3其他项目费4增值税5其他6投标总价编制人(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3、最高投标限价公布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6、按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清单构成明细分析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8、其他表格具体格式及内容按采购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四、技术文件(一)技术偏差表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偏差说明1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2工期180个日历天,逾期违约金2000元/天。3建设地点凤麓街道澄波社区。4保修期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5缺陷责任期12个月。备注:供应商需对上述要求逐条进行填写,可自行增加内容,但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八)响应方案(1)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2)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与措施(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资源配备计划(9)项目管理机构配置(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澄江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凤麓街道澄波社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云南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854.81万元,资产总额为2830.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云南瑞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行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族团结示范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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