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2026)





项目编号
:JSZC-320214-CXZX-G2026-0003



项目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无锡市绿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3202147974391082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孙安路西侧、裕安路南侧地块
93.96(均分制)
9790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监管考核质量标准;
服务地点:无锡新吴区硕放街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颖、刘敏、赵晓联、蒋雷、陈钟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七折计取。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联系人:徐志刚
联系电话:0510-8530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3-1401
联系人:潘雪蝉
联系电话:17605226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雪蝉
电话:1760522649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无锡市绿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214-CXZX-G2026-0003采购文件.doc

绿洁投标文件——石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环境五、价格折扣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采购编号为(JSZC-320214-CXZX-G2026-0003),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1)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无锡市绿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5198万元,资产总额为8536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无锡市绿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8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绿洁投标文件—石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环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无锡市绿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上年末从业人员55人。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3月22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公开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采购项目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JSZC-320214-CXZX-G2026-00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浏览采购文件,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2.项目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102.5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102.5万元。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5.采购需求: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服务标准:满足监管考核质量标准;8.服务地点:无锡新吴区硕放街道;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2.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以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准。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长江南路35号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3-1401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徐志刚;电话:0510-8530239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雪蝉;电话:17605226494八、其他(一)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二)完成项目参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采购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系统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三)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六)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盖章部分均可使用CA签章。(七)根据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网站规范管理,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自2025年6月20日起,除采购需求意见公示外,无锡市各类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息不再通过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关注无锡市政府采购公示公告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关于优化无锡政府采购网相关功能页面的通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七折计取。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本项目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至少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或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参照本章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8.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8.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9.4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9.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9.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7投标费用自理。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偏离表、《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服务方案、其他证明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等内容。10.2投标人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请以采购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1.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额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13.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投标偏离表1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作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依法组建,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询问。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26.1.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6.1.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26.1.5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26.1.6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6.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套(含两套)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10投标人的项目(标项、标段、分包)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项、标段、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1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3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26.1.14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6.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1.1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1.1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1.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6.1.2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6.1.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26.1.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无效的确认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4.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具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第三章合同文本需方(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供方(中标方):一、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二、采购内容: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三、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四、服务标准:满足监管考核质量标准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服务地点:无锡新吴区硕放街道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详见合同条款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他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招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见证单位执一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见证单位盖章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见证单位: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条款(格式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合同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工程地点:无锡新吴区硕放街道工程内容:本次服务区域为辖区内走马塘等13条区级河道及管理范围,河道长度约28130米,水域总面积达845250平方米。服务内容为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应急配合等内容,具体河道范围详见《河道综合保洁作业量清单》;河道管护内容及要求:标段范围内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上岸与堆场费用,以及日常巡查工作。其中: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车辆、船只与工作记录仪等,建立每日自查与巡查制度,并采购或自建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反映日常巡查工作轨迹,可拍摄现场关键节点巡查情况的实时画面每日上报新吴区河道工程管理所,同时系统开放给业主。日常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对标段范围内的河道肉眼可观测的水质显著性变化进行上报;b.对沿河包括雨污水在内的所有出水口、岸坡、岸脚等,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c.对河道范围内的所有涉水围堰、拦河坝、违章围网等进行统计上报;d.对河道两侧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与附属设施(栏杆、驳岸)的完整性情况进行统计上报;e.合同期内河道范围内打捞的部分漂浮垃圾人工分拣后,装车运输至区指定地点;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偷倒垃圾处理;零星垃圾人工捡拾、装车与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河道突击性保洁工作。2.承包方式本项目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实施总承包,乙方应对全部养护工程负责,中标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单位有权立即终止综合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合同价款合同金额暂定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5.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每运行维护六个月后,于一周内按合同价的40%进行考核支付,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5.2本工程结算最终价款以审计报告结果为准。5.3审计费承担依据“锡新管发〔2005〕363号”文“第32条”规定,审减率大于5%小于等于8%,施工单位承担5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8%小于等于10%,施工单位承担80%审计费用,审减率大于10%,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6.作业方法及质量标准6.1作业方法及时间:6.1.1作业方法:每天上下午实行全面打捞、巡回保洁,打捞保洁时间不少于7小时,确保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死动物,无大件垃圾,无水生植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打捞的垃圾、杂物应送到指定的中转站,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垃圾过夜;及时通报河道水质显著恶化情况、河长制告示牌和栏杆损坏缺失情况、沿河排放口出水异常情况、河道两侧违章搭建及垦种情况。7.检查考核7.1时间:每月组织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比。7.2形式:考核分为日常巡查和暗查、抽查。每月组织月度综合考核,各作业单位形成文字汇报、检查台账资料,年终综合考核评出名次。7.2.1日检:各作业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当日环卫作业质量的完成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记载要详细全面。7.2.2月考核:每月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派出工作人员对各作业单位负责保洁的若干河道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7.2.3邀请第三方检查: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邀请市级、区级、其他第三方单位等对各作业单位进行质量暗查。7.2.4年终评比:根据考核成绩和上级部门专项检查以及重大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比。8.奖惩措施8.1月考由甲方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作业单位负责保洁的若干河道进行抽查打分并取平均分,合格标准为平均分75分以上,如达不到要求,第一次书面警告并扣罚2000元,累计两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5000元,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10000元,并终止承包合同。8.2乙方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确定不能承担环卫保洁管养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原已完成工作量据实按有关规定结算。8.3在遇重大应急保障、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物资机械设备未及时到位、作业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一年内凡出现一次该类情况甲方可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当年管养资格。8.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80分及以上)可得全部合同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80分以下)得全部合同价的90%。(注:如有罚款的,合同价中需要扣除罚款金额)8.5在检查考核评分的同时,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处以经济处罚:8.5.1月度考核每扣1分分值1000元。8.5.2作业工人未身着工作服或不守工作纪律,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8.5.3被上级领导批评、市民投诉、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第一次处以5000元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0元处罚,以此类推翻倍,有第三次的,当月管养不合格。8.5.4项目经理需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对讲机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日常开启状态,如遇突发事件及重大保障任务联系不上,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9.组成合同的文件9.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9.1.1本合同协议书9.1.2中标通知书9.1.3投标书及其附件9.1.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安全文明施工10.1乙方应做好保洁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察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0.2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1.违约11.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作业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需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担保金。11.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1.3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调解、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1.4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11.4.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11.4.2双方协议停止作业;11.4.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作业;11.4.4法院要求停止作业。12.其他12.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和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符时,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12.2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协商解决。1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附:《河道综合保洁作业量清单》《无锡新吴区河道综合保洁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附件:《河道综合保洁作业量清单》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范围及水域面积明细序号河道名称河道等级起点终点管理长度(米)河面宽度(米)河道面积(平方米)备注1走马塘区级京杭运河锡梅路涵洞1070045481500两岸2荷典桥河区级走马塘陆家湾闸站21002552500两岸3赵家桥河区级走马塘香泾浜500022110000两岸4徐塘桥河区级里夫泾浜(孙典桥)红头树下闸站13002026000两岸5梅花港区级走马塘新宅路5402513500两岸6安桥浜区级望虞河徐塘桥河38802077600两岸7蚂蝗浜区级京杭运河大包庄河21002042000两岸8曹家里浜(秦村)区级施方园浜新鸿路7801511700两岸9石桥头浜区级荷典桥河石桥头11001819800两岸10施更上浜区级安桥浜新东安路300195700两岸11小大房浜区级小大房330154950两岸合计281308452501马桥港区级荷典桥河锡协路2090018000马桥港和南沿港为EOD项目,结算单价参照河道水面保洁的投标单价2南沿港区级雪梅路香泾浜20230046000合计320064000附件:《无锡新吴区河道综合保洁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新吴区区属河道长效管护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为建立完善河道管理运作机制,开放河道环卫作业市场,落实河道综合保洁长效管护,全面提高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参照《无锡市河道综合保洁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监管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招标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对象:中标单位。二、监管考核内容和标准(一)监管考核内容1.定员定岗,有专业全职的作业人员,足额配备,相对固定,不得兼职,如有变动及时上报区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备案。2.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机动船驾驶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使用有统一标记的船只,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3.中标单位应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各类资料规范齐全。4.河道管家作业要求。每天上下午实行全面打捞、巡回保洁,打捞保洁时间不少于7小时,确保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死动物,无大件垃圾,无水生植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打捞的垃圾、杂物应送到指定的中转站,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垃圾过夜;及时通报河道水质显著恶化情况、河长制告示牌和栏杆损坏缺失情况、沿河排放口出水异常情况、河道两侧违章搭建及垦种情况。5.中标单位利用“新吴河长通APP”,作业人员配备工作记录仪,实时上传相关数据至监管平台,确保正常运行。6.如遇市创建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中标单位应服从区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河道突击性保洁工作。7.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二)监管考核质量标准1.制度台账无河道保洁管理和培训制度,无检查记录台账,各扣2分各类资料台账不规范、不齐全,扣1分不能按时上报,扣0.5分2.定员定岗规范文明作业未做到定员定岗,每缺岗一人,扣2分作业人员上岗不按规定着装,扣0.5分作业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扣1分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船只不设置统一标识、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扣2分3.保洁要求和保洁标准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保洁时间不足,扣2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河道水质明显异常情况,扣5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显见性违章、涉水施工等情况,每处扣1分按规定要求上下午全天打捞,发现一天未打捞每条河道,扣5分不巡回保洁发现一次,扣5分通航河道:每百米内发现10个零星漂浮物,扣0.5分每百米内发现成片漂浮物每0.5平方米,扣0.5分非通航河道:每50米内零星漂浮物不超过3处,每超过一处扣0.2分每50米内发现成片漂浮物超过0.2平方米,每处扣0.5分河道内发现有动物尸体、家具等较大物品,每处扣1分岸坡、岸脚、河岸两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含绿化带)有垃圾、杂物,每处扣1分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或未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扣2分未做到日捞日清、船舱有积存垃圾,每船扣2分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未能服从市、区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无条件服从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扣2分4.社会监督对市民反映和河道巡查员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办。扣2分对整改存在问题无记录、无答复。各扣1分三、监管考核办法1.河道综合保洁考核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质量考核奖惩,确保作业质量达标创优。2.实行定人、定河段、定时间,确保河道水面基本无漂浮物,岸坡、岸脚、河岸两侧河道管理范围以内空白绿化带无垃圾杂物。3.作业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建立每日自查,巡查制度,并将巡查情况建档备查。四、考核检查以及兑现程序以下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为甲方,各中标单位为乙方。1.月考由甲方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作业单位负责保洁的若干河道进行抽查打分并取平均分,合格标准为平均分75分以上,如达不到要求,第一次书面警告并扣罚2000元,累计两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5000元,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10000元,并终止承包合同,同时取消下一轮投标资格。2.乙方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确定不能承担环卫保洁管养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原已完成工作量据实按有关规定结算。3.在遇重大应急保障、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物资机械设备未及时到位、作业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一年内凡出现一次该类情况甲方可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当年管养资格。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80分及以上)可得全部合同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80分以下)得全部合同价的90%。(注:如有罚款的,合同价中需要扣除罚款金额)5.在检查考核评分的同时,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处以经济处罚:5.1月度考核每扣1分分值1000元。5.2作业工人未身着工作服或不守工作纪律,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5.3被上级领导批评、市民投诉、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第一次处以5000元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0元处罚,以此类推翻倍,有第三次的,当月管养不合格。5.4项目经理需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对讲机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日常开启状态,如遇突发事件及重大保障任务联系不上,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一、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服务区域为辖区内走马塘等13条区级河道及管理范围,河道长度约28130米,水域总面积达845250平方米。服务内容为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应急配合等内容,具体河道范围详见《河道综合保洁作业量清单》;河道管护内容及要求:标段范围内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上岸与堆场费用,以及日常巡查工作。其中: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车辆、船只与工作记录仪等,建立每日自查与巡查制度,并采购或自建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反映日常巡查工作轨迹,可拍摄现场关键节点巡查情况的实时画面每日上报新吴区河道工程管理所,同时系统开放给业主。日常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对标段范围内的河道肉眼可观测的水质显著性变化进行上报;b.对沿河包括雨污水在内的所有出水口、岸坡、岸脚等,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c.对河道范围内的所有涉水围堰、拦河坝、违章围网等进行统计上报;d.对河道两侧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与附属设施(栏杆、驳岸)的完整性情况进行统计上报;e.合同期内河道范围内打捞的部分漂浮垃圾人工分拣后,装车运输至区指定地点;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偷倒垃圾处理;零星垃圾人工捡拾、装车与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河道突击性保洁工作。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三、服务标准:满足监管考核质量标准。四、监管考核实施办法新吴区区属河道长效管护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为建立完善河道管理运作机制,开放河道环卫作业市场,落实河道综合保洁长效管护,全面提高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参照《无锡市河道综合保洁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监管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招标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对象:中标单位。二、监管考核内容和标准(一)监管考核内容1.定员定岗,有专业全职的作业人员,足额配备,相对固定,不得兼职,如有变动及时上报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备案。2.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机动船驾驶员持证上岗,文明作业,使用有统一标记的船只,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3.中标单位应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管理制度,各类资料规范齐全。4.河道管家作业要求。每天上下午实行全面打捞、巡回保洁,打捞保洁时间不少于7小时,确保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死动物,无大件垃圾,无水生植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打捞的垃圾、杂物应送到指定的中转站,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垃圾过夜;及时通报河道水质显著恶化情况、河长制告示牌和栏杆损坏缺失情况、沿河排放口出水异常情况、河道两侧违章搭建及垦种情况。5.中标单位利用“新吴河长通APP”,作业人员配备工作记录仪,实时上传相关数据至监管平台,确保正常运行。6.如遇市创建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河道突击性保洁工作。7.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二)监管考核质量标准1.制度台账无河道保洁管理和培训制度,无检查记录台账,各扣2分各类资料台账不规范、不齐全,扣1分不能按时上报,扣0.5分2.定员定岗规范文明作业未做到定员定岗,每缺岗一人,扣2分作业人员上岗不按规定着装,扣0.5分作业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扣1分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船只不设置统一标识、船况不良、船容不整洁,扣2分3.保洁要求和保洁标准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保洁时间不足,扣2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河道水质明显异常情况,扣5分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显见性违章、涉水施工等情况,每处扣1分按规定要求上下午全天打捞,发现一天未打捞每条河道,扣5分不巡回保洁发现一次,扣5分通航河道:每百米内发现10个零星漂浮物,扣0.5分每百米内发现成片漂浮物每0.5平方米,扣0.5分非通航河道:每50米内零星漂浮物不超过3处,每超过一处扣0.2分每50米内发现成片漂浮物超过0.2平方米,每处扣0.5分河道内发现有动物尸体、家具等较大物品,每处扣1分岸坡、岸脚、河岸两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含绿化带)有垃圾、杂物,每处扣1分垃圾、杂物打捞上岸不及时或未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扣2分未做到日捞日清、船舱有积存垃圾,每船扣2分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未能服从市、区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无条件服从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扣2分4.社会监督对市民反映和河道巡查员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办。扣2分对整改存在问题无记录、无答复。各扣1分三、监管考核办法1.河道综合保洁考核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质量考核奖惩,确保作业质量达标创优。2.实行定人、定河段、定时间,确保河道水面基本无漂浮物,岸坡、岸脚、河岸两侧河道管理范围以内空白绿化带无垃圾杂物。3.作业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建立每日自查,巡查制度,并将巡查情况建档备查。四、考核检查以及兑现程序以下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为甲方,各中标单位为乙方。1.月考由甲方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作业单位负责保洁的若干河道进行抽查打分并取平均分,合格标准为平均分75分以上,如达不到要求,第一次书面警告并扣罚2000元,累计两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5000元,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提出书面警告的扣罚10000元,并终止承包合同。2.乙方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确定不能承担环卫保洁管养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原已完成工作量据实按有关规定结算。3.在遇重大应急保障、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人员物资机械设备未及时到位、作业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一年内凡出现一次该类情况甲方可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当年管养资格。4.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80分及以上)可得全部合同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80分以下)得全部合同价的90%。(注:如有罚款的,合同价中需要扣除罚款金额)5.在检查考核评分的同时,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处以经济处罚:5.1月度考核每扣1分分值1000元。5.2作业工人未身着工作服或不守工作纪律,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5.3被上级领导批评、市民投诉、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第一次处以5000元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0元处罚,以此类推翻倍,有第三次的,当月管养不合格。5.4项目经理需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对讲机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日常开启状态,如遇突发事件及重大保障任务联系不上,第一次处以500元/人处罚,第二次处以1000元/人处罚,以此类推翻倍。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一部分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标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按排名先后顺序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第二部分评标标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且存在联合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二、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56分)1.价格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关于价格扣除详见本章第二部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2.投标人综合评价(26分)1)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签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体系认证(3分):报价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电子签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费证明的扫描件电子签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拟配备作业人员具有船员证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费证明的扫描件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拟配备保洁船的,每提供5条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保洁船若为自有的则提供船只购置合同和发票;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养护期)和出租方船只所有权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后配备以上相应数量的保洁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自有或者租赁的材料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供招标人检查核验,如检查核验不通过,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签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得分求提供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具有无泄漏垃圾收集车用于垃圾及时清理(船型)的有1辆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若为自有的则提供购置合同和发票;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养护期)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后配备以上相应数量的无泄漏垃圾收集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自有或者租赁的材料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供招标人检查核验,如检查核验不通过,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签章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7)信用承诺(5分):①包括投标供应商廉洁信誉承诺、②作业质量承诺、③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善后处理承诺、④本项目投入人员及设备在服务期内不再投入其他项目的承诺、⑤合同履行期间无任何弄虚作假欺瞒业主行为承诺,每提供一份承诺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电子签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则不得分)(二)技术部分(44分)1)作业方案(9分):①包括一线工人及驾驶员文明作业方案(3分)②保洁船日常规范作业方案(3分)③发生安全事故及善后处理实施方案,方案重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实可行(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9分。2)人员组织管理(6分):①包括人员分工及配置标准(3分)、②人员技术培训及岗位职责(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3)设施设备管理(6分):①包括作业车辆、船只维修保养管理措施(3分)②环卫常用工具设备的储存及日常使用措施(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4)快速应急预案(9分):①遇有重大活动及各类创建活动配合的快速完善的应急预案(3分)②遇有灾害性气候的应急预案(3分)③遇有重大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9分。5)安全保障措施(8分):①包括一线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4分)、②保洁船只作业安全保障措施(4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6)信息化管理系统(6分):①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3分)、②完善的信息化体系及其管理系统在工作中的运用(3分)投标人针对上述每条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9《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其中第3、4、5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参见第五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须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6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1、3、4、5、7(如有要求)、8(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一)符合性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2承诺书(给定格式)3开标一览表(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4明细报价表(给定格式)5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技术符合性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6项按《采购需求》中的相应要求(如有)进行提供。(二)其他证明文件1.《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认为如有其他应附的文件可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采购项目名称: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投标人:日期:二、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我公司(单位)针对JSZC-320214-CXZX-G2026-0003项目,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特此授权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以下说明所述的单位负责人)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以下说明所述的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限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情形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字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当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时,被授权人相关内容填报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信息,“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处可不用再重复签字或盖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三、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资格声明函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4-CXZX-G2026-0003进行投标,并作如下声明1.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2.本公司(单位)具备本次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单位)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我公司(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上述声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注:(1)项目技术要求中如对本项目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进行逐一列明的,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明的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根据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项目属性为服务类的,只需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提供该项服务的承建(承接)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不进行中、小、微型企业认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六、投标函(给定格式):投标函致江苏诚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按采购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签章):七、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4-CXZX-G2026-0003在此对服务保障做如下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保洁船只,在整个服务期内均保证足数到位。如果出现投标文件中的保洁船只不到位的情况,采购人可按50000元/条进行处罚;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八、开标一览表(给定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签章):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签章。九、明细报价表(给定格式):硕放街道区级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河道水面保洁标段范围内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上岸与堆场费用,以及日常巡查工作。其中: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车辆、船只与工作记录仪等,建立每日自查与巡查制度,并采购或自建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反映日常巡查工作轨迹,可拍摄现场关键节点巡查情况的实时画面每日上报新吴区河道工程管理所,同时系统开放给业主。日常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对标段范围内的河道肉眼可观测的水质显著性变化进行上报;b.对沿河包括雨污水在内的所有出水口、岸坡、岸脚等,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c.对河道范围内的所有涉水围堰、拦河坝、违章围网等进行统计上报;d.对河道两侧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与附属设施(栏杆、驳岸)的完整性情况进行统计上报;e.合同期内河道范围内打捞的部分漂浮垃圾人工分拣后,装车运输至区指定地点;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偷倒垃圾处理;零星垃圾人工捡拾、装车与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m2845250包干价2暂列金额包括EOD项目(马桥港和南沿港)、创建、防汛,以及业主要求的零星用工等应急费用项1100000100000不可竞争费小 计元合计(1年)元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备注:1.本项目采用部分总价包干与按实结算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报价;对采购清单中暂列金额的约定:投标时按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最终结算按业主在合同期内所批准的应急方案进行按实结算。2.本清单工程量作为投标的基础,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得做改动;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价格包含人工、机械、主材、辅材、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保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当知晓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报价。3.清单工作内容未包括部分,详见《新吴区区属河道长效管护质量监管考核实施办法》。十、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签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无需赘述。十一、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CXZX-G2026-0003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岗位职责人员证书名称人员经验描述(如有要求)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备注:1.本表对应评分标准中的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按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均请附在本表之后。十二、技术方案(格式):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长效管护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