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路建设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中标结果公示(莎车县永安片区管理委员会2026)



[政采云]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QZ(SCCGCS)2026-01                  
二、项目名称: 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疆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江巴孜乡伽师大道幸福花苑小区S-2-03号
报价:1786624.92(元)
95.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20日历天
申江伟
新1652023202500253 新交安B(25)G005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蓉,李小燕,赵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中价协[2013]35号文)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13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永安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莎车县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660365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中辉大厦5楼506室
联系方式:15276075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会娟
电 话:15276075795       

 
 

附件信息:

11111111.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docx31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503.0K

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QZ(SCCGCS)2026-01采购单位:莎车县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祺君联系电话:15660365790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魏会娟联系电话:15276075795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3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3章磋商公告37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第5章项目服务需求...47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8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90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磋商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工程、服务)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货物),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作为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磋商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磋商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内容进行磋商,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服务需求的详细说明;10.2.2服务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现行价格;10.2.3对照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工程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要求。11.磋商报价11.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2供应商应在磋商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磋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磋商服务的内容;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需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4.3开标完成后,如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随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8.2在线签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18.4组织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定评审委员会主任,并宣读评标会纪律,对评标委员会进行通讯工具管制及宣读相关法律法规。18.5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18.6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8电子开标的相关注意事项:18.8.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18.8.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8.8.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8.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8.8.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18.8.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18.8.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18.8.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磋商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的供应商,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1.磋商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磋商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磋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磋商;(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磋商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须按照磋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4质疑的提出35.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5.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5.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5.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5.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5.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5.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5.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5.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5.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5.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5.1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5.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5.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5.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3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开启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磋商总价磋商保证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工期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CA签字):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填写。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册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CA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8、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商务条款偏离表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4-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一)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三)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6、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7、技术部分内容1、投标书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磋商开启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磋商总价%。(2)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3、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一)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文件格式十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6、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供应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附件6.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岗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证件种类职称(若有)驻场时间备注项目组人员备注:1、附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附件6.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名称签约时间完成情况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其他有力于供应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7、技术部分内容1.全面性1.1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1.2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1.3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方案1.4文明施工措施1.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图)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2.可行性2.1施工措施及计划2.2施工现场流水段的划分2.3施工现场流水作业2.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2.5施工现场机具配置和布置3.针对性3.1施工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处理3.2质保体系3.3安保体系3.4创优措施3.5安全措施3.6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4.先进性4.1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4.2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的方案4.3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前提下体现施工的先进性措施等5.强制性5.1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5.2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保证措施等6.承诺6.1保修承诺和违约经济处罚承诺6.2工程质量争优承诺及保证质量措施承诺等6.3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来组织实施,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采取“镇政府+施工企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组织实施,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不少于58人,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58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不低于74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要切实发挥政绩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本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实施。1、要公开、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得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2、对所用的专业工人要进行技能培训。3、需针对本项目劳务报酬支付及保障措施作出详细的说明。4、需优先使用广安镇群众务工。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未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6.4维护社会稳定承诺函:根据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及工业园区和生产经营企业维稳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2017〕25号)文件要求,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签订合同时,项目中标单位要与业主单位签订维稳责任书,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未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6.5农民工专用账户办理承诺:根据《关于在工程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7】89号文件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办理工资卡,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一个农民工对应一张工资卡,未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6.6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出卖、借用、挂靠资质、证照。若发现上述行为,核查属实,将没收履约保证金。2、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该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须到岗到位,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人员到岗到位承诺,若发现上述人员未按约定到岗到位,核查属实,将没收履约保证金。8.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正本/副本)***** *** *** *** ***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磋商单位: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20XX年 月 日 X午XX之前不得启封竞争性磋商文件XJQZ(SCCGCS)2026-01第二册第3章磋商公告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3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QZ(SCCGCS)2026-01项目名称: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04671.05元最高限价:1804671.05元采购需求: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备注:1、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2026年03月30日开工,2026年07月29日竣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莎车县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祺君联系电话:156603657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中辉大厦5楼506室联系人:魏会娟联系电话:15276075795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单位: 莎车县广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祺君 联系电话:15660365790 1.2代理机构: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魏会娟 联系电话:15276075795 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5、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示:上述资质开标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注:在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4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 否 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预算金额:1804671.05元最高限价:1804671.05元(投标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分项价格不做要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做投标无效处理。12.1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 小写: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0123415092002003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行号:102894000067联系电话:15276075795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00(北京时间)。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我公司财务人员未查询到汇款记录,以无效标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开展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鼓励使用电子保函。3.使用保函的,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4.退还保证金:开评标结束后,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1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14.1投标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传;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使用投标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未发送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默认解密时长为:30分钟。16.1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00(北京时间)18.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27日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23.2评标方法:适用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磋商现场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须同时上传与最终报价一致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  27.2评标小组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小组成员确定方式:专家随机抽取27.3招标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 否 32代理服务费:1.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中价协[2013]35号文)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对公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方支付一次性支付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36.3质疑函接收部门: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15276075795 通讯地址: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中辉大厦5楼506室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投标人提供2024 年或 2025 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2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提供证明文件。3质保金: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交付履约担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预付款申请(包含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量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20%,完成结算资料归档并联合验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剩余的1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履约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2 日5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政采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6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请投标人自备电脑及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的各项配置。 2.本项目投标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如电子开标完成后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应份数的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商务条件等如有疑义,应当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4.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 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 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7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8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 ,后有项目谋划实施 ”,“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 ,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 的要求来组织实施 ,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 ,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采取“镇政府+施工企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组织实施,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不少于58人 ,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58人 ,劳务报酬发放总额不低于74万元 ,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 ,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要切实发挥政绩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本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实施。1、要公开、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不得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2、对所用的专业工人要进行技能培训。3、需针对本项目劳务报酬支付及保障措施作出详细的说明。4、需优先使用广安镇群众务工。91、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出卖、借用、挂靠资质、证照。若发现上述行为 ,核查属实,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2、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该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质检员) ,须到岗到位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人员到岗到位承诺,若发现上述人员未按约定到岗到位 ,核查属实,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结论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提供2024 年或 2025 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审查表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1、采购需求: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工程概况2.1本工程为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2.2工程规模: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2026年03月30日开工,2026年07月29日竣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交付履约担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预付款申请(包含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量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20%,完成结算资料归档并联合验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剩余的1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各网站出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负面信息或农民工线下聚集上访事件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解决,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解决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如发生在各网站出现承包人拖欠工资、报酬的负面信息,每发生一次,由承包人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如发生农民工线下聚集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由承包人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其违约(包括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所承担的全部违约金之和不高于合同总价的5%。承包人未能依约修复缺陷或提供保修的,承包人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寻求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方如未按约定时限上报工程结算清单,并提供一切真实有效的结算附件资料。每逾期一日需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如在交工验收后60天内仍未提供结算申请及结算清单等相关资料的,发包方可按签约合同价的80%确定为工程结算价。2.6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先有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后有项目谋划实施”、“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采取“镇政府+施工企业+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组实施,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不少于58人,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58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不低于74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要切实发挥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本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实施。(报价企业需在报价文件中做出承诺,未做承诺的按照否决其报价处理。)1、要公开、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得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2、对所用的专业工人要进行技能培训。3、需针对本项目劳务报酬支付及保障措施作出详细的说明。4、需优先使用广安镇群众务工。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未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2.7在质保期满(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无质量缺陷,7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其中,发包人按前述约定向承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均需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承包人未向发包人提供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2.8项目建设地点为:莎车县广安镇克孜勒塔木(1)村、胡杨(2)村。2.9维护社会稳定承诺函:根据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及工业园区和生产经营企业维稳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喀署办发〔2017〕25号)文件要求,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签订合同时,项目中标单位要与业主单位签订维稳责任书,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未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2.10农民工专用账户办理承诺:根据《关于在工程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喀署办发明电【2017】89号文件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办理工资卡,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一个农民工对应一张工资卡,未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2.11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标。1.1.总则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1.2.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3.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1.4.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4.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1.4.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4.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1.1.5.5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2.开标程序(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开标大会。(2)在开标前,工作人员收取所有参会人员的手机,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3)在线签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解密,有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5)组织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选定评审委员会主任,并宣读评标会纪律,对评标委员会进行通讯工具管制及宣读相关法律法规。(6)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8)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二次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评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9)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磋商小组(1)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2)评标前,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3)通讯工具管理:专家老师将通讯工具调制成静音状态,交予代理机构统一保管。(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取。(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6)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9)评审委员会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10)评审专家如有以下情形,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本项目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评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评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③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④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⑤发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⑥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①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②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③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④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⑤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4.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澄清和答疑①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所有)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代表应在评标会结束前保持政采云及腾讯群在线,以便能及时的接受在线询标,询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询问答疑的内容做出在线书面答复。②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澄清答复不得对投标的价格、技术指标和参数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上传或者在线电子签章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④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计算错误的修改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商务符合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6.评标办法和程序6.1采购人将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监督。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6.3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在采购人。6.4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方视为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的的主要条件:(1)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3)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一致;(5)没有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6)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7)响应文件未通过审查的,评标小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6.5评标小组按照《商务、技术经济评审表》的要求,各位评标小组成员单独就每个合格投标人的响应方案(包括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性)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步骤如下:(1)各评标小组成员对每一个方案分别评审,对每一评审项目,按评审标准在“评分”栏中填写分数,(2)最后小计得到方案评审分。6.6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价格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得分最高者优先推荐。6.7对各评标小组成员响应方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再分别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即可得出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注:1.磋商无效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8)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0)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磋商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磋商,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磋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磋商无效情形;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注:(本项目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详见评标办法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6.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初步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获取招标文件时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3对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印鉴及签字;5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6供应商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情况;7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磋商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磋商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商务标评审表审查事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本项目要求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本项目适用联合体投标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关联性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未发现串通投标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结论(通过评审写“通过”,未通过评审写“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磋商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磋商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 分)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 ,价格得分 =(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值。注: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商务部分(21分)类似业绩(8分)1.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3 月 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 ,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2分 ,最高得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经理(需提供身份证、职称、执业资格证、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2023 年 3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 ,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13分)1.项目经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3分;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2分;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1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满足需要得8分;在满足配备需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岗位人员得0.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组成表、身份证及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技术部分(49分)工程概况及特点(18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①施工条件;②施工导流(如需要);③料场的选择与开采(如需要);④主体工程施工;⑤施工交通运输;⑥ 施工工厂设施(如需要);⑦施工总布置;⑧施工总进度;⑨主要技术供应;一项得2 分,总分18分,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3分)资源配备计划①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②主要材料用量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①工程特点及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②施工程序、工艺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且投入的设备和人力计划安排合理;③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计算说明。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职责明确;②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检测的种类、数量符合相关规程规范;③质量检测设备、数量满足要求。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个单项存在缺漏,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中所填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方案内容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注:一字之差皆属于错误范围)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6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②安全管理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③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一项得2分,满分6 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个单项存在缺漏,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中所填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方案内容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注:一字之差皆属于错误范围)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分办法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1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文件完整得1分;基本建立得0.5分;未建立得0分。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分) 制度齐全、针对性强得1分;基本齐全得0.5分;制度缺失得0分。3.环境保护具体措施(1分)扬尘、噪声、污水、固废等措施全面可行得1分;措施一般得0.5分;无措施得0 分。4.应急预案与承诺(1分)预案完善、承诺具体得1分;内容简单得0.5分;无预案承诺得0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中所填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方案内容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注:一字之差皆属于错误范围)工程进度计划 与措施(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工程施工流程。2、进度计划横道图(或者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3、工期优化与赶工措施。4、进度风险防控。5、进度保证措施。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 0.5扣分,每个单项存在缺陷,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中所填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方案内容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注:一字之差皆属于错误范围)现场文明施工措施(4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1. 现场围挡与场容场貌(1分)围挡规范、场地整洁、布局合理得1分;基本规范得0.5分;现场混乱得0分。2. 材料堆放与标识管理(1分)材料分类堆放、标识清晰、防护到位得1 分;基本规范得0.5分;堆放混乱得0分。3. 现场扬尘、噪声、卫生治理(1分)防尘降噪、环境卫生措施到位得1分;基本到位得0.5分;无治理措施得0分。4. 现场公示与形象管理(1分)五牌一图、警示标识、人员着装规范得1 分;基本规范得0.5分;无公示标识得0 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中所填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方案内容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注:一字之差皆属于错误范围)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QZ(SCCGCS)2026-01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莎车县广安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莎车县广安镇1村、2村生产路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2.工程地点:莎车县广安镇克孜勒塔木(1)村、胡杨(2)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莎发改【2026】81号文4.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8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万元。5.工程内容: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新建机耕路8公里(宽4米),并配套涵管(DN500)相关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发包人的用地规划许可范围。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GB50500-201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中标公示时间结束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按承包人需求提供相应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设计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全套施工图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各贰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签收后7天内予以确认。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第1.11.1项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第1.11.2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第1.11.4项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国家、自治区、喀什地区相关政策文件并执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如在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误差,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清单中已有使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综合单价确定;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没有使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监理及发包人确认,纳入审计结算后调整总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发包人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工作,凡需发包人审核的内容均由发包人代表签字后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生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的职权不能与监理人委派的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发生交叉时,以发包人的指示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发包人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版,并按当地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提交。(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的通知》等农民工工资管理、发放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所有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人员意外保险等未尽义务。(2)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到场,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路建设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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