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北税务学校2026)
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ZBA2026-171(招标文件编号:LZBA2026-171)
二、项目名称: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金顺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1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25.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金顺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2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婷、潘琳、张文弓、孙军让、罗昊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标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14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金额为:225.90万元/每年,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为:92.5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北税务学校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
联系方式:兰老师 029-8826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郝嘉钰、刘婧、张波 029-88228899-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嘉钰、刘婧、张波
电 话: 029-88228899-6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西北税务学校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11:55
评审专家名单
邵丽婷、潘琳、张文弓、孙军让、罗昊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25.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嘉钰、刘婧、张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228899-613
采购单位
西北税务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兰老师 029-88269600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嘉钰、刘婧、张波 029-88228899-61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定稿.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BA2026-171采购人:西北税务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北税务学校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BA2026-171项目名称: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3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为西北税务学校提供餐饮服务,用餐人数共约520人(其中:东边餐厅容纳就餐人数约120人;西边餐厅容纳就餐人数约400人),工作范围包括餐饮物资、物品、食材的保管服务;自助餐、接待餐的加工制作;成品、半成品熟食制作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二)本项目预算金额230.00万元为一年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北税务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联系方式:兰老师029-88269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联系方式:郝嘉钰、刘婧、张波029-88228899-6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嘉钰、刘婧、张波电话:029-88228899-6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ZBA2026-171项目预算:230.00万元/年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西北税务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联系方式:兰老师029-88269600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联系方式:郝嘉钰、刘婧、张波029-88228899-613邮箱:lhxmgl08@163.com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6投标人资格要求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中(5)、(6)条”“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条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其余资格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开标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联系电话:029-88228899-613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21信用记录审查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须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9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于服务期满后的3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2)联系部门:招标一部郝嘉钰、刘婧、张波(3)联系电话:029-88228899-613(4)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5)电子邮箱:lhxmgl08@163.com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2份。(2)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投标人将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存储于1个U盘中,电子文件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袋内)(3)投标报价表1份(投标报价表除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信封中,封线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30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②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标准收取。③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收款单位: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号:3020127801827631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1)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31其他补充事项1.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1.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西北税务学校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西北税务学校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适用于线上采购,下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如下:(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7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付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审。1、资格审查下述资格审查项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评审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自投标截止前6个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说明:①若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③查询结果保存方式:网站截图纸质版或网站截图电子版保存;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符合性审查下述内容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评审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3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6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标注“★”符号条款)。8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综合评审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序号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投标报价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2技术因素服务方案(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餐饮物资、物品、食材的保管服务方案进行评审;(5分)(2)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自助餐、会议接待餐的加工制作方案进行评审;(5分)402技术因素服务方案(3)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人大型活动用餐制作方案进行评审;(5分)(4)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厨房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审;(5分)(5)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的日常考核、检查、奖惩方案进行评审;(5分)(6)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厨具、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方案进行评审;(5分)(7)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相关账务的统计、结算及物资采购、物料发放、打卡收费等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5分)(8)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餐厨垃圾的环保处理方案进行评审。(5分)评审标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方案详尽、方案涵盖角度全面,合理性和可行性强,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方案详细,方案涵盖角度基本全面,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方案较详细,方案涵盖角度较全面,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但方案涵盖角度不全面且实施有难度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简单笼统,且实施难度大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40保障措施(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厨房及员工就餐区的日常管理以及就餐人员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5分)(2)对投标人针对采购人接待、会议用餐及节假日就餐服务的保障方案进行评审;(5分)(3)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防止食品浪费、餐具节约等节约能源的保障方案进行评审。(5分)评审标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方案详尽、方案涵盖角度全面,合理性和可行性强,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1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5(施要求,方案详细,方案涵盖角度基本全面,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方案较详细,方案涵盖角度较全面,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但方案涵盖角度不全面且实施有难度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了方案,但内容简单笼统,且实施难度大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15节能(水、电、气等)管理措施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节能(水、电、气等)管理措施进行评审。(5分)评审标准:措施内容完善、全面并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详细55的实施细节阐述,合理性和可行性强的,得5分;措施内容完善、全面并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的实施细节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措施内容完善、全面,但部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其具体实施细节基本完善的,得3分;供应商在相关节能方面有一定考虑,但与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方案中未体现具体的实施细节的,得2分;措施内容简单笼统,未针对项目内容具体展开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拟投入人员评审(1)拟派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及以上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1.5分,此项满分3分。(2)拟派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及以上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此项评分满分2分。其中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资质指由国家认可的机构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颁发的证书。5(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及厨师、厨师长外)的人员情况进行评审,人员充足,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且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证书,提供拟投入人员的履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5分)。评审标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合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充足,专业人员配置齐全、针对性强、分工明确,能够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证明材料提供齐全、详细的得5分;人员配备数量充足,专业人员配备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分工有一定的合理性,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的,证明材料提供齐全、详细的得4分;5人员配备数量基本充足、专业人员配备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分工基本合理的,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得3分;人员配备数量较充足、专业人员配备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分工不明确、不合理的,且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得2分;人员配备数量较少,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的,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相关人员配置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严重不足的不得分。内部管理制度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安全防范、文明服务、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5分)评审标准: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合理有效,管理制度全面、工作流程完整、可行、有效的得5分;本项目有完善、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得4分;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全面,但部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完整,但其内容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2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均较差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5应急处理方案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停气、停水、停电、火灾、煤气及天然气的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审。(5分)评审标准:5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全面分析,并且有完善、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得5分;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全面分析,且有相应的解决方案,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分析及解决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分析基本全面,但解决方案实施有难度的,得2分;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分析不全面,解决方案实施难度大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服务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定期调研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加以改进的承诺(5)。评审标准:承诺全面且从多个角度明确地做出承诺,合理可行且完全能满足采购人对项目需求的,得5分;承诺全面,并且承诺的内容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承诺基本全面且承诺内容基本可行的,得3分;承诺基本全面但实施有难度的,得2分;承诺不全面且实施难度大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5商务因素提供2023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必须含封面、内容、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信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5合计1003.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9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4推荐中标候选人3.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4.2本采购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3.4.3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采购人(甲方):西北税务学校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西北税务学校食堂共有2个餐厅,可同时容纳520人就餐,其中:东边学员餐厅,容纳就餐人数约120人;西边学员餐厅,容纳就餐人数约400人。第二条合同期限1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且满意度达90分以上的(100分制),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3.1服务内容餐饮服务管理、餐饮食品加工、出售、服务、保洁等业务和与此相关的管理工作。1.负责学校学员培训及教职工上班期间(含周末和节假日)的正常就餐,就餐方式为自助餐。2.负责零星会议用餐及正常用餐时间外的用餐加工制作。3.负责零星熟食(半成品)加工制作。4.负责成品、半成品、特色小吃等加工制作。5.负责餐厅食品安全及设备设施操作安全。6.负责餐厅设备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卫生清洁服务等工作。8.负责就餐刷卡、登记、备餐、收费(若有)、汇总等工作。9.负责与食堂相关安全(含消防)、保障、供应、服务、卫生(含食堂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等工作。10.负责食品留样、食材农残检测等工作。11.提供食堂低值易耗品及厨房灭四害保障。12协助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入库。13.负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4.定期进行食堂的后厨、餐厅及工作环境的消杀工作。15.负责完成和食堂餐饮有关的其它工作任务。3.2服务要求(一)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免费提供就餐场地、制作场地、收银(扫码)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及餐具;承担水、电、气和正常维修费用,提供办公室一间,不带卫生间宿舍10间(使用面积约13㎡/间),全年拟按10万人次•天(早、中、晚三餐按一天计算)就餐需求采购餐饮劳务外包服务,乙方根据本项目提供的用餐人数、规模及甲方要求,合理配备餐饮外包服务的各类服务人员。(二)拟派驻甲方食堂的各类员工至少28名(不含项目经理)。甲方对委派的各类人员进行考勤并与服务质量挂钩,考勤以实际到岗并投入工作人员为准。乙方不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且不能完成甲方合同预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甲方有权按实际配备的人数对合同总价款进行变更,调整价款按合同总价除以拟派人数平均数计算。(三)其他要求1.食材由甲方确定的供应商配送,乙方根据每日用餐人数需求所下的食材订单,必须为市场大众化食材,不得下发偏、冷、缺等食材,确保所有食材为优等,食材订单不能指定品牌,不得无故刁难食材供货商,不得超量下订单,确保每日“零库存”。食材订单原则上以鲜货为主,少购冷冻、冷藏食材、杜绝半成品、成品类食材;若需购买食品添加剂的,需书面说明购买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和添加剂的安全性。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学校食堂餐厅考核制度,凡违反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扣分并扣除服务费用(考核制度随餐厅运行,会不断进行完善提高)。3.乙方对甲方所配设备及餐具用品需要更换或维修时,必须报甲方许可。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退出时,设备交接必须保持完好率100%,且设备为甲方所配置原品牌同等级,不得私自更换。4.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服从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听从甲方临时性工作调度。应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各类隐患。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教育自己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紧急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操作人员上岗要求。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设备安全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7.乙方员工因工或非因工发生人身伤、残、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3.3费用及付费方式1.本项目采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费用(月工资、节假日值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国家福利(含社保、医保及国家法定需缴的各种保险等费用,按每月每人计算)、税费等所有费用。2.甲方按季支付,银行转账。在付款前由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考核结果要求开具发票。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必要时向甲方提供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保、医保等缴费凭据,否则,甲方暂扣应缴纳的社保、医保等费用,直到缴纳后补付该部分款项。如果乙方以各种理由给员工拒缴医保、社保等法定费用,甲方视同乙方不发生该项费用,付款时,扣除该项费用。3.每季付款金额为中标价除以12个月乘以3,并应扣除考核不达标处罚额。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当月用餐人数超过或不足平均用餐人数标准的,双方都不考虑增减费用,但每月需提供用餐人数统计报表。4.设备维修、补充及餐具用品费用(1)设备及餐具初次由甲方配齐,运行后设备简单的维修及餐具用品的损毁补充、增加由乙方担负。厨具设备大型维修及增加由乙方提出需求,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维修或增加配置。餐厅桌椅维修,灯光照明设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油烟罩清洗机燃气报警装置维修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3)用餐扫码(或收费)系统及饭卡由甲方承担。(4)灭四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招聘具有专业灭四害业务的公司进行四害预防。(5)基本消耗的低值易耗品由甲方承担,超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工服、工帽、口罩等由乙方承担。5.餐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6.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7.餐厅宣传展板及标识制作等,甲方要求的由甲方支付,乙方自做宣传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制作前须报甲方同意。8.对甲方用餐人员超出常规(多于600人)时,乙方应有详细可行的变动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派人员方案、组织措施、采购计划等。3.4供餐要求1.配餐品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早餐:热凉菜根据季度变化、大众口味等因素食谱不重样,每餐保证8个以上单品(两个荤菜);主食为自制的馒头、包子、花卷、油条(饼)、面包、蛋糕、其他糕点等,本地特色菜肴和小吃,小菜4种以上,稀饭2种,豆浆、豆腐脑、鲜奶、酸奶、鸡蛋、馄饨、2种以上养生茶必备。(2)午餐:热凉菜根据季度变化、大众口味等因素食谱不重样,主食米饭、馒头、面条、饺子等,本地特色菜肴和小吃,小吃不少于8种,菜品8个以上品种,且家常菜占20%以上,荤素各占50%,荤素搭配适当,汤不得少于2种,小菜4种以上,水果2样,2种以上养生茶。(3)晚餐:参照午餐标准制作,营养均衡,荤素搭配,以素菜为主。(4)周末(节假日)加班餐:参照日常(工作日)标准制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5)接待及会议用餐:严格按上级接待标准要求准备提前制订菜谱,以陕菜、本地特色菜肴和小吃为主。数量、品种参照日常用餐标准准备。2.食谱由乙方根据餐费标准、季节变化提供,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乙方按照审定的食谱做好饭菜,每周(天)50%以上菜品不重复,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膳食、食物不能相克。3.所有的菜品、主食、小吃等必须为现场制作,不得外购成品、半成品(现场加热),原则上为鲜活食材制作,少购冻货。4.菜品、主食制作按照不同的用餐人群宜盐轻、油轻、调料轻等健康制作。5.反对食品浪费要求: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规范食材、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采用少炒勤炒、小锅出菜、按需补菜等方式,有效避免食材浪费。积极引导食堂就餐人员树立良好的就餐习惯,倡导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制作“文明餐桌”宣传展板及桌面提示牌,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3.5服务质量要求1.在服务履行过程中要服从甲方对生产场地、工作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和要求,严格执行采购现场标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内容招标后按甲方制定标准进行考核。2.投标服务商(乙方)必须提供供餐服务保障方案。3.乙方业务的专业质量标准和规范达到《西北税务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4.乙方承担在履行业务过程中的劳务外包费用(不含水、电、气及油烟罩清洗、燃气报警装置及售饭系统维保费用)、厨具设备日常简单维修维保费用、服务管理费、劳务加工、税金和按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各种税费。5.餐具保持完好率(指餐具无裂缝、豁口或破损)在98%以上。6.餐具所用筷子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所更换碗、筷子质量必须按甲方要求和规格进行更换,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7.厨具中菜刀、铁锅、菜墩、炒勺等小件厨具补充更新、必须按采购要求进行同质量、同品牌进行更换,并由乙方提出“交旧领新”需求,甲方予以更换。8.低值易耗品更新补充在合理消耗范围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更换补充并承担支付费用。9.餐厅和操作间的病媒防治工作,乙方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病媒防治专业消杀灭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消杀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餐厅工作人员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意外事故承担(包括但不限于)(1)就餐者在就餐过程中,因餐厅地面打扫不及时或防护不当等问题而导致的摔倒、磕伤、碰伤等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2)凡因食材清洗不干净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问题所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12.乙方承担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凡违规或不达标,甲方有权进行考核扣分并扣除服务费用。14.各种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设备使用性能或违规使用。凡违规使用造成设备事故或人员伤亡,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5.乙方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因乙方服务过程中厨房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就餐者投诉,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1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若因乙方管理问题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严格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乙方必须每天打扫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工作和就餐环境定期消杀,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体检,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符合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标准。不得加工霉烂变质、过期食材或不正常、不卫生的食品在餐厅食用和饮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17.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操作间管理,若因服务商管理问题引起甲方操作间火灾、水灾等,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18.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依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乙方员工发生上访、投诉、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5000至10000元处罚,处罚费用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19.乙方浪费食材,未经甲方同意将食材、器具、耗材等从食堂带出,私自带餐、倒餐,过量加工、浪费等行为,除按价处罚外,按单项行为处罚1000元/次。3.6人员配置标准(一)岗位标准1.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库管和统计员。2.自助餐厨服务配备标准:厨师(要求具备中式烹调师技师及以上)、凉菜厨师(要求具备中式烹调师技师及以上)、面点师(具备中式面点师高级以上,能够独立完成地方特色小吃、面点16种以上的制作)、砧板(动作清爽利落、刀工熟练)、服务员、传菜员。3.民族特色厨师:厨师首先应具备尊重少数民族饮食文化为基本前提,同时应具备制作少数民族如回民、维族等特色热菜、凉菜、小吃等技能。4.加工中心:加工中心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设备、熟练制作半成品、成品、小吃等20种以上,如自制豆腐、豆芽、面包、糕点、卤味等。(二)人员基本要求(部分岗位)1.项目经理(1)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职工餐饮管理经验五年及以上,且从事过热菜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男士,35岁以下;(2)头脑清晰,思路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3)有创新意识,积极进取,工作热情,精神面貌好。2.厨师长(1)具备高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从事餐饮业管理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2)有创新意识,思维灵活,善于钻研。3.大厅服务主管(1)具备服务管理经验五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性格随和,善于交流;(3)端庄大方,举止文雅,谈吐得体。4.服务员(1)具备酒店(餐饮)服务经验五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2)长相清秀甜美,举止优雅大方,性格开朗随和,通晓接待礼仪;(3)端庄大方,举止文雅,谈吐得体,有较强的随机应变处理能力。5.厨师:操作动作规范、熟练、技能熟练、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6.砧板:刀工精细,厚薄长短均匀,能根据不同食材及烹饪方式,合理调配切型及大小。7.统计员和库管由甲方审核把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办事严谨认真。日常工作受甲方指派,工资由甲方确定乙方发放。8.甲方所配备员工年龄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龄要求。不得配备超龄或不足年龄的员工。9.乙方录用员工应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动作灵活,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10.乙方录用员工应持有效合法身份证件,无犯罪记录。11.项目经理、库管、统计员、主厨、餐厅主要服务员等重要岗位需长期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对不称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直到甲方满意为止。若更换两次以上,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怠慢工作,按违约处理。3.7考核办法及要求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合同期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有权对认为不合理的问题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乙方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及员工不适合食堂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换人。2.甲方依据《西北税务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每季(或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总分值100分,具体为制度措施情况5分、食品安全卫生40分、设施设备运转10分、日常管理工作10分、食品及物资节约10分、餐厅管理工作10分、半成品供应(对外制作,非自购)工作5分、消防管理工作5分、人员配备情况5分。月考核90分以上的(含90分)甲方不减服务费用;月考核在80分(含80分)至90分扣除服务费用总额的1%;月考核80分以下的扣除服务费用总额2%;月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进行整改,整改方案要告知全体员工。同时,按照《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进行日常考核处理。3.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并对下达两次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进的,因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以及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的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应爱护食堂的一切财产,合理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因不当操作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人员工资待遇、社保缴纳、人员操作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全责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单位在工作中造成的一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民事、刑事法律相关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乙方单位承担的其他责任。3.8质量管理要求(一)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要求(1)乙方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新上岗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将培训记录提交甲方审核。(2)服务人员要具备基本的接待礼仪,要定期进行培训。(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紧急情况下,甲方可直接调动乙方员工。(4)乙方人员不得将任何私人物品、包等(当天上班途中需穿衣服、鞋、手机等除外)带进或存放在办公场所(工作区)内;不得将甲方的任何物品带出办公场所(甲方餐厅负责人同意除外)。(5)不得将甲方餐厅使用以外的食品带入厨房加工。⑹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2.团队建设要求(1)乙方应给出人员配置方案,以及各级人员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如有人员出现大量流动或餐品、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甲方可进行管控。(2)乙方各岗位人员必须按季、按月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记录提交甲方备存。厨师岗位应定期与其他项目部进行轮岗更换,以保证菜品口味不断调整。(二)质量标准1.全国饭店业与餐饮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手册执行。2.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4),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新标准。(三)质量目标1.员工就餐综合满意率(包括菜肴、环境卫生、厨师个人卫生及服务水平等,见后表)80%以上。2.饭菜质量满意率80%以上。饭菜质量满意度调查表满分为100分,评分人员对表中某项未作出评分,该项得零分;每次调查测评,调查表的回收率应在30份以上(每位就餐员工最多填一份),以全部回收调查表汇总分值的平均分做为本次满意率的依据。表中“饭菜质量”部分的得分除以“饭菜质量”部分的总分值等于饭菜质量满意率。食堂饭菜质量服务满意度考核(调查)表序号调查内容满意(5分)基本满意(4分)一般(3分)不满意(0分)1饭菜质量早餐小菜品种2早餐汤粥质量3午餐荤菜品种花样4午餐荤菜口感味道5午餐素菜品种花样6午餐素菜口感味道7午餐面食口感味道8午餐面食口花样质量9晚餐荤菜品种花样10晚餐荤菜口感味道11晚餐素菜品种花样12晚餐素菜口感味道13主食、小吃口感、质量、品种14周末、节假日饭菜质量15周末、节假日用餐服务质量15服务质量餐厅卫生16后厨卫生17餐器具卫生、消毒18食堂整体环境19工作人员个人卫生20工作人员服务态度21就餐时间22就餐秩序第四条服务费用1.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4.本合同执行期间服务总费用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1、按季支付,银行转账。在付款前由乙方按照甲方考核结果要求开具发票。2、乙方员工用餐实行有偿用餐,每人按30元/月缴纳餐费,每季度缴纳。用餐标准原则上为工作简餐(“两荤两素”四菜),不得参照学员标准用餐。3、乙方进驻后,申请付费前,乙方需向甲方报备所聘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必须明确每月的基本工资(月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各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或工时(工日)工资(其中含社保元/工时)。在结算时,参照报备的《劳动合同》确定乙方的用工人数办理服务费结算手续。4、乙方申请付费时,需向甲方提供在甲方食堂用工的考勤表、工资单、工资发放流水、缴纳社保的凭据等证明材料,材料的真实性甲方有权进行核实。5、寒暑假关闭食堂停止运行期间,劳务外包单位扣除员工工资、各类奖金及依法应缴的税费等,发包人也从应付的劳务费中做相应的扣除。劳务外包单位无故扣除员工工资、各类奖金等,所发放的员工薪酬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日薪、时薪、长期请假的除外)。按配置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和依法缴纳的各项费用,具体以缴费凭证为准。6.本项目采购餐饮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费用(月工资、节假日值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各种福利(含社保、医保及国家法定需缴的各种保险等费用,按每月每人计算)、税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7.甲方按季支付,银行转账。在付款前由乙方按照甲方考核结果和核对的服务费开具发票。同时,向甲方提供按规定应缴纳的职工社保缴费凭据,否则,甲方暂扣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直到缴纳后补付该部分款项。如果乙方以各种理由拒缴职工社保等法定费用,甲方视同乙方不发生该项费用,付款时,扣除该项费用。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4.服务期限结束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甲方确认本合同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5.乙方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1)。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有权监督和查阅乙方派驻甲方的员工的薪酬发放。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备案。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甲方机构撤销或合并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_(1)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签订所依据的相关资料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Y金顺源陕西金顺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北税务学校的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西北税务学校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陕西金顺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0人,营业收入为9277万元,资产总额为344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陕西金顺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