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 前期服务总承包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中标结果公示(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02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6QTSX0018
二、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幢505号写字楼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727770.00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 服务范围:淮南市寿县 服务要求: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本项目为设计服务总承包,中标人应承担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题服务工作(即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全过程设计及项目相关各类评价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工程测绘、土方测绘、规划调整报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评审)、可研(含评审)、环评、能评、交评、水土保持方案(含评审、项目检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物探、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文保、现状的地下地上管线及杆线探测、迁移、摸排、改迁等、初步设计(含评审和概算编制)、建筑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建筑、结构、给排水、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室内装修、停车场等)、人防设计、绿建设计、电子校核、基坑支护设计、管线综合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消防、道路、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等内容。项目各阶段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图纸审核、电子校核、日照分析等)均包含在报价中。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其他应由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6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代庆金(组长)、徐燕、马杨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一栏。
2.金额:10916.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4月7日10点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联系人:马杨军(采购人代表)、孙华林(代理机构);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4993089、181540037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
联系方式:0554-499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A座23楼
联系方式:18154003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杨军(采购人代表)、孙华林(代理机构)
电   话:0554-4993089、181540037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9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25秒
是否逾期: 否

采购代理提交_寿县

提交人: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6-04-07 15:11:59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9秒

服务平台见证

办理状态: 同 意
办理时间: 2026-04-07 15:16:1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58秒

采购文件.pdf

项目编号:2026QTSX0018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二次报价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6QTSX0018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5万元,自筹资金最高限价:75万元采购需求: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本项目为设计服务总承包,中标人应承担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题服务工作(即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全过程设计及项目相关各类评价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工程测绘、土方测绘、规划调整报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评审)、可研(含评审)、环评、能评、交评、水土保持方案(含评审、项目检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物探、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文保、现状的地下地上管线及杆线探测、迁移、摸排、改迁等、初步设计(含评审和概算编制)、建筑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建筑、结构、给排水、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室内装修、停车场等)、人防设计、绿建设计、电子校核、基坑支护设计、管线综合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消防、道路、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等内容。项目各阶段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图纸审核、电子校核、日照分析等)均包含在报价中。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其他应由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规划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拟委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社保承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设计总负责人提供履约承诺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填写信息,查阅并领取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寿县城投大厦5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发布、变更、答疑等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供应商须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2.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若系统内有网上询标或二次报价,未在30分钟内回复的,则视为供应商默认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多次报价操作说明》。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3.异议(质疑)联系人:马杨军(采购人代表)、孙华林(代理机构)、宋崇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4993089、18154003717、18130183311。4.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联系方式:0554-4993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A座23楼联系方式:18154003717、181301833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杨军(采购人代表)、孙华林(代理机构)、宋崇崇(代理机构)电话:0554-4993089、18154003717、181301833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答疑文件(如有)等全部内容9报价要求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最终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各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概况和采购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经验,对本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报价。本项目执行固定总价,即成交供应商的设计费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不因未列明的可能发生的专项评价、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本项目需要的设计相关工作内容或方案调整或其他因素调整而改变设计服务费。设计费中须包含项目各阶段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含评审费、图纸审查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中。响应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自行收集整理相关规划资料(甲方不提供资料,仅为乙方收集整理资料提供方便)、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代理服务费、评审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响应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11供应商资质条件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规划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拟委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社保承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设计总负责人提供履约承诺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资质证书等。12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4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16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17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方式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系统的“提问回复”板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17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方式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疑问,将在线予以答复,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投诉质疑和形式响应供应商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异议)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管〔2016〕40号)文件规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无效投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投诉咨询电话:0554-4038012。20疑问的答疑获取疑问的答疑获取均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jyxx/012002/012002003/secondPageJYXXZFCG2.html在线下载。供应商请注20疑问的答疑获取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21偏离不允许2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材料采购需求、澄清文件、答疑文件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4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磋商文件规定25磋商文件份数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相同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规定签字盖章或系统里打印)两份(其中必须有一份盖有红色印章)装订成册及非加密刻录光盘或U盘的响应文件交予代理机构。2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27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2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9开标程序执行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3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30磋商小组的组建机抽取3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32最高限价7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响应报价(若有二次报价则以最终报价为准)即为评审价格。34询标评标过程中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系统实时刷新,为防止网络延迟等原因,请供应商在询标截止时间至少前5分钟提交回复。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及时回复,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遇询标30分钟内未回复,由磋商小组决定。3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6成交通知书发出数据电文,在线发放36的形式据电文,在线发放37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等。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8合同签订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在线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39履约担保☑免收□(按下列标准收取):1.金额:合同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方式。注: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全国范围内合法的融资担保公司、应为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均可提供担保,其他非经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个人担保,企业单位,一律不得作为提供担保的依据。3.收取单位:采购人4.递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签订采购合同。5.成交供应商信誉度较好或服务过招标人且口碑较好,经采购人认可,可免收履约保证金。39履约担保6.退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40代理服务费(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注:若代理服务费计算金额小于实际发生的评标评审费,则按实际评标评审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须从成交供应商账户转入下述账户,不接受现金缴纳。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向1003586476@qq.com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1付款方式(1)修规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完成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4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书。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0501747508000004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050174750800000412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3.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查询网页截图,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43知识产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成交)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5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使用CA锁或“标证通软件”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ggj.huainan.gov.cn,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的CA锁需和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同一把锁,在开标前45其他注意事项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及续费,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CA无法解密文件。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6其他要求1.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如磋商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解释优先顺序依次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磋商文件其他内容。4.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环保、进口产品管理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6.依据《淮南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业务46其他要求的实施方案》成交供应商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电话淮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咨询“政采贷”业务,联系电话:6667413、6667820。7.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预算,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参考相关标准及响应相关费用自行报价,如响应供应商恶意竞争低价成交造成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或所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取消合同,重新采购。同时上报监管部门处理。47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采购人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机制,对因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合同条款中需明确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48特别提醒(1)为保证响应供应商可以顺利在系统网上递交响应文件,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48特别提醒(2)评审时可能会有询标情况发生,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3)响应供应商若进入不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投标人(供应商)系统内进行库内远程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4)当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内响应文件格式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注:磋商文件中如有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3.3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南市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次报价表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供应商请注意:(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注:本项目以供应商承诺为准,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本项目以供应商承诺为准,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磋商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2.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响应报价(若有二次报价则以最终报价为准)即为评审价格。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https://jy.ggj.hu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代理服务费3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和相关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本项目为设计服务总承包,中标人应承担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题服务工作(即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全过程设计及项目相关各类评价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工程测绘、土方测绘、规划调整报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评审)、可研(含评审)、环评、能评、交评、水土保持方案(含评审、项目检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物探、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文保、现状的地下地上管线及杆线探测、迁移、摸排、改迁等、初步设计(含评审和概算编制)、建筑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建筑、结构、给排水、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室内装修、停车场等)、人防设计、绿建设计、电子校核、基坑支护设计、管线综合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消防、道路、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等内容。项目各阶段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图纸审核、电子校核、日照分析等)均包含在报价中。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其他应由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二)服务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成果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符合各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评审。(三)分包本项目允许合法的专业分包,主体部分及关键部分不允许分包。非主体部分确需分包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分包前必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且分包给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发包人根据需要可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设计人员配备及履历、设计承诺进行审查,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可否决分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发包人根据需要将组织专家论证、两次专家论证评审后仍达不到设计深度和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将该分包设计任务另行组织重新招标(或委托),分包专家论证、重新招标(或委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重新招标(或委托)的设计费用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承担,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完全响应此项要求。中标人与分包设计单位就设计成果须共同签章,且分包设计单位同中标人就设计质量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无论分包设计合同价款为多少,设计合同总价不变。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执行固定总价,即成交供应商的设计费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不因未列明的可能发生的专项评价、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本项目需要的设计相关工作内容或方案调整或其他因素调整而改变设计服务费。设计费中须包含项目各阶段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含评审费、图纸审查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中。响应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自行收集整理相关规划资料(甲方不提供资料,仅为乙方收集整理资料提供方便)、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代理服务费、评审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响应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对供应商标书的比较方法。第三条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第四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条磋商工作于开标后进行。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采购的目标;(二)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四)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七条评审中,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第八条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初步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网上进行二次或多轮报价,如未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九条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2.1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1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且执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3供应商资格符合磋商公告要求4信誉要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书,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项。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公告要求7投标有效期90日8雷同性筛查通过对所有投标供应商需要评审的投标文件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锁码等相同的,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9其他情形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2.2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参照财库〔2026〕2号规定,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65%;(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65%;(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6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1、上述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若有多轮报价,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则对第一轮报价(随响应文件递交的报价)及多轮报价均进行审查。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分细则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商务标:10分;评分项目评标内容及标准投标报价(1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最终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的单位一定为成交供应商,请各响应供应商合理报价。技术标:90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20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具有1个单项合同设计费42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无法体现评审要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的资历、能力(10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每提供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一人同时具有多个专业类别证书或多人具有同一个专业类别证书的,均只按一人计算,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证明文件。内部管理制度(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制度规范,标准高、科学合理、详细完整。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重难点分析(10分)根据设计方案并结合勘察现场现状情况,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0分)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各项措施全面、细致、有效,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10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针对本项目应详尽、合理、可行。能全面涵盖项目各阶段、各参与方的协调内容,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表述全面准确。优秀的得7(含)-10(含)分,一般的得4(含)出现异常情况的认识与预控措施(10分)-7(不含)分,差的得0(不含)-4分(不含),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以上由评审专家分别打分,所有评审专家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各项的得分。本次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因不清晰评委无法辨认按没提供处理供应商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磋商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4)磋商小组将允许响应供应商修改其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的名次相应排列。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磋商小组对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响应供应商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3.评审结果(1)供应商实际得分为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两项得分之和。(2)技术标评审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议并独立打分,取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作为供应商技术标的得分;商务标评审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统计,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3)应商最终得分为技术标与商务标之和。(4)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6)磋商小组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7)本评审方法和标准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本规定是特指:磋商开始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在磋商过程中因供应商中途退出导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况下,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第六章采购合同(合同模板供参考,实际合同签订时结合中标企业情况做适当调整)采购人(甲方):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服务人(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项目编号: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本项目为设计服务总承包,中标人应承担全过程、全范围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专题服务工作(即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所有全过程设计及项目相关各类评价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工程测绘、土方测绘、规划调整报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评审)、可研(含评审)、环评、能评、交评、水土保持方案(含评审、项目检测、验收等相关配套服务)、物探、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文保、现状的地下地上管线及杆线探测、迁移、摸排、改迁等、初步设计(含评审和概算编制)、建筑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建筑、结构、给排水、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室内装修、停车场等)、人防设计、绿建设计、电子校核、基坑支护设计、管线综合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消防、道路、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的修改和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工作等内容。项目各阶段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图纸审核、电子校核、日照分析等)均包含在报价中。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以及其他应由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本项目执行固定总价,即成交供应商的设计费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不因未列明的可能发生的专项评价、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本项目需要的设计相关工作内容或方案调整或其他因素调整而改变设计服务费。设计费中须包含项目各阶段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含评审费、图纸审查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中。响应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自行收集整理相关规划资料(甲方不提供资料,仅为乙方收集整理资料提供方便)、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代理服务费、评审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响应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四、付款方式:(1)修规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完成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五、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七、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拒不依约支付项目款项的;(2)甲方拒不接受乙方服务;八、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九、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寿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十二、合同生效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采购人(甲方):(公章)服务单位(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电子或纸质保函)编号:XXXXXX申请人:XXXXXX地址:XXXXXX受益人:XXXXXX地址:XXXXXX开立人:XXXXXX地址:XXXXXXXXXXXX(受益人名称):鉴于XXXXXX(以下简称“受益人”)与XXXXXX(以下简称“申请人”)于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就XXXXXX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XXXXXX》(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XXXXXX元(¥XXXXXX)。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XXXXXX日止,最迟不超过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XXXXXX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XXXXXX。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淮南市行政区域内XXXXXX法院。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XXXXXX(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XX(签字)地址:XX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XXXXXX传真:XXXXXX开立时间: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提醒事项: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三、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响应文件项目编号:2026QTSX0018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响应文件内容:商务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投标函致: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项目编号为(填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的项目采购活动。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响应总报价为元,合同履行期限为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业主发出设计任务书为准)。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4、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日期:注:本系统内的投标函为固定模板必须按要求填写,评审中以本投标函为主。格式2、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2026QTSX0018采购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响应总价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注:本项目的报价总价不超过该项目预算。报价为全包费用报价,响应最终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各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概况和采购人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经验,对本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文件所要求完成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调查、报告编制费、管理费、办公经费、人工费、成果编制费、所有环节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以及采购需求列明的费用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本系统内的开标一览表为固定模板必须按要求填写,评审中以本开标一览表为主。格式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新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前期服务总承包(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或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或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正面或反面,身份证反面或正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 前期服务总承包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