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零星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中心体检站、苏州市公惠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司法鉴定所、苏州市肿瘤诊疗中心)2026)



苏州市立医院关于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

二、项目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32050878026580XC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2幢601室
95.59(均分制)
3.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针对苏州市立医院道前院区内房屋修补、装饰、小型维修改造等进行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最终结算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何倩、鲍一明(采购人代表)、罗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预算金额低于20万人民币(含20万),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71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立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道前街26号
联系人:王俊文
联系电话:0512-62362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3B 501室
联系人:褚磊、叶素萍、曾颖、陈婷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磊、叶素萍、曾颖、陈婷
电话:0512-652014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pdf

JSZC-320500-SZSD-C2026-001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

品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立医院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15: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何倩,鲍一明,罗诚

总成交金额
¥0.00033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褚磊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201419

采购单位
苏州市立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62362603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褚磊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立医院(单位名称)的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3190.616034万元,资产总额为16562.1067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盖章)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4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成交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采购单位:苏州市立医院项目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2项目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3响应文件 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日历日)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5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7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6年3月24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8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6年3月24日13:30(北京时间)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8楼9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单个项目收费不低于3000.00元。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7100.00;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南门支行账 号:732301018260010335310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附件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3-24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2、项目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最高限价: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5、采购需求:针对苏州市立医院道前院区内房屋修补、装饰、小型维修改造等进行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最终结算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3-24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6-3-24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3、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3.1注册咨询:1391408****;3.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3.3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3675197356;3.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0519-86722802;QQ:1315179389、89570674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4.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4.2登录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4.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要求及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立医院地址:苏州市道前街26号联系方式:王俊文/0512-623625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3B501室联系方式:褚磊/0512-652014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褚磊、叶素萍、曾颖、陈婷电话:0512-65201419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方式及定义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苏州市立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1.2合格的供应商1.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1.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1.3适用法律: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按前附表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2.1.1前附表2.1.2目录2.1.3竞争性磋商公告2.1.4供应商须知2.1.5采购项目需求2.1.6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2.1.7合同主要条款2.1.8附件格式注: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单位有约束力。2.3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编制2.3.1电子响应文件要求2.3.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3.1.2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3.1.3电子响应文件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响应单位电子公章。2.3.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2.3.1.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3.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3.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响应文件的组成2.4.1封面;2.4.2磋商报价表(苏采云开标一览表);2.4.3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2.4.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2.4.4.1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4.4.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4.4.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2.4.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4.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2.4.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4.4.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2.4.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4.4.9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2.4.4.10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证明材料;2.4.4.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4.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4.4.13其他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2.4.5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2.4.5.1磋商响应函;2.4.5.2磋商报价分析表;2.4.5.3商务、服务、技术偏离表;2.4.5.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2.4.5.5服务质量保障承诺等;2.4.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2.4.6综合评审响应文件2.4.6.1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本项目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2.4.6.2服务期间技术力量设备情况,响应单位所投入的人员情况介绍及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人员的配备方案《配备人员一览表》)(如有);2.4.6.3响应单位综合履约能力证明文件等(如有);2.4.6.4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评审所需资料(如有)。注:(1)以上2.4.4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2.4.5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如未按照系统中模块上传的,相关不利后果(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信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响应文件提交3.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3.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4.磋商采购程序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4.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止成功上传的响应文件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注: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4.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注: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4.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4.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9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4.10异常低价响应审查4.10.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4.10.1.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4.10.1.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4.10.1.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10.1.4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10.2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属于第4.10.1.3项情形的,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4.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4.14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4.14.1响应无效条款4.14.1.1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14.1.2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4.14.1.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4.14.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14.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4.14.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1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4.2.3在采购过程中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足三家的;4.14.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15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4.15.1确定成交供应商4.15.1.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5.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4.15.2询问及质疑4.15.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4.15.2.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15.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15.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报名确认函等)。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5.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15.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15.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15.2.4.4事实依据;4.15.2.4.5必要的法律依据;4.15.2.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递交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3B501室;电话:0512-65201419;联系人:褚磊)。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5.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结果。5.4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5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1.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6.2服务的追加、减少6.2.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地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6.2.2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7.服务费7.1成交供应商须按本文件前附表载明的费率和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7.2若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收取相当于项目预算金额2%的违约金,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7.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供应商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请成交供应商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sdzb@126.com。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三、采购需求受苏州市立医院委托,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对其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磋商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预算金额: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最高限价: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四、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述:针对苏州市立医院道前院区内房屋修补、装饰、小型维修改造等进行维修服务。2、服务内容:2.1屋面、卫生间防水维修、堵漏;2.2室内隔断(轻质墙、铝合金、防火石膏板、医疗板等)及墙面、顶面、地面等改造及零星维修;2.3院内各类病房门、移门、卷帘门、窗户、窗帘、隔帘等维护、维修;2.4防腐木桥、凳、步道、景观等维护、维修;2.5室外广场、公共过道、院内石材、墙地砖、地面维修;2.6窨井盖、路灯等维修更换;2.7建筑外立面涂料、屋面钢结构防腐喷漆处理;2.8钢结构建筑维修维护;2.9部分维修零配件;2.10其他常规维修等。3、服务要求:3.1根据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出具维修方案,如有施工图的必须按施工图组织施工;3.2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专业人员若干。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3根据采购单位的维修计划,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流程,做好工序的交接配合工作。专业维修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精通建筑和市政维修及现场施工管理,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按国家规定要求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3.4质量要求:合格;3.5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6服务过程中所需材料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使用材料或设备的,必须使用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3.7严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误差或因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质量不达标,供应商须及时更正返修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合格,返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8履约验收:3.8.1本项目履约验收严格遵循《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实施。3.8.2当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满足时,成交供应商可以主动联系采购单位提出启动履约验收的申请。3.8.3采购人在组织履约验收前,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标准及参与人员等;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验收工作,并按照验收方案要求提供必要支持。3.8.4验收时间:合同履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参与共同完成验收。3.8.5验收结果3.8.5.1若验收结果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造成的损失。3.8.5.2若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价差损失、专家评审费用等)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3.8.6验收标准:3.8.6.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且系合同、合规的正规服务。3.8.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及其一切附件、补充协议。3.9质量保修期限:一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10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现场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快完成维修。4、维修服务安全要求:4.1维修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须持有上岗证;4.2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教育,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由成交单位负责(包括上报事故报告)。如由他方影响或特殊意外造成伤亡,按政策规定处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按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协商),善后工作由成交单位负责;4.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采购单位负责,服从采购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地应明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负责人;4.4安全用电,不私拉电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5、报价要求:5.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5.2优惠率报价,即结算价=完成工作量对应的审计价格×(1-优惠率);5.3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以及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4成交单位需保证施工安全,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服务方承担施工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五、综合说明1、磋商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3、服务期限:一年(最终结算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六、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依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七、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2.2.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2.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2.5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各有效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评价与独立打分;各评分分经算术平均后,得出该响应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响应报价得分直接依据各单位的最终磋商报价计算得出。评委评审得分与最终磋商报价得分相加,即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单位综合得分并列最高,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首先比较最终磋商报价,以报价较低者优先;若报价相同,则比较技术指标,以技术指标较优者优先;若技术指标亦相同,则由磋商小组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综合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10分)1、本次报价采用优惠率,不需报总价;优惠率≥1%的,为有效响应报价;超出此范围的响应报价为无效响应。无效响应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响应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优惠率中的最高优惠率作为磋商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分为满分。例如各响应单位响应优惠率分别为20%、25%、30%,以上数字30%为磋商基准优惠率,报价得分为满分。价格得分=(1-最高优惠率)/(1-优惠率)×价格权重;(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二)技术服务部分(60分)1、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科学合理、操作性及实用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科学合理、操作性及实用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内容简单、操作性及实用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实用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完善合理、措施考虑全面科学、具有合理性及针对性强得10分;进度计划较完善合理、措施考虑较全面科学、合理性及针对性较强得7分;进度计划基本全面、措施片面、合理性及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实用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3、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包括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解决方案等,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的得10分;施工技术措施较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得7分;具体施工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操作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4、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投入:配备科学合理,考虑周全、高效的得10分;配备较科学合理,考虑较周全、高效的得7分;配备科学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5、安全文明措施:保障措施考虑全面科学、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针对性强得10分;保障措施较全面科学、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针对性较强得7分;保障措施片面、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实用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6、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应急措施考虑全面科学、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针对性强得10分;应急措施较全面科学、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针对性较强得7分;应急措施片面、合理性及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实用性欠缺,但仍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三)服务团队比较(16分)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2分;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3、拟派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持有相应岗位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符合要求的岗位人员得3分,最高得12分(各岗位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得分)。注:以上1-3评分项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四)响应单位综合履约能力(14分)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证书截图,提供资料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2、响应单位202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资料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五、合同主要条款根据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500-SZSD-C2026-0010)、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二、服务期限:一年(最终结算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项目自动终止)。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进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技术标准。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小写(¥2100000.00),成交结算优惠率为:%。以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风险费以及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每季度乙方完成工作量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后送审,按对应的审定价格×(1-优惠率)按实结算,直至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97%为止。剩余金额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所有累计单项工程按实结付款项合计不得超过本次项目采购金额;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自动终止合同。3.乙方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款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5.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6.付款方式:数字人民币支付或银行账户转账。乙方钱包或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开户名称:账户账号: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四、服务质量: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实际服务质量标准进行验收。2.乙方需接受甲方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统一管理。3.乙方承办的零星项目服务出现一般性失误时,第一次甲方口头提出,第二次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出现较大失误时,甲方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再次出现,甲方提出警告;出现严重失误时,甲方提出警告或终止合同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每张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项目结算费用的5%;每张警告扣除项目结算费用的5%;乙方出现严重失误承担相关损失同时扣除项目结算费用的10%,并终止合同。4.耗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和品牌。5.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6.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现场踏勘,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在甲方要求下尽快完成维修工作。7.服务质量: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8.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服务过程中所需材料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使用材料或设备的,必须使用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10.质量要求:合格。11.质量保修期限:一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履约验收:1.本项目履约验收严格遵循《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实施。2.当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满足时,乙方可以主动联系甲方提出启动履约验收的申请。3.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标准及参与人员等;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验收工作,并按照验收方案要求提供必要支持。4.验收时间:合同履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乙方参与共同完成验收。5.验收结果5.1若验收结果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造成的损失。5.2若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6.验收标准:6.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且系合同、合规的正规服务。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及其一切附件、补充协议。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2.甲方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目。2.乙方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八、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至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交付的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2乙方逾期完成的,应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按照逾期合同总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如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5日未交付的,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2.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首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之后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2.4乙方如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视其违约严重程度及自身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2.5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折抵,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争议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3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1成交通知书;1.2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1.3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4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1.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网上备案。十四、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以下无正文)六、附件格式格式1:磋商响应报价表(详见苏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报价表响应单位(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响应优惠率(%)备注1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不报总价,优惠率是指单价的优惠比例,如折扣率为55%,则报价表中优惠率填写45%;如打四折,则报价表中优惠率一栏填写60%,以此为例。格式2: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若涉及)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进行响应,对于本公司的响应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响应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磋商小组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在评标过程中当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或者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响应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响应报价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例如进货合同及发票、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库存清单、仓库照片等,最终以磋商小组具体要求为准)。响应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报价处理。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磋商响应函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编号)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采购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9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7、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项目实施方案(请响应单位自拟)格式5:偏离表偏离表(技术、服务、商务)序号采购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2345...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服务人员名单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12345678910……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附合同复印件。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我公司愿参加本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响应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在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0:供应商情况表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注册号电话企业地址注册资金传真一、单位简历及机构二、单位优势及特长三、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M2,产权: M2,租: M2销(零)售额: 年 万元; 年: 万元实现利润: 年 万元; 年: 万元主要业务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成交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13: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全文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立医院(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500-SZSD-C2026-0010(采购编号),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1)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道前院区建筑零星维修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3190.616034万元,资产总额为16562.106773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4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苏州技富信会计师事务政SuzhouDevotionC.PA.Partnership审计报告苏德富信会审字[2025]第007号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或进入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SezhouDevotionC.PA.Partnership(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好的中国·苏州中国注册会计师: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资产负债表2年0月31日金额单位:元动资产项目行次期初数期末数199,771.912.644,639,681.34币金3-投-500,000.00743,084.47应收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6747,677,69.2058,997,011.49应收账款2,463,129.764,828,834.32其他应收款895,752,217.5285,932,900.86预付款910应收补贴款存货持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授资12-13共他流动资产H15166,164,949.12165,141.512.48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16--长期股权投资17=长期权投资18其他长期投资19-长期投资合计20固定资产211,444,741.091,444,741.09国定资产原价2223709,715.341,016,312.11城:累计折675,025.75398,398.98固定资产净值2425-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75,025.75395,398.98固定资产净额26工程物资27-在建工程2829-固定资产清理-30675,025.75398,398.95固定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313101,602.3581,156.27无形资产长期持费用33其他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3135101.602.3581,156.27递延税款36递延税款信项37166,911,577.22165.621资产合计33单住人: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资产负债表0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额单位:元流动负情项目oin期初数期末数39期款40应付票居u-应付账款30,569,414.0834,182,835.2342o6,362,754.491,775568.79收款32052应付工资4应付福利费5应付股利应付利息4179,862.82应交税金-300,023.82其他应交款4509,500,840.02,040,636.57其他应付款预找费用51预计负52递延收益年内到期的长期负5354其他流动负债55流动负债合计5646,042,985.1838,178,903.41长期负债ST长期借款58应付倩券59长期应付款60专项应付款61其他长期负62长期负债合计63运延税款64道延税款货项65负價合计6646,042,985.1838,178,903.41所有者权益67实收资本68106,800,000.00106,800,000.00106,800,080.00其中:中方投资106,800,000.006970外方投资城:已归还投资7172资本公积-余公积其中:法定余公积737475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76储备基金77企业发展基金78利润还投资79未分配利润8014,098,592.0120.612,164.32币算验额所有者权益合计882120,898,592.04127,442,164.32负及有者合计66,91,577.22165,621,067.73单位负责人:利润表金级单:元单,建设有时H上年第数本年计数11.50.R入112.W开点本319117118,7.80.中产品有成本.N29.26L2910.11040.26,884150.2主业.期和1元用.1185.151832121管责用,3.46,15.36538L.001.中:发费用102.31财费用.11.86中:出31.999.99C服失日4,247,7.11,884.17.0业利H投B其他收1620.000.营业入1T31.0L.941.006.00:业支出B前年调整B6,400,347.687,843.817.08额265.00.2H.M.n投东22,·未的投资失(号到)23办和N25.804.434.286,5.57.2年时分配和国1,18321.561L008.50.05555.831.50他转入2620,612,14.32可供分配的利H0.552.0取法金基全-=活定公金2..取工安及利金0取备基金31.-.-取企业发展基金和投33-1.00.592.0620.64.16132可货者分配的利园就先量利-意金公3.---通利其中3应时方利书货(成本)的通教程配负责:主管会计机构现金流量表202度编制:建设发用有公司项目.的金量售商品、务到的金收到的的其与经营话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入小计四买商品、接受务支村的全标1:35.本期金额121.421,91279.51.922.1117,73.864.90106,400,357.358.078.737.87金额单位:元上期金额15L178.591.58-16506,60.67170,745.241.2510.21.166.007,430,565.07支村给联工及为联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费文付的其与经话动有关的现全现全出小计经营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三、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投资用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全处置国定资产,无产和其长期资产面收到的金净额收的其他与投资活功有关的现金7.,1012BH162,85.055.22281.95.7312,606,096.20-15,132,231.30---·2,670,85.025.617,293.07156,929,939.161,815,302.00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定资产,无形产和其长刷资产所支付的金投资所支的现金付的其地与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出小计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投收时的现全款收到现金收到的其他资活动有关的现全178120222226·-=.---=179,063.66179.061.66-179,063.66现金流入小计还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和村利总所支付的现金支的其他与等资活动有天的现全现全流出小计海动产生的现全量净额、交动时会的影响五、现及业净理加22629303122333=.·=--3,000,000.003.990.93,807,900.99-3,007,99.99单位责人现金流量表202年年度编制单位:库设发有限公金额单位:元编制单位:库设发有限公补克资料净利调为经世动的金流重净利计的要产诚准备行次331本期金6,50,572.28276,636.77金额单位:元上期金额5.801.43L2209,071.96定资产新旧无资产销长期待用销用的少(:培加)预提费用的增加(:城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资产的失(减:收益)固定产报度失财务用投资很夫(:收)运税款货项(:理)的少(堆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少(:加)经性应村项目的理加(城:减少)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量净额3839004246474850S52,46.08。.。.-..--28,515,297.026.542,400.59-15,132,231.3037,999.9920,991.873.83-15.885.911.77555.833.8911,815,302.092.不沙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话动务转为资本年内到的可换公司寿融资租入定资产2、现会及现金等价物净加情况金的用未余现金的刷余: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理全等价物的期余金现等价净责人53H5556ST58596061.--4,639,681.311.771.9121---15,132,231.30,771.912.6411,173.674.20责人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概况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筒称本公司)现由自然人吴四兵、**霞及苏州意昶管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78026580XC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10.68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8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四兵。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2幢601室。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古建及绿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展览展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驳岸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体育设施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钢结构加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水文地质勘测、土工试验、水分析:建筑机械、钢模板租赁和销售:五金交电、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商品混凝土、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器材、道路标志牌、护栏、电力器材、电线电缆、体育设备、家具木制品销售、安装:国内广告的设计及标识标牌制作、电子屏制作:房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5年10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32011640。本报表仅包含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分公司。二、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下列重要会计政策是根据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1、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2、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换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1)现金为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5、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坏账确认标准: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一、公司概况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由自然人吴四兵、**霞及苏州意昶管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78026580XC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10,68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8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四兵。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2幢601室。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古建及绿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展览展示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驳岸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体育设施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钢结构加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水文地质勘测、土工试验、水分析:建筑机械、钢模板租赁和销售:五金交电、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商品混凝土、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器材、道路标志牌、护栏、电力器材、电线电缆、体育设备、家具木制品销售、安装:国内广告的设计及标识标牌制作、电子屏制作:房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5年10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32011640。二、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说明1、财务状况人临省久所速合区]苏州项目年初数期末数项目苏州附件专数章期末数流动资产合计166,164,949.12165,141,512.48流动负债合计46,042,985.1838,178,903.41非流动资产合计776,628.10479,555.25非流动负债合计净资产合计120,898,592.04127,442,164.32资产总计166,941,577.22165,621,067.73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66,941,577.22165,621,067.732、变动及比例情况项目增减额(期末-期初)变动事(金额/期初)项目增减额(期末-期初)变动率(金额/期初)流动资产合计-1,023,436.64-0.62%流动负债合计-7,864,081.77-17.08%非流动资产合计297,072.85-38.25%非流动负债合计净资产合计6,543,572.285.41%资产总计-1,320,509.49-0.79%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1,320,509.49-0.79%三、公司盈利能力情况说明项目本年数上年数变动额变动率一、收入指标1、销售收入131,906,160.34129,088,863.842,817,296.502.1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31,906,160.34129,088,863.842,817,296.502.18%其他业务收入2、其他收益·270,000.00-270,000.00-100.00%3、营业外收入4、投资收益二、盈利指标1、毛利额21,183,269.5020,389,755.09793,514.413.89%2、营业利润7,084,817.046,247,749.17837,067.8713.40%3、利润总额7,043,817.046,460,347.68583,469.369.03%4、净利润6,543,572.285,804,434.28739,138.0012.73%三、盈利能力比例1、销售毛利率16.06%15.80%0.26%2、资产利润率4.24%3.75%0.49%四、其他重要情况说明加地电店AW吩件专用隼1、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2、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无3、异地搬迁。无4、对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无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营业执编号320594666202407250454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841362906(1/1)(副本)名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称出资额20万元整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09年01月0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强主要经营场所忠国(江苏)自电贸易业园区苏呆天道西1号世纪金胎经营范围412室出具验登记机关2024年9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gat.go.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姓名吴玉琴Pullname性别女Sex出生日期1978-01-20Dateofbirth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工作单位合伙)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32040419780120282XIdentitycardNo证书编号:320506600003年度检验登记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吴玉琴(320506600003)吴玉琴(320506600003)您已通过2017年年检您已通过2018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No.ofCertificate批准注册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odInstituteofCPAs发证日期:2016月Dateoflssuance,dd年度检验登记年度检验登记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certificateisvalidforanotheryearafterThiscertificateisvalidforanotheryearafterthisrenewal.吴玉琴(320506600003)吴玉琴(320506600003)您已通过2020年年检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万/m1d注册人赵强姓名Fullname男性别Sex1973-09-29出生日期Dateofbirth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普通合伙)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IdentitycardNo证书编号:230200040879年度检验登记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继续有效一年iscertificateisvalidforanotheryearafterNo.ofCertificate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注册协会eorc9999赵强(230200040879)您已通过2019年年检赵强(230200040879)AuthorizedIns0630发证日期:年月您已通过2020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DateoflssuanceAmm20190M16年度检验登记年度检验登记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AnnualRenewalRegistration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certificateisvalidforanotheryearafterThiscertificateisvalidforanotheryearafterthisrenewalthisrenewal赵强(230200040879)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月日y/mnd年月日lym/d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请使用官方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验证参保单位全称:权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参保地:苏州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78026580XC查询时间:202501-202603共3页,第1页

单位参保险种
单位参保险种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缴费总人数
缴费总人数
45
45
45
4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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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
缴费起止年月
缴费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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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祝苗
吴祝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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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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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
童欢欢
童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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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202501-202602
14

3
彭赟
彭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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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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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宝存
黄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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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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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5
施荣华
施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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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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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
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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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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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7
邓艳春
邓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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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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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8
汤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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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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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方长银
方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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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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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尧永
刘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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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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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
**霞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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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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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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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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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3
吴非宇
吴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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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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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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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娜
李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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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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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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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任华
江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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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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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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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吉
李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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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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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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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玉
魏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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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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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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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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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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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沈金
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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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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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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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邢佶
池邢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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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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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丽军
毛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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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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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子建
史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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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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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3
王鑫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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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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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红
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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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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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念恩
何念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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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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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中兴
刘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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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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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桂霞
胡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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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202501-202602
14

28
王普
王普
******************
******************
202507=202508
202507=202508
2

29
王普
王普
******************
******************
202501-202502
202501-202502
2

30
王亚茹
王亚茹
******************
******************
202501-202602
202501-202602
14

31
赵阿岩
赵阿岩
******************
******************
202501-222501
202501-222501
13

32
任杰
任杰
******************
******************
202501-2ES
202501-2ES

33
段岩
段岩
******************
******************
202501202662
202501202662
14

34
顾雨晨
******************
202508-202511
4
NaN
NaN
NaN

35
陈飞
******************
202501-2025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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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刘平
******************
202503-2025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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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刘正良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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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吴世祥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NaN

39
倪卫华
******************
202501=202502
2
NaN
NaN
NaN

40
程娟
******************
202504-202602
11
NaN
NaN
NaN

41
杨波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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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刘兆刚
******************
202601-2026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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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谈燕芳
******************
202501-202601
13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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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马龙
******************
202501-2025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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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陈丽萍
******************
202501=2025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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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窦怀冬
******************
202501-202601
13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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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孙伟
******************
202501-202508
8
NaN
NaN
NaN

48
任伟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NaN

49
吴四兵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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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丁绪鑫
******************
202512-202602
3
NaN
NaN
NaN

51
陈猛
******************
202510-202602
5
NaN
NaN
NaN

52
陈猛
******************
202501=202507
7
NaN
NaN
NaN

53
李戎
******************
202510-202601
4
NaN
NaN
NaN

54
马媛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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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55
陈洪光
******************
202503=202602
12
NaN
NaN
NaN

56
贾绍亮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NaN

57
鞠军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NaN

58
陈新霞
******************
202501-202602
14
NaN
NaN
NaN

59
蔡飞
******************
202501-202501
1
NaN
NaN
NaN

60
胡栋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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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陈丽
******************
202501-202510
10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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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许诗儒
******************
202510-202601
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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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吴甜甜
******************
202501-2025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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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汤佳佳
******************
202501-20250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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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凌思琪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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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李伟峰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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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高孙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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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仲兴明
******************
202501-202503
3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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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69
王征
******************
202501-202502
2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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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张飞
******************
202501-202503
3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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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倪嘉楠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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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杜祥威
******************
202501-202507
7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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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朱凯生
******************
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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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桑仁福
******************
202510-202601
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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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朱延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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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3
3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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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76
余新伟
******************
202501-202602
14
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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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77
王鹏
******************
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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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沈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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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50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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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史炉生
******************
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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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陈丽
******************
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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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张凌生
******************
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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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周玉娥
******************
202501=2925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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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高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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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e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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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陈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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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260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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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页,第2页共3页,第3页说明:1.本权益单涉及单位及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单位应妥善保管。2.本权益单为打印时参保情况。3.本权益单已签具电子印章,不再加盖鲜章4.本权益单记录单出具后有效期内(6个月),如需核对真伪,请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进行验证(可多次验证)。打印时间:2026年3月2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零星维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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