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无人机场中标结果公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6)
内容:
[高新区]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6-011)询价采购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一、项目编号
JXCH-2026-011
二、项目名称
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毛峰
供应商联系电话:13879007910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玉带中路11号
中标类型:总价中标
中标(成交)金额(元)\(%):393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
1
393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素娟,欧阳莉平,林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90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新余高新区光伏路富林花园
联系方式:17695546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旁美宜佳楼上4楼
联系方式:0790-666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7379029225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5907.00元
开标一览表明细.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通知书.pdf
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项目编号(包号):JXCH-2026-011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是否属于本国产品备注1无人机机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疆大疆机场3深圳262600125200否否否是额外两年原厂带73000元额度的维修服务2机场内无人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疆DJIMatrice4TD深圳24551691032否否否是额外两年原厂带43600元额度的维修服务,无人机100w第三者责任险(三年),1块电池,2个4G模块,1次原厂常规保养服务3机场内无人机电池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大疆DJIMatrice4D系列电池深圳4299911996否否否是无4喊话照明一体机广州极至科技有限公司、极至T40S广州235007000否否否是无5安装部署国产定制大疆机场3安装部署服务中国22500050000否否否是无6平台技术对接苏州嗨森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直通未来直通未来无人机管理平台V1.0(含移动云主机10000元)苏州23500070000否否否是无7移动服务器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定制中国197729772否否否是无8部署点位专线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新余移动100M政企商务快线新余21440028800否否否是无合计:(大写)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小写)393800元注: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不需提供)3、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不需提供)4、询价通知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国产品要求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属于本国产品的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本国产品不需提供)★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一律视为非本国产品!!!供应商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江西省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6-011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获取询价通知书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询价通知书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供应商4.询价费用5.供应商代表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采购需求标准10.询价通知书的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4.证明货物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件15.询价报价16.询价保证金17.询价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递交19.分包的规定四、询价20.询价组织21.询价小组22.询价程序23.与询价小组的接触24.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情形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5.意外情况的情形26.意外情况的处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8.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结果公告30.履约保证金31.签订合同七、询问和质疑32.询问33.质疑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5.适用法律36.解释权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询价响应书格式2.报价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格式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7-4询价保证金凭证格式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进口产品参加询价)格式7-6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格式7-7本项目的其它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货物)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8-4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格式8-5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8-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如有】9.技术文件10、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二、采购要求第一章询价邀请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6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CH-2026-011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0000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人民币)高[2026]F10100013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1项4000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种措施进行:(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6年3月24日00点00分至2026年3月28日00点00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询价通知书。(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通知书的,视为未获取询价通知书,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2.本项目采用“见面”询价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询价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响应。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询价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询价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询价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否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新余高新区光伏路富林花园联系方式:17695546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旁美宜佳楼上4楼电话:0790-6668227项目联系人:冯女士电话:17379029225电子函件:jxch20211019@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3.2.1联合体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8.4落实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对小、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6本国产品政策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适用单一产品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证明材料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详见第四章。)多产品采购包。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证明材料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8.6本国产品政策★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一律视为非本国产品!!!证明材料未提供、提供不完整、不足以证明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相应政策。不适用16询价保证金适用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00)(须足额按时提交)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3.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其他:请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时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未及时到账导致被否决(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6.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适用17询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8.4原件及样品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原件:是否原件提供要求: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是否样品提供要求:19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0询价时间及地点询价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不见面方式特别事项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询价,供应商无需到询价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询价,将退回其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询价活动。3、询价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询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询价期间保持在线状态20询价时间及地点,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询价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询价小组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供应商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20230504/0e883d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供应商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如供应商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供应商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供应商查看。3.7供应商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供应商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0791-888621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供应商对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27.3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喊话照明一体机27推荐成交供应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0.1履约保证金适用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不适用33.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询价通知书质疑接收部门: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冯女士17379029225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旁美宜佳楼上4楼电子邮箱:jxch20211019@163.com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新余市高新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790-6869343通讯地址:新余市高新区3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有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1.5取费。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且有融资需求企业,可在金融服务系统发起政采贷业务需求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政采贷”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查询办理二、询价通知书1.适用范围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询价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3.2联合体参加询价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以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4.询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询价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询价通知书中均有说明。询价通知书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6.2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询价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7.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7.8询价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4”)7.9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6”);(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询价)7.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参加询价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参加询价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8.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提供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2监狱企业参加询价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8.2.2监狱企业参加询价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询价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8.4.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询价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8.5.5询价通知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6本国产品参加询价8.6.1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8.6.1.1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①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②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③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④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⑤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8.6.1.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8.6.1.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8.6.1.2及8.6.1.3待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出台具体要求时,以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执行。8.6.2本国产品参加询价享受的政策:8.6.2.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6.2.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6.3本国产品参加询价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本国产品的,响应时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5”,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并对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6.4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9.采购需求标准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0.询价通知书的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当询价通知书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5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1.2询价通知书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询价邀请”),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1.3询价通知书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1.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2.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3.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询价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3.2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14.证明货物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货物和有关服务与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5.询价报价15.1询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及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5.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报价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询价报价中不得包含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3询价报价中如缺漏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询价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4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6.询价保证金16.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参加询价)16.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6.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16.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询价有效期17.1询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应不少于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询价通知书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询价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询价有效期。延长询价有效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已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规定在询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文件递交18.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18.1.2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2迟交的响应文件18.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18.2.2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响应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18.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8.3.2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18.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询价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分包的规定19.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19.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四、询价20.询价组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询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在线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询价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20.3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或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1.询价小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评审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22.询价程序22.1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询价内容。初审分为:(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2)询价期间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3)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在线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2.3询价小组可以允许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2.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3)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上传、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硬件信息相同或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对不同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计算机的IP地址相同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22.5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询价响应书的;(2)未提交报价表的;(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4)供应商未提交询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询价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5)未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7)询价通知书规定为国产产品而提供的是进口产品的;(8)询价有效期不足的;(9)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10)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22.6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2.7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在线澄清,但澄清不得对响应文件报价等实质内容作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扫描在线上传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2.822.8异常低价审查22.8.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5%;(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8.2询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报价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询价小组结合同类项目的中标价格、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行业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审查相关情况。采购人应当为询价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价格、市场价格水平、行业薪资水平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23.与询价小组的接触23.1除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外,从询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询价有关事项与询价小组私下接触。23.2供应商试图对询价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4.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情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5.意外情况的情形25.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6.意外情况的处理26.1出现25.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7.1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7.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即评审价=响应报价×【1-(本国价格扣除20%+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比例按询价通知书相关要求执行,此处仅做示范。2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结果公告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30.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31.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询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1.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31.8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以便退还询价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询价通知书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下载询价通知书的凭证。33.6质疑函接收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4.1如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4.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询价保证金。35.适用法律35.1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6.解释权36.1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询价通知书;2.询价通知书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时间:2.付款方式:3.付款条件: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七、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八、验收要求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询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年月日格式1.询价响应书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询价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询价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询价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1、提交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供应商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其他相关澄清、更正等相关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询价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 4.报价一览明细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是否属于本国产品备注1填表详须知:见注1填详表须知:见注2填表详须知:见注3填表详须知:见注52合计:(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不需提供)3、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不需提供)4、询价通知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国产品要求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属于本国产品的备注说明,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本国产品不需提供)★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一律视为非本国产品!!!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序号询价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响应/偏离内容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响应/偏离内容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3、采购人可以在公告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须提供下列项证明文件,证明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询价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询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询价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询价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询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询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提供材料说明:提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本项目对特定资格要求有规定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从其规定,与本条款不冲突。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扫描件(正、反面)说明:1.若响应文件中签字处为授权委托人签署,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声明》。2.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无需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证扫描件(正、反面);格式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询价,提供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我方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3.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格式7-4询价保证金凭证附: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保证金交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2、采用保函形式:2.1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复印件)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2.2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形式需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验证查询;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通过官方网站验证查询,如以上渠道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函;2.3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询价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2.4保函保证担保范围须包含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情形,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3、采用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格式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进口产品参加询价)(注:本格式仅作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如是“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请参照本格式另行制定,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们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将以我方的产品对贵公司的询价项目进行响应,我们特作如下说明:(1)同意(供应商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制造商名称)的(产品名称、型号)参加贵公司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并在成交后向我方购买相关产品。(2)(供应商名称)在成交后,将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3)我们将依法承担制造商的责任。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供应商名称:制造商名称: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或签章:签字人签名或签章:签字人签名或签章:求表签字人签名或签章:名称内容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数量1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备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无人机机场1.外形尺寸≤长650毫米,宽750毫米,高800毫米;2.机场的设备工作温度范围至少为-30°C至50°C;3.防护等级≥IP55;4.设备最大允许降落风速≥6级;5.充电时间从15%充至95%小于30分钟;6.机场内置压缩机空调;7.备用电池续航≥3小时;8.设备同时配备内部及外部监控相机,且视频分辨率≥1080P;视角范围≥150°;具备补光能力;9.支持使用手机APP对机场进行部署、调试额外原厂机场带不少于7万额度维修服务2年。套22机场内无人机1.起飞重量≤2000g;2.最大起飞重量≥2000g;3.折叠后尺寸(长×宽×高)≤400×450×300mm;4.对角线轴距≤500mm;5.最大信号有效距离≥25km;6.最长飞行时间≥30分钟;7.最大可抗风速≥12m/s;8.支持全向双目视觉避障系统,下方具备三维红外传感器,能够在探测到障碍物时在App上进行提醒,并自动减速刹车或绕行;9.工作温度范围覆盖-20°C至50°C;10.防护等级≥IP55;11.最大上升速度≥10m/s;12.最大下降速度≥8m/s;13.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14.支持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以及激光测距,近红外补光灯等模块;15.套装含100w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年,≥1块电池,额外原厂无人机带不少于4万额度维修服务2年,≥2个4G模块,≥1次原厂无人机常规保养。套23机场内无人机电池1.容量≥6000毫安时;2.能量≤150瓦时;3.重量≤700克;4.循环次数≥400次;块43机场内无人机电池5.充电温度范围:5℃至45℃;6.支持低温充电:支持低温自加热充电块44喊话照明一体机1.电气接口SDK接口2.尺寸:≤150*70*100mm3.重量:≤200g4.防护等级:≥IP445.额定功耗:≥40W6.照明方式:组合照明7.照明角度:≥14°8.照明距离:不低于150m处中心光照度大于等于3Lux9.★照明面积:不低于150m处照明面积大于等于1050m²10.★中心光照度:不低于50米处中心光照度大于等于30Lux11.★云台类型:无刷自增稳云台12.云台角度:-90°至+30°可控云台13.爆闪颜色:红、绿、蓝、白、黄14.TTS一米处声压:≥100db15.广播距离:≤300m16.控制方式:不少于3种17.喊话方式:不少于3种18.通讯链路:不少于2种19.安装方式:手拧螺丝快拆20.工作温度:-10℃至50℃21.存储温度:-20℃至60℃带★号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视为无效响应。套25安装部署专业的交付工程师上门服务,根据机场安装位置,进行楼顶部署或地面土建,基座基建安装次/台26平台技术对接市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机场控制平台技术对接1、支持机场航线规划;2、支持查看机场、无人机、地图打点、画线、画面等任务协同工作;3、支持查看机场及无人机实时信息,包括气象数据、遥感数据、视频监控、机场状态数据等;4、支持红外分屏、调色盘修改,设置限高限远。支持远程调试机场,如:飞行器开关机、舱盖开关、机场重启、充电、储存卡格式化等操作;次/台26平台技术对接5、支持远程监控时手动录制视频画面并存储到云端;6、支持直播画面分享至微信;7、支持查看历史记录,在历史记录中能够查飞行记录,如视频、飞行轨迹、无人机信息、飞行时间、无人机遥测数据等信息;8、支持四视频窗口,六视频窗口,九视频窗口等不同的模式。支持高清、超清、自适应实时视频超低延时传输,视频保存在云端,可随时回溯;9、支持飞行器、机场注册、解绑等操作,实时查看设备在线状态、告警信息、运维信息;10、飞行任务记录全量保存,支持多种任务模式,如立即、定时、周期,可根据不同场景选择不同任务模式;11、支持低电量断点续飞,任务出错重试,恶劣天气自动阻飞;12、支持对多级组织统一管理,支持任意组织下添加人员、设备;13、支持机场航线飞行过程中照片、视频自动上传存储展示;14、支持无人机飞行过程手动录制、拍照自动上传;15、支持查看拍摄照片位置信息;16、可使用公网、内网网关,与上级视频平台对接。支持第三方安防摄像头接入;★17、支持RTMP/RTSP/RTC/HLS等视频直播协议转推;18、支持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屏幕尺寸、界面、功能需求;19、支持用户通过虚拟操作杆随时在web端控制飞机飞行,控制负载拍照、录像;20、支持二维三维模型导入;21、通过自动或手动开启AI任务,在飞行任务过程中对多种种类进行识别(识别类型:车辆、行人、摩托车、三轮车、火焰、排污口、水面异物、违停、违建、施工工地、应急车道);22、支持气体检查、喊话器;23、如设备提前设置气体检测功能时,任务飞行完成,选择记录,右侧会显示空气数据;24、异常提醒、远程维护、日常保养;25、支持机场飞机固件升级;26、支持三方系统接入获取飞机视频、遥感数据、航线文件、数据成果、一键起飞至目标点、执行航线任务等;27、系统支持公有云/私有云部署/本地化部署★28、支持直播画面分享选择分享次数,扫码次数超过后自动失效;29、支持OpenApi接口调用。带★号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次/台27移动服务器1.屏幕尺寸≥16英寸;2.内存≥16GB,存储≥1TB;3.处理器核心与线程不低于24核心32线程,最高睿频性核能≥5.8GHZ,台18部署点位专线服务1、提供100M网络专线,三年免费使用2、专线需具备电路带宽自动调整功能条2注:以上技术条款为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条款,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商务条件1、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3、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另有超过规定质保期限的,按其规定执行)。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5、售后服务:1)所供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2)中标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6、验收标准:1)交货、安装及验收由采购方与中标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中标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注:采购人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成交通知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CH-2026-011)进行询价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高购2026F000206798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批1无人机新余高新区消防无人机场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3938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6年04月02日日期:2026年04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无人机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