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务派遣人员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2026)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228
二、项目名称: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裕德东里10号盛世华庭A座2610号
总价(含税价):3344775(元)
90.8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晓晖,程艳婧,余鹏英(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5000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十里长街高速立交桥西50米高速交警四支队
联系方式:0359-638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
联系方式:0351-2029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辉、杨利平
电 话:0351-2029680

附件信息:

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doc454.7K

中小企业声明函499.5K

项目名称: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2281.1.1竞争性磋商文件1.1.2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8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3第五章合同草案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七章相关附件7422.0.13.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228项目名称: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354000最高限价(元):3354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3354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内容为劳务派遣员工115人,分别从事指挥中心、文职、司机、网络运维、厨师、保洁、水电工等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用工单位具体安排。人员招聘、人员选拔、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工伤申报以及满足采购人正常用人工作需求等服务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办。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包1、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开、评标会议室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5000元整。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十里长街高速立交桥西50米高速交警四支队联系方式:0359--6388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联系方式:0351-20296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文辉、杨利平电话:0351-202968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3供应商应具备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无须提供,由评审小组当天查询);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6.响应保证金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6.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8.实施服务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0.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证明文件(如适用)(1)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非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5)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如不涉及,可不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6项目其他要求1.¨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2.¨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7进口产品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8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开启时,如选择到开启现场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11现场踏勘本项目 ¨是 þ否 现场踏勘12标前会本项目 ¨是 þ否 召开标前会1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起计算)14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3人(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构成,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5成交服务费的支付固定金额5000元整。1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绿色产品节能产品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晋财购〔2025〕5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其 4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叠加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产品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先计算绿色产品价格扣除后计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产品包装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产品包装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本项目 ¨是 þ否 涉及数据中心建设符合财库〔2023〕7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小企业本项目 ☑是 □否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是否勾选代理公司确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4.0.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4.1.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7“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4.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3.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4.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4.4.1.二、磋商文件4.5.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第八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4.6.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澄清要求,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4.6.1.三、响应文件4.7.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8.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建议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服务技术条款响应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服务技术条款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4.9.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账号:3351903552610606开户行号:308161039026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自身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包号。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10.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11.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2.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4.12.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3.14.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15.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不再接受响应文件。4.15.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4.15.1.五、开启仪式4.16.17.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且对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6响应文件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4.16.1.六、磋商程序和要求4.17.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4.18.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19.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告知。4.19.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20.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20.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21.22.报价合理性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4.22.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3.24.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25.评审过程保密响应文件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4.25.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4.26.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4.26.1.七、签订合同4.27.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在线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28.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最长不超过30日。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28.1.八、成交服务费4.29.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4.29.1.九、保密和披露4.30.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4.31.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31.1.十、询问和质疑4.32.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资料1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4.33.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线上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5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4.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8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4.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4.33.1.十一、违约处罚4.34.35.违约处罚3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1.一、响应文件初审5.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7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无须提供,由评审小组当天查询)开标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并签章10响应保证金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提供并符合要求11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并符合要求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与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3)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5.3.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4.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响应函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4报价一览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6其他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2)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的规定;(3)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5条规定的原则。5.5.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7.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5.8.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价格折扣:无。5.9.三、评审办法5.10.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分),由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价格部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10010分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并能提供一个完整的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10分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部分(80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得分为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整体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和目标;②服务管理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④内部管理制度;⑤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等,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2.5分,扣完为止。25分服务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②人员调配、安排能力;③回访评价机制;④人员选聘方案;⑤工伤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案,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4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2分,扣完为止。20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的考勤、人员定期考核管理等;②岗位职责管理制度;③招聘管理制度;④档案管理制度;⑤投诉处理后及时整改方案,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3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1.5分,扣完为止。15分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岗前安全培训方案;③固定的培训场所;④岗位技能培训方案;⑤培训制度,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10分应急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事故处置措施;②预防与预警机制;③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6分后期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方案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后期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后期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方案;②服务期内、外服务响应时间的及时性,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的理解片面或有歧义;方案内容凭空编造或交叉混乱;方案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各项措施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4分6.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符合条件并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其服务。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3.质量要求合格。4.付款方式每月支付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管理服务费及当月的保险费。三、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组织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负责派遣员工工作档案、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退工、退保相关事宜。2.办理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及其他保险等事宜;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的报销及监督劳动合同履行等。3.负责每月对派遣人员保险、工资等费用进行计算与核查,及时告知采购方支付总额,代扣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为派遣员工办理薪资发放银行卡,按月发放薪资。4.办理派遣员工工伤申报、伤残认定和保险理赔事宜等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5.定期召开派遣员工代表会议,交接和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6.对派遣员工达到一定数量的用工单位派主场管理人员,协助采购方处理和派遣员工有关的现场事务管理。7.处理或协助用工单位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劳务争议、仲裁、诉讼事宜。8.其他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事宜。(二)岗位职责序号岗位名称需求人数岗位职责描述1指挥中心(含接警员)291.服从上级的指挥。2.值班员根据程序规定及时向支队值班领导报告警情、路况等值班期间信息,接受值班领导指令,根据指示传达落实工作事项,并跟踪督办,确保应急事件信息、指令的及时传达和反馈。3.值班接警人员接打电话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投诉,禁止出现冷、硬、横、推现象。4.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5.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如接触涉密事项,要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意传播,杜绝出现失密、泄密事件。6.值班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责任事件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向责。2文职201.服从上级的指挥。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报表等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3、做好日常的保密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3司机161.服从上级的指挥。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司机应爱惜单位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4.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末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6.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7.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上级。8.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9.三年以上C1及以上驾龄。4网络运维员31、严格遵守省厅和总队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管理。2、负责指挥中心综合平台、指挥平台及支、大队网络等科技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5厨师301.服从上级的指挥;按照每日菜谱,负责提供每日菜肴制作。2.加工烹调食物精心操作,保证口味和质量。3.开餐时,要及时掌握窗口供需情况,及时补充,确保供应。4.保证食材加工工具和容器具干净卫生,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5.注意个人卫生,积极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保证饮食卫生。6.防止食物中毒。注意搞好防火工作,安全使用燃气,防止火灾。7.厨房规范操作,确保本人及就餐人员的安全管理。8.合理搭配食材,厉行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9.承诺成交后配备的人员有健康证。6保洁15保证办公楼内、院落公共卫生干净整洁。7水电工21.保证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2.负责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维护。3.检查(验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报修。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岗位劳务综合要求1、严格服从单位管理,遇有特殊重要工作需加班加点、取消休息的,应积极服从,遇有需跨岗位协作的,也应无条件服从安排。2、在互联网发布个人信息时,不得涉及单位信息,注意自身网言网行。78.第五章合同草案劳务派遣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电话:地址:邮编: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电话:地址:邮编: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派遣人数、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派遣名员工(详见《劳务派遣员工花名表》附件一)到甲方工作,甲方应当负责安排派遣员工到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三、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一)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一),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尽的法定义务。(二)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一),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四、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的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派遣人员同意。五、劳动报酬(一)派遣人员享有甲方与乙方商定后的报酬和福利待遇权利,乙方不得克扣与甲方确认后应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二)甲方与乙方商定的派遣人员工资发放日为次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甲方提供考勤表,乙方依据考勤表计算并发放工资。(3)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在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最低的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发工资为扣减社会保险费用、缺勤等其他应扣减项目后的金额,由甲方承担。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采用月薪制方式,具体办法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四)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太原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为其实行工资调整。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七、管理服务费、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计算办法及支付方式:(一)支付方式:每月支付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管理服务费及当月的保险费。注:本合同生效之后,如国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影响到本合同条款执行时,甲方应做相应调整。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自派遣员工至甲方报到之日起,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派遣员工完成工作的情况。2、派遣员工须接受甲方统一的工作岗位安排,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派遣员工的技能,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或者派遣员工提出的调整岗位的要求。3、甲方向派遣员工公示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考核派遣员工遵章守纪的情况,并有权组织被派遣员工进行学习及培训同时制作相应的记录存档。4、甲方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派遣员工实施退回权。(二)甲方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计划,内容应包括用工人员条件、标准、用工岗位、数量等内容。2、甲方组织派遣员工学习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纪律、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3、甲方应为派遣员工履行下列法定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3)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岗前培训;(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5)甲方不得无故退回被派遣人员。4、甲方须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应发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统筹部分、管理服务费等在每月工资发放前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做好先期救助处理工作和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对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手续。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依法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和代扣代缴各项法定费用。(二)乙方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天内为甲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赴甲方工作。2、负责建立、接转、管理派遣员工档案,依法与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手续。3、甲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乙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4、乙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5、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停保手续,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甲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6、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遵纪情况,对甲方和派遣员工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十、派遣员工的退回(一)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后可将其退回乙方,退回前须向乙方出具书面退回理由并加附相关证据材料,乙方可依法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的相关文件为准)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经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等)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应向乙方出具书面退回理由,附相关证据材料。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或不愿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应向乙方出具书面退回理由,附相关证据材料。1、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用工约定无法履行的;2、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终止的。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十一、违约责任由于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忠实全面地履行合同内容,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由责任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十三、其它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12个月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日期: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开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不与项目实施人员串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活动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自愿承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日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格式)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的(磋商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响应表中予以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报价一览表(格式)货币:人民币/元总价(含税价)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说明报价包含服务人员报酬、办公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9.10.1.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序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响应情况备注序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响应情况备注注:(1)投标单位如有不响应内容在响应情况中写“不响应”,并在备注中填写具体偏离情况。(2)供应商如“完全响应”,可在“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列中填写“全部商务要求,第包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响应情况”列中填写“完全响应或响应”;以上两种情况,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实际响应情况选择一种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9.10.2.业绩一览表(格式)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业主情况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9.10.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9.10.49.10.5.其他承诺(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符合以下要求:(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2)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的规定;(3)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供应商名称(印刷体及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证明文件(一)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非强制节能产品的,需如实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六)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合格或许可证号认证机构名称注:采购标的或报价产品属《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七)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承诺所投报的产品符合财库〔2023〕7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八)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第七章相关附件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响应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单位名称)的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2185.665543万元,资产总额为3548.1972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响应文件企业名称(盖章):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4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速四支队2026年购买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响应文件LdR1emin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太原青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白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107689899254R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6日行业其他组织管理服务17:06:35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6年3月15日正月廿七实施扶持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杏花岭区税务局第三税实施扶持政策日期:2019年01月01日2026年3月务分局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二三四23242526初七初九初十享受扶持政策内容初八2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十四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元宵节十六惊蛰101112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314713.03元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廿一廿三廿四廿二16171819廿八廿九三十二月23242526初五初六初七初八政府网站3031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我的视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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