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2026)



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

二、项目名称:
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干支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大观园街道经四路288号恒昌大厦606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3.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

服务范围: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0日历日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 耿颉、刘斌、刘婷婷
标包:A 山东安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5.55、74.55、75.55) 山东干支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87、87) 山东省颂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62、79.62、71.6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单位:元):35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未中标情形
山东安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较低) 山东省颂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4号 联系方式: 0531-81692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系方式:0531-81917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话:0531-81917616

十、附件

公示材料.zip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项目名称: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6年3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采购过程和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以下统称公章)。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部分由供应商自拟。10.5.1商务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以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10.5.2资格证明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财务状况表(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2026年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7)其他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提供相关声明)。10.5.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5.2.2资格证明资料的内容、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5.3技术部分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2)采购项目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3)相关保障计划及措施;4)服务需求及评分办法需要的其他内容及材料。2、服务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说明的资料。10.5.3.1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填写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6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5.1、10.5.2、10.5.3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及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电子版介质为“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21】2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按商务、资格和技术三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15.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无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收。15.3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7.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7.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有)。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8.3响应文件开启前,采购代理机构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由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后签字确认。本次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总计不少于3人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9.3.1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9.4.1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品目清单范围,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此条中价格扣除。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技术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2.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3.预付款33.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3.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7.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8.磋商文件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项目名称: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6年3月第2章采购邀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2.项目名称: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面积约4600㎡,因暖气设施维修改造,需对保护罩的设计制作进行采购,要求适配整体建筑风貌。资金预算25万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9:0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8室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息一致。网站注册并选择本项目备案成功后将以下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全称)发送至邮箱sdtc1(数字1)@126.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861518551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所需材料为:1.营业执照扫描件;2.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自拟);3.备案登记表(格式见附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时00分(与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9.接收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10.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电话:0531-81917616传真:0531-81917618电子信箱:sdtc1(数字1)@126.com联系人:丁经理开户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文化路支行账号:227305483177采购人:采购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4号联系方式:0531-81692977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公和街4号联系方式:0531-81692977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县(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业务联系人:丁经理电话:0531-81917616传真:0531-81917618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2章采购邀请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分包最高限价:25万元5.4是否现场踏勘:否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12保证金形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4.2.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及报价一览表(一式二份);兼投多包的各包应分别单独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将导致响应无效。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2章采购邀请18.2.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第2章采购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第2章采购邀请20.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4.1预付款比例为:详见付款方式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1-81917616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108室38.1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收取。未按以上要求交纳的,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山东省政府采购诚信记录,并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38.2公证费/见证费:律师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成交金额的0.1%计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无2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留存形式:截图等形式4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带有“★”符号标记的条款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电汇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结清尾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0日历日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保期:通过采购人验收后2年。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合格标准7争议的解决:济南仲裁委员会第4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文物建筑面积约4600㎡,因暖气设施维修改造,需对保护罩的设计制作进行采购,要求适配整体建筑风貌。资金预算25万元。二、服务要求1.借鉴建筑群本体的设计语言,核心是在“文物保护优先、风貌协调统一”的前提下,根据具体空间的管道尺寸和相关因素做不同设计变化。让每个空间的保护罩从视觉上都融入所在空间,保持建筑语言的统一性、协调性、美观性、不突兀,实现暖气设施保护、文物保护、展陈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2.设计完成,后附设计图三、其他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相关规定。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3.环保等级为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甚至更高;TVOC、苯系物达标。4.材质树种与古建原用材一致或协调;无严重缺陷。5.安全防护:具备阻燃、防腐、防虫处理措施。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磋商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一)磋商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4.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三)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资格审查采购人、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不满足要求,将被视为没有通过资格审查。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指相应文件全部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关于异常低价,做如下规定:(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再次报价,直至要求供应商作出最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采购需求变动情况调整报价,不得恶意竞价,供应商如未对报价作出特别说明,磋商小组将依据最终报价按比例调整分项价,报价低于成本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再次报价。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财务状况表(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2026年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7其他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提供相关声明)。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所有评委给其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细则价格部分评审序号最高分评审标准1(10.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技术部分评审序号最高分评审标准1(20.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服务内容明确、全面,组织实施方案完整、先进,工作标准与要求合理、可行得2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2(10.0)分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工作周期进度进行综合评审,有详细明确的进度保证措施、工序组织、效率管理等工作计划,时间分配科学合理,工作计划切实可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3(10.0)分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体系、售后服务团队配备、应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有详细明确的工序组织、工作计划、时间分配科学合理、工作计划切实可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4(10.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5(10.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整体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可行、风险防控制度严谨周密、决策制度科学高效、考核方法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6(10.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完善、合理、贴合实际、有详细的保密制度得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商务部分评审序号最高分评审标准1(14.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流程科学、配备合理、分工明确、架构完整、经验丰富、能有效及时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得1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薄弱点或瑕疵减1分,最低得0分。2(6.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项实质性服务承诺或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多得6分。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此条中价格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在招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节能产品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部分供应商自拟)(一)商务部分(1)报价函致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包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按相关规定提交响应文件。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和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日。8、我方将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一切保密规定。9、我方承诺提交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2)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总价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备注: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提供服务及货物的全部费用的报价。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另外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现场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所报标包、供应商名称。(3)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23...合计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本表格可同格式拓展。(4)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4.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以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二)资格证明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XX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公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财务状况表(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2026年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本单位财务状况表,须加盖本单位章。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4)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5)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由供应商应当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7)其他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提供相关声明)。(三)技术部分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内容:1)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2)采购项目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3)相关保障计划及措施;4)服务需求及评分办法需要的其他内容及材料。2、服务偏离表编号商务、技术条款名称商务、技术条款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偏离说明123456…注:1.以上表格可同格式拓展。2.如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条款)内容,可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3.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带有“★”符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将导致响应无效。3、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说明的资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项目名称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分包数量填表时间:2026年3月23日1采购人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3.6万元评审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评审时间2026年3月23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下午1时4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合计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手机号之武4004002清取致400400和破800yoo总计800采购人代表:刘婀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草)(3)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379包号:A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设计费150002名称:单独暖气片保护柜工艺:芯板雕刻直边框材质:边框松木芯板密度板颜色:混油20套3660732003名称:成列暖气片保护柜工艺:芯板雕刻直边框材质:边框松木芯板密度板颜色:混油121.0米11251361254名称:西耳房L角罗马柱工艺:罗马柱材质:多层颜色:混油7.44m²7805803.25名称:晨光阁二楼西暖气管装饰墙板工艺:墙板材质:多层颜色:混油3.99米7803112.26名称:晨光阁二楼中暖气管装饰墙板工艺:墙板材质:多层颜色:混油1.131m²780882.187名称:东耳房L角罗马柱工艺:罗马柱材质:多层颜色:混油7.44m²7805803.28五金配件1074.22合计241000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山东干支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3月17日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本表格可同格式拓展。5(7)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单位名称)的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万字会旧址济南母院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东干支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9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山东干支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7日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暖气设施保护罩设计制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