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商品品牌打造中标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6)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LX615-CG260301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0697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壹禾文化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一期1号楼806室
18995199232
139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
其他服务
1
1398000.00
1398000.00
是
小型企业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北京慧德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8.6
壹禾文化控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82.3
综合排名第一
宁夏文投数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78.13
综合排名第二
宁夏笛诺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7.21
综合排名第三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少明(组长)、王小燕、王燕、罗文杨 采购人代表:徐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8184.00元。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宁夏华心数字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0951-6716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416室417室 联系方式:15378909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何斌 电话:0951-671609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美玲 电话:15378909770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4-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
品目
C99000000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16:55
评审专家名单
陈少明(组长)、王小燕、王燕、罗文杨
总中标金额
¥1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
15378909770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6716098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416室4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78909770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0697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114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5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7.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备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项1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17至2026-03-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07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何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联系方式:0951-6716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美玲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416室417室联系方式:15378909770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03-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何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电话:0951-671609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元名筑1号办公楼416室417室项目负责人:张美玲电话:15378909770邮箱:nxhlx_gczx@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4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6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0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7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远程解密即可)。15开标时间:2026-04-07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远程解密即可)。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收取;开户名称: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20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951900385510801收取时间:2026-04-08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伍份中标供应商于中标公告发布后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伍份),胶印装订成册以及PDF签章电子版(未加密PDF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提供)送至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中标供应商请于中标公告发布后将PDF签章电子版(未加密PDF版)投标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hlx_gczx@163.com。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如下:(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开评标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进行编制,并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或国泰新点官方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如有疑问,可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QQ群311870151寻求技术支持。2.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3.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至少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4.开标签到和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小时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在线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40分钟内)自行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因投标供应商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解密。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核实无误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二)无效投标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的;3.因投标供应商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4.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5.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不能正常签到、解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为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策,同等条件优先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项目涉及的数据、资料、文档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方不能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其它任何场所使用。2.投标方需保证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投标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承担采购人因此所遭受损失。一旦出现侵权,投标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其他商务要求:投标报价包含技术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交付地点。☑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自中标供应商接收服务委托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30%;中标供应商完成全民寻礼、作品征集、专家评审、成果发布与长效转化阶段所有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50%。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20%。☑售后服务:1.配置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2.制定详细的售后响应措施及售后服务内容;3.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及各类故障应急措施;4.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限及定期维护时间。☑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序号:1;标的名称:其他服务;服务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1.1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做优做强旅游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拟组织实施“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活动通过全民寻礼、创意征集、多元互动、产销对接等形式,广泛征集1000+件/套参赛作品,从中推出100件/套“宁选好礼”认证商品,20件/套文创产品,着力打造全民参与、文旅融合的消费体验盛会。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活动策划、设计、场地租赁、氛围营造、活动组织实施、媒体宣传、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1.2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全民寻礼季(4月初-5月底)(1)线上发起“记忆中的宁夏礼物”怀旧征集,面向全社会征集承载宁夏记忆、蕴含情感温度的老礼物、老故事,通过文字、图片、短视频形式提交,活动将筛选优质内容进行线上展示,挖掘礼物背后的情感故事,唤醒大众对宁夏礼物的情感共鸣,进一步扩大“宁选好礼”品牌的情感影响力,助力大赛全民参与。(2)线上发起“#我的宁夏必买清单#话题”征集,鼓励用户上传照片、视频、图片、故事等,广泛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挖掘民间优质宁夏旅游商品线索。(3)制作“宁夏礼物地图”H5,整合宁夏各地优质文旅商品、非遗工坊、文创店铺、特色景区等资源,打造可视化“宁夏礼物地图”H5。用户可通过H5浏览各地特色礼物、查看店铺位置,同时支持输入个人喜好、出行计划,生成个性化寻礼计划,实现“一键寻礼、便捷打卡”,提升大众参与感和体验感,同步为参赛商品引流。(4)联动百家景区、博物馆、文创店设置打卡点,邀请不少于5名文旅行业自媒体达人,发布探礼Vlog,多维度宣传推广宁夏好礼,扩大活动前期影响力。第二阶段:作品征集(4月初-5月初)征集1000+件/套参赛作品,遴选出100件/套旅游商品认证和20件/套文创产品。(1)文创产品:面向全国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设计团队、社会组织和个人,深度挖掘宁夏文化内涵,创意开发新的产品,包括创意设计(图纸或视频)和文创产品(实物)两类。(2)旅游商品:面向宁夏区内企事业单位、非遗传承人。按照《2026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标准》要求,本次征集活动分为食品(调味品)、酒类、生活用品、旅游茶品(饮品)、旅游纪念品、城市礼物共六个类别。第三阶段:全民票选+专家评审(5月中旬-5月底)本次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结合专家评审、大众投票、邀请新闻媒体等多渠道方式综合评定:(1)多渠道评审邀请区内外旅游商品和文创专家不少于7名(其中区外专家不少于5名)组成专家评审团。邀请至少2名KOL和2名官方媒体、1名自媒体组成媒体评审团。邀请电商平台、景区代表、商超企业代表,不少于7名组织渠道评审团。线上平台开通“我为宁夏选好礼”小程序,设置大众投票专区,开展大众评审渠道。在机场、高铁站设置临时投票点,采集真实游客意见,开设游客评审渠道。(2)奖项设置文创产品共设5个奖项,包括创意设计(图文)和文创产品(实物)两部分。其中,宁夏文创产品(实物)部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美乡村、文化遗产、自然资源四大主题创作。奖项类别:每个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作品补助:一等奖补助20000元,二等奖补助10000元,三等奖补助5000元。旅游商品奖共设6个奖项,包括食品(调味品)、酒类、时尚生活、旅游茶品(饮品)、旅游纪念品和城市礼物。奖项类别:每个奖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作品补助:一等奖补助5000元,二等奖补助3000元,三等奖补助2000元。入围作品补助费500元。印制活动手册不少于150份,发放证书不少于150本。制作《“宁选好礼”作品集》不少于200册。第四阶段:成果发布与长效转化(5月底-10月底)(1)成果发布。将获奖作品在各级重要媒体、新媒体平台、文旅官方账号等渠道集中发布展示,扩大活动影响力与品牌知晓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长效转化。结合前期评选结果,认证推出100件/套“宁选好礼”优质商品,组织参加2026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和202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3)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进景区进商圈促消费。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创、旅游商品促消费活动不少于2场,每场搭建旅游商品展位不少于100个,展销时间不少于3天,同步组织“宁夏文旅好礼之夜”,开展市场供需对接。(4)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赛工作人员、作品服务保障工作。1.3服务要求1.3.1策划设计根据活动内容,策划设计详细的分项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流程设计方案、人员邀请方案、宣传推广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1.3.2场地准备包含大赛组委会办公场地、征集作品场地、遴选评审场地、展示展销场地、颁奖活动场地。1.3.3现场搭建根据主办方实际需求情况,设计搭建旅游商品推介、“宁夏文旅好礼之夜”直播活动舞台以及旅游商品促消费展销展位,防滑、防火等安全措施到位,结构牢固安全,直播及商务洽谈区,整体布局和装饰风格相互契合,每个展位具有独立空间和个性化展示,展位布局能够便于观众参观、驻留、休息,选用环保、坚固搭建材料,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进行氛围营造,设置指引牌、打卡墙、宣传展板等,充分体现活动主题。1.3.4组织服务1.遴选服务:遴选活动服务团队能够组织动员全国各地有代表性和有潜力的相关企业、非遗传承人广泛参与,并对征集的商品精准分类,高效组织遴选。2.参展企业服务:组织区内的文旅企业积极参加旅游商品促消费活动,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口碑、产品特色鲜明的企业,确保能全面展示宁夏旅游优质资源;为参展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安排专人负责与企业对接个性化需求。3..服务保障:按照采购人标准和要求做好“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各项工作。组织策划2026“宁选好礼”文旅商品暨“我为宁夏选好礼”创意大赛;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进景区进商圈促消费;组织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1)为评审团队成员提供住宿、餐饮、交通保障等服务;(2)为大赛作品征集、遴选、评审、颁奖等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工作;(3)组织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展销、直播、对接等活动的保障工作;(4)完成项目所有活动的宣传推广;(5)按甲方设置标准和类别发放作品补助费、专家劳务费、宣传费、材料费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活动期间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3.5宣传报道本次大赛以“全方位覆盖、多形式互动、强情感共鸣”为宣传核心,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立体宣传矩阵,扩大大赛影响力,唤醒全民参与热情。邀请中央媒体、自治区级媒体及行业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不少于100篇,活动整体曝光量不少于1000万。1.预热期(4月初):在各大媒体发起2026“宁选好礼”文旅商品暨“我为宁夏选好礼”创意大赛征集话题;在河东机场、银川火车站设置2个临时投票点,制作“我为宁夏选好礼”小程序1个。运营“我为宁夏选好礼”话题,发布不少于5个短视频进行活动预热,制作至少30期“宁选好礼”短视频,时长不少于60秒,在新媒体平台持续推广。2.进行期(4月-5月):“每日一礼”专栏,在官方平台持续推介入围商品;“直播寻礼间”,每周一场主题直播。邀请不少于2位宁夏区内20万+粉丝量网络主播在自媒体平台开展专场直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并发布探礼Vlog。3.高潮期(5月底):邀请新闻媒体对获奖作品整体曝光量不少于1000万,沉浸式推介,以“开箱宁夏”为主题,设置旅游商品推介活动,现场直播同步进行,设置“云端抢好礼”环节;发布《“宁选好礼”作品集》。4.长尾期(全年持续):在宁夏文旅“每月宁选”专栏,持续推广优质产品。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9不满足合同履行期限;10投标分项报价存在缺项、漏项或者错误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品牌。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1投标报价10.0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15.0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施目标、实施计划、实施流程、实施进度、场地布展等,评委根据方案内容评审:方案内容完善,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合理且可操作性极强,完全优于采购需求的,有明显创新或优化,得15分;方案内容详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合理且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具体,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进度安排合理且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得9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路略有模糊、目标稍显笼统,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且具备基础可操作性,满足采购基础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思路混乱、目标不明确,进度安排合理性不足,无实际可操作性,未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得3分;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无有效实施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3分项活动策划方案23.0本项目含四项分项活动:①2026“宁选好礼”文旅商品暨“我为宁夏选好礼”创意大赛(全民寻礼季+作品征集与评审);②组织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进景区、进商圈促消费活动;③举办“宁夏文旅好礼之夜”专场直播;④组织参加2026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和202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各分项活动需编写策划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主题关联性与逻辑连贯性、受众体验与参与深度、细节把控与合规完整性等,每项均按以下六档计分:方案紧扣主线、逻辑严谨;精准匹配受众,互动多元且共鸣感强;细节严谨、3分项活动策划方案23.0物料齐全,合规无任何风险的,得23分;方案贴合主线、逻辑通顺;匹配受众需求,互动形式丰富、参与性强;细节完善、物料齐全,无合规问题的,得18分;方案基本贴合主线、逻辑较清晰;基本匹配受众,有多样互动形式、参与性较强;细节基本到位、物料完整,无重大合规问题的,得13分;方案略有偏离主线、逻辑稍松散;未精准匹配受众,互动形式单一、参与性一般;细节略有疏漏、物料基本完整,存在轻微合规隐患的,得8分;方案偏离主线、逻辑混乱;忽视受众需求,互动形式无效、无参与性;细节失控、物料缺失,存在明显合规隐患的,得3分;方案与分项需求无关或未提供,无有效策划内容,违规隐患严重的,得0分。4质量保证措施10.0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作品征集管控、专家邀请及评审组织、颁奖环节保障、宁夏文旅之夜活动执行、热场小节目保障等,评委根据方案内容评审:措施内容完善,目标明确,能全面覆盖作品征集、专家评审等全流程,管理措施完整,能精准预测各环节所有难点、风险并提出具体可落地的经济处罚承诺,可操作性极强,完全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措施内容详实,目标明确,能覆盖全流程核心环节,管理措施较完整,能预测各环节主要难点、风险并提出经济处罚承诺,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措施内容具体,有明确质量目标,能覆盖作品征集、专家评审、颁奖等核心环节,配备完善管理措施,能识别各环节常见难点、风险,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得6分;措施内容基本完整,质量目标较明确,4质量保证措施10.0能覆盖核心环节,有基础管理措施,对宁夏文旅之夜、小节目等环节保障描述简略,能识别部分难点、风险,可操作性一般,满足采购基础需求的,得4分;措施内容简单,质量目标模糊,管理措施缺失,未明确作品征集、专家邀请、宁夏文旅之夜等环节保障细节,未识别各环节难点、风险,无经济处罚承诺,可操作性差,未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得2分;措施与宁夏旅游商品大赛及相关活动无关或未提供,无实际质量保障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5宣传推广方案20.0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拟定宣传推广方案,内容包含宣传渠道、形式、频率、风格、亮点等,评委根据方案内容评审:方案内容完善具体,思路清晰,深度结合项目需求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多渠道精准匹配平台,方法多样化且有创新亮点,充分体现项目特色,可实施性极强的,得20分;方案内容详实具体,思路清晰,结合项目需求整合行业核心资源,多渠道匹配宣传平台,方法多样化,体现项目核心特色,可实施性强的,得16分;方案内容具体,思路较清晰,能结合项目需求整合基础行业资源,有多个宣传渠道及方法,基本体现项目特色,可实施性较强的,得12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路略有模糊,无资源整合规划,有2-3个宣传渠道及单一方法,稍显项目特色,可实施性一般的,得8分;方案内容简单,思路混乱,无资源整合,宣传渠道及方法单一,未体现项目特色,可实施性差的,得4分;方案与项目无关或未提供,无实际可执行内容,无法满足宣传需求的,得0分。6应急预案5.0供应商针对项目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评委根据方案内容评审: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具备操作性强、覆盖6应急预案5.0广、内容非常完备、应急处理科学得当,有详细科学完备的应急处理方案的,得5分;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具备部分可操作性、覆盖全部需求、内容基本完整、应急处理到位的,得3分;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可操作性弱、覆盖部分需求、内容简略、应急处理措施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的,得0分。7服务承诺5.0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质量目标、保障措施、服务体系等内容)。服务承诺详尽,具体,体系完整,保障措施有力的,得5分;服务承诺比较详尽,具体,体系完整,保障措施比较到位的,得3分;服务承诺描述不完整,不够具体,服务体系有欠缺,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得1分;没有服务承诺,服务体系,保障措施的,得0分。8服务团队5.0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服务管理团队,具备合理岗位及职责划分,设置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搭建布置负责人、活动组织实施负责人等),评委根据人员配置情况评审:人员配备充分,组织结构搭配合理,分工明确,满足项目需要,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展览活动组织能力且从事过同类展览活动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备充分,组织结构安排合理,管理人员有服务经验,具备相应展览活动组织能力的,得4分;人员组织结构合理,管理人员有项目服务经验的,得3分;组织结构不完善,仅有职责划分且无相关服务经验的,得2分;未提供服务团队方案的,得0分。备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8服务团队5.0团队岗位划分、人员履历等信息。9类似业绩7.0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的类似文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备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标的物:“宁选好礼”旅游商品品牌打造项目☑培训: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及特点提供培训方案及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2.培训内容及目标安排;3.培训人员及培训方式安排;4.培训地点及培训安排;5.培训资料安排。☑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项目涉及的数据、资料、文档等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方不能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其它任何场所使用。2.保证投标方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投标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须承担采购人因此所遭受损失。一旦出现侵权,投标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履约保证金:无。☑甲方责任:1.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甲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从甲方获得赔偿。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乙方可以拒绝甲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3.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4.在由甲方直接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付款,不得无故拖延。5.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除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完成。☑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单方主观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额度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5.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后,组织开展内部自验,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不少于3人),分次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供应商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2)采购人收到履约验收申请后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3)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4)采购小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交付地点。☑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自中标供应商接收服务委托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30%;中标供应商完成全民寻礼、作品征集、专家评审、成果发布与长效转化阶段所有工作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50%。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委托单总金额的20%。☑包装和运输方式:/☑售后服务:1.配置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2.制定详细的售后响应措施及售后服务内容;3.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及各类故障应急措施;4.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限及定期维护时间。□安装调试:/☑交付标准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商品品牌打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