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床品中标结果公示(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2026)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招标文件编号:BH-BTGA2026197)
二、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开区服装街108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0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
床品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敏(采购人代表)、刘颖虹、石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单位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联系方式:李洋022-26186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22-2331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
电 话: 022-233197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床上装具/其他床上装具
采购单位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3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敏(采购人代表)、刘颖虹、石鑑
总成交金额
¥14.807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
项目联系电话
022-23319722
采购单位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洋022-26186465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老师022-23319722
附件:
附件1
变更后-BH-BTGA2026197床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终版3.16.pdf
附件2
分项一览表.pdf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竞争性磋商文件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4-项目需求书..................................................................................................-1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8-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包号项目内容数量预算价格(万元)1床品一批15.5553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包,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23日9:30(北京时间)(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三)采购人联系人:李洋(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186465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319722(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银行账号:12050162540000000586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四、询问与质疑”。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止。-3-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技术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拟供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拟供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响应文件中对拟供产品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拟供产品性能质量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与拟供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等。(四)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拟供产品制造商能力的证明材料。(五)响应文件中提供从拟供产品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作、存储、流通、回收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详细阐述该产品节能、环保及绿色供应链管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形式包括证书、图示、文字说明等。(六)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主料费、辅料费、制作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出现以下情形其合理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本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在评审报告中记录。(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4-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未使用情况下1年的质量保证,已使用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90日及以上的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无条件退货并上门取、送货,72小时内完成更换服务;如货物经供方1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方未能按时交货,需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补、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补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2.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3.供应商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4.所供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货(交货期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交货地点: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3.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拟供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四)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五)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六)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七)付款方式:送货完成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全部款项。-5-(八)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RMB3000)1、磋商保证金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未能按时到账的,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的形式予以无息返还,请供应商参与磋商时提供公司的基本账户,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注: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及时与财务联系,取得收据,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退付磋商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财务电话:022-24580032行号:105110035027开户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账号:12050162540000000586账户名: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4、成交供应商持采购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成交服务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以下信息:单位名称、税号(18位)、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三、磋商程序(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二)参加人员及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6-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三)磋商步骤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四、评审办法-7-(一)、评审原则和依据1、本评审原则和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审活动和结果。3、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二)、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纪律1、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在磋商前24小时内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审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审现场。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4、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审过程。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5、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8-6、评审工作完成后,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工作人员同意。(三)、评审过程的保密1、磋商开始,直到授予中选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四)、磋商响应文件的质询及澄清1、书面澄清:为了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当面质询:磋商小组可以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技术、商务负责人到评审现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在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将现场质询内容以书面形式尽快提交磋商小组。(五)、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中所审查的内容均应加盖公章附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1.2在评审前应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将被拒绝,不再进行评审。1.3资格审查标准如下: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的内容,依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评审。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之一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采购人应另行组织磋商。1.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应当对符合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并作为评审报告的组成内容。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按未递交处理。资格审查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取消磋商资格。-9-2、初步评审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磋商资格:2.1技术初步评审:(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磋商会议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3)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5)供应商在停止参与磋商处罚期限内参加磋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参加磋商后受到停止参与磋商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6)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的;(7)磋商响应文件未盖公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8)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9)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1)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2)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3)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1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1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2.2商务初步评审(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10-说明或者补正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6)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采购预算的;(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磋商小组初步评审后,通过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3、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价格评审(3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0分第二部分商务评审(26分)分值1制造商认证评价拟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有效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3分2服务支撑能力评价供应商能够提供拟供核心产品生产厂家的长期销售代理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得2分;其他不得分。2分3制造商生产设备评价提供制造商生产设备彩图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包括:烫台、缝纫机、翻滚烘干机、织物起毛起球仪、包缝机、织物密度镜、克重仪、蒸汽熨斗、纺织品甲醛含量测试仪、平缝机、PH值检测仪、摩擦色牢度仪、耐洗色牢度测试机、缩水率试验机。符合要求的每项设备得0.5分,最多7分。7分4原材料质量评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CMA标识的所投产品面料(包含里料)的完整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复印件,提供一种面料得2分,最多得4分;4分提供所投产品面料、辅料合法来源进货发票复印件,具备一种面料、辅料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得2分,最多4分。4分5实施能力评价响应文件中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类型相似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至今)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验收报告。每个案例2分,最多6分。6分第三部分技术评审(44分)分值-11-1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8分。非“*”技术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项扣2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条款≥4条,本项得0分。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偏离项。(每个条款号即为一条,无论其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8分2整体服务方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安排、生产加工、运输配送、协助采购人发放等内容。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6分;方案只涵盖以上3-4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4分;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2分;其他: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6分3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量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生产加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运输配送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以上2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分;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1分;其他: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5分4质量控制方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工艺、质检方案、项目执行团队人员工作经验、合理化建议等。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以上2-3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分;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1分;其他: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5分5售后服务方案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承诺、制造商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等。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以上3-4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分;5分5售后服务方案评价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2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1分;其他: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5分6应急处理预案评价从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紧急调换货、保障措施、响应时效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5分;方案只涵盖以上2项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分;方案只涵盖了以上1项内容或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的:1分;其他:0分。(方案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措施或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则该内容为无效描述,视同为缺项)5分7样品评价满分10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的,扣1分,最低0分。1、面料平整柔顺;2、缝纫线使用合理,线路顺直,所有面料合缝无跳线断线;3、针距均匀,针脚匀称;4、上下线配合均匀;5、整体无色差;6、缝合牢固,缝制规整平服;7、无疵点污迹;8、无水迹,无渗胶;9、无粉迹;10、无线头、浮线。未携带样品或样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分。10分合计100分注:磋商小组每位评委根据上述每包评审办法对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打分。技术部分由每位评委独立打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和价格部分由所有评委审查合议并依照上述评标办法出具一致的打分意见。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小数4舍5入)。4、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13-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五、其他注意事项(一)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费率服务招标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800-500)万元×0.8%=8.3(万元)(二)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公司。传真号为:022-23319722。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均不予退回!)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商务及技术文件(资质技术商务文件装订成一册)(不含报价)。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四)其他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2.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3.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偏离,发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14-ttp://www.ccgp.gov.cn/)”。5.供应商拟供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如后期自行安装或更新软件的必需获得软件著作权人的使用授权。否则,出现软件版权纠纷问题与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无关。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项目需求书一、技术要求:序号品名宽*长(厘米)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技术要求用料名称1▲被罩165*220870条8069600缝制,侧边开口90cm拉链,针距3cm不得少于14针,刺绣警徽。靠兰2床单160*220870条5043500面料:蓝色,纱支40S*40S/密度133*72,四面缝制1厘米边。3枕套45*65870条1815660缝制,四面2厘米边,底边三分之一处开口拉链,针距3cm不得少于14针4枕芯40*60100条21.532153四面缝制,荞麦,不少于2公斤5褥子90*200160条15424640全棉褥胎,单针绗缝,不少于2.8公斤。含训练中心60套合计:155553二、示例图1、枕头2、被子3、床单(平铺式)-16-4、床单(床笠式)注:(一)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二)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1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概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三)解释权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18-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3.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5.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一)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19-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版式胶装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响应文件应从目录页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逐页编制页码。需有经法人正式授权的磋商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技术响应文件3.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拟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3.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响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响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响应,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5.如参与多个包的磋商,供应商应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6.报价6.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6.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20-6.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供应商拟供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报价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7.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7.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4涉及本须知中“(四)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四)磋商有效期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U盘封入正本的信封中),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公司名称。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单独版式胶装,不接受打孔装订。(4)未按要求装订及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4.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21-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询问与质疑1.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5.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质疑文件模板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五、其他说明事项1.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22-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与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参与磋商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六、授予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23-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七、履约保证金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项目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2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编号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货物名称:货物型号:生产厂家:货物原产地:货物数量: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拟供货物与成交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之前将拟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采购2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人指定),并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3、如拟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十、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2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货物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27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商务、承诺和报价等文件。2、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版式胶封装订。(不接受打孔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一阶段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磋商代表:递交日期:20年月日-28-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29-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30-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致: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响应书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U盘(office文档)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供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响应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1-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32-附件3磋商代表授权书致: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33-附件4货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4-附件5货物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计量单位备注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5-附件6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交货要求(四)付款方式(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6-附件7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采购要求应答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3456.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采购要求应答偏离说明证明材料页码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采购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采购要求与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中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7-附件8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所有合同内容不得遮挡或涂黑,否则不予认定。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8-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服务期内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2服务期后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39-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真诚响应承诺书本单位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响应文件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采购活动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供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报价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0-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41-附件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2-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致: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3-附件13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项目有效执行期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在有效执行期内,如有需要,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特此承诺!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4-附件14承诺书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响应并接受相应处罚。特此承诺!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5-附件15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我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司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特此承诺!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46-附件16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致: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此次独立参与本项目磋商,非联合体参与。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磋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47-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磋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注: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48-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编号:B-BTGA2026197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包号:第一包单位:元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1▲被罩捷尼澳JYLBZ220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无78870条678602床单捷尼澳JYLCD220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无48870条417603枕套捷尼澳JYLZT65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无17870条147904枕芯捷尼澳JYBZX60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宠伈、1910600源条19005褥子捷尼澳JYZTR200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无136160条21760注:-5-磋商人: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地址:南开区服装街108号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床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BTGA2026197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4“单价”须包含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吴鵬磋商代表签字:职务:销售经理日期:2026年03月17日117供应商(公章):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磋商人:天津海澜工贸有限公司地址:南开区服装街108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床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