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_、项目编号:330727266580010000003-KTCG2026-06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1988688(元)
浙江贵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文镇东溪街4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逸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葛小兵,胡晓军,孔小芬,周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由中标单位承担,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90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尖山镇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文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791083
质疑联系人:杨文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791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中街1号中国建设银行7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倩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988659
质疑联系人:应超
质疑联系方式:159579886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真:
联系人: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附件信息:
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16—定稿.doc684.0K
中小企业声明函159.1K
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16—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单位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单位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6]229号招标项目编号KTCG2026-06公平竞争审查本招标文件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办人:(签名)1单位负责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2026年03月16日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03月16日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鑫△A政府采购ZHENGFUCAIGOU项目编号:KTCG2026-06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单位: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29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33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本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磐财采确临[2026]229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KTCG2026-063.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00万元6.最高限价:20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采购需求:标项项目名称技术规格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一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1项200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如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全部满足)2.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提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接受(þ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本项目规定的比例,如无特别规定的,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杨海闽,联系电话:0579-8466152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六、公告期限1.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3.落实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1.2.八、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单位: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文新联系电话:0579-84791083地址:磐安县尖山镇新街12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倩男联系电话:15957988659地址:磐安县安文中街1号中国建设银行7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巧慧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联系电话:95763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要求1.通过本次公开招标,促进保洁质量考核体系的完善。一是各类保洁项目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二是考核内容的标准量化,三是考核分与保洁经费的挂钩。2.通过本次公开招标,促进各保洁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要全面落实保险保障、健全安全作业规范、加强宿舍安全管理。3.要求中标保洁公司必须按以下保洁作业要求进行道路人工清扫、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垃圾桶清运等环卫保洁工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一)工作服务范围1.镇区环卫保洁内容:1.1道路保洁(含绿化保洁):包括镇区、园区内道路及平安小区,四中前路,大门畈公园,曙光小区、六米巷、镇东路延伸至水阁、深塘街、深塘北街等清扫保洁、绿化保洁、垃圾分类。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中标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一切费用。1.2堆积物清理:镇区内路边各种零星建筑垃圾、堆积物清理。1.3果壳箱的清洗和管理:镇区、园区内果壳箱统一交由中标单位负责清洗、保管并纳入考核内容,如有缺少、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合同期结束时由中标单位按足额数移交给镇政府。1.4牛皮癣清理:包括镇区、园区内(特别是公厕内、电线杆、墙面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2.原尖山镇范围内的清运内容:2.1垃圾收集及清运:负责将镇区内的桶装垃圾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或资源化利用站)。范围:集镇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原尖山镇所有村庄、小区。2.2负责清洗垃圾桶:垃圾桶一并交由中标单位负责清洗、保管并纳入考核内容,如有缺少、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更换。合同期结束时由中标单位按足额数移交给镇政府。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根据实际核实镇区实际所需垃圾桶数量并报采购人备案,所有垃圾桶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放至指定位置,且有统一标识。2.3垃圾分类行动配合,重大活动保障及突击型保洁任务(由镇政府通知,在合理时间内负责清洗、清理、清扫)。3.道路洒水,洒水车由采购人提供,洒水车实行专车司机制,不得转借他人,作业频次必须按照道路保洁作业规范和环保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减,有关洒水车的安全、维保、保险、人工、油费等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8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同心街(法庭边上)、同心街(振兴路口)、楼苑路、塘岸、深塘北街、镇东路1、镇东路2、曙光小区(邻里中心)】人员、车辆配备(至少1辆,用于运输可腐烂垃圾,并负责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及管理,以上人员工资、车辆的安全、维保、保险、油费等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3个公厕的保洁。(二)人员配备要求1.保洁人员要求1.1年龄要求在30-65岁,遵守纪律,忠于职守,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1.2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为人热情。1.3上岗时工作认真负责,不聊天,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1.4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采购人联系人。若要调离采购人联系人意见,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采购人联系人有权提出调离,中标单位应及时安排顶替人员到岗。2.项目负责人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保洁管理经验。有协调、指挥能力,能适应采购人要求,进行良好的沟通及密切的配合,有创新精神、事业心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的,必须上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三)保洁标准1.清扫要求1.1各岗位人员、作业时间及运输车辆的编排必须报甲方备案。1.2保洁范围内实行全天候保洁,具体作业方案必须报甲方备案。2.质量标准2.1园区内主次道路路面无垃圾杂物。2.2园区内绿化带、公共厕所、公共区域卫生保持整洁干净。2.3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满溢;垃圾运输过程中应密封,不得出现垃圾撒落滴水现象。2.4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周边卫生干净。2.5严禁偷倒、焚烧、乱倒垃圾。2.6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环卫行业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早上、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反光安全标志。(四)人员管理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中标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赔偿。2.中标人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管理承包项目服务工作,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工作配备足够人员。3.中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4.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5.中标人应保证在保洁合同服务期间内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6.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工伤保险外,还应包括员工人身意外保险)7.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中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8.中标人应有存放工具及办公场所。9.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标人员工有违反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采购人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辞退,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10.中标人需自行解决其员工住宿就餐问题。11.在适当情况下,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12.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中标人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14.中标人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15.对于采购人的检查评比、接待性等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员和设备工具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内。16.面积由采购人提供的园区保洁范围面积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17.投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二、商务要求1.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2.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地点:磐安县尖山镇。3.付款方式:3.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3.2采购人承包款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款。3.3每月支付金额:承包部分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付款后)平均分摊到每月的金额。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当月因违约等产生的违约金、赔偿、扣款,在次月结算时扣减。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声明的采购标的:序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属性1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⑯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服务类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招标依据,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一切以网上公告及书面形式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由中标单位承担,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þ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7现场踏勘þ不组织¨组织 8演示þ不演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出部分不得分。将演示视频存储到U盘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演示文件密封递交(寄达或送达)至开评标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9样品þ不提供样品¨提供样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开评标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10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最高限价: 200万元 (2)项目属性: ②服务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 ②工业/ ③建筑业/ ④批发业/ ⑤零售业/ ⑥交通运输业/ ⑦仓储业/ ⑧邮政业/ ⑨住宿业/ ⑩餐饮业/ ⑪信息传输业/ 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⑬房地产开发经营/ 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①是 (①是/②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①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将采购项目标项 (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③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以上;④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②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执行。11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1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þ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 。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4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5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入网站查询(4)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9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0付款方式1.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其他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2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2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23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参数。(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五)转包和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分包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才可实施。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六)特别说明:▲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4)多家供应商之间,只要有一个核心产品是同个品牌,就认定为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以及中标人推荐方式。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提供相应资料)▲(3)若投标人无足够的技术力量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本项目和提供质保服务的,须自行采购相应服务满足项目需求,否则可能导致无法通过验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完整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声明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单位情况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9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10中小企业相关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及自评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货物清单一览表3技术指标偏离表4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1,2,3,4,5,6......)尽量按序排列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需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标“▲”的实质性条款内容,须提供相应资料,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6环保节能等材料(如有,格式自拟)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1-2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的,责任自负。)1开标一览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分项报价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享受价格优惠的相应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如按文件规定可以享受优惠,则提供相应材料,不提供材料不享受优惠。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2)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不允许免费赠送,不允许空白。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标及商务标中。如提供纸质备份文件的,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等说明资料。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所需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税金、人工、管理、合理利润、投标费用、采购代理费等一切成本及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以U盘形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按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将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6.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加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8)如为专门面向中小微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2)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的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且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设有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开标一览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一致的;(5)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签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无效;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对仅出现以上3、4、5情形之一中小项情况的,经审定凡没有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可不作无效标处理。(九)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十)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场地,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人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技术商务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1/3。(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组织评标程序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对报价进行得分计算。5.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6.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审报告。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高的排序在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客观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7.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四)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需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六)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金额与投标文件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采购终止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原则上应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七、定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八、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3.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代理机构、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九、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评标。一、评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高的排序在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客观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分+技术商务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细则如下:(技术商务80分及价格分20分,共10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一商务资信分14分1企业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清洁环卫行业经营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每个的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垃圾分类服务,并在有效期内,且需在公告发布日前获得,同时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客观2企业综合实力及服务1.投标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的,得3分。2.投标人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得3分。(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6分客观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从事过类似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分客观4人员保障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从业5年及以上的得1分,拥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业经验,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资料,未提供对应文件或社保资料的不得分。3分客观二技术分66分1企业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保洁服务制度(0-2分);作业流程及保洁服务实施时间(0-2分);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0-2分);公众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0-2分)。8分主观2作业工艺及流程(1)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配置清单、机械化设备作业方案(机械化清扫、洒水、清洗)、机械化车辆排班、设备保养等内容。(根据上述制定方案,得3-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路面工人保洁管理方案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清单、人工作业方案(道路清扫、路面冲洗、快速保洁、立面保洁、人员配备排班表)等内容。(根据上述制定方案,得3-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方案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的方案。方案中至少须体现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车辆安排的基本要求。(根据上述制定方案,得3-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保洁创新方案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提供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新型设备、创新型作业方法、或高于本项目基本要求配置的机械设备等内容,提供设备须有书面承诺。(根据上述制定方案,得3-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0分主观3本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0-2分);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服务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0-5分)。7分主观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准(0-4分)。4分主观4企业自有设备情况(1)供应商投标时已拥有总质量15吨及以上垃圾压缩车每辆得2分,共4分;(2)供应商投标时已拥有总质量18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2分,拥有总质量7吨及以上扫地车的得2分,共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发票、车辆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评标项目要求的车辆的吨数为车辆总质量。(注:由中标供应商组织采购人到中标供应商所在地车辆登记所进行材料真实性核实,如发现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8分客观5应急处置方案突击保障任务的处理方案、节假日的处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应急保障方案科学合理,有重点的做好保洁区域,得3-5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主观有各项应急保障承诺书及安排应急保障专项经费,落实相关机械车辆等方面,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主观6综合协调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的保洁服务理念、定位、目标(0-2分);投标人的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0-2分);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0-2分)。6分主观7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否健全,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由专家进行打分(0-3分)。3分主观备注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注:1.如发现标书中有虚假响应的,一经采购单位查实,将上报给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取消其采购资格。2.以上评分涉及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均需编入技术商务标中,并加盖单位CA章,并提供彩色扫描件(原文件黑白的除外),否则不得分。二、投标报价拆封有效投标人确定后,将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启封,进入价格评分,报价得分最高20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明确的投标无效。三、报价部分(20分)1.评定评审基准价:对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2位。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专家小组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专家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4.报价评审优惠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四、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分=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五、授予合同(一)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1.招标评审结束后确定的拟中标人报采购人确认,经确认后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二)签订合同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该投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对采购人进行经济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依次类推,由第二预中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提供相应材料)二、支持绿色发展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三、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2.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四、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浙财采监(2022)3号和浙财采监(2022)8号等相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段,在评审时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一)政策优惠说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此评审投标报价仅在评标时使用。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4.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6.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7.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四)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文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六)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一)相关政策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二)政策优惠说明1.在前附表中设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执行此政策;2.项目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在本招标文件未具体规定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执行;5.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本国产品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67.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8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向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咨询相关数据。2.投标人应当按照前附表明确的项目属性选择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声明。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3.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根据首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4.标的名称应填写第二章中具体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应按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罗列,仅以项目名称代替所有采购标的名称的,评审小组可以不予认可其声明。5.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第二章中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列明的所属行业填写。5.企业名称处填写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名称。6.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种企业类型中三选一。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序号行业分类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中型企业标准小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万以下500万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2工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4批发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5零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7仓储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8邮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9住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0餐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0.1.【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10.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11.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我镇环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水平,通过规范、高效的公司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洁质量,建立起多元、长效的道路保洁机制,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书承诺内容,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各自权利义务明确如下:一、项目名称:二、承包服务区域范围: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保洁范围、保洁质量标准及要求:1.保洁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保洁质量标准及要求: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目应达到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废弃物控制指标要求及省道路保洁定额中质量要求,确保各垃圾投放点无满溢、发臭等现象发生,甲方每月按上述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四、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个月,即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止。五、保洁经费、拨付及考核1.保洁经费: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作调整;如因故致使本合同保洁项目面积、设施发生变更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变更量,按中标单价进行增减,按实结算保洁服务费(已明确承包范围的除外),以联系单为准。因工作需要调整保洁标准的,按新标准重新测算保洁服务费。乙方承担的费用:1)保洁工作人员工资、劳动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及福利待遇。2)保洁工作人员服装、劳动保护用品。3)保洁与清运车辆设备、保洁工具、保洁用物料。4)保洁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参保费用。2.经费拨付: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经甲方考核验收后,根据中标价(扣除预付款后)月平均数按考核核定的保洁经费按月度支付,每月10日为支付日,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3.考核:考核合格的每月按实支付服务经费,考核优秀的奖励5000元/次;考核不合格的,扣5000元/次。1)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出现一处扣除200元;2)受领导或村民投诉反映环卫作业不到位,经调查属实的,扣50元/次;3)因工作不到位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脱挂,投放口门、盖未及时开关,或四周卫生状况差,将垃圾扫入窨井或下水道的,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的,扣50元/次;4)未按规定时间清扫完毕有零星垃圾堆积,面上检查卫生状况较差或粉尘量化考核按标准每超1克的,扣50元/次;5)按规定清洗垃圾桶、果壳箱,保持四面整洁。清洗不到位的,每只50元;6)公厕管理,室内地面、沟槽及周围墙壁整洁;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无蝇蛆,工作不到位的,扣50元/次。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必须按投标要求足额配备保洁人员,不得减少,未足额的,按缺少人员数每位扣4000元,在月度支付中扣除。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未配足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保证配备的保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率不得低于80%(根据中标承诺书确定,参保的保洁人员占保洁人员比例),达不到投标承诺的,每降低3%扣900元,在月度支付中扣除。3.乙方必须派一名管理人员作为现场项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实际到岗天数每月不得少于15天,每月出勤率少于15天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4.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人数配备具有市级环卫行政执法部门颁发的环卫行业人员岗位素质提升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每少于1人,扣除费用300元/人/月。八、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信息,如各村垃圾清运点的分布路线等。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检查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工作情况。3.审核乙方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购置的相关保洁配套设施。4.遇县级以上检查、考核验收,以及上级领导来镇视察等情况时,甲方有权临时布置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做好保洁服务工作。5.根据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按月不定期考核。6.制订乙方保洁人员配备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足额配备好保洁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二)乙方职责1.要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考核制度。2.保洁时间和质量要求按照路段标准执行,同时负责区域内垃圾桶的清运、维护工作。3.所购置的日常保洁物料及保洁操作方法要符合环保标准。4.妥善保管和维护保洁设施,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5.在完成日常保洁任务的同时,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各项环境整治、形象创建工作。6.按照甲方人员配备要求,足额配备好保洁人员,并落实好各路段的责任人。7.乙方每月必须提供服务人员工资名单、参保资料及汇款银行基本信息。8.必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的保洁员有关情况报表,保洁员社会保险及其它意外保险的参保依据、及保洁员每月工资银行发放依据等基本信息。9.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及甲方解除合同后十日内清退离场。10.必须随时接受甲方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检查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九、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缴入甲方账户。2.如乙方按约履行的,合同期满时,经甲方考核后,酌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如在检查中发现卫生死角,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每一次扣除当年履约保证金1000元,按次数累计;(2)若因乙方未尽职责致使甲方在卫生检查中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的,省级的每次扣除当年履约保证金10000元,市级的8000元,县级的5000元,按次数累计。3.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扣没乙方履约保证金;若甲方违反,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4.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合同期内连续2次考核或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的;(2)因乙方保洁服务不到位原因被各界新闻媒体多次曝光或社会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3)若出现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逾期不改正的。(4)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5)从签订本合同之日算起,在30天内未能按要求配足员工的;(6)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保洁员有关情况报表,保洁员社会保险及其它意外保险的参保依据、保洁员每月工资银行发放依据等基本信息的;(7)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连续一个月或累计二个月未能到岗的;5.乙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单位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6.乙方配备的保洁员人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补足,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一个月未补足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7.乙方配备的保洁员参加国家规定社保的比例达不到投标承诺的80%及以上,每降低3%扣900元,在月度支付中扣除。8.由于乙方保洁员原因在保洁工作中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备或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做好保洁服务工作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当日完成保洁工作,否则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清运保洁,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可在服务款中扣除。10.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乙方项目负责人出勤率少于15天的发现一次扣除当年履约保证金1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2.乙方如连续三次抽查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作终止承包协议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承包者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年度保洁费10%的违约金。13.合同期限届满或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未清退离场,每逾期一日,则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1%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十、安全责任乙方在开展日常保洁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做到规范操作、文明作业。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处理事故中协助调解,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资料。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附则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甲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本合同作业方案、作业标准、考核办法、乙方投标文件及投标澄清或承诺,作为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自行解决职工住宿问题。乙方要做好环卫职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对职工的工作、生活场所的环境保洁、保护工作。4.承包期间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员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本区域保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通过增加机械设备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需减少保洁工人人数的,必须事先经由甲方同意,设备添置的费用自行解决,保洁经费不予增加。6.合同期内对扫帚、畚斗、三轮车、环卫工作服等环卫作业装备及设备由乙方自行配置。7.公厕保洁涉及的水费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节约用水,不得随意浪费水资源。8.合同期间,乙方若有违纪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参与该标段下阶段和道路保洁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的,向磐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12.账号:账号:1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备份文件)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附件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3: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必须递交)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选择性递交)提交备份纸质密封文件份;(选择性递交)提交密封的演示文件份;(在有演示评分的项目需要递交,选择性递交)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相关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投标声明书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出厂的合格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做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竞拍人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一、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拍卖人等,下同)的合法权益。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如 有)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信用浙江”网或“中国信用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财库2022-3号)《关于较大数额罚款》以下的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供应商 声 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附件9: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填表日期:单位名称电话地址传真主管部门企业性质企业法人资质等级授权代表职务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员工: 人技术工人: 人高级技师: 人工程师: 人流动资金营业面积固定资金维修网点单位简历优势及特长附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两面):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人身份证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相关材料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两面)附件12:联合投标协议书(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方为企业(此处填中型、小型、微型),预计本次承当的合同金额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14:评分响应表评分响应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得分页码1详见第几页2…………注:1.投标单位根据所投标项的评分表内容,按此格式提供评分响应表,每本技术商务文件一份,置于技术商务文件第1页。2.投标人在标注页码时,应如实准确地标注“详见哪一页”,因投标人页码标注错误,导致专家误评、漏评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5:货物清单一览表货物清单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品牌型号厂家数量单位注:不得出现报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技术指标偏离表技术指标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技术规格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2345678……说明:1.供应商应对采购需求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逐一做出明确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行数不够可按原格式扩展。2.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标注偏离情况的,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各采购需求。若成交后提供的服务(货物)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日期注: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项目经理情况表项目经理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经理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注:1.此表所列人员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2.需按技术商务文件评分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项目组成员情况表项目组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证书经验及承担过的相关服务的项目拟担工作岗位注:1.此表可以根据人数进行增减调整。2.需按技术商务文件评分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0: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名称负责保洁区域配置人数班制1保洁员南街小平屋起至深塘街老公路减速带止,尖山村菜市场后街(包括路段中间所有横街)2保洁员移动公司起至医院斑马线止,六米巷包括新宅街镇政府门口,初中弄3保洁员南街小平屋起至瞻兴街路口(不包括瞻兴街)到水阁堆放点,其龙门口至车站门口左右两边门口4保洁员尖峰家具边大元山路至楼下宅综合楼止。三洲煲庄边起至清河路(包括公厕一个)车站一个5保洁员三洲煲庄起天德屋至同心街,三洲煲庄起至香山弄岔口,香山路段炳炉屋曙光路止6保洁员楼下宅综合楼前起至大门溪包括大元山路,楼苑路。德新屋边包括大门溪,泥水皊脚至舞龙峡停车站7保洁员曙光小区东区包括四条横街,曙光小区包括广场边两条直街,镇文化楼通道前楼苑路温馨窗帘(磐新线)8保洁员曙光南区北区,中间四条横街,直路,堆放点两个,厕所一个包括曙光彩琴面馆至磐新线路口(磐新线)9保洁员曙光路杂粮饮食至磐新公路(包括停车站)广场(同心街三角区-曙光路口,香山路段)10保洁员瞻兴街农村信用社前至粮油店屋边,包括香山路段炳炉屋边至工商银行前横街11保洁员瞻兴街粮油店起至如良屋6.1童装店边斑马线至杂粮饮食12保洁员瞻兴街公牛装璜建材起至幼儿园包括龙井路振兴路幼儿园前13保洁员同心街曙光路起,同心街龙井路口至振兴路口,同心街与磐新公路间的龙井路,振兴路14保洁员平安路桂文屋至大兴路,二期小区,安置房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与过道,劲牛三洲路至三州桥15保洁员磐新线至曙光路转弯未取名路,磐新线至振兴路到底,曙光路至玉屏路至夹溪路口(曙光路至振兴路的磐新线)16保洁员环城南路振兴路口至鞍顶路至大兴路,玉屏路夹溪路口至鞍顶路至孵化区以北围墙,鞍顶路红绿灯至环城南路至磐新线夹溪路至环城南路17保洁员磐新线红绿灯至陈界路口(包括两边辅车道),磐新线大兴路至环城南路至廷潭岗人行道止,银村直路口的三洲路到磐新线18保洁员瞻兴街振兴路口至红绿灯(包括辅车道),磐新线夹溪路至同心街,磐新线鞍顶路至卧龙街口,同心街夹溪路口至同心街鞍顶路口19保洁员同心街月牙路至卧龙街,月牙路卧龙街口-鞍顶路·同心街振兴路口-同心街夹溪路口,鞍顶路卧龙街口-平安路(垃圾桶堆放点一个)20保洁员同心街鞍顶路-银村,同心街大兴街-平安路,鞍顶路卧龙街口-大兴路,鞍顶路月牙路-大兴路,银村路至三洲路到劲牛厂屋边21保洁员六米巷、深塘北街22保洁员镇东路延伸至水阁小计附件2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2.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其他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单价小计12345……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3: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十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贵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1812万元,资产总额为11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浙江贵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08日采购单位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单位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6]229号招标项目编号KTCG2026-06公平竞争审查本招标文件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办人:(签名)1单位负责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2026年03月16日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03月16日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鑫△A政府采购ZHENGFUCAIGOU项目编号:KTCG2026-06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单位:浙江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29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33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本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磐财采确临[2026]229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KTCG2026-063.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00万元6.最高限价:20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采购需求:标项项目名称技术规格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一磐安县尖山镇(包括集镇、尖山管理处各村社)及经济开发区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1项200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如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全部满足)2.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提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清运、垃圾分类、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