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食材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2026)
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6-G3-00266-YNMY-0015
二、项目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东郊凉亭
中标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86
评审报价:费率92.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所需供应和配送的食材分别是:干货调料、蔬菜、水果、蛋类、鲜肉、米面油等食材。中标人还需提供燃气、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锋(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郑玉如,吴少雄,王琼,孙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三年合计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的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
金额:4.321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否决投标的情况。2.中标价:折扣92.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4楼
联系方式:梁老师(0871-6831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联系方式: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电 话: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4:21
评审专家名单
梁锋(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郑玉如,吴少雄,王琼,孙鹄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采购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老师(0871-6831055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附件:
附件1
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采购文件(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2026.3.6(终).pdf
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的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180363.849641万元,资产总额为39427.0484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肇源县四方山聚鑫米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321.147214万元,资产总额为58.1469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云南德宣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365.148952万元,资产总额为98.52147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西双版纳谷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5214.316915万元,资产总额为429.15041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良田臻选,质优心安;高效配送,筑牢食安。第97页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云南帅兜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5621.321762万元,资产总额为415.16391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云南晨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565.421359万元,资产总额为561.1364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3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按以上要求完整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完整或有空缺,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3.若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即可填报声明;否则,可不填报及签章。良田臻选,质优心安;高效配送,筑牢食安。第98页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MY-2026-0059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报价文件三、技术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MY-2026-0059项目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预算金额(万元):128最高限价(万元):128采购需求: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所需供应和配送的食材分别是:干货调料、蔬菜、水果、蛋类、鲜肉、米面油等食材。中标人还需提供燃气、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03-0906:00至2026-03-16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客服热线:4006727666);CA申领后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售价(元):0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3009:30(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科创大厦14楼1407开评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供货地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3.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9.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10.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4楼联系方式:梁老师(0871-68310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方式:0871-650936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4楼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871-683105561.1.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联系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1.1.4项目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1.1.5供货地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所需供应和配送的食材分别是:干货调料、蔬菜、水果、蛋类、鲜肉、米面油等食材。中标人还需提供燃气、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3.2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1.3.3质量要求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1.3.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3.5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②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1.4.1供应商资格要求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③若为自然人投标,则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未缴纳税收或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三年合计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的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账户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487710801联系电话:0871-65093696注:付款时,在摘要栏中写明项目名称。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本项目允许偏离的内容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第1.10.2条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同公开招标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天。3.2.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报价,即:折扣%。注:(1)供应商的折扣报价应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折扣报价,一旦中标,所报折扣将不因供应量、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打完折后的食材价格应包含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2.2结算方式按中标后的折扣进行计价。3.2.2结算方式注:(1)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的中标折扣不因供应量、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2)结算时,①食材结算单价=同期同类食材销售单价×中标折扣(例:中标折扣为98%,则食材结算单价=同期同类食材销售单价×98%);②食材结算价格=食材结算单价×采购人同期实际接收的食材量;(3)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价格按昆明篆新农贸市场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价,结合供应商的中标折扣,最终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每月确认后形成食材结算单价。若昆明篆新农贸市场都未销售同期同类的配送食材时,可以参考同类超市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价;(4)采购人对每月实际接收的食材量进行核对、记录,并按昆明篆新农贸市场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单价乘以中标人的中标折扣作为结算单价,最终以食材量乘以结算单价来计算当月的结算款。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调查产生,该结算单价包含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年份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3.7.1投标文件的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如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4.1.1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4.2.1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视为无效。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科创大厦14楼1407开评标室。5.2开标程序本项目的开标程序如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标程序。5.3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下,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成员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是在接受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的基础上作出的承诺,若中标人对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要求,采购人可视为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中标人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中无故要求变更承诺或报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且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其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十二条规定:(1)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若中标人违反规定,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2)对具备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上的优惠措施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第八条规定,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3)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本项目属于“批发业”。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采购人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标段划分、合同履行期限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第(5)至(9)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1.5费用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投标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投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2.3.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结算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部分中的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的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内容、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文件的加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需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4.1在2.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5.4.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结果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7.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且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递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活动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告财政部门。9.6投诉投诉首先须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以最终签订的版本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甲方: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以资共同遵守:一、供货要求及价格1、供货内容:甲方选定乙方作为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的供应商。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完成供货及配送服务。2、供货要求:①乙方应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数量、时限进行供货。②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③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食品(原材料)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搬运放置。④乙方应在确认收到甲方临时补货订单后3个小时内将食品(原材料)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⑤在食品(原材料)存储、加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调查并提供有效的后续保障服务。3、合同估算价:¥元,大写:人民币。(此估算价不作为结算依据)。4、乙方配送的食材价格按昆明篆新农贸市场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价,结合乙方的中标折扣价(%),最终由甲乙方双方每月确认后形成食材结算单价。若昆明篆新农贸市场都未销售同期同类的配送食材时,可以参考同类超市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的结算单价作为乙方供应甲方的食材的最终结算价格,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五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结算:甲方对每月实际接收的食材量进行核对、记录,并按昆明篆新农贸市场同期同类食材的销售单价乘以乙方的成交折扣作为结算单价,最终以食材量乘以结算单价来计算当月的结算款。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调查产生,该结算单价包含食材自身的成本、利润、运输、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种类范围内,甲方有权决定每次食品(原材料)采购的金额、种类及数量。2、合同签订后,甲方所购同一类别食品应从乙方成交食品种类范围内选购,如因市场、政策原因不便采购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超出实际供应产品金额的发票。4、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5、双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2、不得提供违反国家质量标准的食品(原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3、按时向甲方提供所购食品(原材料)的正规税务发票及送货清单。4、应积极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予以配合,不得拒绝。5、因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四、质量保证1、有质保期要求的食品(原材料)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2、乙方应保证食品(原材料)是卫生、安全的,并且完全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3、乙方应严格遵守我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采购人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廉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牛奶、蛋类、肉类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出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蔬菜、水果类的农残超过国家标准。⑥掺假、掺杂、仿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将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化学物质当作食品。3、在乙方将食品(原材料)交付甲方后,由于甲方储存不当而发生的食品(原材料)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4、乙方应保证食品(原材料)甲方在使用(加工)产品(原材料)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的起诉,如产生相应诉讼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五、售后服务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应当对食品(原材料)的储存方式提供指导意见。2、乙方应当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采购人的质量检查。3、乙方须承诺针对本项目每年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4、其他有效的后续保障服务。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质量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六、验收验收标准符合采购需求。交货时,由甲方代表与供应商配送员共同对食品(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集中验收并不定期抽检。乙方将同一批次的质检报告、检验检疫等合法证明文件随同食品(原材料)一起交验。七、货款支付1、乙方按甲方订单及时交货,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对货物进行验货,甲方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签收。2、甲、乙双方的结算时间周期为一月一结。3、自乙方完成一个月的送货量后,经甲乙双方核对送货签收单无误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30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当期100%货款。4、付款进度:(1)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2)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3)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4)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5)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6)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7)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8)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9)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元,大写:人民币)。(10)合同完成支付时间:年月日。(11)乙方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地址:户名:账号:八、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外,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与订单要求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约定执行。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违规等不良行为出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不可抗力本项目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食材需求发生变更的,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要求;若因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在供货期限内取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就已发生合同内容友好协商后,甲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凡因该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此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NMY-2026-0059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折扣%2质量标准3服务周期4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提供书面承诺,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1)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2)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3)若为自然人投标,则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未缴纳税收或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提供书面声明,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报价文件(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采购需求后,我方现参与本项目投标。2、我方承诺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1.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递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2.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使用方可生效。(三)供应商承诺书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方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递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我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报价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折扣%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按以上要求完整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完整或有空缺,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3.若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即可填报声明;否则,可不填报及签章。(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若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可填报声明;否则,可不填报及签章。(七)监狱企业证明注:若制造商为监狱企业,须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八)其他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注1分包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1项2偏离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2项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4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5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5项7联合体投标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2项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9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注: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以上表格的“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响应情况或做出说明。若供应商所填写的响应情况不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项目起、止时间(年/月/日)备注注:此表后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此表可随业绩的增加而增加)。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文件(一)食材供应及配送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二)食材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三)供货响应性保障措施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四)食材交付验收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五)应急保证措施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六)退换货方案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七)食材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KMZC2026-G3-00266-YNMY-0015二、项目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三、中标信息标段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供应商名称: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东郊凉亭中标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得分:94.86评审报价:费率92.85%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标段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名称: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服务范围:对五华区自然灾害综合救援大队食堂2026年食材供应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所需供应和配送的食材分别是:干货调料、蔬菜、水果、蛋类、鲜肉、米面油等食材。中标人还需提供燃气、厨房用具、清洁用品等。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的规定,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少雄,孙鹄,郑玉如,梁锋(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王琼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以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三年合计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I物类的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金额:4.3219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否决投标的情况。2.中标价:折扣92.85%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4楼联系方式:梁老师(0871-68310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第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方式:0871-65093696182138832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