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宛城政采磋商-2026-9-1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董庄自然村1号
3,458,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2.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60
袁涛
豫241151686752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伟铁、陈文灵、余清然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6,5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
联系人:惠晓生
联系方式:1563777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16639906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166399065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13: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伟铁、陈文灵、余清然
总成交金额
¥34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帅
项目联系电话
16639906521
采购单位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3777896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39906521
附件: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pdf
附件2
得分及排序.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成交公告(1).pdf
附件5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审结果标段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1标段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总分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1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671第一中标候选人2河南正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302第二中标候选人3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653第三中标候选人4河南锦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654评委签名:pwqz_43246,pwqz_43244,pwqz_43245开标时间:2026-04-0809:30第2页/共2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参加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活动中承诺: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4月08日—332—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08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宛城政采磋商-2026-9-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南阳市路通建筑工程有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董庄3,458,000.00见工程量清单)限公司自然村1号元评审总得分:82.67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60袁涛豫241151686752三、评审专家名单吴伟铁、陈文灵、余清然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36,58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联系人:惠晓生联系方式:156377789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联系人:刘帅联系方式:166399065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帅联系方式:166399065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标段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1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六年宛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标段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1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项目商务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三、组建磋商小组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五、评审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七、质疑与答复八、注意事项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报价一览表格式: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审计或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商务偏差表、施工组织设计;5.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2、商务偏差表5.3、施工组织设计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wancheng.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9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3461359.99元、项目最高限价:3461359.99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宛城政采磋商-2026-9-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3461359.993461359.99是3461359.995.采购需求:(1)项目实施地点:南阳市宛城区(2)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8.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7538779748。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电话:0377-6359531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联系人:惠先生联系方式:15637778969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联系人:刘帅联系方式:16639906521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帅联系方式:16639906521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二、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60个日历天地点:南阳市宛城区2.付款方式(应符合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压缩各环节时间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宛财购〔2022〕5号)的要求)3.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名称供应商须知表内容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10%。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项目预算小写:3461359.99元大写:叁佰肆拾陆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玖角玖分响应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数量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3名,采购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供应商。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其他说明“招标人”与“采购人”,“投标人”与“供应商”按照同一意思理解。供应商须知一、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3461359.99元。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磋商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宛城区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采购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6.3“货物”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6.4“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服务。、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上传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8.5供应商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磋商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响应文件并上传。、9.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报价11.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所投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11.2.2服务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5本项目将按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和总价来支付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内容,将被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1.6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网上最终报价。11.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评议。11.8供应商的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争。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响应文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证书加盖电子签章。、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实际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采购人审核并确认。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将在指定媒体和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三、组建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估、比较、评分,组织磋商和最后报价。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使用本人CA锁进行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在解密前须自行检查CA证书的有效性。解密时未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五、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具体包括: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竞争磋商性公供具应告商》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采购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满足第一章《竞争磋商性公供具应告商》备的资格要求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7.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格式自拟)。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采购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说明:按照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区财购〔2024〕2号的要求,对于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宛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内容的完整度和符合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4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5响应范围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缺陷责任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只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技术(服务)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产品技术说明或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最低要求。4.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项目方案或技术响应程度、综合实力、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5.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1.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1.4电子响应文件未使用CA加密的;5.1.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5.2.2报价具有选择性;5.2.3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的。6.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以在线形式提交承诺,并用CA签章。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要求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中收到有关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在签章后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8.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9.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9.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0.报告违法行为10.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除外)2技术或方案8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一档: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二档: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内容较合理、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5分;三档: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内容欠合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8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一档:质量体系与措施合理、针对性强,完整得8分;二档:质量体系与措施较合理、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5分;三档:质量体系与措施欠合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8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一档:安全体系与措施合理、针对性强,施完整得8分;二档:安全体系与措施较合理、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5分;三档:安全体系与措施欠合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8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一档: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针对性强,完整得8分;二档: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5分;三档:进度计划与措施欠合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8分资源配备计划一档:配置合理、先进,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得8分;二档: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5分;三档:配置欠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5分项目组成员安排一档:资源计划和成员配备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完整5分;二档:资源计划和成员配备较合理,较符合项目实际,较完整3分;三档:资源计划和成员配备欠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不完整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完全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3综合实力2分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需提供合同(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以供应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2分信用评价根据宛城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诚信指数高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宛城区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三星级的加1分,四星级的加2分;投标人(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宛城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http://tangheweb.nanyangzcxy.cn:8008/#/在线打印《宛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4售后服务或其他10分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供应商每提供一项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优惠承诺的得2分,最高得4分。日常维护及服务措施:实施方案描述详细、科学、可行、售后响应时间快的得6分;方案描述较详细、较科学、较可行的得4分;方案描述一般的2分;明显不合理的不得分。5分质保期外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相关要求对采购人作出的实质性承诺。实质性承诺具有针对性得5分、实质性承诺针对性不强,但有一定可行性得3分,实质性承诺可行性不强得1分,缺项的得0分。2分施工承诺关于施工环境卫生、噪音、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承诺:有相关承诺得2分;承诺不全或没有得0分。4分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提出合理性的建议,每有一条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计2分,最多得4分。合计100备注:严格执行《南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本项目终止: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执行。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1.成交结果公布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1.2如项目终止,成交结果公告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发出成交通知书2.1根据成交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陆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会员系统,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无故不签订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3.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注意事项1.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答复。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费用。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以签订正式合同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小写)质量要求: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服务日期、地点服务时间:于年月日以前完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违约条款(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乙方违约,直接从进度款或履约保金中扣除;甲方违约,从合同款项中扣除。(2)乙方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每延期一天,需支付甲方损失为合同总价款的1‰。(5)甲方和乙方若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_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响应文件组成第1项至第项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若存在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安装调试或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设备或服务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磋商报价大写:(¥:)计划工期质量项目经理投标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审计或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审计或财务报告说明:1.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称)向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商务偏差表、施工组织设计;5.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2、商务偏差表商务偏差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差描述结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5.3、施工组织设计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经费保障、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1、本次采购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或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企业______(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按照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区财购〔2024〕2号的要求,对于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宛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第四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宛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宛城区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