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03936
预算金额:4212000.0000
采购品目:档案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敖彩云
项目负责人:蔡海宇
一、项目编号:0835-260Z6620026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01
4,08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服务类(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档案管理服务
审理过程中接收的诉中补充材料的电子化处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材料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扫描材料的质检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其他案件材料的处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辅助入卷及宣传推广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1-1
档案管理服务
纸质案件材料流转入中间库、出库以及整理、材料处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一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浩(采购人代表)、张萍萍(采购人代表)、李廷翰、梁俊伟、谢瑞英、杜伟华、刘小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算中标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3.1772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71
45.00
8.45
86.16
1
1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14
45.00
10.00
85.14
2
2
广东清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5.14
39.00
8.89
83.03
3
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86
45.00
9.07
82.93
4
广东力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43
45.00
9.76
81.19
5
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29
39.00
9.07
68.36
6
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14
35.00
8.25
65.39
7
深圳科创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9
5.00
8.59
32.88
8
山西博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9
0.00
9.33
28.62
9
珠海市新海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43
0.00
8.48
26.91
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海宇
电话:020-87258495-61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