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试车台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发天信2026)



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中发天信(崇州)新型航空发动机科研制造基地项目采购地面试车台设备标段招标技术方案评审会专家的公告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分中心
日期:2026-04-09

中发天信(崇州)新型航空发动机科研制造基地项目由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项目建成后将为新型飞机、无人机等航空动力及地面燃机等研发提供科研试验条件,成为集先进生产能力与科研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规范推进项目地面试车台设备采购工作,确保招标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合规可行,拟在招标实施前组织开展技术方案专项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工作分两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围绕《中发天信(崇州)新型航空发动机科研制造基地项目采购地面试车台设备标段招标技术方案》,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等内容开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结论性评价意见;第二阶段,在第一次评审意见基础上,对修订完善后的技术方案进行复核确认,并对相关经济性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开展合规性审查与合理性论证,出具最终结论性评价意见。
为保障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本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征集专家范围及人数
(一)遵循择优、专业的原则,面向全国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企事业等单位公开征集。
(二)征集专家人数7名。
三、征集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从事航空发动机地面试车台、航空相关类似试车台建设方面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满5年;
(三)从事会计或财务管理或管理类专业工作经验满5年;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评审工作;
(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各项职责;
(六)参加评审活动不违反其与现任职单位对勤勉尽责、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约定,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任职单位的规章制度;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专家工作内容
专家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加第一次评审会议,对招标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二)参加第二次评审会议,对修订后的招标技术方案进行复核确认,并对项目经济性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出具完整、规范的书面结论性评价意见;
(三)配合完成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要求
评审专家可通过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
(一)线上报名
符合条件及要求的专家,请将相关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为PDF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34527868@qq.com),邮件标题为“申请评审专家+姓名”。
(二)线下报名
请专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四川省崇州市晨曦大道中段333号综合楼2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专家报名申请表(附件1)。
2.专家评审承诺书(附件2)。
3.其他申请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专家证网页截图或专家证(如有)、社保信息或退休证明等。
六、资格审查
专家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专家申报资格。我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选取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本次评审工作。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选专家,未入选专家恕不另行通知。
七、劳务费用支付标准
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6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崇州市晨曦大道中段333号综合楼
联 系 人:陈鹏宇
电    话:028-82201855   18224080181
邮    箱:834527868@qq.com
 
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 

附件附件1+专家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2+评审承诺书.docx

附件1: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发天信(崇州)新型航空发动机科研制造基地项目采购地面试车台设备标段招标技术方案评审会专家报名申请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 月身份证号码所属地区工作单位职 务职 称执业资格注册证号(执业证书编号)毕业院校专 业最高学历联系方式工作简历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承诺人: 年 月 日附件2:成都青崇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专家评审承诺书本人自愿参加中发天信(崇州)新型航空发动机科研制造基地项目采购地面试车台设备标段招标技术方案评审会,并承诺如下:(1)服从聘请工作安排,自觉遵守聘任相关纪律要求。(二)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三)对所提供的信息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者被发现材料失真、存疑的,愿意承担法律后果。(四)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评审情况、与评审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情况。(五)遵守聘任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在得知将参与评审后,不与任何业主方以及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接触,不得收受业主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在评审结束前(即评审报告完成)不收受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前支付的评审报酬。(六)不得为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存在任职、控股、管理、顾问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利害关系的单位工作人员。(七)如有以下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回避情形包括:1.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潜在供应商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中任职、担任顾问、持有股份;2.近三年内,本人曾受聘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或为其提供过咨询、设计、审计等服务;3.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担保关系、有业务往来,或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4.与业主方有利害关系的;5.本人与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6.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回避的,应书面说明相关情况由征集单位审核决定。(八)接受、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评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聘请单位反映或举报。(九)不得出现以下情况:1.不能满足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作经验、独立评审承诺等条件。2.未回避利益冲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3.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规定评审、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等不良行为记录的。4.私下接触、收受与项目有关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好处,或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有关项目评审情况或其他信息。5.曾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受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等行政处罚的。6.因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原因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评审的情形。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试车台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