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沙湾市中心敬老院2026)
[政采云]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ZZ20260312
二、项目名称: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万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孵化基地联合办公区--43号(五彩湾)
磋商总报价:1876330(元)
95.7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总工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 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 月7 日。
唐兴军
新26520217697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平,彭传华,于春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不足4000元/标项的,按4000元/标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
地 址:沙湾市中心敬老院
联系方式:1530993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路43号6楼(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199582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义靖
电 话:15199582721
附件信息: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更正后招标文件.pdf443.8K
中小企业声明函80.5K
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ZZ20260312采购项目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采购人: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联系人:王新成电话:15309939198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古义靖电话:1519958272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ZZ20260312项目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930000最高限价(元):1925797.3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7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35547618(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无需重复加入,所有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避免缺项漏项,如出现此类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地址: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联系人:王新成电话:153099391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路43号6楼(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993-6019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古义靖电话:151995827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项目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XJZZ202603122采购人名称:沙湾市中心敬老院地址: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联系人:王新成电话:15309939198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路43号6楼(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5199582721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前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金额(小写):20000元金额(大写):贰万元整账户名: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湾市支行行号:102901400017账号:30070601192001001342、采用保函的供应商应当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进行申请。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标项一保函”。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开具,不得以个人名义,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5、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如未按此项注明,造成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退还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财务室初工,联系方式:0991-5802033。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磋商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5磋商语言:中文6供应商资格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投标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不做价格扣除。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四)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中小微企业证明:①投标单位须出具“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内容。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不做价格扣除。所属行业:建筑业8质量要求:合格。9质保期:二年。10磋商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11控制价:小写:1925797.3元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柒佰玖拾柒元叁角12总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7日。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履约保证金形式:(1)以现金、电汇形式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2)银行保函,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15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日历天)1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时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17磋商日期: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8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19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35547618(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无需重复加入,所有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其他2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报价: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含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下浮金额,视为总价让利(不改变清单投标单价)。开标后中标供应商需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另行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处存档,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纸质版及电子版标书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收件人:古义靖,联系电话:15199582721。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磋商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不足4000元/标项的,按4000元/标项支付。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买方、采购人”系沙湾市中心敬老院;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施工企业;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通过的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无效标因素)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补充条款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确认。7.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计量单位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参考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顺序编排响应文件。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三、报价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承诺书、报价一览表、磋商分项报价表。13.磋商报价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磋商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磋商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首次报价13.2.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工程均以人民币报价。13.2.3首次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首次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的要求报出首次价格。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首次报价总价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中若出现免费项及赠送项则视同该部分价包含在总报价中。13.2.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应包含:具体内容及所需的表格,以磋商文件的“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13.2.6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3.2.7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2.8除磋商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磋商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拟投入人员设备等。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磋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8.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9.磋商保证金19.1保证金为20000元整,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19.2本次磋商可接受电汇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9.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9.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9.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9.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9.5.5未按须知第34条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9.5.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6年0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1.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21.3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2.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程序23开启23.1开启会议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3.2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磋商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自磋商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磋商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4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问,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24.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24.3磋商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4.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4.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4.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5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24.6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24.7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24.8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4.9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24.10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磋商过程25.1符合性审查25.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该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审查细则详见《符合性审查表》。25.2磋商25.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2.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2.3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5.2.4报价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2.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为准;25.2.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2.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2.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8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2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作最后报价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可与上轮报价一致。25.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27评标方法2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资格审查标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资格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投标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10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影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11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3是否按照投标须知要求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结论:是否通过评审符合性审查标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磋商报价(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价且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磋商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清单结构性检查、规费税金检查及其他不可竞争性费用检查是否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6响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部分条款)且无负偏离的。7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详细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评分方法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0~30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二轮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技术部分(59分)工程概况及特点4分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实际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准备计划4分施工技术、现场、物资与机械、队伍准备计划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的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4分施工方案应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的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5分进度计划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的得5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平面图4分施工平面图符合工程实际,布置紧凑,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劳保、安全要求的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需用量计划5分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材料需用量计划5分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5分需用量计划应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计算出的,并与工程进度计划相一致,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保证措施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保证措施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保证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同时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4分措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4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案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否则酌情扣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1分)企业业绩4分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规模类似,以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为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项目经理业绩2分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个业绩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保修服务承诺及措施3分保修服务承诺及措施,保修服务响应时间及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在缺陷责任期内保障本项目全面达到合格标准,得3分,缺失或描述不完善每项扣1分。标函质量2分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酌情评分,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有详细目录、索引并逐页连续编制页码的得2分;文件编制较完整、目录、索引较清晰并能够逐页连续编制页码的得1分;文件编制基本完整、有基本目录、索引并编制页码的得0分。28.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8.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8.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多次报价(最后一次视为最终价格),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决定。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9.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9.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的首次报价的磋商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项合计金额一致。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7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29.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9.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0.磋商过程的保密性30.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30.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F授予合同31.合同授予标准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31.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31.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2.成交通知书32.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3.签订合同33.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3.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4.履约保证金34.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5.采购代理服务费35.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采购代理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比例按新建招协〔2024〕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35.1.1成交方须向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G磋商失败条件36.1无效磋商条款36.1.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6.1.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6.1.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6.1.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6.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36.1.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6.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1.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7.2废标条款:3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7.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37.2.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商务要求序号条款名称说明1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工期70天(日历日)3★质保期二年4施工地点沙湾市中心敬老院5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土建施工、货物采购、运输、安装、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磋商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7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1、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或合同约定。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2、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质量保修期:按照采购人要求。4、质量保修响应时间: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内派人保修。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8验收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竞价8验收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竣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工程,并视为通过竣工验收,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9付款方式合同已签订且材料、机械、人员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为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后合同价款的30%)。剩余部分按进度支付,待项目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待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合同价款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10项目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制作,所有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工作。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4、为便于与采购人就活动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和反馈,并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成交人应保证有固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策划和组织管理团队,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11其它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及设计效果图保质保量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为原厂全新材料,不得翻旧利旧,保证设计效果质量。二、技术要求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此处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表、(3)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1.1.3.9永久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及自治区和地方的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发包人指定的所在省区内已建工程的验收标准和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前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印章、图审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印章、图审章)。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进度报表及有关现场、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交及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壹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承包人办公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材料、机械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作任何变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施工的材料除外)单独计算其价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所列明总价的2%,或该项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减少了原报价的工程量的15%,此时单价可由承包商和造价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条款确定,但是新的单价仅适用于超出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数额的那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内的工程量仍执行原来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派驻工程师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工程管理权,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关系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施工进行全面控制、监督、协调和管理,审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负责其他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与份数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书面,2套电子版(扫描后刻录光盘)。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档案主管部门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协助和配合办理管线迁改、道路开挖、树木移植、水电接入等手续及相关工作,以及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应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义务,每月不少于21天到工地。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未提供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将由发包方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相应情况上传至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不良行为记录中。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将由发包方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相应情况上传至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不良行为记录中。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并按其规定的程序办理。(2)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且应替换同等水平或更好的人员,若擅自变更,将由发包方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相应情况上传至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不良行为记录中。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更换不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当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发包方上报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相应情况上传至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不良行为记录中。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请示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报请项目负责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确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和职责。以下权限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包括工程暂停令(紧急情况除外)、工程延期批准、费用索赔批准、工程变更指令以及其他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权限。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现场的工序,。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具体工程约定“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有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方可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按规定安装现场安全设施,并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及往来、材料运输路途安全,严禁不规范操作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如发生,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单位要认真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和大门值班制度,提高安防意识,防止不法人员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若承包单位思想麻痹、不落实要求和制度或防护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而不整改等原因,出现遭袭击等事故,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司承担,与我单位和其它单位无关。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结合工地所处地段的特殊性、环境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人员审核。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自治区文明施工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7日内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日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日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万分之一。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执行通用条款;(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现场条件和试验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试验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发包人根据需要,可对工程作如下调整(合理合规的):(1)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5)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承包人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相关图纸进行施工。如需变更,需发包人派驻工程管理代表上报发包人审批,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并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不得以此变更另行主张合同价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后7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后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无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签约合同价编制时的材料价格信息。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上涨风险;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支付预付款7天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GB50584-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已签订且材料、机械、人员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为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后合同价款的30%)。剩余部分按进度支付,待项目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待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检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合同价款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7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每月经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和发包人三方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报表支付。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万分之一计算。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预算书、影响工程造价资料及申请、经济签证、隐蔽工程资料、设计变更、竣工图等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结果确定后20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审计的结果确定后28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合同当事人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根据发包人及审计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24个月。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国家规定最低保修年限,图纸约定保修年限高于国家规定最低年限的分项工程,以图纸规定为准。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款。(7)其他:执行通用款。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投标书所列施工管理人员未在工程开工前进入施工现场,并履行相应职责。(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3)承包人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与工程有关会议或未准时参会。(4)承包人相关人员出现3次以上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此人员。(5)因承包人原因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或影响相关单位人员正常工作、生活的,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消除影响。(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承包人按相应通用合同条款承担责任。(7)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违约行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承包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扣除相应诚信评价得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相应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相应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凡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费用处理。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4小时内通知对方和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事项从发生到解决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湾市中心敬老院(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单位名称)的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沙湾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楼消防提升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万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1407.44万元,资产总额为5510.0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新疆万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