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剂楼设备 全自动灌装旋盖机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项目06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000120259454号/ZF2026-32-0091
二、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项目06包
三、中标信息
包别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06
安徽申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D1419
1979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别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06
全自动灌装旋盖机
中一/长沙
GCBX4/1
1台
33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伟、沈守玲、黎兆碧、盛玉琴、刘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合公协(2023)03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元按照10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773.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立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62282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方式:安丽、于潍潍0551-66061413、0551-660614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丽、于潍潍
电 话:15905605972、18010874352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附件信息:
06包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06包).doc
药剂楼设备06包.pdf
06包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十一、关联关系声明致: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2.我单位非安徽省立医院集团领导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开办、入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3.我单位非安徽省立医院集团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及其他从事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开办、入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4.我单位本次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是/☑不是)招标人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企业。(本条须勾选“是”或“不是”,据实勾选,以“☑”方式勾选。)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关系如下:(如是必须填写下表)序号所投产品名称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采购人处知识产权归属人姓名采购人处知识产权归属人员所属科室备注125.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与安徽省立医院集团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的人员。(本条须勾选“存在”或“不存在”,据实勾选,以“☑”方式勾选。)关联关系如下:(存在必须填写下表)序号投标人招标人关联关系备注关联人员名称所在部门担任的职务关联人员名称所在部门担任的职务1注:(1)如不符合上述声明中1、2、3条中其中之一条款的,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扣除我方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与我方解除合同,且我方会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及给招标人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安徽申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6年03月24日第140页共253页十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配料罐(1000L)、离心液储罐1000L(ZG-1000L)、收瓶台、周转桶、储水罐(500L),生产厂为衡阳华远药机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大道77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管式离心机(GQ125),生产厂为上海戴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亭浦路1319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3.自动理瓶机(ZLP150)、全自动灌装旋盖机(GCBX4/1)、在线称重机(LWHS-200-T1)、铝膜封口机(DSGF)、全自动贴标机(BLTB20/50)、输送带、激光打码机(V2005pw)、控制系统、自动理瓶机(ZLP250)、全自动灌装旋盖机(BGGX6/1)、在线称重机(LWHS-200-T1)、全自动贴标机(BLTB20/50)、输送带、激光打码机(V2005pw)、控制系统,生产厂为长沙市中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环保工业园正大路269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4.湿式蒸汽灭菌柜(DZG-1.2),生产厂为江苏神农灭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为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封庄村。/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5.煎药机(YJD30-GL)、浓缩机(YZN60),生产厂为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超路1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DP2000-GNC40)、膏方包装机(DP2000-GBS),生产厂为浙江大鹏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千禧路16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7.多功能粉碎机(DFY-2500),生产厂为湖北永安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惠西四路4号热塑复合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2号厂房1-5层F2-228。/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签章:安徽申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24日第141页共253页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06安徽申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90.46/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项目06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S34000120259454号/ZF2026-32-0091采购人:安徽省立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项目06包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项目06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S34000120259454号/ZF2026-32-009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设备采购06包预算金额:207.7万元最高限价:207.7万元采购需求:中药合剂(口服液)配制线采购1套(包含产品1配料罐1台、产品2管式离心机1台、产品3离心液储罐1000L1台、产品4自动理瓶机1台、产品5全自动灌装旋盖机1台、产品6在线称重机1台、产品7铝膜封口机1台、产品8全自动贴标机1台、产品9输送带1套、产品10收瓶台1台、产品11激光打码机1台、产品12周转桶14台、产品13湿式蒸汽灭菌柜1台、产品14控制系统1套)、瓶装水配制线采购1套(产品15储水罐1台、产品16自动理瓶机1台、产品17全自动灌装旋盖机1台、产品18在线称重机1台、产品19全自动贴标机1台、产品20输送带1套、产品21收瓶台1台、产品22激光打码机1台、产品23控制系统1套)、膏剂配制线采购1套(产品24煎药机2台、产品25浓缩机2台、产品2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4台、产品27多功能粉碎机2台、产品28膏方包装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原厂质保不少于60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06包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3.2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三类时)。(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4.信誉要求: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等媒介上发布;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4.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551-62624922、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0551-62624922、400-0099-555。(5)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立医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联系方式:0551-622825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联系方式:安丽、于潍潍0551-66061413、0551-660614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丽、于潍潍电话:15905605972、18010874352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标段(包别)划分共11个标包,本次采购06包。投标人参加多个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制作、密封、提交要求:按包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提交(上传)。投标人参加多个包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无。1.1.6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3.2进口产品采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按照财政部文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认定,整机设备内元器件不做限制。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4.4核心产品产品5全自动灌装旋盖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1.10.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应书面确认。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提交疑问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答疑,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系统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完整收到。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和形式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见本章第9.2款规定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4样品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否3.2.1投标报价包括的内容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包括提供货物、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3.2.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4.5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1)投标文件编制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3.7.4(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投标人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3.7.4(5)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系统上传。注:1.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4(5)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要求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未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或远程解密失败,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详见http://www.youzhicai.com/HelpCenter/HelpCenterIndex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备注: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解密时间要求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5.2开标程序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先行解密,然后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公布开标信息;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3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确定一名中标人7.1.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及内容编制。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2中标结果质疑时间: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见本章第9.2款规定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联系人:张经理7.3.2招标代理服务费1.参照合公协(2023)03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各包代理服务费低于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费标准依照下表: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额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2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1.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转账/电汇2.收取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滨湖新区支行账号:340014747080500434973.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7.4.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履约完成(指服务、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凭证退还乙方或将履约保证金退至乙方账户。(如有违约情况,则扣除相应的违约金等)。3.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5519098170100014.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5%。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货或交付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影响使用或合同履约期限内发现有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采购人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况。注意事项:(1)采用保函的形式(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如采用银行保函,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1履约保证金行保函应为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其他银行等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例如A银行总部在合肥或者A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那么A银行任一分支机构或者总部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符合要求)。(2)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次序依次确定成交投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签订合同时需携带履约保证金缴纳记录。(3)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履约完毕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合同价款或保留向中标人追责的权利。(4)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是否接受负偏离:☑不接受11.1.1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11.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在规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内,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1.2.3价格扣除标准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10%(2)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3价格扣除标准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产品1配料罐、产品2管式离心机、产品3离心液储罐1000L、产品4自动理瓶机、产品5全自动灌装旋盖机、产品6在线称重机、产品7铝膜封口机、产品8全自动贴标机、产品9输送带、产品10收瓶台、产品11激光打码机、产品12周转桶、产品13湿式蒸汽灭菌柜、产品14控制系统、产品15储水罐、产品16自动理瓶机、产品17全自动灌装旋盖机、产品18在线称重机、产品19全自动贴标机、产品20输送带、产品21收瓶台、产品22激光打码机、产品23控制系统、产品24煎药机、产品25浓缩机、产品2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产品27多功能粉碎机、产品28膏方包装机均按照工业行业认定企业类型标准。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为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11.4.1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标准当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1.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采购内容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扣除举例说明:如果某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满足本国产品标准,其投标报价为100万元,则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4.1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标准2.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12.2原则规定与定义(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投标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投标人”理解。12.3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4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2.5多包投标、多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也可成为多个包的中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5中标的规定人。12.6相关提示(1)如投标人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价格扣除标准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标准,则扣除后的价格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比例-投标报价×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招标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3)投标人应注意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为了使招标投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投标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文件递交和其它准备工作。(4)重要提示:①本合同项目属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因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的项目立项,由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代为开立,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物资采购委托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代为招标并代为签订本合同,以上情况,乙方已全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乙方在本合同项目执行中愿意配合甲方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管理和安排;②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递交经中标人签字盖章的中标合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合同模板制作),未按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合同、将中标人行为予以公布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2.7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规定的,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2.10其他1、本《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本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0其他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3、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4、如投标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填写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内容,但属于企业类型(即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填写错误(仅此处填写错误,不作为否决其投标文件的依据),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内容对应正确的企业类型进行评审。5、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进行“徽采云”平台注册,完成正式入库,未完成正式入库的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将影响采购人进行合同备案,无法顺利完成合同执行、付款。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徽采云”-徽采学院-供应商注册与配置。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标段(包别)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1.3.1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进口产品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附属机构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7)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存在以上情形。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故障无法查询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1.4.4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时,按以下要求确定投标人投标资格和中标人推荐资格:(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1.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10开标前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3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4)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质疑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4.2采购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2.4.3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联合体协议书(7)、投标保证金(如有)(8)、资格证明文件(9)、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规格偏离表(11)、关联关系声明(1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声明函(13)、技术响应资料(14)、书面承诺函(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6)、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要求递交投标货物样品的,投标人无须提供货物样品,否则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样品。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2.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如有)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免采购人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3.4.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审办法规定提供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交货期、质保期、技术与服务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7.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以及打印形成的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4.1.1项-第4.1.2项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4.1.4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等物流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并符合以下要求:(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第4.1.1项-第4.1.2项规定。(2)外层信封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收件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邮寄人,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4.1.5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解密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程序开标。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与本项目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和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2中标结果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提出。7.3中标通知7.3.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2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7.5.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废标、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招标8.1废标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多包的采购的,指调节后的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1.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8.1.3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8.2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8.2.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8.2.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出现本章8.2.1项情形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或者5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3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9.询问与质疑9.1询问与质疑的提出9.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9.1.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9.2质疑材料的要求9.2.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2.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9.3质疑处理9.3.1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9.3.2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3.4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9.3.5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3.6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政府采购政策11.1节能与环保11.1.1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本次招标如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该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1.2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该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11.1.3采购标的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出现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投标人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1.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投标人应符合本章第11.2.1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2.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5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3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11.3.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11.3.2本项目进口产品采购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1.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11.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11.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详见前附表规定。11.4.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11.4.3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3.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确保CA证书在开标时可正常使用,无更换、过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若因上述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需注意,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即:使用硬件锁加密,则必须使用同一个硬件锁解密;使用手机扫码加密,则必须使用手机扫码解密。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5.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V3.0(智能交易系统适配版)”(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建议在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编制。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7.潜在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时间为准。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并重新上传。9.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51-62220164。三、开标和解密10.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并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公布开标结果。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时出现异常情况,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12.投标人须保持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为登录状态,并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四、评标和询标13.投标人在接收到询标函时,需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登录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五、异常情形14.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六、异常情形处理15.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告。(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告;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总则:1.1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货物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1.2标注▲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将予以公布。一、商务条款:序号商务条款内容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获取的备案编号(属于一类时);1.2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有效经营备案编号(属于二类时);(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1.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二类、三类时);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属于一类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3供货地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药剂楼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原厂质保不少于60个月。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提供产品的使用、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且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支付全部合同款项。71、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2、中标人需负责在项目安装地点进行所投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现场测试。在安装和调试期间,如发现设备或材料有缺陷或损坏,中标人应尽快更换,相关费7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维护期内应提供现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要求中标人应在有稳定的技术支撑与服务能力,并且在设备发生故障时2小时内响应。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负责对所投设备组织操作使用培训,培训地点、人员由采购人指定。8本项目06包的特定要求:所投湿式蒸汽灭菌柜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影印件。注:上述商务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做无效标处理。二、项目技术需求:(一)第6包:技术需求重要性表述标识重要性标识符号代表意思关键指标项★评分项,详见第四章评分细则一般指标项无标识项未响应或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注:投标人须如实响应,如在后期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有虚假响应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合同款项,且上报监管部门并追究中标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二)技术要求产品1.配料罐1.1≥1000L:1.2结构:立式支脚,夹套保温,上机械搅拌,下配均质器,上下椭圆封头;1.3材质及厚度:受压内胆S30408/厚5~7mm,夹套S30408/厚3~4mm,保温介质珍珠岩/厚40~60mm,保温壳体304/厚2~3mm,保温封头S30408/3~4mm;1.4工作/设计压力:罐内:常压,夹套内:0.09MPa/0.095MPa;1.5工作/设计温度:罐内:常温/100℃;夹套内:115/119℃;1.6附件配置:上装机械搅拌1套(减速机,1.5kw,100r/min,桨式搅拌器,免维护机械密封),下装高速均质器1套(转速不小于3000rpm),快装进料口、出液口、快装无菌呼吸器,快装仿西德360°万向旋转清洗器,温度计传感器,配套称重模块称重计量(可转换成体积显示)、防爆视灯/视镜DN100,快开人孔DN400及其它各功能管口等;1.7表面处理:内表面镜面抛光、外表面亚光处理;1.8配套:物料泵1台:1.8.1流量:≥5T/H,功率:≥1.1kw,扬程:≥24米,过流件材质:304,电机罩、支架;1.8.2支腿为不锈钢304材质,支脚为双重可调整型;1.8.3进口快装¢51,出口快装¢38;1.8.4电机为泵专用电机,电压380V,50HZ,3P,F级,N2QA,电机转速≥2900rpm.1.8.5微孔过滤器1套:≥226接头滤芯,3芯20寸,过滤精度≥100目1.8.6操作平台1个:全材质304,台面宽1.2米,高1米,用于人工登高上操作阀门或投料使用。产品2.管式离心机2.1转鼓容积≥8L,通过能力(水)≥500L/h。产品3.离心液储3.1≥1000L,用于离心液的暂存:3.2立式,单层,常压,带搅拌;3.3材质及厚度:内胆S30408/厚5mm;3.4工作/设计压力:罐内:-0.1MPa;3.5出料泵1台:流量≥5T/H,功率≥1.1kw,扬程≥24米,过流件材质304不锈钢。产品4自动理瓶机4.1生产能力:30~40瓶/分;4.2适用规格:100ml塑料瓶;4.3电源:380V/50Hz;4.4理瓶盘转速:0~16rpm;4.5功率:≥1.0kw;4.6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5.全自动灌装旋盖机5.1生产能力:30~40瓶/分;5.2适用瓶子:100ml塑料瓶;5.3旋盖头数:单头;5.4功率:≥3Kw/380V/50Hz;5.5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5.6灌装头为防滴液型,计量由陶瓷泵完成,由伺服电机控制,装量在触摸屏上调整;或采用恒压灌装,装量可以触摸屏进行单头或整体调节;★5.7旋盖采用恒扭矩旋盖,旋力大小可调,确保盖子外形无损;★5.8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配无瓶不灌、无盖报警功能;5.9.配备药液缓冲罐,缓冲罐配备液位控制,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6.在线称重机6.1最少刻度:0.1g;★6.2精度范围:灌装精度≤1%;6.3输送速度:30~100m/min;6.4称量物料尺寸:≤280*200mm;6.5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6.6输送带:食品级PU材质,适用于各种产品的称重;6.7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带在线剔除功能。产品7.铝箔封口机7.1生产能力:30~40瓶/分;7.2适用规格:100ml塑料瓶;7.3输出功率:≥3kw;7.4冷却方式:水冷式;7.5封口直径:10~150mm(可定制);7.6使用高度:20~120mm(可定制);7.7采用电磁感应封口,封口加热位置可上下左右调节;7.8配无铝箔(盖内)产品自动检测、剔除装置;7.9.机器配有急停装置,遇特殊状况需紧急终止机器动作时,即可按下急停开关,以便及时处理状况;7.10.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8.全自动贴标机8.1生产能力:30~40瓶/分;8.2适用瓶子:100ml塑料瓶;★8.3贴标精度:±0.5mm;8.4标签规格:15~90mm,20~180mm;8.5电源:220V;8.6功率:≥1Kw;8.7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8.8配套自动打码功能,出标采用伺报服电机控制;8.9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9.输送带9.1输送带采用不锈钢及高强度铝合金;9.2尺寸:满足生产要求,根据场地实际需求配套。产品10.收瓶台10.1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10.2尺寸:满足生产要求,根据场地实际需求配套。产品11.激光打码机11.1激光器密封式紫外激光发Th器使用寿命2-3万小时以上;11.2最小线宽0.01mm;11.3重复定位精度0.001m;11.4喷码参数打标范围110mmX110mm(可选);11.5配套分页器1套,可给未开封包装盒分页实现连续打标。产品12.周转桶12.114个:带内刻度,10L、20L、30L、40L各2个,50L4个,100L(带轮子)2个。产品13.湿式蒸汽灭菌柜★13.1设计温度:139℃工作温度:60~134℃,配不锈钢304灭菌车,用于中药材灭菌,有效容积≥1200L,外形尺寸:≥1800*1450*2000cm,内部尺寸约:≥1500*700*1200cm。产品14.控制系统★14.1灌装系统采用旋转气缸阀加陶瓷泵灌装,独立伺服系统调节对应的泵体装量,可直接在触摸屏上操作实现;14.2高位料桶加自动恒温保护及搅拌系统,保证膏体始终在设定的温度下保存;14.3采用振动盘理盖,输送带上夹瓶皮带戴盖;四轮搓盖;14.4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变频调速,无瓶不灌、无盖报警功能;14.5本套线的配液罐可当cip清洗站使用,利用本配液罐配置清洗液对本套生产线进行清洗(罐、泵、过滤器、灌装机的各点进行清洁),清洗终点配套电导率检测仪器1套,清洗回水泵1套,可实现对清洗终点的清洗洁净度实现在线检测的功能。产品15.储水罐15.1结构:采用直筒单层,上下椭圆封头结构,支脚安装;15.2容积:≥500L;15.3内筒体设计压力:常压;15.4内筒体壁厚:≥4mm;15.5人孔规格:≥直径400mm,开关方式:手动;15.6内表面机械抛光,内表面粗造度Ra≤0.4μm,外表面粗糙度Ra≤0.8μm;15.7筒体及其它物料接触部位材质为SUS316L不锈钢。产品16.自动理瓶机16.1生产能力:30~40瓶/分;16.2适用规格:500ml塑料瓶;16.3电源:380V/50Hz;16.4理瓶盘转速:0~16rpm;16.5功率:≥1.0kw;16.6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17.全自动灌装旋盖机17.1生产能力:30~40瓶/分;17.2适用瓶子:500ml塑料瓶;17.3旋盖头数:单头;17.4功率:≥3Kw/380V/50Hz;17.5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17.6灌装头为防滴液型,采用直流式灌装、装量可以触摸屏调节;★17.7旋盖采用恒扭矩旋盖,旋力大小可调,确保盖子外形无损;17.8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配无瓶不灌、无盖报警功能;17.9.配备缓冲罐,缓冲罐配备液位控制,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18.在线称重机18.1最小刻度:0.1g;18.2精度范围:灌装精度≤1.5%;18.3输送速度:30~100m/min;18.4称量物料尺寸:≤280*200mm;18.5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18.6输送带:食品级PU材质,适用于各种产品的称重;18.7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带在线剔除功能。产品19.全自动贴标机19.1生产能力:30~40瓶/分;19.2适用瓶子:500ml塑料瓶;19.3贴标精度:±0.5mm;19.4标签规格:15~90mm,20~180mm;19.5电源:220V/50Hz;19.6功率:≥1Kw;19.7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19.8配套自动打码功能,出标采用伺报服电机控制;19.9.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产品20.输送带20.1输送带采用不锈钢及高强度铝合金;20.2尺寸:满足生产要求,根据场地实际需求配套。产品21.收瓶台21.1设备材质:SUS304不锈钢;21.2尺寸:满足生产要求,根据场地实际需求配套。产品22.激光打码机22.1激光器密封式紫外激光发Th器使用寿命2~3万小时以上;22.2最小线宽0.01mm;22.3重复定位精度0.001m;22.4喷码参数打标范围110mmX110mm(可选);22.5配套分页器1套,可给未开封包装盒分页实现连续打标。产品23.控制系统23.1灌装系统采用旋转气缸阀加陶瓷泵灌装,独立伺服系统调节对应的泵体装量,可直接在触摸屏上操作实现;23.2高位料桶加自动恒温保护及搅拌系统,保证膏体始终在设定的温度下保存;23.3采用振动盘理盖,输送带上夹瓶皮带戴盖;四轮搓盖;23.4采用PLC控制、触摸屏操作、变频调速,无瓶不灌、无盖报警功能;23.5.本套线的配液罐可当cip清洗站使用,利用本配液罐配置清洗液对本套生产线进行清洗(罐、泵、过滤器、灌装机的各点进行清洁),清洗终点配套电导率检测仪器1套,清洗回水泵1套,可实现对清洗终点的清洗洁净度实现在线检测的功能。产品24.煎药机24.1.容量30~40L;24.2功率3000W~4000W;24.3二煎,第二煎时自动加水,数控煎药计时。产品25.浓缩机25.1浓缩药锅容量50~70L;25.2浓缩能力≥6000ml/h;25.3双筒加热,触摸屏控制。产品2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26.1贮药锅容量40~50L;26.2浓缩能力≥6000ml/h;26.3功率4000W~6000W。产品27.多功能粉碎机27.1容量≥2500g;27.2功率2~3KW;27.3转速≥30000转/分钟。产品28.膏方包装机28.1调膏锅容量(ml)≥8000;28.2袋装容量(ml)20~80;28.3包装能力(袋/min)≥8。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包含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证、验收的交钥匙工程,除以上技术要求包含内容外,涉及安装、调试、验证所需的辅材、配件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培训2-4名操作员工及简单故障维修员工。3.整套生产线免费保修年限≥5年,质保期内提供系统升级维护,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4.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提供响应服务。24小时到达现场。5.配置相应工作台6.整条线可自动清洗,清洗洁净度可自动检测,结果可视。7.列出所有耗材并单独报价。8、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18810913031,如中标后因未踏勘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行负责,踏勘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9、本包配置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配料罐台1中药合剂(口服液)配制线2管式离心机台13离心液储罐1000L台14自动理瓶机台15全自动灌装旋盖机台16在线称重机台17铝膜封口机台18全自动贴标机台19输送带套110收瓶台台111激光打码机台112周转桶台1413湿式蒸汽灭菌柜台114控制系统套115储水罐台1瓶装水配制线16自动理瓶机台117全自动灌装旋盖机台118在线称重机台119全自动贴标机台120输送带套121收瓶台台122激光打码机台123控制系统套124煎药机台2膏剂配制线25浓缩机台22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台427多功能粉碎机台228膏方包装机台1四、其他配套要求:(一)应急服务要求1.备品备件:中标人提供能够满足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维修要求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中标人应保证10年以上零部件供应期,并对设备故障等突发状况及时响应。2.专用工具:中标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所必要的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工具。3.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响应,若未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应提供备用设备供院方使用。(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及质量保证1.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地点负责安装、调试。2.具体设备验收标准和程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下列验收程序可参照执行:2.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和投标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2.2货物在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部件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和应由中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2.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由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2.4运行测试及最终验收。在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采购人对其进行全面的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系统最终测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签发最终验收证明;2.5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依据合同与合同有关条件、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系统配置要求、设备技术文件和系统说明书,以及国家和省部级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分为预验收和竣工验收。2.6如设备在验收时有一个或多个指标未能达到要求而属于中标人责任时,则中标人自费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三)包装运输1.中标人负责设备包装、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安全运抵交货地点。2.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采购人的订货号、发货号。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应运输和装载的要求。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四)培训要求1.技术人员厂方培训:维修维护不少于1人,设备培训时间不低于3天,有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和完整规范的培训资料,培训结束获得厂方授权或资质许可,交通、食宿、资料、工具材料等所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2人,直至完全掌握设备应用技术,并获厂方资质许可;交通、食宿、资料、工具材料等所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设备使用培训:不少于2人,直至完全掌握设备应用技术,并获厂方资质许可;交通、食宿、资料、工具材料等所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五)质保及售后服务1.自双方签订《验收报告》起进入免费质保期。2.在质保期间内,非采购人过失和故意并且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现商品有缺陷,中标人将免费修理或替换该设备;在质保期间内,非采购人过失和故意并且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免费服务。(六)其他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性能稳定、安全的成熟设备,故障率低、维修便利,并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所投产品技术先进性、设备性能、配置情况、设计等方面进行阐述说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备注2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另行提供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提供原件影印件投标人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三类时)(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信用要求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②不良信用记录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查询,并递交评标委员会复核;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如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故障无法查询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十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配料罐(1000L)、离心液储罐1000L(ZG-1000L)、收瓶台、周转桶、储水罐(500L),生产厂为衡阳华远药机科技有限公司2,厂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大道77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管式离心机(GQ125),生产厂为上海戴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亭浦路1319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3.自动理瓶机(ZLP150)、全自动灌装旋盖机(GCBX4/1)、在线称重机(LWHS-200-T1)、铝膜封口机(DSGF)、全自动贴标机(BLTB20/50)、输送带、激光打码机(V2005pw)、控制系统、自动理瓶机(ZLP250)、全自动灌装旋盖机(BGGX6/1)、在线称重机(LWHS-200-T1)、全自动贴标机(BLTB20/50)、输送带、激光打码机(V2005pw)、控制系统,生产厂为长沙市中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环保工业园正大路269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4.湿式蒸汽灭菌柜(DZG-1.2),生产厂为江苏神农灭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为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封庄村。/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5.煎药机(YJD30-GL)、浓缩机(YZN60),生产厂为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超路1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6.多功能搅拌浓缩收膏机(DP2000-GNC40)、膏方包装机(DP2000-GBS),生产厂为浙江大鹏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千禧路16号。/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7.多功能粉碎机(DFY-2500),生产厂为湖北永安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惠西四路4号热塑复合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2号厂房1-5层F2-228。/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签章:安徽申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24日第141页共25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剂楼设备 全自动灌装旋盖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