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公路养护管理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项目编号:310116000260203174042-16313166
二、项目名称: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
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1338号13幢
91.27
1101881.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
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
对金山区区管公路(漕廊公路以南)的“四类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
详见采购需求。
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按照养护检查标准、频率,验收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为平,陈志军,金光明,邬春霞,柴文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措施较为到位,应急预案防台防汛方案能够较好满足工程要求,人员配置较为充分合理,综合评审推荐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金山区松南支路49号
联系方式:021-5793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湾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楼505室
联系方式:18821070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伟
电 话:1882107025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1M
采购文件附件:
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pdf732.9K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358.2987万元,资产总额为1636.8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漕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0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且由不同供应商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承接供应商信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分支机构受委托或被授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数据进行填报,仅填报分支机构数据的声明函将不被认可。(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41定为准。(5)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在投标客户端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栏上传的文件将自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供应商请勿在投标客户端“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栏上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否则因自动公告该栏文件导致中标人商业秘密等信息泄露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以采购云平台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6)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栏与投标文件中,多处上传本声明函的,以投标客户端“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栏上传的作为认定依据。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2项目编号:310116000260203174042-16313166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上海湾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116000260203174042-163131662、项目名称: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3、预算资金:1118001.00元。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18001.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金山区区管公路(漕廊公路以南)的“四类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完成区域内国四柴油货车道路限行交通标志牌的安装和维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7、服务地点:金山区8、本次招标不允许接受联合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6-02-27至2026-03-0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元5、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03-2009:30: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入选定招标项目的虚拟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于发起开标后30分钟内在虚拟开标室签到,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或签到失败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系统设置要求。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项目为全程线上开标。3、纸质投标文件等材料递交(1)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3-2009:30:00)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无疑问回复函(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密封包装备用(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提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楼505室(3)提交方式:快递等。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松南支路49号项目联系人:朱妹联系方式:57933028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上海湾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楼505室项目联系人:张伟伟联系方式:1882107025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置)表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2、项目编号:310116000260203174042-163131662、交付/服务地址:上海金山区。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金山区区管公路(漕廊公路以南)的“四类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完成区域内国四柴油货车道路限行交通标志牌的安装和维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4、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二、招标人1、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松南支路49号项目联系人:朱妹联系方式:57933028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上海湾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楼505室项目联系人:张伟伟联系方式:18821070258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四、招标有关事项1、采购答疑会:不召开1.1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2澄清文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供应商关注。1.3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3、投标有效期:90天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有)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6.1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6.2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7.3开标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中标人推荐办法: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法:1.1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完成的工作量(经审核)上半年度支付25%养护经费,下半年支付50%养护经费,第二年上半年支付25%养护经费;1.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经审核无误后支付乙方相关费用;1.3每季度上海市金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季度服务质量考评表》(详见附表)指定监督管理人员,对维修维护企业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评打分,满分100分,及格分为90分。检查考核季度分高于90的将给予全额季度一类经费,低于90分将予以扣除该标段一定比例的季度一类经费,根据季度考评分除以90再乘以相应的支付基价,作为实际该季度支付一类经费。2、质量标准: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100%。3、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中标投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投标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2.3“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5“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7“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置)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置)表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4.1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技术规格及要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选择邮寄方式送达的供应商需电话联系我代理机构确认质疑函是否收到。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采购公告)》、《项目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条款及格式;(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11.2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贰天内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的形式澄清或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通知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电子邮件通知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3.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5.3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资格条件响应表;(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4)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5)商务响应表;(6)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7)投标人关于商务等的其他说明(如有)。17投标函17.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7.2投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17.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18开标一览表18.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货物名称及型号、品牌、数量、单位、质量保证期、交付期等。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报价19.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税金、管理费和利润。19.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9.3除《项目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9.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9.5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0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20.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索引表内容为准。22技术响应文件22.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3相关证明文件23.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24投标保证金24.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5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5.2投标文件中凡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5.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采购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25.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采购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25.5纸质投标文件(1)投标人还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纸质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可提供复印件的以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3)纸质的投标文件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帧。26投标文件编制的响应性26.1投标人应按本网上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采购文件提供有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网上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7投标文件的的递交27.1投标人应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并通过数字认证证书(CA证书)加密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同时下载投标成功的投标回执。2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3投标人还应提交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纸质的投标文件是为了便于采购人评标时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与上传所有投标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上传所有投标内为准。28投标截止时间28.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采购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28.2在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均将拒绝接收。28.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2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五开标30开标30.1采购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有)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30.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30.3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到或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30.4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开标人提出更正,开标人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六评标31评标委员会31.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的初审32.1开标后,采购人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3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2.3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33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33.1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和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其他错误和矛盾,按照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文件的澄清3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34.2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必要时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4.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5.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36评标的有关要求36.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36.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6.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6.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七定标37确认中标人除了《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的采购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38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38.1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38.2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8.3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39投标文件的处理所有在开标会上启封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40招标失败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采购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41合同授予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评标委员会所确定的中标人。42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43签订合同43.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4其它投标注意事项44.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44.2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45网上投标咨询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6上传扫描文件要求46.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模式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应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6.2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为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7网上投标说明投标人参与网上投标,其主要流程如下:47.1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后,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采购文件下载有效期内下载采购文件。47.2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投标内容,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投标单位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使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使用中型企业产品的视为中型企业。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号)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shzfcg.gov.cn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项目名称: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2、主要内容:(1)对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做各类“四类设施”应急抢修保障;(2)对金山区区管公路“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3)根据金山区区管公路交通通行的需求新增或改建“四类设施”;(4)配合完成养护区域内国四柴油货车道路限行交通标志牌的安装和维护;(5)配合金山区区管公路施工迁移“四类设施”等项目。(6)对区管公路隔离带端头太阳能警示柱进行维护,包括为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进行的保养、维修以及部件的使用损耗。包括“四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的材料、设备、货物的供货及安装、验收及工程保质服务等。3、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4、质量要求: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100%。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类似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6、养护管理设施量,详见下表: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工作量(漕廊公路以南)序号路名起点终点实线(m2)虚线(m2)横道线(m2)停车线(m2)菱形标志(只)禁止左转(m2)公交站其他:待转区、右转停、二次过街、导流(m2)禁止掉头(平方米)箭头(只)隔离带太阳能警示柱警告标志(块)禁令标志(块)指示标志(块)指路标志(块)标线汇总(m2)标志汇总(m2)总长度(km)1沪杭公路天华路卫六路21731312297026632001453.88246012565476820.8621.4182松金公路龙航路漕廊公路2318285.628.4120000401356174367117.453漕廊公路沪杭公路亭卫公路22853961509.6143280000902187622154361.6307.66.64亭卫公路漕廊公路金山大道3477.66842995.2261.20279610602849158532357647578.45.75亭卫南路金山大道沪杭公路16013101776144.480035.801531186584333875.24322.56朱山路养护起点沪杭公路360110.48.84000000133045159.262.837庄胡公路S4入口浦卫公路60024031222.4800217.822048041202.242.40.58天华路浦卫公路沪杭公路34060712.862413.506026.959051910121279.2163.20.59卫八路沪杭公路金山大道1140228974.485.280016076002614152451.6247.41.910金石公路金山大道漕廊公路9062401228.8133.21200805003712035202528335.2811茸卫公路刘建路金山大道577.42841111.21204004058018564152100.6224.84.612新卫公路S19出口金山大道42084638.460.4827019662.25143321991496181.20.713朱漕公路烟漕路漕廊公路817.20506.444.420000019020441271388159.86.114学府路金山大道龙航路10802161785.6154.82413.548193.201560156167193515.1345.21.815卫零北路龙堰路漕廊公路14105641809.6155.6813.519257.402491347473374210.1395.84.7合计16886.24636187261689.818094.5336692.4160.713534323387749526743401.64214.669.6三、报价说明:7.1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各施工项目现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措施费、规费、办理施工行政许可,以及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7.2有基准单价均以人民币(元)表示。7.3安全巡视价格包括对中标区域内“四类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抢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1)若中标方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四类设施”存在不安全性或缺损状况,并且未及时予以处置,由此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事故处理及贴偿事宜。(2)价格均以人民币(元)表示。7.4报价依据:《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等以及2026年1月份的上海市政公路造价信息网等(www.shmc.gov.cn)上的市政工程价格结合自身企业的竞争实力进行报价。四、技术标准和要求1、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22)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25)1.3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24)1.4《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1.5《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l—2005)1.6《橡胶减速垄》(GA/T487—2020)1.7《道路交通防撞墩》(GA/T416—2003)1.8《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32—98)1.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3671—2021)1.10《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DBJ08—39—94)1.11《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1.12《突起路标》(GB/T24725—2024)1.13《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1.14《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1.15其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1.16若以上标准、要求与以下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以下技术要求为准。2、标志、标线的要求2.1标志板的整体要求(1)标志板的形状、图案、颜色、文字等要求a、新设的标志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或现场交底要求制作:b、维修更换的标志应与原标志保持一致,(如遇非标的标志应更新为国标)。(2)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0.5%,邻边的夹角允许偏差为±0.5。对标志板的边缘和夹角应适当倒棱,呈圆滑状;(3)标志板底板材料采用铝合金,板面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式变形。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测量,标志板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得大于1.0mm:(4)按JT/T279—2004标志板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a、裂纹;b、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5)反光膜应符合GB5768-2022(Ⅴ类膜)标准,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不应有拼接缝;(6)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需要滚筒粘贴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lmm,距标志板边缘5cm之内,不得有拼接。(7)标志底板应采用铝合金材料制作,铝合金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牌号、断面结构应符保GB5768-2022的有关规定,用于工程的铝合金板厚度应采用板面积小于等于1㎡为1.5mm;小于4.5㎡为2mm;大于等于4.5㎡为3mm。(8)标志底板应采用型铝或型钢加固,加固用型铝或型钢长度不得超过标志板长度与宽度,并不得短于标志板长度与宽度10mm,加固用型铝间距不得小于40cm,加固方式可从(GB5768-2022)附录E中选择;(9)铝板长度方向不允许拼接,宽度方向最多拼接一次,铝板的拼接应采用铝焊,同滑槽的连接优先考虑采用碰焊工艺。2.2标杆立柱、标杆横杆结构件要求(1)标杆横杆长度不得超过标志板长度,并不得短于标志板长度30mm;(2)标杆立柱、横杆结构件及其它金属钢件应热镀锌处理,镀锌应符合GB/T13912-2002标准要求,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涂层,涂层厚度大于70微米且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表面应无漏镀等缺陷,钢管顶端应封闭,且应光滑,不允许有毛刺时现象;(3)用于标志立柱及横杆的钢管不应有拼接现象。2.3标志杆基础要求(1)标志杆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2)基础的定位、施工方法及要求应符合DBJ08-232-90和GB5768-2022的有关规定;(3)基础的预埋螺栓应作热镀锌处理,其他部分按一般要求。2.4标志板、标志杆等物品的运输与安装要求:(1)标志板的包装和运输,应符合JT/T279-2004的规定;(2)标志杆等物品在运输与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以免受到刻划和强烈碰撞引起损伤;(3)标志的安装应先安装支撑件再安装标志,安装支撑件时,必须使用吊装设备;(4)支撑件安装完成后应保持杆体垂直,其偏差应符合DBJ08-232-98第2.6.4.2的规定;(5)安装标志板应采用钢带式紧固件,且应安装牢固紧密,不应产生松动现象;(6)标志安装在弯杆或龙门架上必须符合道路净空高度的相关规定要求,标志安装在柱式杆上必须保证与道路净空高度2.5M以上(安装在绿化带除外);(7)标志杆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外露螺栓进行混凝土包封处理。2.5连接件要求:(1)用于标志板与支撑件连接的不锈钢万能夹是国际通用的紧箍件,它由不锈钢扎带、扎扣和夹座三部分组成,其材料牌号见下表:连接件材料牌号连接件名称AISI牌号中国牌号扎带和扎扣SS2011Cr17Mn6Ni5N夹座SS3040Cr18Ni9(2)扎带的边缘应平滑,以防损坏支撑件的镀层;扎扣和夹座上应分别有四个尖锐触角,在紧固时能切入构件中防止标志板松动,扎带的技术参数见下表:扎带的技术参数扎带宽(mm)扎带厚(mm)最低屈服强度(N)最低断裂强度(N)伸长率(%)线胀系数K(0-100℃)19±3%0.76±2%6000100004015.7×10-6×C3、交通标线及突起路标等要求3.1产品材料要求:(1)标线涂料及突起路标等设施材料应符合产品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供产品生产商质量保证书与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2)标线涂料应采用与原道路上标线相同类型的涂料(含原热熔涂料上的复划线),在常温型涂料标线上复划热熔型涂料需征得业主方同意;(3)标线涂料和设施产品的使用设置还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和其它要求。标线涂料使用时应充分搅拌,不得使用已过有效期的涂料产品。常温型涂料稀释剂的用量(体积比)不得超出厂家说明书中的要求。3.2施工中的技术要求:(1)常温型交通标线漆划应使用气动喷涂或高压无气喷涂的喷涂机具,应优先选择高压无气喷涂为佳:热熔型交通标线漆划应使用自流式涂布机或离心式唢涂机;(2)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线(含突起路标、柔性反光柱、视线诱导器)位置、线形及尺寸应进行重新放样复划设置;(3)漆复划设置道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前应彻底清扫路面,(除去路面尘土、砂泥、附着物等)以提高路面与涂膜及突起路标之间的粘接力;(4)道路交通标线的清除应统一采用切削法,如需使用其他方法需经招标方认可;(5)道路交通标线漆复划施工,应有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人员、设备、标线材料设施产品的名称、种类、天气情况等;(6)如遇交通管理需要,中标方工程范围内的原标线设施需改变设计的,由招标方出据“交通设施工程变更单”,中标方可根据招标方的要求绘制施工示意图,经招标方认定后及时实施:(7)标线漆划厚度宜为:常温型漆干膜0.15-0.2mm;热熔型干膜1.8-2.5mm;热熔振动型基线干膜1.5-2mm,突起部分干膜3-4mm;(8)突起路标不得应用在下列场合:◆路面纵、横接口处和连接处;◆路面标线之上。如常温型、热熔型涂料标线之上;◆雨中或2天内下过雨的道路:◆路面松软、表面有油污等或路面被严重损坏的道路:◆路面温度低于10℃的道路。3.3突起路标粘接胶的材料、调配步骤、安装应符合生产方的技术要求。4、服务内容的其他要求。4.1服务期限要求: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4.2服务要求(1)接到服务指令,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当场排出具体的服务时间。(2)维护其他要求a.针对交通标志,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部分,使之保持位置适当、齐全、准确、完整、醒目;交通标志应每年至少保洁二次。b.针对交通标线,应当及时更新损坏或失效的交通标线,使之保持清洁、鲜明(清晰)、连续、完整、视认性良好的状态,交通标线应当每年至少全履盖复划一次。c.养护巡查应建立健全交通标志、标线巡查发现处置机制,按相关要求做好巡查并记录。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拥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5、人员要求5.1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并经招标人认定的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发包单位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拥有相关工作经验、职称。5.3拟投入本项目的日常养护管理人员不少于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资料员各1名。合同服务期限内,所有人员的资历证书均须为有效期限内。6、设备要求6.1拟投入本项目的日常养护需要配置机械设备:(1)配置道班房。(2)配置养护机具:标线清除机、热熔标线机、常温标线涂料喷涂机、标志板安装车、切割机、焊接设备等机械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及车辆牌照信息。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商务响应文件(1)投标函;(2)资格条件响应表;(3)实质性要求响应表;(4)开标一览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5)报价分类明细表(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6)投标单位的情况简介;(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0)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政策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12)投标人委托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委托书》;(13)投标人关于商务等的其他说明(如有的话);项目要求按上述内容编制商务标书,如有需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写入“投标人关于报价等的其他说明”内。2.技术响应文件2.1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但不局限于):(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总体服务工作方案(3)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项目服务安全防范及文明作业措施(5)项目服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配置(6)项目服务设备配置(7)防汛防台及应急措施方案(8)服务保障措施(9)类似业绩(10)按照《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五章评标办法与程序一、资格审查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二、投标无效情形2.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三、评标方法与程序3.1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3.2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3.3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四、评审细则4.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报价10%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投标报价10%的,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折扣。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投标评分细则(100分)序号评审内容权重评分细则1报价10价格权重×(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报价折扣。2总体服务工作方案20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及现状情况制定的养护维修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综合评定:好(15<得分≤20),较好(10<得分≤15),一般(6<得分≤10),差(0≤得分≤6)3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2建立全面、系统、可执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具体措施的详细程度、可行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需求的针对性,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类措施内容详细、具体,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信息反馈与快速纠偏机制等。综合评定。好(10<得分≤12),较好(8<得分≤10),一般(5<得分≤8),差(0≤得分≤5)4项目服务安全防范及文明作业措施12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健全、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定:好(10<得分≤12),较好(8<得分≤10),一般(5<得分≤8),差(0≤得分≤5)5项目服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配置12(1)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配置合理,责任分工明确;(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拥有相关工作经验、职称。项目经理为公路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有类似项目业绩;(3)拟投入本项目的日常养护管理人员不少于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资料员各1名。其他管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资料、劳务员等)均持有效证件;配置的各类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高处作业工、起重信号司索工等)均持上岗证书;合同服务期限内,所有人员的资历证书均须为有效期限内。(4)上述各类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注:需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资质证书,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定:好(10<得分≤12),较好(8<得分≤10),一般(5<得分≤8),差(0≤得分≤5)6项目服务设备配置12(1)配置道班房。(2)配置养护机具:标线清除机、热熔标线机、常温标线涂料喷涂机、标志板安装车、切割机、焊接设备等机械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及车辆牌照信息。(需提供道班房配置佐证文件、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综合评定:好(10<得分≤12),较好(8<得分≤10),一般(5<得分≤8),差(0≤得分≤5)7防汛防台及应急措施方案10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突发应急处置体系,各类(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方案及抢修措施要具有可行性、科学性,配套应急抢险设施设备及物资。综合评定:好(8<得分≤10),较好(4<得分≤8),一般(0≤得分≤4)8服务保障措施7(1)提出了具体、量化、可考核的服务承诺。(2)建立了书面的、标准化的服务处置流程文件。综合评定:好的(5<得分≤7);较好(3<得分≤5);一般(0<得分≤3)9类似业绩5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截止开标之日起近三年类似业绩进行认定。有一个有效业绩得2.5分,每增加一个有效业绩加2.5分,最高得分为5分,没有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近期有关投标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4)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条件响应表序号项目内容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1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若委托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委托书》。分支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联合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投标。4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序号项目内容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1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并在标明签字和盖章页签字和盖章。2、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2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3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4、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0%。4质量标准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100%5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6付款条件(1)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完成的工作量(经审核)上半年度支付25%养护经费,下半年支付50%养护经费,第二年上半年支付25%养护经费;(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7合同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9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区管公路“四类设施”养护管理(2标)包1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分类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内容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小计(元)一专项养护费元二巡视费km.次75.62*120三应急抢险(暂列金额)元/3354033540四合计元专项养护费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纵向线溶剂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1.30元热熔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69.63元3双组份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17.34元4水性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26.05元二横道线溶剂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06元热熔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7.71元3双组份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39.04元4水性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28.87元三停车线溶剂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43元热熔型涂料双组份涂料M2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9.55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2.05元水性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29.24元四箭头溶剂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27元热熔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92.74元双组份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2.05水性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29.42元五文字、字符、图形标记溶剂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5.25元热熔型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98.27元水性涂料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31.33元六水除线水除线M2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20.00元七标牌(含标杆、基础等)警告标志(含标杆、基础等)个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9.55禁令标志(含标杆、基础等)个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9.55指示标志(含标杆、基础等)个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9.55指路标志(含标杆、基础等)个综合单价不得超过89.55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报价分类明细合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4、巡视费包含日常巡视及巡视整改养护费。5、专项养护费包括除了巡视费及应急抢险外所有的养护费,若遇特殊情况应急抢险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于当年的专项养护费内适当调剂。6、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的维修项目均参照《上海市市政养护定额(2010)版》下浮后自行报价。7、专项养护中的工程量由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填报,标线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备注中的单价,如某项单价超过则结算时按该项备注中的限价进行结算。8、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1118001元人民币(其中巡视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20598元、应急抢险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3540元)。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附: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书面声明5、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公路养护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