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渭南师范学院2026)
一、项目编号:SNCG-FM-2026037
二、项目名称: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西段西部电子社区C座502室
1,879,200.00元
91.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保安服务
1928160.00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1,879,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卫锋(采购人代表)、张莉、李增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192;评审平均分:64;最终得分:91.8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师范学院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913-2133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8661292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磋商文件-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保安队长.png
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报价表.pdf
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渭南师范学院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码:SNCG-FM-2026037)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8792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保安服务1928160.00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时间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标准1.00项1,879,200.001,879,200.00-第1页-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项目名称: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NCG-FM-2026037采购人:渭南师范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3月17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三、磋商文件四、磋商报价五、响应文件六、开启响应文件七、组织评审八、成交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其他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方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函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03-30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名称: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NCG-FM-2026037三、采购人:渭南师范学院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913-2133065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1294五、磋商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六、资金来源:预算内七、采购预算:192.816万元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项目属性:服务类十、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第1页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第2页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十一、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第3页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十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成交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磋商”,参与磋商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供应商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指南》。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CA证书办理〗中的《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2/004002007/20250108/efdc53a2-c250-44b1-876c-c44ab6c5e66d.html。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第4页4、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09:303、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5、开启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携带CA锁(开标时需在开标室的自助解密机上使用CA锁统一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响应对待(“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十六、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9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第5页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渭南师范学院(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供应商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三)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第7页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第8页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48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509室联系电话:029-68936154(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第9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供应商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供应商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第10页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供应商、分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备注: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供应商〔2011〕300号)执行。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第11页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1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第12页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因此,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备注:小微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六)关于产品和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第13页5、如磋商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供应商转让技术、与我国供应商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6、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如目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经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的产品或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第14页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九)供应商的磋商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第15页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二)磋商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价格分值的依据。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我的项目〗下找到本次磋第16页商的项目,填写最后报价表,签章并提交。(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最后报价未提交、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较首次报价降价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价较首次报价的下浮比率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四)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五)磋商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磋商时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第17页“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512-58188039。(二)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第18页2、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六、开启响应文件(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三)开启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四)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六)在开启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启、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1、开启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2、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19页3、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七、组织评审(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第20页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成立磋商小组1、为了确保磋商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21页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五)评审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第24页其成为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一致。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第一次磋商报价表(1)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第一次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供应商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7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要求的描述。8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第25页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更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除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后续磋商活动,应予以废标。4、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磋商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答复磋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第26页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6、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供应商要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平台系统无法使用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第27页情况书面申请退出磋商,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7、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5)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规定时间”由磋商小组具体确定)。8、综合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28页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名称最高分值名称磋商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3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总体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详细列明安保服务总体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目标及计划安排②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服务目标及计划安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安保服务方案1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提出具体的安保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门禁管理②治安巡逻③消防与应急处置④交通秩序管理⑤重大活动安保。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15分)①门禁管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治安巡逻: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消防与应急处置: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④交通秩序管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⑤重大活动安保: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应急处置方案4.5一、评审内容根据本项目可能遇到的紧急或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①重大违法事件:防盗窃、防暴恐、防爆、防破坏等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日的各类检查及大型活动的处置措施③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意外伤亡等。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4.5分)①重大违法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重大活动: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管理制度4.5一、评审内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①岗位制度:具有岗位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②内控制度:具有管理组织机构、问责机制、保密机制、监督机制、自查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员工日常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激励机制、仪容仪表制度。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4.5分)①岗位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内控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人员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方案3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各岗位职责范围内产生的资料,提供方案,内容包括:①档案分类规划及收集程序②档案保管和移交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内容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评审标准(满分3分)方案3①档案分类规划及收集程序: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档案保管和移交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机构建设6一、评审内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机构建设,内容包括: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培训考核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培训考核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培训:包含岗位职责安保培训、行为规范、服务礼仪、治安反恐处置、应急技能及消防技能方面制定培训方案②考核: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制定考核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培训: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考核: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业绩101、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1分,满分5分;备注:需提供完整合同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可提供服务期内任意一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2、每提供一份对应合格业绩的服务好评(以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好评证明材料为计分依据,格式自拟),得1分,满分5分。保安队长51、退伍军人(1分)提供退伍军人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得1分。赋分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经验要求(满分4分)具有3年类似项目安保服务管理经验得1分,增加一年保安服务管理经验额外加1分,最多可加3分。满分4分。赋分依据:须提供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不得分。备注:除上述赋分依据外,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保安队长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本大项(5分)不得分。装备器材保障6一、评审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装备器材配置清单,内容包括:①人员服装: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②装备器材:包括对讲机、防暴器械(防暴盾牌、钢叉、甩棍等)、强光手电、雨具等必备的执勤装备。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配置清单齐全完整,能完全满足并提供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2、实用性:设备工具质量有保障、使用率高、安全性能强、服装统一;3、针对性:设备工具能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合理科学。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人员服装: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装备器材: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接受监督21、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得1分。2、承诺定期调研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加以改进,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合理化建议2针对安保服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具有的良好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得1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说明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第32页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如果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应当将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第33页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成交(一)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认。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第34页的推荐意见。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五)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35页十、其他(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在递交响应文件阶段、资格审查阶段以及符合性审查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四)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第36页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覆盖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全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学生公寓及家属院)、公共区域、道路交通网络、广场、绿地,以及校区各出入口、地下停车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要害部位。供应商需负责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治安秩序、消防安全、交通秩序,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采购要求▲(一)安保服务方案1、门禁管理:负责校区各大门及重点出入口的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人员、车辆、物资出入查验与登记制度,防止未经授权人员及危险品进入校园。2、治安巡逻:对校园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检查,防范盗窃、滋事等治安案件,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3、消防与应急处置:负责消防控制室全天候值班值守(需持证上岗),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分队,及时处置火灾、突发灾害事件及师生紧急求助。4、交通秩序管理:对校园车辆及道路交通进行疏导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制止超速、违规占道等行为,确保校内交通顺畅有序及行人安全。5、重大活动安保:配合学校完成新生报到、毕业典礼、大型考试、重要会议及外事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警卫工作。(二)服务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安保人员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文明执勤、礼貌用语。门岗24小时无空档值守,巡逻按规定路线与频次进行,记录完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发现火情能按照“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要求迅速响应。确保校园内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一般性治安纠纷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与调解。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主干道畅通无阻,第37页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三、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一)服务人员数量保安队总人数控制在45人。不限于以下岗位,实际按确定人数增加岗位。人员需求表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人数1保安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安保工作。1人2北门门禁岗共3班每班4人,负责24小时的门岗值班工作。12人3东北门门禁岗共3班每班2人,负责24小时的门岗值班工作。6人4东南门门禁岗共3班每班2人,负责24小时的门岗值班工作。6人5隔离门岗共3班每班2人,负责24小时的门岗值班工作。6人6岗亭、校园巡逻岗负责24小时的校园值守、巡逻工作。11人7消防监控室共3人,负责24小时监控校园消防安全工作。3人合计45人(二)人员要求1、保安队长1名,保安队长岗位要求:(1)年龄:18-45周岁,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2)管理经验:需具备3年及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有高校安保经历优先。核心能力:熟悉校园门禁、巡逻、消防及交通管理流程;具备较强的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第38页▲(3)优先条件:退役军人优先录用。2、保安服务人员具体要求:(1)年龄18—4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所有队员(除消防监控室3人外)均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证一致。3、无纹身、无蓄发染发、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4、实行每天三班倒工作制,白班、中班、夜班执勤人员相对固定。配备有管理经验、业务素质较高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主持日常安保人员管理。(三)岗位标准1、每名队员在工作中将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学习的方式,与时俱进,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讲究服务质量,依法文明办事,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2、工作要求:“三无”、“五好”、“四知”。3、三无:在保安服务中达到“三无”:执勤区域无刑事案件发生、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执勤中无重大责任纠纷。4、五好:岗容岗姿好、政治思想好、内务卫生好、军事训练好、遵纪守法好;5、四知:知任务职责权限;知紧急情况处置办法和快速反应通讯网络;知执勤区域的重点部位和周围环境;知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四)执勤要求1、按时到岗,在岗时认真负责、文明用语,礼貌待人。2、上班时精神饱满,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不容许带“病”上岗。3、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依照采购单位制定第39页的相关安保管理制度及规定认真履行值班登记检查职责,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4、上岗人员固定,不随意更换,若出现服务人员因事、病等不能工作的,能及时调整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5、储备可调度人员,调度人员可保障临时性工作需要及突发事件处置。四、其他要求▲(一)接受监督1、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2、承诺定期调研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加以改进,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二)管理要求1、总体方案:针对本项目详细列明安保服务总体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目标及计划安排②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2、应急处置方案:根据本项目可能遇到的紧急或意外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内容包括:①重大违法事件:防盗窃、防暴恐、防爆、防破坏等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日的各类检查及大型活动的处置措施③群体性公共安全事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意外伤亡等3、管理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①岗位制度:具有岗位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②内控制度:具有管理组织机构、问责机制、保密机制、监督机制、自查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员工日常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激励机制、仪容仪表制度。4、档案管理:针对本项目各岗位职责范围内产生的资料,提供档案管理,内容包括:①档案分类规划及收集程序②档案保管和移交措施5、机构建设: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机构建设,内容包括: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6、培训考核:针对本项目提出培训考核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培训:包含岗位职责安保培训、行为规范、服务礼仪、治安反恐处置、应急技能及消防技能方面制定培训方案②考核: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第40页制定考核方案。▲(三)装备及服装要求1、着装要求:整齐划一、统一规范、标志标识等佩戴规范。2、人员服装: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3、装备与保障:须自行配备对讲机、防暴器械(防暴盾牌、钢叉、甩棍等)、强光手电、雨具等必备的执勤装备。★五、实质性条款要求(一)供应商承诺函(均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人数要求,且成交后45名服务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供应商须承诺: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成交后提供团队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如需更换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3、供应商须承诺:保安队长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岗位,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须承诺:所有安保人员均持有保安员上岗证。5、供应商须承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拟派人员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拟派人员持证要求(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消防监控室(3人)均须提供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特别提醒:①如投标人认为以上证书复印件不清晰,可在投标文件中另附证书查询网址;②如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不清晰,且未提供查询网址的或所提供的网址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投标。备注:1、“★”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的“实质性条款响应”处逐条响应“★”内容项,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内容项为重要要求,供应商未达到这些要求或未响应将影响评分。第41页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服务满意程度等要求,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上月服务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服务费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具体支付事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执行)。四、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中所有承诺事项要求落实,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所承诺事项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五、服务保证(一)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二)成交供应商承诺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三)成交供应商承诺拟投入人员工资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四)成交供应商承诺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落实。第42页六、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七、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采购人)1、采购人应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用电用水等生活必要条件。2、采购人应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工作量化考核工作,如一年内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成交供应商)1、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安保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的要求,培训达标后持证上岗。2、可以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提供本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3、成交供应商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培训,对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进行消防职业培训。4、本项目的履约合同终止时,应当将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的所有物品资料、以及安保服务用房等固定资产按移交清单如数的交还采购人。5、因成交供应商员工入住造成的物品损害,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因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漏洞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自用部分的盗窃,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第43页6、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物品造成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维修,不能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由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坏的,成交供应商不负赔偿责任,但成交供应商应当追责。7、成交供应商应对合同履行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最终的、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且对因安全事故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员工和任何第三人等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为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入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成交供应商因劳动用工问题而发生的赔偿、仲裁、诉讼等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9、成交供应商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10、成交供应商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份数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体商定。(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第44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2、第三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磋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第45页封面格式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时间:第46页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财务状况报告--------------------------------------------------X三、社保缴纳证明--------------------------------------------------X四、税收缴纳证明--------------------------------------------------X五、信用记录--------------------------------------------------------X六、控股管理关系--------------------------------------------------X七、书面声明--------------------------------------------------------X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X十、特定资格要求-------------------------------------------------X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X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X一、响应函格式-----------------------------------------------------X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X分项报价表-----------------------------------------------------X三、供应商承诺书--------------------------------------------------X(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X(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X四、实质性条款响应-----------------------------------------------X五、合同草案条款响应--------------------------------------------X第三部分磋商方案--------------------------------------------------------X一、供应商概况-----------------------------------------------------X二、响应方案--------------------------------------------------------X三、参考样表--------------------------------------------------------X第47页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十项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三、社保缴纳证明四、税收缴纳证明五、信用记录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第48页3.退伍复转军人证书姓名陈强性别男服役年限5年1个月发放单位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投标人性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6人,营业收入为716.38万元,资产总额为5384.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日期:2026年3月30日守护您的安全安保行业领军品牌报价表标段名称: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标段编号:第一标段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2时03分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中铭卫保安服务(西安)有限公司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写:1879200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注:1、最后报价需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2、大小写金额填写均为投标总价公司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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