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2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686-25300C143615N(招标文件编号:0686-25300C143615N)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源汇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东区创益西路672号
中标(成交)金额:79.49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源汇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见附件磋商文件
见附件磋商文件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见附件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 璇、解建波、张 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1980号文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9245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10-80816655-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曹可欣、韩旭010-85343491、8534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可欣、韩旭
电 话: 010-85343491、853433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13: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 璇、解建波、张 赫
总成交金额
¥79.497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可欣、韩旭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343491、85343388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老师010-80816655-815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可欣、韩旭010-85343491、85343388
附件:
附件1
成交公告附件.zip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86-25300C143615N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86-25300C143615N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1万元/3年。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非居民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清运服务81万元/3年1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2.2.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2.2具有有效的垃圾(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购买3.方式:线上购买,供应商通过微信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号,通过聊天窗口底部“招标业务”-“信息填报”-“查询项目”,填写信息后进行购买。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4.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及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9点00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二层第八评标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二层第八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联系方式:周老师010-80816655-81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方式:010-85343491、853433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技术负责人(磋商文件相关问题):曹可欣、韩旭商务负责人(保证金的退还、发票开具、成交通知书领取等):杜玉梅电话:010-85343491、85343388,010-853434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磋商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0.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6,200.00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00311990条款号条目内容10.1磋商保证金特别提示: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条相关规定处理。10.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有,具体情形: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成交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将磋商保证金剩余部分原路退还供应商。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9.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优先,如最后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最后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邮件形式:cuxhang@cbwtc.com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534349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2层212室。24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条款号条目内容24代理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其他响应文件份数1.正本:1份;2.副本:2份;3.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包含①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如xxx公司),电子文档须保存在U盘并且单独密封;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1份,单独密封提交。合同支付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支付条件:见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见合同条款。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响应。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9.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支票、网上银行支付。10.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版1份(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2.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需签字的地方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2.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提交时,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4.2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磋商保证金”字样,单独递交(如涉及)。14.3在第14.1款、第14.2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4.3.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公告中指明的递交地址。14.3.2注明磋商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3.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4.4.4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6.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6.3从递交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书格式中确定的响应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评审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6.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6.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评审。16.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建议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3.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提高采购效率,当递交响应文件或者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可参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采购活动,由磋商小组集中与相关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为一家时,由磋商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2-1是否接受联合体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2-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2.5.1所列情形,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方式1.价格部分(10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10分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生活垃圾)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所承担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技术部分(80分)采购需求响应7分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中全部要求的,得7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清运方案1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清运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得13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求,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细节进行详细论述,得10分;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实施方案不具体,得7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3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质量保障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求,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细节进行详细论述,得7分;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实施方案不具体,得4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1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进度保障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求,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细节进行详细论述,得7分;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实施方案不具体,得4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1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项目团队配置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配置方案进行评价:项目管理团队的相关管理经验充足、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架构齐全,得10分;项目管理团队的相关管理经验较充足、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相对合理,组织架构相对齐全,得7分;项目管理团队的相关管理经验不够充足、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不够合理,组织架构不够齐全,得3分;未提供配置方案或配置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人员岗前培训与考核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岗前培训与考核方案进行评价:有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方案详细、实际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有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方案较详细、基本实际可行,得7分;有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方案不够详细、可行性低,得3分;未提供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方案,得0分。工具和车辆配置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具和车辆配置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求,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细节进行详细论述,得7分;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实施方案不具体,得4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1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8分;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未针对采购需求进行应答阐述或仅为对采购需求的简单复制,得3分;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得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食堂、办公区等区域分类收集的非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第三十五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现需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三、预计清运量:约21900桶/年。(240L生活垃圾专用桶)四、服务要求:①提供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团队人员,并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提供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同时,可协助院方进行垃圾分类的培训及指导;②提供垃圾清运的专业工具、合规的运输车辆,数量应能满足项目需求,提供专业工具和车辆的配置方案;如垃圾桶损坏可进行免费的修补;院方有重大活动时,协助院区提供车辆及人员24小时备勤;③具有良好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提供内容完整、详实可行、针对性强的能够全面满足项目需求的清运实施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④日产日清,如采购人有特殊需求,供应商需增加清运频次或调整运输时间,提供时间进度保障措施;⑤做好相应的安全文明防护措施;将垃圾倒入垃圾清运专用车内,保证垃圾车外无垃圾粘附物;承运车辆保持干净,避免污水沿途外流造成环境污染;垃圾桶内的垃圾必须倒完、倒净,垃圾桶必须整齐放置在垃圾房内;及时清理堆放点附近散落、遗漏的垃圾;可以协助进行垃圾存放点的场地清洁服务;⑥应急响应:24小时随叫随到;针对项目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应有具体的应急预案。⑦报价包含装车点位保洁、垃圾分类运输、末端处理处置等全部费用,且为含税价格。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此为合同模板,最终以采购人审定版本为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为了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共同清运甲方生活垃圾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垃圾分类,达到清运标准。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缴纳清运费用。3、合同期间不得与其他垃圾清运企业合作,或私自处理垃圾。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内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5、甲方负责配备个垃圾桶,放置在,并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投入到相应的垃圾桶内。6、甲方为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垃圾清运工作,需为乙方办理垃圾清运车辆、人员的出入证。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作人员执行公司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及规范仪容仪表、理解礼貌的要求,营造工作良好的环境。8、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乙方到指定地点处理清运垃圾,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9、甲方对乙方在垃圾清运沿途及消纳场地等出现的一切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10、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其他垃圾运输对接工作,将其他垃圾按本合同约定送至交接地点,每次运输完毕后将收集容器归位至专门存放地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具备清运垃圾的资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2、乙方应自觉遵守园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工作需听从甲方的协调。3、乙方工作人员、车辆应整洁卫生,不得影响园区的形象。4、乙方工作中应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垃圾转运站点及相关通道所有设施整洁、完好,垃圾清运完毕后,应将垃圾桶送回原地。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6、清运垃圾频次做到及时快速、不积压垃圾、车走站净。7、因乙方不能及时清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负责清运,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8、根据季节等诸多情况,可能会造成一段时间垃圾增加或减少,乙方需在垃圾大量增加的时节增派车辆组织清运,做到每日垃圾每日清运干净。9、乙方应文明安全作业,乙方清运垃圾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10、乙方应当具备符合甲方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的收集运输车辆,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并承担法律责任。11、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正常使用耗损除外。第三条项目地点项目地址:区镇(街道)。第四条费用与结算方式1、生活垃圾费用:¥元(人民币大写:)2、计价方式:□季度□半年□年3、付费方式:□季度□半年□年4、垃圾清运费结算:乙方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呈递甲方,增值税税率6%。5、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第五条合同期限及相关事宜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确须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与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收运垃圾或者收运垃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日清运费用,甲方因此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收运的,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收运垃圾或者收运垃圾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已支付价款3%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乙方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及运输至指定存放地点,乙方有权不予清运,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七条纠纷解决1、合同争议处理原则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申请人资格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由磋商小组向有关部门汇报。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2.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2.2具有有效的垃圾(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3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4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5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桶)数量(桶)合价(元)备注/说明1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三年总量约65700桶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若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无任何偏离,在本表“说明”一栏填写“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无任何偏离”即可。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建议在本表说明一栏,标注出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上面,标记出对应的证明内容。因文件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找到证明材料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实质性格式)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中若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计算。特此承诺!承诺方名称:承诺方公章: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电传:邮编:日期:12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实质性格式)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承诺: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活动,否则我方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所涉及的响应权利。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日期: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686-25300C143615N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通州院区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源汇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东区创益西路672号成交金额:¥794,970.00(人民币柒拾玖万肆仟玖佰柒拾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范围:见附件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见附件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标准:见附件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璇、解建波、张赫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原1980号文执行收费金额:人民币1.192455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见附件。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联系方式:周老师010-80816655-81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方式:010-85343491、85343388、853434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可欣、韩旭、杜玉梅电话:010-85343491、85343388、85343493十、附件1.磋商文件2.成交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运委托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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