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媒体宣传中标结果公示(漯河市中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26

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Z20260006201

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新媒体账号进行运营,树立医院品牌形象、推介名医名科,提升医院科室业务增长

河南蓝谷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黄河东路128号美之域1号楼2单元21层05号
650,000.00

评审总得分:9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

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新媒体账号进行运营,树立医院品牌形象、推介名医名科,提升医院科室业务增长

符合采购人需求
1年
符合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扬、晏中乐、宋义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收费金额:11,0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中医院

地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649号

联系人:理先生

联系方式:0395-575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文景路 2-6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5-3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5-3939996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773731126906.pdf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漯河市中医院(单位名称)的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宜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宜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标业):承接企业为河南蓝谷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入员22人,营业收入为44.55万元,资产总额为2.2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河南谷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6年03月31口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26采购人:漯河市中医院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262、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20000.00元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新媒体账号进行运营,树立医院品牌形象、推介名医名科,提升医院科室业务增长5.2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服务期限:1年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5)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09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00时00分。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可通过“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用的收取:(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漯河市中医院地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649号联系人:理先生电话:0395-57573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文景路2-6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95-39399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95-39399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漯河市中医院地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649号联系人:理先生联系电话:0395-5757388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文景路2-6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95-39399963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院互联网新媒体宣传项目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内容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新媒体账号进行运营,树立医院品牌形象、推介名医名科,提升医院科室业务增长9合同履行期限1年10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11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分包不允许15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澄清补充等;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7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8磋商承诺函磋商承诺函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供应商如有违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9签字或盖章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9: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线上递交,即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开启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03月31日9: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22磋商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解密其响应文件;(4)公布唱标信息;(5)远程确认开标;(6)开标结束。2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单数组成,其中磋商小组成员中,与评审项目相应专业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确定方式:除采购人代表外,其他专家开标前依法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6最高限价人民币(最高限价大写:柒拾贰万元整¥720000元)。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的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26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8核实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29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01.1本项目实施电子评标1.2开标会议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供应商上传的已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提供与上传已加密响应文件同ID的未加密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授权后自行导入到开评标系统,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响应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导入响应文件的,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301.3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1.4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解密失败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5注意事项: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入错误口令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负责。特别说明如下:2.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2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响应文件,作为备用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供应商需要抵达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2.5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开标的,视为放弃开标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确认开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实施解密(供应商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7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2.8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确认开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开标时,供应商一端参与开标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开标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9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10交易中心技术电话CA锁办理、延期相关事宜:0395-2969901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901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152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9206QQ群:465366072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供应商。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1.6.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的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均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6.3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磋商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组成员之外。1.6.4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1.6.5磋商结束后,不退还响应文件。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需求;(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本项目涉及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均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部分七、综合部分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九、其他资料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报价,采购人有权进行核实。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人工、保险等)、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企业自身具体情况自主报价。各供应商不得超过采购人确定的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3.2.2成交总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如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包括完成该磋商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3.2.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磋商截止后对磋商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与拒绝。3.2.6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承诺函3.4.1磋商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4.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的,其投标无效。3.4.3磋商承诺函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4.4磋商承诺函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磋商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磋商函、磋商函附录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记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响应文件,作为备用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使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文件上传至系统递交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5.竞争性磋商5.1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5.2磋商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现场解密其响应文件;(4)公布唱标信息;(5)供应商远程确认开标;(6)开标结束。5.3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4.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规政策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之前,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5.4.2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5.4.3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磋商阶段:(1)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2)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4)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在初审阶段,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4.4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响应文件中无磋商报价、无合同履行期限、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4.5磋商事项(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初步审核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2)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为有助于对磋商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文件中含义不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磋商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3)若磋商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所有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注○1: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注○2: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由磋商小组在磋商记录上签字。(6)原则上磋商现场只进行一次二轮报价,如遇特殊情况,根据磋商现场情况经磋商小组讨论研究,可进行多轮报价。(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结果通知未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5.5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5.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6评定标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5.7磋商结果公告5.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费。6.合同授予6.1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总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6.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根据推荐次序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选择重新招标。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能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磋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备注:供应商需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核实。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磋商承诺函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部分:20分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10分2.2.2(1)磋商报价(20分)磋商报价(20分)1.有效磋商报价的确定办法: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2.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得分计算: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a.响应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响应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响应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响应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同一响应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2.2(2)服务实施方案(15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实施方案,包含项目主题、理念、思路、针对性;拍摄计划、推送发布时间安排、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服务措施、服务成果达到标准、推广情况进行评审:2.2.2(2)技术部分(70分)服务实施方案(15分)1.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逻辑性强、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非常详细、具体、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效果的得15分;2.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逻辑性强、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效果的得10分;3.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有一定的逻辑性、能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的得5分;4.服务实施方案能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详细的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效果能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5.无此内容或不适用本项目得0分。运营管理制度(12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建立的运营管理制度,至少包含选题策划、内容编发审核、重点宣传活动衔接配合、紧急值守、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审;1.运营管理制度非常全面、内容关键点清晰、合理、重点宣传活动配合方案完善、安全管理内容非常齐全的,得12分;2.运营管理制度全面、内容关键点合理、具有重点宣传活动配合方案、安全管理内容齐全的,得8分;3.具有运营管理制度、内容关键点合理、具有重点宣传活动配合方案、具有安全管理内容的,得4分;4.无此内容或不适用本项目得0分。进度保障措施(13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障措施,包含进度进展安排、时间把控、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1.进度保证措施非常详细、全面,时间安排紧凑,后备岗位人员替补充足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3分;2.进度保证措施详细,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后备岗位人员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9分;3.具有进度保证措施内容,时间安排较合理,有后备岗位人员的,得5分;4.具有进度保证措施内容,有后备岗位人员的,得1分;5.无此内容或不适用本项目得0分。风险管控措施(10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过程中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宣传片保管及保密措施、有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制度和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1.工作过程中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宣传片保管措施和方法全面详细、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制度建全、管控措施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得10分;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保管措施和方法比较详细、有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制度,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基本可行,得8分;3.具有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保管措施、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4.无此内容或不适用本项目得0分。应急方案(10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于本项目应急方案,且根据应急响应预案流程、原则、协调机制、时间合理性、考虑全面性,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思路清晰、应急方案考虑非常全面、工作计划描述完整、科学,得10分;2.方案思路基本清晰、应急方案考虑较合理、工作计划描述较完整,得8分;3.方案思路基本清晰、应急方案考虑基本合理、工作计划描述基本完整,得4分;4.方案思路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售后服务(10分)根据各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规划的后续服务安排、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根据响应人对以上内容的响应情况,叙述完整、高效可行、切合实际的得10分;2.叙述基本完整、可行、切合实际的得8分;3.叙述内容完整性、可行性、实际性欠缺的得4分;4.无此内容或不适用本项目得0分。2.2.2(3)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同类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说明: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进行评审;1.服务承诺全面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2.服务承诺较全面,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程度较高,得3分;3.具有基础的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程度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办法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澄清有关问题2.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2.3比较与评价2.3.1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3.2磋商小组按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2.3.3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2.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审程序3.1响应文件初审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检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有一项不符合检查标准的,其磋商将被拒绝,不能进入后续评审或磋商程序。3.2磋商磋商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3.3澄清及算术修正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问题澄清。算术修正的要求和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3.4详细评审3.4.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供应商得分=A+B+C。3.4.4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3.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5.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特别说明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4.2供应商在投标书中出具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应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经磋商小组查证有虚假的按无效标处理。4.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4.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办法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4.5如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时,供应商应写出书面材料证明其合理报价的原因,经多数磋商小组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继续评标,否则该供应商投标予以拒绝。4.6当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据磋商小组打分汇总排序依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类别模块内容介绍时间执行全案策划官方认证协助认证或开通新媒体渠道个人号乙方整体设计新媒体平台整体设计1设计:头像、背景墙昵称以及视频风格;2内容策划:口播、门诊纪实/乙方权限开通新媒体平台整体设计1设计:头像、背景墙昵称以及视频风格;2内容策划:口播、门诊纪实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内容管理通过各新媒体渠道日常更新,加强与精准粉丝的关系,形成新媒体规范化管理;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粉丝管理保证粉丝持续平稳增长,并保证高质量粉丝的关注度,通过粉丝增长加强新媒体影响力;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日常运营活动策划按月组织策划活动,提升人气提高关注度/乙方策划每月1次总结分析每周每月各项指标分析;甲方与乙方互动回复与新媒体平台粉丝进行深层互动回复,增强粉丝活跃度及粘性无重点内容维护新媒体平台重点内容发布及管理。乙方视频制作发布视频内容制作及发布乙方各平台保底20条/月上门服务摄影制片拍摄、视频后期处理/乙方一对一技术全程指导服务期内,12小时/日响应乙方季度曝光1000万人次曝光(每位专家所有平台的总和)/乙方线索回复负责线上引流,线上问诊倒流/乙方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部分七、综合部分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九、其他资料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磋商报价为:小写:(大写:,)参加投标,明细见“磋商函附录”。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5、我们承认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其它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第一次)大写:小写: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响应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要求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此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此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此处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四、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九、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十、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如下:(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响应函递交的磋商响应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十一、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二)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日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六、技术部分七、综合部分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其他材料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核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服务内容: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服务质量: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3.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提供与本次服务相关的器材等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5.质量保证金扣除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6.合同价款支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7.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8.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9.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协调。(2)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名称)服务工作。(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保密条款如下:乙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本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及甲方有关的商务及技术秘密。泄密责任:乙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11.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由过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在限定期限内仍不能纠正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费进行扣减。(2)履约主体违约:服务期内,乙方擅自将服务项目分包、转包或挂靠的,一经查实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如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收回分包、转包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规定的,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的方式1.协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2.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漯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14.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效力。15.签定地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各贰份,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新媒体宣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