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中标结果公示(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
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90120260600044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0-2026-00179
三、项目名称
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新禹江河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北京路61-10号
中标(成交)金额:338.706849(万元)
综合评分法:94.67(分)
工程类
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玉英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袁军,熊敬东,何应先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3-31
2、评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一单元7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670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339.752743(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车站街黎明社区天仙北路1号
联系方式:15826839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一单元702室
联系方式:0712-2611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亿诚
电话:0712-26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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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0901202606000448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179三、项目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北新禹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孝感市北京路61-10号中标(成交)金额:338.706849(万元)综合评分法:94.67分工程类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施工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玉英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军、熊敬东、何应先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6年03月31日2、评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一单元702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金额:2.6709(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339.752743(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地址:孝感市孝南区车站街黎明社区天仙北路1号联系方式:158268394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一单元702室联系方式:0712-2611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亿诚电话:0712-261166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新禹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2人,营业收入为27280.079511万元,资产总额为66396.05976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湖北新江间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30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计划函号:420900-2026-00179项目编号:420901202606000448采购人: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人备案意见:本业主单位对采购(公告)文件已经详细审核确认,请予发布。同时本业主单位对采购(公告)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采购人(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工程、货物及服务4.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现场踏勘(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签署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迟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程序24磋商小组25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28.签订合同(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30.质疑回复31.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其他要求(十一)适用法律(十二)电子采购平台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二)符合性检查表(三)详细评审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二)评审报告的签署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报价文件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格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如有)(六)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901202606000448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6-001793、项目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360(万元)6、最高限价:339.752743(万元)7、采购需求: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详见磋商公告。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国采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地址:孝感市天仙北路1号联系方式:158268394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碧桂园城市之光20栋一单元702室联系方式:0712—2611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芳芳电话:0712—26116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2监管部门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2.3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取。3.支付时间:系统发送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6.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历日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1份,包括响应文件(PDF格式)和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成交后提交纸质文件1份。18.5样品无有:样品名称:/样品数量:/19.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2.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2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分钟内密码输入:5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5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24评审专家的产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5.2磋商准备自行准备好摄像头、拾音器、音箱、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等,并提前做好调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6.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8.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29.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陈芳芳,联系电话:0712—2611669。30.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3.1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工程3%-5%)。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表中表述为“特殊小微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工程1%-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价格扣除比例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扣减政策。33.2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4.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4.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www.xghtrz.cn:9999/xiaonan/loginByPurchaser)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鄂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十其他要求无十二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电话:400-9913-966/027-81786680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yptpic/gyssc.zip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和评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费据实结算。(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格式)和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格式提供)5.2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5.3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在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内容。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且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应当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PDF格式)和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组成。9.2响应文件(PDF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竞争性磋商项目划分采购包的,供应商应对应所投包段分别编制各包段的响应文件。10.2响应文件(PDF格式)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先编写成Word格式,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1)响应文件页面纸张大小使用A4规格,所提供的资料应为清晰影印件;(2)响应文件应编写详细目录,目录能链接到响应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3)响应文件页码必须连续,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4)响应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后也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应先按竞争性磋商数据文件(Excel格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编写,并确保已充分覆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一览表(含明细)》、《评审对照表》的内容,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10.4为了保证采购平台电子化处理效率,供应商在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认(若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情况下,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200DPI;以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300DPI)。同时应尽可能降低响应文件的大小,小容量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更快捷、差错发生几率少。10.5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6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签署和数量17.1供应商应按要求对响应文件(含响应文件PDF格式、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部位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或签名);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响应文件(PDF格式):供应商应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将编制好的响应文件(Word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17.3响应数据文件(PDF格式):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将填写完毕的响应数据文件(Excel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17.4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成员都应在响应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7.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签字(签章)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应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响应文件,并按电子采购平台提示,设置响应文件加密密码。供应商应牢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因忘记密码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提交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时间,错峰进行上传。18.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提交指令时间作为其磋商时间。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18.4供应商应将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加密且盖章的响应文件下载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磋商程序时使用。18.5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2磋商截止后,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22.磋商程序22.1磋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加盖签名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在第一章“磋商邀请”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公开组织磋商工作。(3)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磋商,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22.2响应文件解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22.3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29.2”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不少于3家的,磋商继续进行。22.4工作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磋商。22.5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磋商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疑义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互动窗口中在线进行。22.6特殊情况的处置(1)因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磋商的,采购人将暂停磋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磋商,也可按照本章“23.应急磋商程序”规定启动应急磋商程序;(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是指: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出现断电、断网事故;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3.应急磋商程序23.1磋商过程中若出现“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时,可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启动应急磋商程序。23.2应急磋商程序如下:(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磋商程序;(2)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4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响应文件邮箱:(3139882950@qq.com)提交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的盖章且未加密的文件),响应文件应与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文件内容一致(在非应急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及时下载响应文件。磋商小组通过电话等通信工具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通过响应文件接收邮箱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20分钟内)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4)磋商结束。23.3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磋商。23.4磋商、评审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24磋商小组24.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5.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5.2磋商准备: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视频磋商所需的设备,在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通过互联网准时参加在线视频磋商,并实时在线通过直播关注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未按要求进行准备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签订合同28.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0.质疑回复3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2.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4.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十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参加磋商:(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为最新版。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采购平台咨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电子采购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咨询集中采购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任何问题和风险导致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发生变化或利益受损或参加磋商竞争失败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服务/货物/工程所属行业1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1项工程建筑业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2、项目编号:4209012026060004483、采购最高限价:3397527.43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竞争性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4、建设内容:孝感东站周边(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整治总面积约45000平方米,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草坪建设、林下空间梳理、现状池塘清淤及水生植物栽植、桥下绿地建设,果皮箱、座椅、简易照明及排水设施安装等。详细要求见工程量清单。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二、质量要求满足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操作规程及标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三、建设要求及具体施工说明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检查评定标准及审批的施工方案验收;2、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四、商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的执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与专业结构应当满足委托业务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履约期限内,按照采购需求要求配置人员,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3、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4、成交供应商接受委托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格完成工程项目,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分包)他人。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拟派项目人员相对稳定,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执业质量,如发生核心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备案并解释变动原因,取得委托人的同意认可。6、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工期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2中标的响应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6附件;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甲 方:乙 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税 号:税 号: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在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评审程序2.1第一轮磋商2.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摇号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视频磋商。2.1.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磋商小组。2.1.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2.1.5第一轮磋商后,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2.1.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降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磋商文件修正2.2.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通过系统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CA锁签字盖章后递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2.2.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后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第二轮磋商2.3.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3.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2.4最后报价2.4.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2.4.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6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2.5综合评议2.5.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2.5.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最后报价中,报价(评审价)最低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重×100。2.5.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6响应文件澄清2.6.1评审期间,对于供应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2.6.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最终报价以磋商最后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4条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2.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2.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本章本章“三、评审标准”中“2.商务技术评审”的要求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4.报价评审4.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3%-5%)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磋商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评审报告5.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分时,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磋商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5.2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应予废标的情形6.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7.停止评审的情形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需将查询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容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3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30%商务部分(20分)业绩12供应商近五年内承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2分。(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认证体系3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人员配备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的得1分;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其他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得2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技术部分(50分)施工方案15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投入计划、人员组织及分工、施工特点及重难点分析等方面。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15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9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10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初步方案、交付措施、质量通病的预防纠正、物资保障措施、考评制度及奖惩措施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6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节点工期控制方案、形象进度图表、工期控制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6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得3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安全保障措施5根据供应商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及保证、现场防护设施的布局及用具的准备、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意外保险的落实、奖惩制度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文明施工方案5根据供应商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环保、清洁卫生等维护方案进行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3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承诺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保期,响应故障的时间,售后维修等。服务承诺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得3分;方案有欠缺,无服务内容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合计100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文件(PDF格式);2.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1.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3.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5.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6.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电子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报价文件(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说明:1.本表为开标所用,其内容、金额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2.本表必须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或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资质1.等级:2.证书号:3.发证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现有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员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框图备注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四)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如有)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六)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