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企业安全监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6)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1-ZHDL-D2026-0001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51100000500012219M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9层
1450000元
1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将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向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深入拓展,派驻2名专家,入驻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柏林、房玉莲、殷一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收取,合计2425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5189327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82179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0821797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921-ZHDL-D2026-0001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响水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0: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柏林,房玉莲,殷一榕

总成交金额
¥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兰兰

项目联系电话
18082179730

采购单位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响水工业经济区邻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6653966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伊美翡翠城9-09室3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兰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1-ZHDL-D2026-0001采购单位: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总目录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合同文本……………………………………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受[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JSZC-320921-ZHDL-D2026-0001])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1-ZHDL-D2026-00012.项目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预算金额:150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6.采购需求(简介):为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将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向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深入拓展,派驻2名专家,入驻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详细内容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二、合格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派驻专家需具有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获取单一来源文件1.时间:自采购文件在苏采云系统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四、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10号、1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2.3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5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地址: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51893272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80821797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0821797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文件中合格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相关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本次代理服务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接收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接收本采购文件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单一来源协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如果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三天前,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澄清要求予以答复。8、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截止时间。8.3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单一来源响应函等部分。11、证明供应商及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1.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报价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单一来源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单一来源响应函。16、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16.1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以下简称“有效期”)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三十(30)天。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17、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原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截止时间至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单一来源协商小组23.1单一来源协商小组(以下简称“协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协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与供应商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24、单一来源协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协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单一来源协商情况以及在评审、单一来源协商过程(以下简称“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协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及协商过程,否则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5、评审及协商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及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协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协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协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单一来源协商的资格。协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协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协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协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协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正式进行协商之前,协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重大偏离由协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协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协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协商小组将予以拒绝。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及协商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协商小组联系。27、单一来源协商及成交原则27.1单一来源协商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协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与其就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内容进行单一来源协商。27.1.2供应商应当在苏采云系统中以书面形式对协商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协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单一来源协商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最后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27.2成交原则协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且最后报价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7.3单一来源协商终止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7.3.4供应商的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等不能满足采购人或协商小组的要求;27.3.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六、成交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协商小组根据协商情况编写单一来源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2采购人根据协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协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重新组织采购。29、质疑处理29.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协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质疑接收部门为: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082179730。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协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协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3.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手册。33.2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3.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3.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3.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3.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3.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3.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3.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3.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33.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3.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3.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3.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采购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3.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采购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履约保证金政策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34.预付款制度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签订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第一条合同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化工及危化品相关企业安全监管服务项目。二、项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将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向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深入拓展,经双方协商,派驻2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常驻,1名专家2月一轮换),入驻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所派驻专家需具有业内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具有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三、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四、服务期限:一年,自2026年3月日起至2027年3月日止。五、项目服务内容:派驻安全专家驻点响水工业经济区安监二局,配合安监二局常态化做好辖区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及专家指导帮扶,通过分阶段开展事故、事件类比排查,安全巡查、驻点服务等相关服务,每季度对辖区化工企业开展“6+6”全专业安全诊断,帮扶企业提升专业安全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指导帮助区安监一局、二局及辖区危化品相关企业提升安全业务能力水平,按要求开展危化品检查,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等活动;三是根据园区需求,参与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提供专家指导;四是充分利用中化协内部资源,为园区及企业“六化”工作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一)政府行政行为技术支撑1.按照甲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乙方配合甲方对辖区危化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及专家指导(风险管理、人员能力考核、报警管理)、专家驻厂巡查服务、驻点服务等工作。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辖区危化企业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许可证安全审查等行政许可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安排参与甲方对企业报送的,属于行政审批、审查、备案等报告的技术审核。3.乙方帮助甲方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每季度派遣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辖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提供专家服务。5.乙方协助甲方督促辖区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通过指导、帮扶、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并充分利用中化协内部资源,为园区及企业“六化”工作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二)辖区3家危化企业帮扶提升方案通过分阶段开展事故、事件类比排查,安全巡查、驻点服务等相关服务,帮助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服务包括:1.事故、事件类比排查事故、事件是企业的薄弱环节,以事故、事件为抓手,完善安全管理、改进安全措施,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要素。1)指导企业完善“三个清单”。梳理企业原辅材料、中间物料、产品等化学品及化学反应危险特性,结合HAZOP分析、反应风险评估报告梳理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建立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2)指导企业开展“一岗一卷”考核。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重点岗位操作规程等编制考试大纲,指导企业建立一岗一卷题库并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3)指导企业规范报警管理。参考ANSI/ISA-18.2定义的报警管理生命周期活动,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指导企业梳理关键报警,完善报警管理制度,明确报警的优先级,实现报警分级管理。4)指导企业建立异常授权处置机制。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进一步完善异常工况处置措施,建立异常授权处置机制。5)指导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企业按需施教,围绕防范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岗位人员熟知危险源头、熟知应知应会、熟谙风险参数。2.专家驻厂巡查服务内容在事故事件类比排查的基础上,从安全专业角度进行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帮扶指导。1)从安全专业角度,编制检查表,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2)从安全专业角度,结合HAZOP报告,编制检查表,对现有高风险区域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核查。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月开展2-4次安全培训活动。4)参与政府、企业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3.专家驻点服务内容目标:充分运用“三个清单”和安全审计结果,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推动安全体系运行、清晰安全责任分工、突出专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四个走完:驻点服务过程按照“四个走完”,即走完安全管理制度、走完总平面布置、走完工艺生产流程、走完报警管理。核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含金属与有机物反应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艺(如放热类反应工艺等)、溶剂回收的车间及生产装置。驻厂帮扶服务从安全管理方面、总图布局管理、工艺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仪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应急与消防等8个维度,同时了解企业的公用工程配置情况等,进行详细、系统地理顺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第一个维度:安全管理方面主要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变更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双重预防体系、承包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第二个维度:总图布置方面主要核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平面布置、生产设施的平面布置情况。第三个维度:工艺装置方面主要梳理工艺装置概况,重点工艺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运行情况、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情况、工艺运行管理情况、现场工艺安全情况、开停车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情况、试生产管理情况。第四个维度:设备设施方面主要核实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设备的预防性维修和检测情况,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静设备的管理情况,安全附件的管理情况。第五个维度:电气管理方面主要核实供配电系统及分布情况,电气设备设施现状,电气安全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配电线路情况。第六个维度:仪表管理方面主要核实自动化安全控制方案、报警管理等。第七个维度:人员能力方面主要核实安全负责人的专业背景。安全管理部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的配备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稳定性。第八个维度:应急与消防方面主要核实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六、其他要求(一)与甲方共同组建安全监管工作组,建立安全监管微信交流群,将编写的工作日志发到微信交流群里进行问题探讨,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二)组建驻点企业安全提升群,群成员包括乙方项目部专家,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安全环保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全部部长,安全总监,生产部部长,工程部部长以及车间主任等,针对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讨论。(三)安全监管组常驻企业,参加企业的安全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日常管理、部门和班组安全活动、工作流程、安全培训等内容,根据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日记。及时总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分析归纳每天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日记。(四)每季度组织“6+6”全专业安全诊断,帮扶化工企业提升专业安全管理。(五)乙方帮扶的企业为甲方管辖范围内的原化工园区内的所有化工企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园区各企业开展帮扶工作计划和一企一策建议,并征得甲方的认可。同时,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六)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七、履约保证金7.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备注: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应当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7.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7.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7.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7.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7.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7.4.1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7.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7.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7.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7.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按照项目内容、要求等以及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成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文件,逾期未予提供的,项目完成时间顺延。二、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材料问题影响项目成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三、按照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四、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及时地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五、乙方应委派专业丰富的专家驻点,并征得甲方同意,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人员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服务中不尽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派驻2名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并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安全与廉政管理工作。二、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标准以及时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完成相应的工作。三、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项目成果的专业性、客观性、合法性。四、在保证项目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乙方自主决定完成项目的方式、方法及相关安排,但应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以采纳。五、乙方应当对开展项目从甲方处(或者辖区企业)所取得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第四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合同费用:服务费用为元(大写:)。该费用报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有人员工资、餐饮、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中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二、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款分三次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6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付至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付清余款。(在服务中每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以80分为基数,每少1分扣500元。)(二)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不接受承兑汇票。三、乙方收款账号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第五条项目的交付和验收一、项目成果:在合同期间,根据甲方需求,建立各项指导问题隐患清单、工作日志、工作总结等。二、项目成果的交付:(一)交付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二)交付方式:现场交付三、项目验收考核:乙方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定期交付工作日志、工作总结及指导发现的隐患清单,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以80分为基数,每少1分扣500元。第六条违约责任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更正相应行为,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更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二、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守约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全部费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交通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用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七条保密条款一、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及相关企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变更、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终止。二、甲方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甲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甲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变更、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终止。三、因司法、行政机关查证事实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以及相应秘密已经为公众所知悉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的,不应被认定为违反了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四、双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仍应负责赔偿。第八条项目成果归属和使用一、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项目成果,其所有权以及因此产生的利益均由甲方享有。二、项目成果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项目成果仅为本合同所涉之目的而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项目成果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乙方无关。第九条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十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三、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瘟疫、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新冠疫情、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其他特别约定条款在工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便于工作开展的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施。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参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四、《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五、《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八、《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及其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十、《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十二、《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十三、《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十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十五、《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十六、《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十七、《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十八、其他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的法令、法规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附:考核评分表响水工业经济区安监二局中化协专家驻点工作考核表考核单位:响水工业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局考核时间:2026年月**日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扣分内容扣分分值得分一工作情况配合园区对辖区危化企业开展检查及专家指导、驻厂巡查服务、节前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每季度组织“6+6”全专业安全诊断工作。20未按要求参加园区组织检查的,每缺席1次扣5分;未组织“6+6”诊断检查的,每缺少1次扣10分,存在应付现象的每次扣5分。按照合同要求派驻2名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常驻企业,参加企业的安全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日常管理、部门和班组安全活动、工作流程、安全培训等内容,根据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日志,每日将编写的工作日志发到微信交流群里进行问题探讨,总结经验,发现不足。20未按照合同要求,派驻符合条件专家的,每次扣5分;工作日志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2分;工作中存在错误的,每发现1起扣3分;工作中存在应付现象的,每发现1次扣2分;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影响扣5-20分。根据园区工作部署,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帮扶指导。从安全专业角度,编制检查表,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结合HAZOP报告,编制检查表,对现有高风险区域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核查。10未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扣2分;未对高风险区域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核查扣2分;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协助区安监一局、二局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月开展2-4次安全培训活动。10检查教育培训情况,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开展的扣5分,培训准备不充分,存在应付现象的,每发现1次扣3分。协助园区对企业报送的,属于行政审批、审查、备案等报告进行技术审核;根据园区需要,参与辖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提供专家服务。10未按园区要求对企业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的,每次扣2分;未按园区要求参与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的,每次扣10分,存在应付现象的扣2-5分;按时、按规定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未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每缺席1次扣5分。二廉洁情况驻点安全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20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企业投诉或有损工业经济区形象的,视情况扣5-10分备注: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少1分扣500元。考核人签字: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一、项目概况(一)为进一步加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将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向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深入拓展,派驻2名专家,入驻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一是选派2名化工领域专家(其中1名专家常驻,1名专家2月一轮换,所派驻专家需具有业内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具有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驻点响水工业经济区安监二局,配合安监二局常态化做好辖区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及专家指导帮扶,通过分阶段开展事故、事件类比排查,安全巡查、驻点服务等相关服务,每季度对辖区化工企业开展“6+6”全专业安全诊断,帮扶企业提升专业安全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指导帮助区安监一局、二局及辖区危化品相关企业提升安全业务能力水平,按要求开展危化品检查,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等活动;三是根据园区需求,参与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提供专家指导;四是充分利用中化协内部资源,为园区及企业“六化”工作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2)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4)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三次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6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付至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付清余款。(在服务中每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以80分为基数,每少1分扣500元。)二、项目服务内容:(一)政府行政行为技术支撑1.按照采购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配合采购人对辖区危化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及专家指导(风险管理、人员能力考核、报警管理)、专家驻厂巡查服务、驻点服务等工作。2.协助采购人开展辖区危化企业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许可证安全审查等行政许可工作;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参与采购人对企业报送的,属于行政审批、审查、备案等报告的技术审核。3.帮助采购人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每季度派遣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采购人辖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提供专家服务。5.协助采购人督促辖区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通过指导、帮扶、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二)辖区3家危化企业帮扶提升方案通过分阶段开展事故、事件类比排查,安全巡查、驻点服务等相关服务,帮助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具体服务包括:1.事故、事件类比排查事故、事件是企业的薄弱环节,以事故、事件为抓手,完善安全管理、改进安全措施,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要素。1)指导企业完善“三个清单”。梳理企业原辅材料、中间物料、产品等化学品及化学反应危险特性,结合HAZOP分析、反应风险评估报告梳理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建立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2)指导企业开展“一岗一卷”考核。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重点岗位操作规程等编制考试大纲,指导企业建立一岗一卷题库并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3)指导企业规范报警管理。参考ANSI/ISA-18.2定义的报警管理生命周期活动,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指导企业梳理关键报警,完善报警管理制度,明确报警的优先级,实现报警分级管理。4)指导企业建立异常授权处置机制。结合重点部位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进一步完善异常工况处置措施,建立异常授权处置机制。5)指导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企业按需施教,围绕防范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岗位人员熟知危险源头、熟知应知应会、熟谙风险参数。2.专家驻厂巡查服务内容在事故事件类比排查的基础上,从安全专业角度进行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帮扶指导。1)从安全专业角度,编制检查表,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2)从安全专业角度,结合HAZOP报告,编制检查表,对现有高风险区域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核查。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月开展2-4次,对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活动。4)参与政府、企业组织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3.专家驻点服务内容目标:充分运用“三个清单”和安全审计结果,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推动安全体系运行、清晰安全责任分工、突出专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四个走完:驻点服务过程按照“四个走完”,即走完安全管理制度、走完总平面布置、走完工艺生产流程、走完报警管理。核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含金属与有机物反应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艺(如放热类反应工艺等)、溶剂回收的车间及生产装置。驻厂帮扶服务从安全管理方面、总图布局管理、工艺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仪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应急与消防等8个维度,同时了解企业的公用工程配置情况等,进行详细、系统的理顺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第一个维度:安全管理方面主要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变更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双重预防体系、承包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第二个维度:总图布置方面主要核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平面布置、生产设施的平面布置情况。第三个维度:工艺装置方面主要梳理工艺装置概况,重点工艺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运行情况、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情况、工艺运行管理情况、现场工艺安全情况、开停车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情况、试生产管理情况。第四个维度:设备设施方面主要核实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设备的预防性维修和检测情况,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静设备的管理情况,安全附件的管理情况。第五个维度:电气管理方面主要核实供配电系统及分布情况,电气设备设施现状,电气安全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配电线路情况。第六个维度:仪表管理方面主要核实自动化安全控制方案、报警管理等。第七个维度:人员能力方面主要核实安全负责人的专业背景。安全管理部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的配备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稳定性。第八个维度:应急与消防方面主要核实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六、其他要求(一)与采购人共同组建安全监管工作组,建立安全监管微信交流群,将编写的工作日志发到微信交流群里进行问题探讨,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二)组建驻点企业安全提升群,群成员包括项目部专家,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安全环保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全部长,安全总监,生产部长,工程部长以及车间主任等,针对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讨论。(三)安全监管组常驻企业,参加企业的安全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日常管理、部门和班组安全活动、工作流程、安全培训等内容,根据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日记。及时总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分析归纳每天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日记。(四)每季度组织6+6全专业安全诊断,帮扶企业提升专业安全管理。(五)帮扶的企业为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原化工园区内的所有化工企业。应向采购人提供对园区各企业开展帮扶工作计划和一企一策建议,并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同时,在服务过程中,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建议,应予以采纳。(六)所派驻专家需具有业内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具有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征得甲方同意,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人员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服务中不尽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此次服务预算价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其中:2名专家至少服务500个人工天。该费用报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有人员工资、餐饮、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中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三、保密要求竞标人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许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成交竞标人应与项目建设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督促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协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协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协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单一来源响应函九、联合体协议十、分项报价表十一、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二、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开标一览表十四、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五、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协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单一来源响应函致: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贵方的JSZC-320900-***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单一来源协商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单一来源协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政府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2      3      …………     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十一、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二、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 性别 年龄学历 专业 现任职务技术职称 拟任职务 联系方式主要业绩及经历注:本表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各种证件复印件。(如有)十六、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编号: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资格证书编号12345678910… …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