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化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2026)



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1283-JZCG-G2026-0002



项目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
91320400137189473A
常州市关河西路40号
97.2(均分制)
59630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平、陈向阳、赵文安、鲍习文、蒋凤珍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泰兴市滨江镇
联系人:周建中
联系电话: 13305266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23-87654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23-876541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283-JZCG-G2026-000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泰兴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14:37

评审专家名单
赵文安,陈向阳,鲍习文,蒋凤珍,李国平

总中标金额
¥59.630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雪峰

项目联系电话
0523-87654122

采购单位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泰兴市滨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95286188

代理机构名称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雪峰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3-JZCG-G2026-0002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二〇二六年三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JSZC-321283-JZCG-G2026-000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8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3-JZCG-G2026-0002项目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09.6万元/年最高限价:109.6万元/年(报价时只须报一年的价格)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项目经理1名、保洁员8名、市场管理人员2名、保安2名、电工1名,合计14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如果成交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线上获取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080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2.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投标人,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务CA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规定,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QQ:1810179072)。(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地址:泰兴市福泰隆1号联系方式:133052661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四楼402室联系方式:0523-87654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周建中电话:13305266153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女士电话:0523-87654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地址:泰兴市福泰路1号联系人:周建中联系电话:1330526615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四楼402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23-87654122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3-JZCG-G2026-00021.2.1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管理标准和考核细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考核。签订合同进场后,招标人对照投标文件验收确定后付合同价的30%,正式进场后每月考核一次,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基数为中标价*70%/4),在下个季度的15日以前根据服务合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1.3.1技术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1.3.2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如果成交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1.4.2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8.2偏离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允许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以下物业服务人员不允许负偏离:(1)项目经理1名:50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当月或上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2)保安2名:持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年龄要求:55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3)电工1名:持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年龄要求:50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当月或上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7时30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5)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文件;(6)采购需求响应表;(7)对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认为应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3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3.4.4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中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5.1.2供应商参与开标要求开标活动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6.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5 人。7.2.1中标公告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8.1.1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2.1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处理9.2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9.3投标报价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主要条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理性报价。2.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予调增。3.异常的低价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付款方式1.2.1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与合同履行期限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2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语言文字招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偏离1.8.1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服务要求等不一致的情形。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服务要求的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1.8.2偏离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涉及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得超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最高限价。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均将视为无效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供应商可以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需另行增加的相关内容和材料应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根据评审因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4.3投标文件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各种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的上传。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2.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和重新上传。4.3投标文件的确认供应商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多次上传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接收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开标活动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内公开进行,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5.2不见面开标程序(1)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2)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按照系统内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3)唱标。(4)开标记录确认。(5)开标结束。5.3特殊情况的处置5.3.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活动;正在开标的,立即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和信息安全的情形。5.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5.3.3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可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5.3.4供应商未在开标系统中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中标7.1确定中标人7.1.1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格供应商的数量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外,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过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中标无效的;(3)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7.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7.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8.1履约保证金8.1.1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1.2中标人不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资格审查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其内容应完整且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内容及格式参照第六章《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项评审内容由采购人负责,投标文件不符合1.2项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2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第3.4.4项规定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符合第二章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偏离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以下物业服务人员不允许负偏离:(1)项目经理1名:50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当月或上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2)保安2名:持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年龄要求:55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3)电工1名:持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年龄要求:50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当月或上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2.2.2项评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文件不符合2.2.2项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3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报价评审 (50分)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保留两位小数)。50综合实力(15分)相关证书(6分)(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包含物业,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6企业业绩(9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类似本项目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1)供应商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期价款支付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两项证明资料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仅提供证明资料之一的不计分值9技术评审(35分)整体服务方案策划(10分)(1)评审内容:服务定位和目标;主要服务等级;物业管理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物业管理各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设备与耗材。(2)评分标准:投标方案与本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等。包括投标方案是否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等。较好的为10分,一般的为7分,较差的为4分,明显不符合的为0 分。10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0分)(1)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2)评分标准: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较好的为10 分,一般的为7分,较差的为4分,明显不符合的为0 分。10项目人员配置(7分)(1)评审内容:项目管理和专业人员配置;服务岗位人员设置;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机制。(2)评分标准: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满足项目需要,各专业工种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管理和技术能力、经验、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机制情况。较好的为7分,一般的为5分,较差的为3分,明显不符合的为0 分。7应急处置措施(5分)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年龄结构优化;服务方案切实可行: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明显不符合的为0分。不提供不得分。5服务承诺(3分)服务质量承诺、投诉处理承诺、应急响应承诺等的完整性、可行性较好的为3分,一般的为2 分,较差的为1分,明显不符合的为0 分。31.资格审查1.1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2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见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2.1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2初步评审2.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2.2.2初步评审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见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2.3.2详细评审的内容及标准:见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3.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4评标报告2.4.1详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评标报告。2.4.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2.5澄清、说明或补正2.5.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5.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2.5.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5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评标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3.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2.5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3.2.1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3异常低价审查规定(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3.4争议解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3.5评标终止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终止评标活动。3.6修改评标结果评审组长负责汇总和核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结果。在评标报告签署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其当场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3.7投标人总分相同投标人总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3.8评标报告签署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判定无效投标的规定4.1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无法解密;(2)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成功。4.2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不符合1.2项评审标准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4.3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符合性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符合2.2.2项评审标准之一的;(2)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报价修正意见的;(3)未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第四章合同条款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合同甲方: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2、项目地点: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3、项目内容:(1)集镇环境管护范围:涵盖集镇规划区内的道路总面积约62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总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共2座、垃圾收集点共20个等公共区域。(2)农贸市场管理范围:市场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设有摊位64个、商铺13间,包含交易区、仓储区、办公区、公共通道等区域。(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价款:元二、协议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年如果成交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本协议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甲方义务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商,配合乙方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准备工作。2、足额向乙方支付经费。四、乙方职责及内容1、集镇环境管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生活垃圾包含服务企业、秸秆清运、道路生活垃圾)、公共绿地养护(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公共厕所保洁与设施维护、公共设施(如路灯、座椅等)日常巡查与简单维护、环境秩序维护(制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2、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内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摊位及商铺周边保洁;市场秩序维护(规范摊位摆放、制止占道经营、处理消费者纠纷等);市场设施设备(如照明设备、给排水设施等)日常运行、维护与保养;市场食品安全协助监管(如督促商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抽检等);积极配合摊位费的收缴、服务企业的费用清缴。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标准(一)集镇环境管护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1.1主干道:每日至少清扫2次,路面无明显垃圾、尘土,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人行道每日清扫2次,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杂物。​1.2次干道及支路:每日清扫2次,路面基本无垃圾、尘土,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1.3雨后及时清理路面淤泥、积水,雪后按规定时间完成积雪清扫和清运。2、垃圾收集与运输:​2.1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至少1次,做到“日产日清”,收集点周边无散落垃圾、无异味。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无滴漏、撒漏现象,运输路线合理,及时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所。​2.2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滋生蚊虫、传播疾病。2.3公共绿地养护:①浇水: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和天气情况,适时浇水,保证植物生长所需水分,避免干旱或积水。②施肥:每年至少施肥2次,选用适宜的肥料,科学施肥,促进植物生长,提高景观效果。③修剪:乔灌木每年修剪2次,绿篱、草坪定期修剪,保持造型整齐美观,无枯枝败叶。​2.4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治,确保植物无明显病虫害侵害。​3、公共厕所保洁与设施维护:​3.1每日对公共厕所进行2次全面保洁,地面、墙面、便器等无污垢、无异味,洗手台、镜面干净整洁。​3.2定期对公共厕所设施(如门锁、冲水装置、照明设备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3.3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保持空气清新。​4、河道清淤保洁:​4.1每日对集镇内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缺失等情况及时记录并上报招标人,对简单故障进行现场处理,下水道疏通清理,井盖维护更新,垃圾箱的维护更新。​5、环境秩序维护:​5.1及时制止集镇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维护集镇整体环境美观。​(二)农贸市场管理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1、保洁服务:​1.1市场内公共通道、交易区、仓储区等每日至少清扫2次,地面无垃圾、积水、污渍;营业期间随时进行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散落垃圾。​2.1摊位及商铺内部由商户负责日常保洁,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无垃圾堆积、无杂物摆放。​2.2市场内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置分类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消毒,无异味。​2.3市场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无污水横流现象。2、秩序维护服务:​2.1引导商户按规定区域、摊位经营,制止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保持市场内经营秩序井然。​2.2维护市场内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禁止车辆乱停乱放。​2.3及时处理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纠纷,协助相关部门调解矛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4配备足够的秩序维护人员,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市场内人员、财产安全。​3、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3.1每日对市场内照明设备、给排水设施、电梯(若有)等进行巡查,确保正常运行。​3.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保养档案,明确维护保养周期和内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3.3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及时上报招标人并协助处理。​4、食品安全协助监管:​4.1督促商户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亮证经营。​4.2协助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督促商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4.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食品安全隐患。​4.4严禁商户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六、付款方式1、滨江镇马甸集镇及马甸农贸市场物业化管理项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考核。签订合同进场后,招标人对照投标文件验收确定后付合同价的30%,正式进场后每月考核一次,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基数为中标价*70%/4),在下个季度的15日以前根据服务合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2、发放标准:招标人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总分80分(含)-90分(不含)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的90%;总分70分(含)-80分(不含)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用的60%;总分70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当季度服务费,连续两个季度总分在70分(不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按季度付款,以三个月总分的平均分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七、员工劳动保障要求1、乙方应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交供应商解雇原有员工时,应采取依法平稳的方式操作,不得发生歇工和维稳事件。2、乙方支付给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低于当年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作为计算员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起点,以保障员工的合理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成交供应商应相应作出调整。成交供应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3、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4、乙方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加班时间上限,并应按规定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和高温补贴。5、乙方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6、乙方必须执行劳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八、其他事项1、本物业项目的公共能耗费用由招标人全额承担。2、本物业项目的保洁耗材由中标人承担。3、本物业项目涉及路边垃圾桶、垃圾箱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更换,耗材由中标人承担。4、窨井盖的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更换,耗材由中标人承担。5、本物业项目内各卫生间的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垃圾袋、纸篓等由招标人提供。九、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数天以上,双方(或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十、考核方法详见附件“考核标准”十一、争议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十二、违约终止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进行服务,造成结果失真或未能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2.乙方违反从业道德,影响甲方声誉或投诉查实的。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6.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十四、其他1、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考核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值评分1道路环境主要街道路面整洁,做到“五无”:无纸屑杂物、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清扫不及时,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15分2垃圾清运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20分3中转站垃圾中转点密闭或半密闭,且周围整洁,暴露垃圾点必须日清日运。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10分4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环境干净整洁,无流动摊点,无借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25分5公厕保洁旱厕无异味,纸篓及时清理,镜子无水渍,洗手池及地面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5分6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好,保证绿化养护范围的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5分7团队管理团队人员为招投文件中指定人员。发现一人非本项目人员扣5分,项目经理发现一次未打卡扣2分。20总分100分招标人每季度对月度考核进行汇总,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总分80分(含)-90分(不含)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的90%;总分70分(含)-80分(不含)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的60%;总分70分(不含)以下的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连续三个月总分在70分(不含)以下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物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营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公共环境,严格按招标方的要求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管理等工作。招标人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管理标准和考核细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考核。签订合同进场后,招标人在对照投标文件验收确定后支付合同价的30%,正式进场后每月考核一次,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基数为中标价*70%/4),在下个季度的15日以前根据服务合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本物业项目概况:(1)集镇环境管护范围:涵盖集镇规划区内的道路总面积约62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总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共2座、垃圾收集点共20个等公共区域。(2)农贸市场管理范围:市场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设有摊位64个、商铺13间,包含交易区、仓储区、办公区、公共通道等区域。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项目经理1名,卫生保洁人员8名,市场管理人员2名,保安2名,电工1名,共计14人。以上为最低配置要求。工作时间:保安人员为24小时,其他人员不少于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节点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1、项目经理(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具备团结、协作、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能力。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配备工作日记,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2)能够虚心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建议、评价和检查,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3)合理安排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做好员工的岗前、岗中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4)负责经常性对员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防火灾教育;(5)年龄要求:50岁以下。2、卫生保洁员有从事过保洁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具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的人员。3、市场管理人员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具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的人员。4、保安持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年龄要求:55岁以下。负责门卫值守、巡视等安全保卫工作;5、电工持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年龄要求:50岁以下。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的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项目经理、电工需出具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人数及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中其他人员可以使用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良好、能适应此项工作的退休人员。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测算人员工资、薪酬;投标报价包括服务管理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社保、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费等)、服装、工具、耗材、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等该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等。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1.1集镇环境管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生活垃圾包含服务企业、秸秆清运、道路等区域生活垃圾)、公共绿地养护(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公共厕所保洁与设施维护、公共设施(如路灯、座椅等)日常巡查与简单维护、环境秩序维护(制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1.2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内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摊位及商铺周边保洁;市场秩序维护(规范摊位摆放、制止占道经营、处理消费者纠纷等);市场设施设备(如照明设备、给排水设施等)日常运行、维护与保养;市场食品安全协助监管(如督促商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抽检等);积极配合摊位费的收缴、服务企业的费用清缴。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说明。4、生活垃圾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与承诺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3、投标人一旦中标进驻后,项目经理每天定时到后勤服务中心考勤。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标准(一)集镇环境管护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1.1主干道:每日至少清扫2次,路面无明显垃圾、尘土,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人行道每日清扫2次,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等杂物。​1.2次干道及支路:每日清扫2次,路面基本无垃圾、尘土,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1.3雨后及时清理路面淤泥、积水,雪后按规定时间完成积雪清扫和清运。2、垃圾收集与运输:​2.1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至少1次,做到“日产日清”,收集点周边无散落垃圾、无异味。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无滴漏、撒漏现象,运输路线合理,及时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所。​2.2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滋生蚊虫、传播疾病。2.3公共绿地养护:①浇水: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和天气情况,适时浇水,保证植物生长所需水分,避免干旱或积水。②施肥:每年至少施肥2次,选用适宜的肥料,科学施肥,促进植物生长,提高景观效果。③修剪:乔灌木每年修剪2次,绿篱、草坪定期修剪,保持造型整齐美观,无枯枝败叶。​2.4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病虫害,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治,确保植物无明显病虫害侵害。​3、公共厕所保洁与设施维护:​3.1每日对公共厕所进行2次全面保洁,地面、墙面、便器等无污垢、无异味,洗手台、镜面干净整洁。​3.2定期对公共厕所设施(如门锁、冲水装置、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3.3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保持空气清新。4、公共设施及排水设施维护:​4.1每日对集镇内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缺失等情况及时记录并上报招标人,对简单故障进行现场处理,下水道疏通清理,井盖维护更新,垃圾箱的维护更新。​5、环境秩序维护:​5.1及时制止集镇内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维护集镇整体环境美观。​(二)农贸市场管理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1、保洁服务:​1.1市场内公共通道、交易区、仓储区等每日至少清扫2次,地面无垃圾、积水、污渍;营业期间随时进行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散落垃圾。​2.1摊位及商铺范围内由商户负责日常保洁,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无垃圾堆积、无杂物摆放。​2.2市场内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置分类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消毒,无异味。​2.3市场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无污水横流现象。2、秩序维护服务:​2.1引导商户按规定区域、摊位经营,制止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保持市场内经营秩序井然。​2.2维护市场内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禁止车辆乱停乱放。​2.3及时处理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纠纷,协助相关部门调解矛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4配备足够的秩序维护人员,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市场内人员、财产安全。​3、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3.1每日对市场内照明设备、给排水设施、线路等进行巡查,确保正常运行。​3.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保养档案,明确维护保养周期和内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3.3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及时上报招标人并协助处理。​4、食品安全协助监管:​4.1督促商户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亮证经营。​4.2协助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督促商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账。​4.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食品安全隐患。​4.4严禁商户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四、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1、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包干费用:包括中标人承办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项目,并达到本物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标准所需人工费、保洁耗材费、管理酬金、法定税费等费用。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招标人对照投标文件验收确定后付合同价的30%,正式进场后每月考核一次,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基数为中标价*70%/4),在下个季度的15日以前根据服务合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的物业服务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部位、办公场所等发生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耗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必须与为本物业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缴纳保险费。中标人必须将所有派驻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提交招标人。2、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本物业项目的服务内容,不得存在借用资质或挂靠的现象;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及一切证明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查实,作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中标人派驻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本人无犯罪记录,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残疾。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中标人除向招标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招标人的其他损失。4、招标人的评价评定作为物业服务费支付的重要依据。招标人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六、其他事项1、本物业项目的公共能耗费用由招标人全额承担。2、本物业项目的保洁耗材由中标人承担。3、本物业项目涉及路边垃圾桶、垃圾箱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更换,耗材由中标人承担。4、窨井盖的损坏均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更换,耗材由中标人承担。月度考核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值评分1道路环境主要街道路面整洁,做到“五无”:无纸屑杂物、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清扫不及时,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15分2垃圾清运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20分3中转站垃圾中转点密闭或半密闭,且周围整洁,暴露垃圾点必须日清日运。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10分4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环境干净整洁,无流动摊点,无借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25分5公厕保洁旱厕无异味,纸篓及时清理,镜子无水渍,洗手池及地面干净整洁。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5分6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好,保证绿化养护范围的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5分7团队管理团队人员为招投文件中指定人员。发现一人非本项目人员扣5分,项目经理发现一次未打卡扣2分。20总分100分招标人每季度对月度考核进行汇总,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总分80分(含)-90分(不含)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的90%;总分70分(含)-80分(不含)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的60%;总分70分(不含)以下的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连续三个月总分在70分(不含)以下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3.1条。2.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2.1开标一览表2.1.1投标人应按表中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1.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价格一致。2.1.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2投标函2.2.1投标人应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2.2投标函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2.3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4采购需求响应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编制,格式自拟。采购需求响应表须详细说明实际提供的服务及其他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的响应情况。2.5投标人认为应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对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编制,格式自拟。3.投标文件参考格式3.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3.2开标一览表按“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格式填写。3.3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1、一年投标价格为(大写):。如我方中标,投标总价即为合同价,在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不再要求调增。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投标有效期:6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并自觉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同意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4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一、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公司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二、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我公司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所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名称(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证书的复印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附后);3.特定资格要求: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的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自拟)3.6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化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