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服务中标结果公示(2026)



洗衣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SBLB2026-CG34(招标文件编号:JLSBLB2026-CG34)
二、项目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大额采购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关区朗琦洁希亚洗衣店(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南关区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乙七路钜城国际商业综合体E3-1-105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关区朗琦洁希亚洗衣店(个体工商户)
洗衣服务采购项目
为采购单位约120名人员提供衣物、鞋靴、布草等洗涤熨烫服务(人员变化实际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内容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
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悦、周立松、李孟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洗衣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JLSBLB2026-CG34
二、项目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关区朗琦洁希亚洗衣店(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南关区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乙七路钜城国际商业综合体E3-1-105号房
成交报价(折扣系数):0.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2MAE5X1JT8G
综合得分:7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采购单位约120名人员提供衣物、鞋靴、布草等洗涤熨烫服务(人员变化实际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内容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悦、周立松、李孟禹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某单位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
联系方式:杨超,0431-82097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816858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SPD-2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        
联系方式:杨超,0431-82097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李洋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  0431-816858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洗衣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大额采购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SPD-27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10: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悦、周立松、李孟禹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洋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685832

采购单位
SPD-27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超,0431-82097135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洋0431-81685832

附件:

附件1
百利邦-洗衣服务自主大额采购文件3.30定稿(2).doc

附件2
中标结果公示6份(3).doc

洗衣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招标编号:JLSBLB2026-CG34采购人:吉林省某单位采购代理公司: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自主大额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细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自主大额采购公告洗衣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大额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洗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JLSBLB2026-CG34项目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为采购单位约120名人员提供衣物、鞋靴、布草等洗涤熨烫服务(人员变化实际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内容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预算金额:576000.00元/年最高限价系数: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质量标准:优质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6)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某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联系方式:杨超,0431-820971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联系方式:0431-816858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431-8168583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名称:吉林省某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联系方式:杨超,0431-8209713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李洋电 话:0431-81685832 3项目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SBLB2026-CG344采购方式:自主大额采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采购内容:为采购单位约120名人员提供衣物、鞋靴、布草等洗涤熨烫服务(人员变化实际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内容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9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7、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踏勘现场:不组织 预备会:不召开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5日前将质疑问题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截止时间5日前。13采购有效期:90天14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谈判而不委托代理人谈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谈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15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二份(U盘);16装订要求:采用 书册 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7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采购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0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截止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21谈判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检查;谈判顺序:以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为先后。22采购小组的组建:采购小组构成:3人;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是否授权采购小组确定成交单位:是,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和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详细打分,按照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24中标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媒介:发布自主大额采购公告的相关媒介。25采购预算:576000.00元/年,最高限价系数:1.0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系数进行填报(洗衣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系数,否则将被否决其投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26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实行据实结算,下月首周结算上月费用27履约保证金:无28验收标准: 每月供应商需提供个人洗衣明细并经个人签字确认。29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本项目采购公告及自主大额采购文件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0知识产权:构成本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3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3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þ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33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000元。34注:若自主大额采购公告内容(指网上发布的自主大额采购公告和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第一章中所附的公告)与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公司所有。(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采购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自主大额采购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发布自主大额采购公告进行邀请的方式确定参加采购的供应商。2.采购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价格进行谈判,经过采购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3.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7采购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采购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截止期。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1.采购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服务方案;(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投标人编写响应文件的要求:报价3.1.1采购预算:576000.00元/年。3.1.2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系数进行填报(洗衣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系数,否则将被否决其投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检验检测费用、运输费用及其它相关的所有费用。4.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5700元整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网银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转账、网银转账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以保函、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汇票等递交至招标公司。收款人: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超越支行账号:20196716010011行号:3202410003825.有效期5.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标袋中,且在标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2所有标袋上均应:(1)项目编号:(2)采购人名称:(全称)(3)采购人地址:(4)投标人名称:(全称)(5)投标人地址:(6)邮政编码:联系电话:(7)(项目名称)响应文件(8)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9)“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10)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响应文件。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自主大额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自主大额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自主大额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开标程序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介绍监督员、采购方代表、供应商代表等;(2)监督员宣读会场纪律;(3)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验封表上签字确认;(6)宣布开标大会结束。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采购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综合评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审细则》。3.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采购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采购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4.1.1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4.1.2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1.6经谈判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报价的合理性;(2)商务因素响应;(3)服务方案;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响应文件递交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谈判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采购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评审细则》,评审时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采购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采购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应成交供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确定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第二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9.采购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七部分合同授予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采购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中标通知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小组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履约、支付担保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2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项目款支付担保。4签订合同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细则评审前附表(一)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审查表检查内容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前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声明函原件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在评标现场,采购小组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复核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评标现场,采购小组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复核按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评标现场,采购小组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复核按照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供应商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结论审查人签字: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1.1.2采购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检查内容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系数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服务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投标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提交的投标价格为非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价格不存在异常低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符合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结论主任评委:其他评委: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最终报价及综合评审阶段。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采购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1.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采购小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参与谈判单位。具体工作流程:采购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要点。采购小组审阅参与谈判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围绕谈判要点,如需对采购内容进行谈判,采购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的供应商。本项目除报价外,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无其他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在谈判过程中,采购需求不变,供应商响应服务不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及最高限制单价。2.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和合格谈判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详细打分,按照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为成交单位。评审办法前附表(二)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因素:22分 服务方案:68分报价:10分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系数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值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商务因素类似业绩供应商近年(2023-至今)每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加2分,最多得4分评分依据:标书内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4设备配备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备(清洗设备、烘干设备、熨烫设备、消毒设备各1台),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台清洗设备、烘干设备、熨烫设备、消毒设备等设备得2分,最多得14分评分依据:标书内附相关设备照片加盖公章复印件14服务方案清洗服务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整体清洗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分类洗涤方案。(2)防渍预处理方案。(3)纺织物品损耗控制方案。(4)纽扣等配件保护措施方案。(5)防破损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20去渍清洗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去渍清洗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衣物污渍清洗方案。(2)衣物洁白度与色彩保持方案(3)鞋子污渍清洗方案。(4)防异味清洗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16外观平整度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外观平整度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熨烫定型方案。(2)整理包装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8清洗管理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清洗管理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收发流程方案。(2)防丢失方案。(3)应急响应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12服务时间保障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时间保障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清洗时间保障方案。(2)交付时间保障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8安全保密管理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提供安全保密管理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保密管理、自查、保密培训制度。(2)服务全流程保密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小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8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满足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系数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0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纳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及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是否纳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金额(元)是否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投标产品金额(元)合计元元投标报价评审表: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纠正计算错误是否低于成本参与评标价格增加(十)减少(一)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小组对满足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小组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相同品牌产品特指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服务方案:见评审前附表;(2)商务因素:见评审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前附表;(4)其他因素:见评审前附表;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审前附表;(2)商务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前附表;3.评标结果3.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1.1采购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备注: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价格作为参与评审价格):(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4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名,采购人委托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1.1.1.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采购任务编号:(需方)需求的“”(项目名称)经以编号为的自主大额文件在国内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包号)为中标单位。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项目名称二、合同价款2.1合同总价:三、服务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3.2合同履行期限:四、付款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实行据实结算,下月首周结算上月费用。五、服务六、验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每月供应商需提供个人洗衣明细并经个人签字确认。七、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7.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7.2本项目所有所有原始数据及成果数据均归需方所有,投标人不得私自留存。7.3供方应保证提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八、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服务成果的全套文件资料。8.2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九、售后服务9.1免费7×24小时上门服务;售后人员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十、履约保证金10.1履约保证金无十一、不可抗力11.1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供需双方商定的事件(供需双方认定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属不可抗力)。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二、税费12.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2.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2.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十三、争端的解决13.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3.2如果调解不成,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13.3诉讼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13.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四、违约终止合同14.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所能获得的权益。十五、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七、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17.1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八、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并且采购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二十、合同附件20.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2、供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期间的书面承诺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3、中标通知书;4、合同的其他附件:上述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和对需方有利的为准。二十一、合同修改21.1除供需双方和采购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二十二、合同备案22.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十三、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需方:供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注:最终合同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明细序号分类类别单价1上衣外套西装上衣(普通)252西装上衣(毛料)353休闲上衣(毛料)354休闲上衣(运动休闲)255风衣356冲锋衣(单)357冲锋衣(棉)两件套608派克服1209牛仔上衣2010衬衣(短袖)1511衬衣(长袖)1512毛衣.外套5013T恤1514羊绒背心2515针织衫3016羊毛衫3017羊毛大衣 短款3518羊毛大衣 中款4519羊毛大衣 长款5520马甲1521羽绒马甲2522羽绒服 上衣3023羽绒服 中款3024羽绒服 长款3025裤子装短裤1026西裤2027牛仔裤2028休闲裤2029羊绒裤3030羽绒裤3031驼绒裤3032鞋子靴子拖鞋1033休闲鞋(网面)2034休闲鞋(皮面)3035雪地靴(短款)3036雪地靴(长款)3037熨烫衬衫熨烫1038西裤熨烫1039西装上衣熨烫10二、技术要求1、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保密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因服务方违反上述要求产生不良后果的,采购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2、服务期间,因服务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财产损失等,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服务方须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洗涤设备、烘干设备、熨烫设备、折叠设备等。4、服务过程中,因服务方原因造成的衣物损坏或丢失责任均由服务方承担。5、服务方应免费提供简易衣架和包装服务。6、服务方在洗涤剂等洗护产品选择上,应选择环保、优质、健康的洗涤剂,确保无污染、无异味,对身体无损害。7、洗衣服务实行签单模式,服务方提供签单服务。8、采购方每人每月洗衣服务费用不超400元,超出额度由个人承担结算。9、服务费用实行据实结算,下月首周结算上月费用。10、服务方每周两天(每天2至4小时)派人到采购方单位取送衣服。三、验收标准由甲方(采购方)指定专人或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定期验收工作,核对收送衣物种类、数量、编号,与交接清单一致,无丢失、无错收错送。每月固定日期对当月服务质量、数量、投诉处理等进行综合验收。洗涤质量验收,衣物干净整洁,无污渍、油渍、汗渍、异味;无破损、变形、缩水、褪色、串色、发硬、起毛、脱线;纽扣、拉链、配饰完好无损,熨烫平整、折叠规范。严格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烘干,符合卫生防疫及公共场所卫生要求;毛巾、床单、工服等织物无细菌、螨虫超标情况(必要时甲方可抽检)。严格按约定时限取衣、洗涤、送回,无拖延、漏送。乙方送达洗涤完成物品后,提交《衣物洗涤交接单》。甲方现场核对数量、外观、清洁度、完好度。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当场注明问题,由乙方立即返工或按约定赔偿。违约情况:1.验收不合格物品,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返工,直达标。2.因乙方原因造成衣物丢失、损坏、无法使用的,按采购方相关规定或市场价予以赔偿。3.同一批次多次不合格或月度不合格率超标,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4、其他要求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洗涤质量要求》(GB/T43855-2024)、《纺织品干洗后四氯乙烯残留量的测定》(GB/T24115-2009)《干洗店服务规范》(DB22/T1792—2013)等国家强制标准、国家推荐标准、地方标准(吉林省)、行业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洗衣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服务方案五、资格审查资料六、其他材料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一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折扣系数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说明说明:1.本“首次报价一览表”用于记录时使用。2.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二: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招标采购项目的编号为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本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2份。(1)首次投标报价一览表;(2)投标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人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5)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为。(2)我们保证根据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包括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5)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姓名:地址: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三: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包: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编号: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要求响应文件对应的服务内容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响应文件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格式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包: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响应文件对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其他要求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格式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除完全响应自主大额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兹证明:在下面签字的(被证明人姓名)现任(单位名称)的(职务),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地址:被证明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自主大额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注: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近三年指:2023年-至今。服务方案供应商应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三)承诺书附件: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系数1注:在谈判过程中,采购需求不变,供应商响应服务不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及最高限制单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洗衣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采购项目编号:JLSBLB2026-CG34二、项目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南关区朗琦洁希亚洗衣店(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地址:南关区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乙七路钜城国际商业综合体E3-1-105号房成交报价(折扣系数):0.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2MAE5X1JT8G综合得分:71.33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洗衣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为采购单位约120名人员提供衣物、鞋靴、布草等洗涤熨烫服务(人员变化实际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内容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自主大额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优质服务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悦、周立松、李孟禹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某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联系方式:杨超,0431-820971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联系方式:0431-816858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431-81685832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吉林省某单位的洗衣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洗衣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南关区朗琦洁希亚洗衣店(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6万元,资产总额为52万元,属于数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租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4月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衣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