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6)
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24日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的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年03月23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6]B009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3035-20260311-243
预算金额:1,445,854.05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中岳振兴有限公司
1,385,958.80
92.6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9,800.00
90.36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北固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14,000.00
79.8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中岳振兴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385,958.8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平 电话:15573122224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时代广场G区C座21层2162室
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90天
赵东升
NMG200447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14000 元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主任评委
郭辉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专家评委
张晓辉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袁雪莉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夏威
电 话:13874011117
2、采购人
名 称: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湘市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5080971758
邮 编:4143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
联系人:夏威
电 话:0730-3723575、15074011117
邮 编:414300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报价明细.png
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 竞争性磋商1.docx
现场监督表.jpg
报价汇总表.jpg
佚应商名称中岳报兴有限公司序号1品日公关-3333品目1品日预算1445854.05佚应画名中岳振兴有限公司中型规模所在区城码014060外画国别外画挂蛋类型蓝重1单价1385958.8报价1385958.82-3333品日2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采购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4第一章磋商邀请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的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6]B0093、委托代理编号:DSYG-YYCG2026-0024、采购项目预算:1445854.05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445854.05
其他工程
详见磋商
文件
/
1445854.05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最近一个月的投标人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3、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联系人姓名:袁女士2、电话:15080971758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名称: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临湘市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15080971758采购代理: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联系人:夏威联系电话:0730-3723575、15074011117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购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080971758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
联系人:夏威
联系电话:0730-3723575、15074011117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最近一个月的投标人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接受
第二章第6.2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无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其他。
本项目不适用。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0.2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从2026年03月 11 日起至2026年03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第二章第11.2款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只支持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 23 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
¥1445854.05元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第二章第17.3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8.1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数额为:/元
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 邀请通知”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1.1款
响应文件份数
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永昌东路38号2F)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4
第二章第31.3款
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为/%;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联合体投标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第31.5款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第二章第31.6款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
4、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劳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按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无效响应的规定
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
(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磋商须知正文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磋商须知正文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须知正文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无效投标的规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开标时未按文件要求提交原件证明资料的。
废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总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 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 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5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48附页4附页4-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合格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只提供身份证);
查验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或三证合一);
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磋商响应声明》;
查验原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查验原件加盖公章
6
提供信用中国证明。
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结 论
投标人有一项资格证明未提交,或资格证明有重大瑕疵,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附页4-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3
投标文件格式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报价
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文件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附页4-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价格(10分)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商务
(30分)
施工
业绩
20分
投标人提供自 2023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每个业绩计10分,最多计20分。
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缺漏项不计分。
无不良行为
记录
10分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25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25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计10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需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未提供的不计分。
注: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技术
(60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5分
磋商小组依据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流程、操作等方面。所提供的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计15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 3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10分
磋商小组依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特点、关键部位、控制性工程以及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及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符合采购人工期要求,对控制性工程、重难点工程资源配置,工期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价。所提供的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计 10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 2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5分
磋商小组从质量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完整性、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可行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所提供的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计15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5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0分
磋商小组从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完整性、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所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计 10 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 3 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磋商小组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现场噪音控制、污水控制、扬尘控制,材料堆放、人员管理等环保方案进行评价。所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计 5 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 1 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 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人员配备计划
5分
磋商小组从人员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调配投入计划等资源配备计划方案进行评价。所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计 5 分,缺漏项或严重不符合各项标题描述的每项扣 2 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与采购内容不贴切、内容描写空泛、不合理情形的,每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合计
100分
说明: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本工程不下浮。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公司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2、项目清单及说明: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册装订)。3、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项目实施要求: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成交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成交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3.验收要求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质量保证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2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五.项目特别说明1.实施时间及地点1.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日起;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3.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当地人民法院起诉。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四、施工实施方案附件7-1:施工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附件9-1: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人名称):经慎重研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的采购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最近一个月的投标人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施工实施方案1、施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方案技术及保证措施;(2)安全生产措施;(3)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4)保证质量措施;(5)劳动力安排计划;(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注:格式自拟。附件7-1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品目代码
工程总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
保修承诺
项目负责人
备 注
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B0303拆除工程。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1分项价格表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注:1、“工程量清单表”排序须与“工程量清单表(附件)”内容保持一致。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投标报价总金额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项目负责人
是否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本表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请供应商单独准备一份加盖公章及签字的空白表格备用。本表格涉及的报价部分可以在磋商开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填写递交,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52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开标日期:2026年03月23日兄的单位(盖竞)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名称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26]B009委托代理编号:DSYG-YYCG2026-002代理机构履职情况称联专家评委履职情况称职其他异常情况无采人:和古在填表人:备注:此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时发放到采购人,由采购人填好并加盖公章后代理机构负责回收,并于发布成交公告时交财政局采购科存档。临湘市方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报价汇总比较表投标人名称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第三轮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亮云骡设果团有限公司1437392.781419800、00餐北固生态建设兵团有限么司1441038.15141400000已中品振兴有限公司1427636.291385958.W磋商小组成员签名:意雪郭择级监督人员签名:和2026年03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饰面用花岗岩矿试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