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 食品食材及日杂用品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元氏县民政局2026)
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
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YSYC-2026-ZC17 二、项目名称: 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元氏县和兴园超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19号
92130132MA08Y69R4Q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元氏县和兴园超市
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
为元氏县敬老院姬村分院提供食品食材及日杂用品配送服务,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合格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两年
894400
94.33
8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茜(采购人代表)、杨会丽、 张俊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3416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①100万元以下的按1.5%计取;②100~500万元按0.8%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综合折扣率 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元氏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 : 元氏县蟠龙路118号 联系方式: 高会欣 0311-68109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43号 联系方式 : 姚兴娟 0311-8460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兴娟 电话: 0311-84600203 十、附件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2)
附件八: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元氏县民政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序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元氏县和兴园超市2026年4月7日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元氏县民政局(单位名称)的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元氏县和兴园超市(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68.786123万元,资产总额为10.20427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元氏县和兴园超市日期:2026年4月7日:项目编号:YSYC-2026-ZC17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单位:元氏县民政局代理机构: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及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四部分: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及磋商邀请函招标(采购)公告内容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YSYC-2026-ZC17采购人名称:元氏县民政局采购人地址:元氏县蟠龙路118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高会欣0311-6810908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43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兴娟0311-846002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金额:1040000.00元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100%采购标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编号:YSYC-2026-ZC17,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预算金额:1040000.00元,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100%。服务内容包括:为元氏县敬老院姬村分院提供食品食材及日杂用品配送服务,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110.249.147.67/G2/,供应商请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发售方式:其它文件售价:0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7日上午09:15(北京时间)开启时间:同上开启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其他补充事宜:受理质疑单位书面形式提出。联系部门: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4600203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常山路143号。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元氏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31186530967通讯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7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磋商邀请函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元氏县民政局的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人:元氏县民政局地址:元氏县蟠龙路118号二、项目名称: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三、项目编号:YSYC-2026-ZC17四、采购预算金额:1040000.00元;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100%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除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以外,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其中声明、承诺函附电子印章签署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为无效响应。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八、磋商保证金: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地点):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采购人联系人:高会欣0311-68109085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兴娟0311-84600203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拒绝接受。十、开启时间及地点:同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十一、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1合格供应商1.1.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服务实施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参加。1.1.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响应)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响应)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注:按照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被授权人及签章。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5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盖章,须要签字。1.1.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能转包或分包。1.2“采购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和服务。1.3本项目是远程开启、远程磋商1.3.1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启,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后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1.3.2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除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以外),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并由供应商对真实性作出承诺(见附件),不须提交纸制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须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远程电子开启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1.3.3远程开启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3.4开启(评审)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启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3.5开评审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3.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审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做好响应文件后至开启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1.4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1.5结算时以最后报价为结算依据。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2.1采购人、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制3.1语言及计量单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构成:按照“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制作。3.2.1响应文件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明标商务标部分做到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中;暗标技术标部分做到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中。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电子签章。3.2.2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3报价3.3.1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含各种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3.3.2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3.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HBT件)上传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须提交纸制响应文件。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见附件)。3.4.1“双盲”评审采购文件编制要求3.4.1.1投标(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部分应包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组织机构、人员技术力量等明确投标响应主体的所需证明材料;技术标部分应包括:对应采购标的的项目技术方案、规格性能、数量、偏离程度、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响应主体的响应采购文件材料。3.4.1.2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分别编制目录、页码。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3.4.1.3暗标技术标部分未按以下“双盲”评审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响应)认定情形:3.4.1.3.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3.4.1.3.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4.1.3.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3.4.1.3.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3.4.1.3.5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3.4.1.3.6页数要求:不超过200页。3.4.1.4暗标技术标部分的投标(响应)文件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能作任何标识或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3.4.2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4.3采购项目分多个标包,供应商投一标包或多标包的,必须按标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分别上传及在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相应位置标明所响应标包编码及其项目名称。3.4.4电子响应文件编制3.4.4.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3.4.4.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须采用原件扫描件;电子响应文件中手写签名页需采用原件扫描件;电子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报价表以及各种声明函、响应函等需要签署、盖章的,使用电子印章签署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与签署实体印章、印鉴、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投标(响应)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是指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3.4.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4.4.4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响应文件。3.5响应文件签署3.5.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报价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3.5.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四、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签收4.1.1响应文件须采用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4.1.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公开报价后不予退还。4.2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3开启事项4.3.1开启会议应在招标(采购)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4.3.2开启4.3.2.1远程开启开启前,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开始解密后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4.3.2.2解密完成后开始议异,远程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需在开始议异5分钟内在开标大厅进行确认有无异议,在超时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无异议。4.3.3开启结束,进入资格审查、评审阶段;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后,磋商小组评议,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资格审查及与评审5.1资格审查5.1.1开启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5.1.2采购人进行网上资格查询。5.1.2.1在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查询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2.2资格审查人员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十条第二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审查供应商中有无属于被限制性情形的供应商。5.1.2.3采购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良信用记录指: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河北、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若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1.2.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确定为无效响应的网页截屏打印签字并存档。在本项目资格审查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5.2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及评审原则5.2.1本项目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授权代表组成磋商小组与磋商方进行磋商并负责本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5.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审慎的进行独立评审。5.2.3当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时,该项目磋商终止。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5.3无效响应文件5.3.1报价超过预算;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3.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文件处理:5.3.2.1响应文件中的服务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3.2.2磋商方只允许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磋商资格;5.3.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3.2.4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5.3.2.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5.3.2.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3.2.4.3恶意串通报价的;5.3.2.4.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竞争性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5.3.3资格资质或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与原件不符,或为虚假材料;5.3.4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不按“双盲”评审要求制作的,按未实质性响应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5.3.5串通投标(响应)主要情形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做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3.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3.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3.5.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3.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3.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3.5.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3.5.8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5.3.5.9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指标识单独一项一致,不能一定确定证明来自同一个电脑,建议推送综合指标,如由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合并起来形成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标记文件唯一性的文件创建标识码,综合考量一致性,其他单一指标仅作参考辅佐证据;5.3.5.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5.3.5.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5.3.6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5.4响应文件的修正5.4.1报价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可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但修正不得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4.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5.4.3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5.4.3.1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多份报价一览表所记录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5.4.3.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4.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5.4.3.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5.5响应文件的澄清5.5.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涉及到商务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涉及到技术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手印代替签字,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磋商小组拒绝该报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价。5.5.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行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6评审过程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5.7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5.7.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7.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5.7.3在磋商过程中,如有磋商方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所有磋商报价明显高于采购人了解的市场价格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5.7.4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或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应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5.7.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8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8.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50%—65%)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50%—65%);(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50%—65%)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50%—65%);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45%—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5%—65%);(4)竞争性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8.2竞争性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5.8.1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30(≥30)分钟。其中,属于5.8.1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竞争性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六、成交结果6.1成交通知6.1.1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6.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2签订合同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2.1中标(成交)人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6.2.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处罚、质疑7.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依法进行处罚:7.1.1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1.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1.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1.4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1.5供应商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7.2质疑7.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2.4质疑供应商写明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7.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2.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8.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8.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8.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8.1.3招标文件未特别注明接受“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8.1.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相关要求。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8.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2.1中小企业定义8.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8.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8.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8.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8.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8.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8.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8.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如涉及)。8.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8.3.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8.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4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8.5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8.6信用记录8.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8.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8.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如涉及)。8.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8.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如涉及)。8.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8.1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冀财资〔2022〕69号)(市、县从本地区规定)规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价格不得超过文件中的价格上限标准(如涉及)。8.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前往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和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产品介绍,对接有关商业银行。8.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九、其它事项磋商代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一名委托代理人作为本方磋商代表参加磋商,远程开启解密完成后,请供应商授权磋商代表不要远离电脑,如供应商授权磋商代表不在电脑前导致不能及时联系,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表: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标部分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有无其它无效投标(响应)情形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标部分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有无其它无效投标(响应)情形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标部分最后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商务标部分实质性内容响应响应实质性需求2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标部分最后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部分实质性内容响应响应实质性需求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元氏县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三次)二、配送数量: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须服从招标人安排,如遇采购任务增加、减少、取消,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为计划预算,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配送期内总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三、配送价格: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为综合折扣率。1.市场标准价的确定: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向元氏县信誉楼超市有限公司及元氏北国贸易有限公司询问同类货品当月20日当天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市场标准价。2.中标人应按第1款要求,每月向采购人至少提供一次市场标准价(即供货价目表),供货价目表的货物价格在一个定价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内价格不再调整。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单价对比当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10元以下的货品涨跌幅度达到30%,单价在10元以上的货品涨跌度达到20%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市场标准价×综合折扣率。所有产品折扣一致。四、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五、部分主要产品要求如下:①肉类、蛋类和蔬菜类、水产品类、水果、副食、奶类等1.肉类,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肉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备查。(2)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3)每批鲜牛肉、猪肉、猪骨、排骨(指去头少肉肋排骨)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肉品检疫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明,并盖上公章,并注明保鲜期限。(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所有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料。(6)中标人提供的所有商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7)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人需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8)(鲜肉)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2.蛋类,是指鸡蛋、鸭蛋、鹅蛋等,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蛋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蛋壳要干净,不粘手,没有蛋屎等异物。3.蔬菜类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类的范围。蔬菜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①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②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③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④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⑤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⑥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⑦水生菜类: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⑧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⑨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4.水产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带鱼、鲅鱼、鲤鱼、鳕鱼、龙利鱼、大虾、小龙虾等。水产品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体质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外观完好。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5.水果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鲜度:①水量:充足、无过份萎蔫、皱皮。②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颜色鲜艳。③硬度:瓜果饱满、结实、无空心。④表皮:个大、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2)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4)形状:大小适中、曲线谐调。(5)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6)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7)有包装瓜果:应完整、干净。(8)所供水果重量应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可使用达九成,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者可拒收及更换。6.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调料类、粮油类、豆制品、干货制品等。副食品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部分副食品质量要求: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中心有权拒绝收货。盐:味咸、呈白色细晶体、无杂质、无苦涩味、外包装无漏无污、有防伪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糖:无杂质、外包装无漏无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7.奶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外包装无污物、产品无霉变、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家地址等,应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标准。8.糕点类、熟食类及其他食材:无异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②日杂用品采购内容除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手套、洁厕灵、洗涤灵、洗衣液、洗手液、洗衣粉、金纺、垃圾袋、毛巾、脸盆、抹布、纸杯等日杂用品,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六、服务周期:2年。其他相关要求:*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应满足采购人的下单品种及数量,不得以“无利可赚”、“供货量少”等借口拒绝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向同等供应商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此上述情况出现达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相关监督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5.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6.如因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将会提前向中标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过渡期间中标人需继续履约合同义务配送食材给采购人,直至采购人找到其他配送单位。7.所送物资品牌、规格符合要求,有包装的食品,包装完整,无破损,食品包装标签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如国家出台或修改了相关标准,则按最新出台的标准执行),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8.通过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需符合质量要求。货物有食用期限的,其剩余有食用期限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9.采购人需将所有食品食材进行留样,根据每种食品食材特性确定留样时间。10、中标人向采购人送货时,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送货清单、合格证明(其中,禽畜冻肉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等证明票据材料。整批产品无或缺少相应票证材料的全部退货。11.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12.响应文件列明的供货品目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采购人对本项目合同期限内采购的种类、数量和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供应商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供应商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1)其他质量要求:上述所提及的标准,如有新标准,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未在上述列明的也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如不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人将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全责,情况严重者,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3、配送要求:每日配送。14、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本企业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单项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合同不予计分。有效业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未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业绩不得分。注:以上加*内容为重要条款,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其响应无效,但可以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四部分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一、磋商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价格及其它优惠、运输、安装验收、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保修、供货及完工时间等。二、磋商程序1、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抽取的专家为2人,采购人代表为1人。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推荐1人担任磋商小组组长。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对有效磋商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评审的则先评审磋商文件再评审样品。3、磋商小组与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远程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磋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磋商小组要求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报价,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并上传最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附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5、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最后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最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确定为无效响应。6、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成交原则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并列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等相关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最终成交价格按各自报价执行。4、综合评分明细表4.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2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评分明细表类别考核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100商务标部分项目团队8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分工、人员相关专业素质、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方要求的,得8分;每缺1项的扣2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标部分供货及配送方案(30分)30服务方案整体逻辑清晰;设计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具有可执行性;包括但不仅限于:1、响应速度;2、供货时间安排;3、运输方式;4、货物到达处置方案;5、损坏货物处置方法;6、库存保障。以上相关内容每有一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30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周期及实施计划12根据供应商供货周期及实施计划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1、合理服务周期;2、详细实施计划;3、进度保障措施。以上3个方面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项目要求的得4分,满分12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个方面分析深度不够或涉及的规范标准不符合要求或方案内容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保证措施3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的质量目标;2、质量管理措施;3、质量控制流程;4、质量承诺;5、人员质量保障措施;6、应急预案。以上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30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售后服务解决方案的完善程度,以及对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等进行评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解决方案;2、售后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10分。缺项漏项的该项不得分,每项内容里有一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楚的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100注:1、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2、未按照规则打分无效。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合同正文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__天。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综合折扣率为。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年银行账号:年月日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商务标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二、响应函三、报价一览表四、报价明细表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七、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八、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若有)九、商务标偏离表十、技术标偏离表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第二技术标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注: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两个部分,请按要求分别制作。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商务标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商务标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印鉴)日期: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二、响应函…………………………………………………………………()三、报价一览表……………………………………………………………()四、报价明细表……………………………………………………………()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七、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八、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九、商务标偏离表…………………………………………………………()十、技术偏离表……………………………………………………………()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注:供应商可根据响应文件制作需要调整此目标内容、增减目录条款)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采购人名称):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手机电话:,邮政编码: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响应及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手机电话: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填写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填写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响应函(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磋商邀请函,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并响应。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方(磋商方名称、地址)郑重声明如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2.所附磋商报价表中磋商文件规定应提供磋商报价为综合折扣率%。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3.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的磋商文件自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遵守磋商的各项规定。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方代表姓名:职务:磋商单位名称:(公章)全权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报价一览表3.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单位:%综合折扣率(大、小写)备注首次报价注:1.根据需要可自行加项。2.此表放到响应文件中。年月日3.2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单位:%综合折扣率(大、小写)备注磋商后报价注:1.根据需要可自行加项。2.磋商后填写报价。此表不用放到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作为磋商后的报价附件上传。结算时以最后报价为结算依据。年月日四、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注:1.报价的所有明细均须标明,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予以拒绝。2.格式自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6.1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磋商邀请函”六)6.2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七、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八、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如有)九、商务标偏离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序号采购文件条款号采购文件的条款响应文件的条款偏离内容说明(根据需要可自行加项)注:如无偏离,可不填写。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 食品食材及日杂用品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