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弥渡县教育体育局2026)



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ZC2026-G1-00171-GNZB-0002

二、项目名称: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供应商名称:牵头供应商: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楚雄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16号-1
中标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1.81
评审报价:下浮率1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名称: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牌:无,自有或自行采买

规格型号:无,自有或自行采买

数量:1

单价(元):40647231.1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清,李映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侯明梅,李桥,周虎,杨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石海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中的收费标准计算
金额:26.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品牌:无,自有或自行采买 规格型号:无,自有或自行采买数量:1项 单价:下浮率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建设路64号
联系方式:0872-8162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577243484、13577197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朝思、字学贤
电 话:13577243484、1357719736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大理白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14:06

评审专家名单
张清,李映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侯明梅,李桥,周虎,杨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石海香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普朝思、字学贤

项目联系电话
13577243484、13577197365

采购单位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建设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816264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77243484、1357719736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6-3-13修定).pdf

附件3
中标结果公告(1).pdf

附件4
sign.pdf

附件5

6-1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弥渡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单位)的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3376.09万元,资产总额为31820.3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503—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弥渡兴弥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925MABMR5XY69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9日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504—6-2楚雄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弥渡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单位)的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楚雄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6076.04元,资产总额为4469.7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楚雄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05—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楚雄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2300MA6PFWBL12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行业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找错—506—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GN2026-0201招标文件采购人:弥渡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注意事项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检测出即有相同的芯片代号、硬盘、网卡等信息则由相关投标单位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一、招标人要按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组织形式组织招标,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严禁与投标人串通,量身定做招标文件,以集体决策、拆分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违规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人要采取指派专人、委托监理等方式,督促中标企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执行相关约定,严防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人员挂靠冒用等;严禁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缺失“一招了之”。三、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依法依规经营;严禁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招投标。四、投标人要依法诚信参加投标,投标时签订《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禁伪造、变造、借用资质(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件,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投标人要接受社会监督,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必须包含业绩和《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严禁伪造业绩、奖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等材料。六、投标人中标后要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八大员”的管理,亮证上岗、严格考勤;严禁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人员挂靠冒用、随意更换驻场人员。七、评标专家要公正、廉洁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严禁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私下接触和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组建或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评审的“团伙”。八、州、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中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禁失职渎职、监管缺位。九、州、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严厉打击“标贩子”“黑代理”;严禁监管缺失、有案不查、执法不严,以行政约谈代替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清朗透明的招投标环境需要全体招投标参与者共同维护,需要大家严格遵守“九要九严禁”,违者将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招标人和行业监管部门违反上述条款,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法线索将移交纪检、***门;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或者疏于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错误的,将同步移交组织人事部门,严肃追究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违纪违法责任。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上述条款,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禁止其二年内在大理州代理招标,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违反上述条款,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取消其三年内在大理州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专家违反上述条款,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按规定永久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违法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及时推送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全州纪检监察、发展改革、政务、公安、审计和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卫健、生态环境、林草、能源等部门将协同配合、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行为。附件: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本人和单位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承担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注意事项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六确定中标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二、资格审查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商务文件格式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4售后服务方案5类似业绩6中小企业证明文件7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三、技术文件格式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产品质量控制方案及惩罚措施3人员配备4配送综合能力5供货渠道6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预案7企业相关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GN2026-02012.项目名称: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预算金额:4190.4362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招标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弥渡县红岩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649.53301项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完成弥渡县各中心学校的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01弥渡县新街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511.79021项01弥渡县弥城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514.26201项01弥渡县寅街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852.93001项01弥渡县苴力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497.98501项01弥渡县密祉镇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39.02501项01弥渡县德苴乡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421.12501项01弥渡县牛街乡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23.06601项01弥渡县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4.04001项01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76.68001项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6年4月至2027年1月底(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2.1保证金缴纳金额(元):¥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2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2.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3.其他:3.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3.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弥渡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单位)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建设路64号联系方式:0872-81626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联系方式:13577243484、135771973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朝思、字学贤电话:13577243484、135771973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01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大米:提供原厂完整包装未拆封样品(如5kg/袋),并确保包装完好、标签标识清晰(品名、净含量、质量等级、执行标准、产地、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样品外包装须粘贴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2)样品递交要求: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递交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月亮湾商铺10号开标室;(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的样品,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自行处置,不退条款号条目内容4.1样品还、不赔偿、不承担保管责任;(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中标人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依据,不予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1、不接受邮寄样品;2、未按时提交样品或样品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批发业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2、本项目按下浮率“下浮XX%”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0%,否则报价无效,例如:1%、1.1%、2%……等。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1.1采用银行转账:(1)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投标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转账信息如下(唯一账户):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人: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白马支行账号:2502024709024507959;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号,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2、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导致投标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凭证。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单据内要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内容须填写完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供应商预留充足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③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1.2采用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纸质保函。投标申请人持确认函参加投标。1.3采用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投标供应商持保证保险材料参加投标。保险受益人(采购人)。2.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方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网上送达或现场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77243484、13577197365;通讯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中标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中的收费标准计算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28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金额: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9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30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共同印发《大理州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工作实施方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为解决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金占用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理州决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应用电子保函(保险)。政府采购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代替传统保证金缴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有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意愿,请登录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大理州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可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网址:http://zs.yngp.com/policynew.do?method=show&policy_id=68c6d372.19343e80283.26aa。条款号条目内容30案》的通知(大财采〔2024〕16号)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为解决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资金占用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理州决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应用电子保函(保险)。政府采购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代替传统保证金缴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有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意愿,请登录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大理州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可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网址:http://zs.yngp.com/policynew.do?method=show&policy_id=68c6d372.19343e80283.26aa。31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32验收标准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并应填写验收单。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1)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服务要求和资料。具体验收由采购方组织。(2)中标方需协助为项目验收提供相关服务。(3)验收标准以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33其他补充资料(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方式:远程解密(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单位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单位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单位的“签字”是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条款号条目内容(3)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100万元(含)1.5%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例如:某工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100-500)万元×1%=4万元(500—1000)万元×0.7%=3.5万元(1000-5000)万元×0.4%=16万元(5000-10000)万元×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其他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采购需求标准5.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成本、生产、人工、配送、运输、卸货、搬运、保管、利润、税金、更换,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下浮率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4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24.4中标(成交)供应商若有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意愿,请登录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25废标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6.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询问与质疑27.1询问27.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2质疑27.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7.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8代理费28.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或者“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中供应商对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5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6投标人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号条款响应不要求;9拟分包情况说明不允许分包;10分包其他要求不允许分包;11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12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2.4.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采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3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1、对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审价=响应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4、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适用5.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条款引用如下: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1投标报价30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技术部分评审592.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20方案至少包括:①食材进货方案;②食材配送方案;③工作质量标准要求;④退换货方案。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5分,本项满分20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5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3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1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2.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20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2.2产品质量控制方案及惩罚措施10方案至少包括:①食材质量控制方案;②惩罚措施;③产品质量保障承诺;④安全保障措施.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5分,本项满分10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5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5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2.3人员配备5方案至少包括:①成员数量及结构安排;②成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备注:需提供人员健康证。以上2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5分,本项满分5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5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5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2.3人员配备5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2.4配送综合能力5方案至少包括:①仓库类型、功能及规章制度;②配送车辆配置。备注:1、仓库需提供①土地为自有土地的,需提供土地证及规划、设计平面图等;②土地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规划、设计平面图等。2、配送车辆需提供①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投标资料中需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②运输车辆为租赁的,投标资料中需附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金票据。以上2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5分,本项满分5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5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5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签订合同前的实地考察过程中需对此项进行核查,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相符,则取消中标资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服务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学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2.5供货渠道5第一档次(5分):供货来源明确、正规,2.5供货渠道5进货、检疫/检验手续完善;第二档次(3分):供货来源基本明确,有进货、检疫/检验手续的;第三档次(1分):供货渠道阐述差或供货来源不明确,进货、检疫/检验等手续不完善的;第四档次(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6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预案10方案至少包括:①突发事件供货应急预案;②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预案;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等意外事故处理;④恶劣气候、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以上4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5分,本项满分10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5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5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2.7样品评审4大米样品评审(4分)(1)颜色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1分,颜色发灰、发黄、发暗得0分;(2)具有大米固有的香气味,无陈米味、霉味1分,有明显陈米味或异味得0分;(3)颗粒饱满、整齐均匀,碎米少,无杂质1分,碎米过多、有杂质得0.5分;2.7样品评审4(4)无黄粒米、霉变粒、病斑粒及虫蛀粒1分,发现黄粒米或霉变粒得0分。3商务部分评分113.1售后服务方案6方案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人员;以上3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分,本项满分6分,每项评审标准:(1)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分/项;(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分/项;(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2.出现重大偏差是指:内容与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3.2履约服务能力评审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与本次项目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1项得1分,提供5项及以上的得满分5分。评审说明:(1)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案例(合同书扫描件),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2)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作为无效案例证明材料处理。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计100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完成弥渡县中小学校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二、商务要求1.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1配送服务期限:计划2026年4月至2027年1月底(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1.2配送要求:按采购人要求供应。1.3配送地点:弥渡县域各中心校及所属学校(采购人指定的地点)。1.4配送时间:常规配送每日1次。其他配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1.5交货方式:采购、供货双方面对面在交货地点过称验收,采购方按照货物实际重量开据收货单据,交供货方作为每月结算货款单据凭证。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将物资送抵指定地点,现场(落地)交货。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每月结账时,供货商凭正式发票、送货清单、招标人验收入库单据办理财务结算手续;货款实行每月一结方式,即上月的账下月结清。(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三、技术要求1.发票:乙方应当书面提交付款申请同时应当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的财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2.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A.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应的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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