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 防水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2026)



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ZRB-T2026-0008

二、项目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481724411155Y
溧阳市溧城镇东升路2号
909000元
90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张云祥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0111450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勇、路建锋、刘毓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成交金额*0.58%收取。本项目代理费为5272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339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人:赵婷
联系电话:0519-8188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
电话:0519-818819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JSZC-320400-CZRB-T2026-0008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

品目
防水工程

采购单位
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

行政区域
常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8: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建锋,杨勇,刘毓祺

总成交金额
¥90.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1881991

采购单位
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常务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惠弘楼南楼5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2308375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婷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项目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单位名称)的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标的名称),属于建筑(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1200__万元,资产总额为3600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万元,资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2026.3.20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CZRB-T2026-0008采购人: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CZRB-T2026-00082.项目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2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报价不作相应扣除。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谈判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__/___。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联系方式:许女士0519-863394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联系方式:0519-818819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婷电话:0519-818819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2次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评审时,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未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系统自动按无效响应处理)10.1保证金免收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1881991;通讯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24.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取费基数和费率按下表收费标准*58%计算。服务收费按下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序号中标金额(万元)工程类(费率)1100以下1.0%2100--5000.7%3500--10000.55%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25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至代理机构)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1进口产品3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21.1.1中小企业定义:1.1.1.3.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1.1.3.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3.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1.3.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1.1.3.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3.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1.1.3.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1.1.3.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3.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如涉及)。3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3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5.5正版软件3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3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7.7绿色采购政策37.7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7.7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37.7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4响应费用4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谈判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5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6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2.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2.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1响应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1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2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14提交响应截止时间141.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解密1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16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6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6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6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6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谈判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谈判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7谈判小组171.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1.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13.3.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21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6.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2签订合同2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1询问23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2质疑232.21.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2.2.2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3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3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42.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2.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属性为工程:须提供“工程、服务”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4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提供《报价一览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由谈判小组审查,见《响应函》)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由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供应商管理关系或控股关系信息情况表》、《采购需求偏离表》和《合同条款偏离表》)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根据采购文件列出的★号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谈判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谈判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7采购异常低价审查27.71.1.1评审中(最终报价提交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7.72.2.2谈判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7.73.3.3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7.74.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谈判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谈判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27.75.5.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谈判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8.8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9.9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0.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211.11报价次数: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如有多轮报价,合同单价按照最终报价同比例浮动。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终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作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33.310.10.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__。33.311.11.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______/________。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___/________。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1.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2.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报告违法行为61.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采购内容: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2.项目预算:人民币202万元;项目限价:人民币202万元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不限于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拆除、材料定制、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施工、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4.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二、商务要求(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程地点: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二)结算与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方式,经审计后按实结算。本工程结算核减率在6%(含)以内的,审计费由采购人承担;核减率超出6%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该费用由采购人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竣工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50%;3)结算审计后,采购人付至审定价的97%;4)余款的3%(审定价),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单价总价双控,即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且所有计价表中各项综合单价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对应列项综合单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常建【2014】279号文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费率见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不得更改,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不限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等。2.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2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材料涨价、通货膨胀、政府政策、天气变化影响等因素,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2.3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常州市工程造价计算程序确定结算单价并优惠、下浮10%计算,其中主要材料价格依采购单位现场签证报请中介机构造价审计后确定。2.4采购代理机构反对盲目压低报价。2.5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是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属资料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的体现,其应包括按设计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虽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供应商所有。(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包方和承办方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5)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供应商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6)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7)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2013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述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应考虑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8)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6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组织采购。2.7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3.供应商在投标时所报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旧材料的拆除、垃圾清运、材料采购、加工、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成品保护、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及为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水电费、组织及技术措施费、进退场费、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及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验收及资料归档费、风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4.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限内及售后服务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5.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清单及现场勘察情况,结合自身实力测算费用。6.供应商项目组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7.由供应商原因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未按期整改,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售后服务(质保期)1.免费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保修责任。2.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4.质保期内,采购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5.供应商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供应商或采购人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采购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供应商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供应商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6.供应商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采购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经查明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应由供应商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7.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保障维修时及时更换。超过质保期后的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三、技术要求(一)施工要求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绘制竣工图。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负责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居民的关系。4.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5.采购人有权对现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提出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6.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保管。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施工进行适当调整安排,对采购人提出的安排,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服从。如成交供应商拒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8.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采购人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处以罚款。9.在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危险警示牌、灯等,采取警示措施,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支付。10.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项目无条件组织返工或整改。1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无偿提供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12.成交供应商施工时不得影响办公区域正常办公,应合理组织人员机械,利用非工作时间施工噪音大、异味重的维修。(二)关于材料供应的要求1.凡由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采购人、施工单位、监理在场监督,三方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接受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标识后,三天内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成交供应商异议或损失的,采购人不予赔偿。(三)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如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由于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四)材料品牌要求供应商可以选择推荐品牌,也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性能的其他品牌,但应在使用前向采购人提交拟用品牌的型号、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品牌选用表”(格式见附件)。序号材料名称推荐品牌备注1防水材料东方雨虹、广东科顺、北新禹王(五)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3.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采购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供应商可自行验收,采购人应予承认。若采购人要求复验时,供应商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采购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4.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5.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供应商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四、其他要求(一)偏离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请在《偏离表》中详细列出。(二)其他1.本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图纸,结合现场情况编制,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审计结算的工程数量为依据。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3.供应商必须响应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质保期。在此基础上,如其响应文件中承诺有延长质保期,则按其承诺的质保期执行。4.供应商必须提供施工期间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岗到位,且项目部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在场,采购人可提出警告、罚款、换人、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5.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其出现多次失误或拖延工作现象,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负有责任的建设进度滞后或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承担,并接受采购人作出的相应处罚。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施工合同甲方: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乙方:签订地点:江苏常州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江苏常州签订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5号楼及惠弘楼北楼屋面防水1.2工程地点: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1.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1.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的要求。1.7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第2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必要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2.6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办理相关付款手续。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开工前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定。待甲方审定后,乙方方可施工。因乙方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迟延交甲方审定,影响开工时间的,乙方须按每日2000元承担罚款。3.2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乙方必须为高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高空作业保险,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受伤、或者对其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意外情况等,均有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室内有关设备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和垃圾清理及外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有财物遗失或财物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8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需甲方签认的各类产品的样品。3.9做好施工时工程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须系安全带,确保施工安全,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将扣除审计价的2%。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相应赶工措施费。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施工单位延期完工的,除扣罚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日另按本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罚款。逾期交付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以直接通知第三方进场施工,对此乙方没有异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本合同价款20%违约金。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工期逾期一天,除扣罚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日另按本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罚款。5.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及时向甲方办理报验手续,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本工程。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财物损失或者其他意外情况的),其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标准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返工义务,工期不得顺延,并处罚金,罚金总额按本合同价款3%。若两次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不再支付未支付的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违约金,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全额承担。5.6未通过甲方验收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处理。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工程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6.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固定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施工期间材料及器材价格不调整);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其余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要求。6.1.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合同款: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竣工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50%;3)结算审计后,采购人付至审定价的97%;4)余款3%(审定价),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6.3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并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对此乙方没有异议。6.4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费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结算核减率在6%(含)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超出6%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6.5材料送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送去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检测参数。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6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量不超过本合同价款10%。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会对材料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乙方须承担每项材料合价的5%为违约金,并由乙方重新提供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直到检测合格为止,工期不予顺延。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在施工前及时书面提出。8.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第9条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或者逾期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天,除扣罚履约保证金外,另按本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罚款。工期延误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家具、陈设,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10条售后服务10.1乙方应在质保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保修责任。10.2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0.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10.4质保期内,甲方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10.5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或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10.6乙方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经查明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10.7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保障维修时及时更换。超过质保期后的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1.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1.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12条其它约定:①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害事故、意外事件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③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13条附则13.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13.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3.3附件(1)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3)会议纪要(√)(4)其他(√)第14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15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甲方:(盖章)常州科教城现代工业中心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地址:电话: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开具发票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项目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的,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并签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投标供应商管理关系或控股关系信息情况表投标供应商管理关系或控股关系信息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股东信息股东1(姓名或单位名称):股东1持股比例:股东2(姓名或单位名称):股东2持股比例:(不够的可自行增加)公司是否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在£ 中进行勾选)£ 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 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关联信息如下:企业1名称:(直接控股£ (持股比例: % ;管理关系£ )企业2名称:(直接控股£ (持股比例: % ;管理关系£ )(不够的可自行增加)上述信息内容与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材料品牌选用表材料品牌选用表项目编号: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推荐品牌供应商所投品牌备注1防水材料东方雨虹、广东科顺、北新禹王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5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防水 防水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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