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酒柜中标结果公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26)
留样酒柜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标段/包名称:留样酒柜采购
标段/包编号:JJCG202603230024-01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
采购/招标方式:竞价采购
评标时间:2026-04-02 09:00:00
公示开始时间:2026-04-09 15:00:00
公示开始时间:2026-04-10 15:00:00
项目实施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成交/中标人:宜宾市珙县建强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单位):1660
公告PDF:中标结果公示.pdf
其他附件:留样酒柜成交结果公示.pdf
其他附件:留样酒柜采购公开竞价文件(章).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基本信息标段/包名称:留样酒柜采购标段/包编号:JJCG202603230024-01项目类型:货物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供应商总数:5中标供应商数:1公示内容公示名称:留样酒柜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示开始时间:2026-04-0915:00公示结束时间:2026-04-1015:00备注:采购数量为108个(详见竞价文件),确定竞价成交单价(不含税)为1,660.00元,计算确定成交总价(不含税)为179280.00元。排序成交候选人是否成交成交金额/费率/1永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中标2,238元2宜宾市珙县建强商贸有限公司中标1,660元3成都九鼎柜业有限责任公司未中标1,900元4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未中标2,080元5成都九龙柜业有限公司未中标2,158元附件:请到平台查看、下载附件。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留样酒柜采购成交结果公示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采购方式:公开竞价二、成交结果序号成交单位名称1宜宾市珙县建强商贸有限公司三、其他参选人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是否核验通过核验未通过原因1永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2成都九龙柜业有限公司是-3成都九鼎柜业有限责任公司是-4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是四、公示期:1个工作日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1-3566881电子邮箱:hwzb@wuliangye.com.cn宜宾五挖液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2026年4月2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文件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采购文件编制部门:采购文件审核备案部门:物资采购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价公告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价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留样酒柜采购竞价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留样酒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满足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二、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项目概况(一)产品名称、采购数量:1.产品名称:留样酒柜2.采购数量:108个(二)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具体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四)供货时间:成交后,成交人须在1个月内提交1件样品。自首次送样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样品送检次数不得超过3次,总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或累计3次送样未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自样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成交人须在4个月内一次性交付全部留样酒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批量供应产品验收方式与样品一致。(五)交货地点:五粮液产业园区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六)质保期:24个月(成交人全部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要求:经营范围符合开展本项目且有加工生产场所的生产企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未被列入五粮液负面清单。【特别提示】:①针对基本要求中第2点信誉要求的说明:证明材料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且报告生成日期须在开标日期前30个日历天内;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参选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③“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竞价时间、方式及要求(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3月24日11:00(北京时间,下同)。(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竞价开始时间止。参选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价开始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三)竞价开始时间、方式:2026年4月2日09:00,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竞价。(四)竞价轮次及时长:2轮,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报价均为不含税报价。1.第一轮竞价时长30分钟,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同时在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电子版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完整且应为一个整体文件(文件格式:PDF或word)。2.每轮竞价间隔时间10分钟。3.第二轮竞价时长30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二轮报价。【特别提示】:参选人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①参选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简称系统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系统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1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系统报价和附件资料。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单位为元,最多保留2位小数。③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两轮次报价,当参选人的系统报价与其上传的响应文件和第二轮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系统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人以系统报价对其报价表进行修正。七、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参选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参与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2.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参与本项目(已有四川CA、CFCA的也可在该平台通用)。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二)参选人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参选人真实意思表示,参选人对其承担法律责任。(三)参选人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四)参选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五)采购平台技术支持:1.在线客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2.服务电话:01021362559;3.CA及签章服务: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八、异常情况处理(1)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九、发布竞价公告媒介本次竞价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四川建设网、五粮液官网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026年3月24日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一、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831-3566031。2竞价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14:00,地点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楼一楼),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1-3566031。(采购人不组织潜在参选人签到、点名)。3合同转包、分包☑不允许□允许4限制参选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直接持股公司(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出资人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直接相互参股关系的企业。6.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主要股东(持股不低于30%)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报价及方式1.响应文件报价唯一,以单价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及合同约定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的费用。2.报价方式:详见公告。(1)参选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2)参选人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参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若无法报出等于或小于第一轮参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的,则第二轮竞价可以不填写报价。(3)若参选人参与了第一轮竞价,但在第二轮竞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则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第二轮报价参与本项目竞价。3.报价表中报价部分不能为空。6评审办法最低有效价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7成交价以采购人核验合格参选人的最低报价作为成交价。8成交原则1.经采购人核验合格的参选人,按其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成交人;成交人放弃成交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在采购文件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依次序确定参选人为成交人,也可视情况重新组织采购。2.若第二轮出现两个或以上核验合格参选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的情况,则按照在两轮竞价中最先报出最低价的参选人作为成交人。9发布结果公告媒介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发布竞价公告媒介。结果公告类型包括流标、成交等信息公告。10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处理和处罚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处理和处罚:成交人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重新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竞价,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所产生的报价差额、延误工期及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成交放弃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在相关监督媒体上曝光;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的采购活动。11参选保证金的交纳不要求交纳参选保证金要求交纳参选保证金1.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2700元(大写:贰仟柒佰元整),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0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2.本项目由参选人通过其公司基本账户交纳参选保证金:(1)收款账户信息参选人须在参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交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单位: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叙府路支行;开户账号: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2)交纳程序: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参选人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我要投标”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参选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交纳。3.注意事项(1)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兼容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另,区域性的地方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参选人在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2)具体交纳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参选人投标》,或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11参选保证金的交纳(3)参选人交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12参选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在本次采购结束后,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选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试行)》退还所有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含错交、迟交的保证金)。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参选人缴纳账户。13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成交人除因不可抗力以外的情形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未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情形。3.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与采购人、其他参选人等恶意串通的情形。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14履约保证金的交纳1.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不含税总金额的10%收取。2.汇款信息上注明:宜五股招〔2026〕H58号,留样酒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3.交纳方式:履约保证金请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五粮液支行银行账号:23145063090221061094.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下达后五个日历天之内。1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是成交人全面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成交人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交付全部货物,结算完毕,且未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成交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从原转入账号全额无息退还;如成交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6竞价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60个日历天。17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不得更改、增减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但参选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采购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参选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采购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参选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18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参选人单位(法定名称)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以及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或更改,采购人有权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1.参选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参选人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3.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或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注:响应文件真实性是指:参选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根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四、参选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对应的佐证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采购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参选人的原则进行处理。2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1.除本采购文件外,采购人有可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其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参选人均起约束作用;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参选人应实时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查询澄清、修改、补遗文件,参选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参选人承担。当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经确认的回复为准。22结算及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和支付一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1)对于货款结算,采购人有权使用承兑汇票进行支付;(2)每个成交人原则上以当月结费金额为基准:200万元及以上使用10%银行承兑汇票;100万元(含)到200万元,使用20%银行承兑汇票;100万元以下使用30%银行承兑汇票。若采购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未达到当月可使用承兑汇票的最高限额,则差额部分可累计到以后月份使用承兑汇票。(3)为便于实施票据的出票、背书等票据行为,采购人可能对出票金额进行取整等调整,因此采购人实际使用承兑汇票的金额与按上述每个自然月内使用承兑汇票最高限额比例计算的金额可能存在正负偏差,成交人对此予以充分理解并同意以采购人按其财务管理要求核定的出票金额为准。2.货款结算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算一次货款。采购人按财务管理要求22结算及付款方式在结算当月1日-25日确定付款日,结算周期为上一个付款日(含当日)至当次付款日(不含当日)的期间(第一个结算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至采购人确定的第一个付款日);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当次货款的95%,当次货款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经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成交人。采购人以成交人在结算周期内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的验收凭据填写的货物数量结算当次货款并通知成交人具体开票信息。3.签约主体:本项目采购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主体(甲方)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成交人最终将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签约。23供应要求1.成交人按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2.成交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材质及质量要求,提交1个样品,供采购人验收。3.样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批量供货产品的材质、工艺、结构、外观、标识等所有质量指标,均不得低于最终验收合格的样品标准。任何实质性偏离或质量下降,均视为违约行为。4.若成交人送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人应在5日内完成调换。5.自首次送样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样品送检次数不得超过3次,总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或累计3次送样未通过验收,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成交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无货可供或因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危及采购人生产、逾期交货或更换合格货物时间超过5天,采购人有权按以下三种方式择一执行:(1)成交人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还应按逾期交货的天数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调整成交人部分或全部未交付货物数量(以下简称:调整数量)给参加宜五股招〔2026〕H58号【留样酒柜采购公开竞价项目】的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以下简称“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执行。采购人有权按报价时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询问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由愿意交付调整数量的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向采购人交付。若存在价差的,由成交人承担并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未支付成交人的货款中扣除价差款;若经采购人询问后,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均不愿意执行的,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所产生的价差、延误工期及重新采购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原成交人承担。上述所称“价差”为采购人将成交人部分或全部未执行数量调整给其他参选人替代执行时,所调整数量的执行单价(或重新组织采购的成交单价)高于本合同单价而导致的总金额之差,即价差={(所调整数量的执行单价(或重新组织采购的成交单价)-本合同单价)×调整数23供应要求量}。(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成交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成交人按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4验收程序以采购人验收为准,采购人对成交人送交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采用400公斤标准砝码对酒柜层板实施承重测试,持续时间15天。合格入库,不合格退货。25交货时间、数量、地点1.交货时间及数量:成交后,供方须在1个月内提交首件样品。自样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方须在4个月内一次性交付全部留样酒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批量供应产品验收方式与样品一致。2.交货地点:五粮液产业园区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6运输及费用组成1.成交人将成交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点,运输、人工、装卸费、安装、调试、现场指导培训由成交人承担。2.成交人运输车辆需遵守采购人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1)进入采购人厂区的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务必达到对应最新国家标准要求;(2)严禁国五及以下运输车辆到采购人厂区作业;(3)在采购人厂区作业的运输车辆严禁切断和垫高尿素系统温度传感器、严禁人为堵塞尿素添加口,拔出尿素泵传感线路、严禁货车OBD作假,逃避尾气排放监管。3.供应货物车辆须按采购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按采购人要求装卸。若成交人运输车辆在采购人厂区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产品不达标或不合格而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27投诉异议(质疑)处理办法1.若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质疑)的,参选人应当在竞价开始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澄清问题,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参选人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由参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质疑)事宜,且必须提供:(1)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要件。否则视为无效异议(质疑),一律不予受理。如采购文件与本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28其他要求1.质保期为2年,自全部留样酒柜最终验收合格入库手续完结起计算。2.质保期内,如留样酒柜出现任何因材料、工艺、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变形、标识脱落等),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与采购人约定处理时间,并承担全部维修、更换、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3.若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或无法修复,成交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8其他要求4.质保期满后,如留样酒柜出现问题,成交人应予以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处理问题。5.参选人需提供加工生产场所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6.成交人在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到成交人生产现场对生产场地及材料等进行抽检,成交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若发现无生产场所或成交人虚假响应,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7.成交人须随货提供本厂详细的全套加工图纸。8.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成交量进行调增或调减,成交单价不变,成交总额随之调增或调减,但调增的幅度不超过含税成交总金额的10%且不超过5万元(含税)。9.对于虚假响应采购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参选人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的采购活动。29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或邀请采购项目。(二)有关定义:“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和“采购执行人”的统称。“参选人”:系指获取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参选人或生产制造商。(三)参选费用:参选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或失败:(一)当要求交纳参选保证金时,有效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二)参与第一轮竞价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三)有效报价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四)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违反采购文件中其它规定条件的;(七)其他无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四、参选人、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要求:(一)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无虚假。(二)保证无陪标、围标、串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参选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选事宜;3.不同参选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参选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三)保证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指定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生产。(四)保证所供应的货物不得错装、混装,不计量舞弊,未经计量不进入采购人公司。(五)保证不违反国家及采购人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自觉做好装运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并承担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六)保证所供应的货物质量符合采购人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到现场处理或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采购活动或成交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保证在与采购人业务往来时,无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九)若违反了以上须严格遵守的要求中任何一条以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均同意被采购人废除成交资格、解除合同,并接受采购人拒不退还参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处罚;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产品名称及采购数量1.产品名称:留样酒柜;2.采购数量:108个。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一)规格型号:长1400mm×宽1150mm×高2000mm,分四层(含顶五层),双面放置。(二)2个留样酒柜为一组,每组留样酒柜正面顶部须设置清晰、永久性的柜号标签,包括供方单位名称,交付日期,售后联系人及电话。标签位置:酒柜正面顶部居中;格式:分行排列;字体:选用正楷或同等清晰易读的常用字体;字号:统一使用小二号字;标签大小:长300mm×宽150mm。标签整体设计需确保信息清晰醒目、对比度高、易于识读。(三)柜门为玻璃推拉门:柜门玻璃材质为4mm钢化玻璃,其余为冷轧钢板。1.推拉门与轨道配合实用安全,保持轨道平整、门不跳出轨道,推拉顺畅、不变形,方便存放和提取留样酒。2.柜门玻璃应稳固安全、不易破碎,门面需锁定,锁具应与柜体配合牢固、安装到位,易开启和关闭。每扇门安装牢固且适宜的防撞装置,底部加装防倾倒装置,方便推拉,防止撞击。(四)柜体:材质均为冷轧钢板。1.因长期存放留样酒,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无味,具有良好密封性,确保样品储存清洁、安全。2.柜体隔板每层能均匀承受400公斤砝码重量,不产生裂缝、变形、涂层脱落等质量缺陷。3.每层隔板前面和侧面安装档条,防止样品滑落。(五)柜门及柜体等表面均采用喷涂工艺,颜色与现有酒柜保持一致。(六)具体请参照实物样品加工制作,在设计和制作质量上应优于(不低于)现有实物样品。三、供应要求(一)成交后,成交人须在1个月内提交1个样品。(二)成交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材质及质量要求,提交1件样品,供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采用400公斤标准砝码对酒柜层板实施承重测试,持续时间15天。(三)自首次送样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样品送检次数不得超过3次,总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或累计3次送样未通过验收,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四)自样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成交人须在4个月内一次性交付全部留样酒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批量供应产品验收方式与样品一致。(五)样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批量供货产品的材质、工艺、结构、外观、标识等所有质量指标,均不得低于最终验收合格的样品标准。任何实质性偏离或质量下降,均视为违约行为。四、其他要求(一)质保期为2年,自全部留样酒柜最终验收合格入库手续完结起计算。。(二)质保期内,如留样酒柜出现任何因材料、工艺、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变形、标识脱落等),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与采购人约定处理时间,并承担全部维修、更换、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三)若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或无法修复,成交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四)质保期满后,如留样酒柜出现问题,成交人应予以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处理问题。(五)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成交量进行调增或调减,成交单价不变,成交总额随之调增或调减,但调增的幅度不超过含税成交总金额的10%且不超过5万元(含税)。五、实物样品参考图第四章评审办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价法。二、第一轮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对参选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下载、开启并核验。三、参选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竞价。四、经采购人核验合格的参选人方为有效参选人,其提交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当有效报价参选人不足三家时,本项目流标。五、采购人按核验合格参选人(不少于三家)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成交人。六、核验内容见《响应文件核验表》(见下页)。说明:响应文件中所要求填写的项目编号,参选人可按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填写,也可按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所显示的项目编号(标段/包编号)填写。响应文件核验表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核验时间:2026年4月2日序号内容要求各参选人名称及核验结果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公章2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生成日期须在竞价开始日期前30个日历天内),盖公章3未被列入五粮液负面清单以采购人查证为准4提供所有资料所盖鲜章与参选单位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盖章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5商务技术响应表响应且逐项填写“响应”或“是”6参选人资质提供加工生产场所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7其他与采购文件是否符合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核验结论注:(1)评审结论,如通过打“√”;如未通过则打“×”,并说明主要原因;不涉及的核验内容打“/”。(2)本表所列核验内容及要求,如未详尽或与采购文件中此表以外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此表以外的有关要求为准。核验人员签字: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说明:本项目合同在双方不背离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下进行签订,具体合同条款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并生效后的合同为准。)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需方(甲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供方(乙方):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货物、价格及采购期限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具体明细详见下表(不含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备注留样酒柜108个不含税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2、上述价格为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包括运输、人工、装卸、检测、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货物不含税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货物含税(税率:13%)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货款结算时,按实际交付数量及含税价结算。3、乙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结算时,若遇国家政策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结算时国家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并据此相应调整含税总价。二、付款方式1、乙方须在货款支付之前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凭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和支付一定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1)对于货款结算,甲方有权使用承兑汇票进行支付。(2)每个自然月内,甲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最高比例为30%(按照乙方在甲方处所有供货在该月内累计应付款金额计算);若甲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未达到当月可使用。承兑汇票的最高限额,则差额部分可累计到以后自然月使用。(3)为便于实施票据的出票、背书等票据行为,甲方可能对出票金额进行取整等调整,因此甲方实际使用承兑汇票的金额与按上述每个自然月内使用承兑汇票最高限额比例计算的金额可能存在正负偏差,乙方对此予以充分理解并同意以甲方按其财务管理要求核。3、货款结算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算一次货款。甲方按财务管理要求在结算当月1日-25日确定付款日,结算周期为上一个付款日(含当日)至当次付款日(不含当日)的期间(第一个结算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确定的第一个付款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95%,货款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经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乙方。甲方以乙方在结算周期内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的验收凭据填写的货物数量结算货款。4、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乙方应当在收到补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交,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须结清所拖欠甲方的款项。甲方审核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若乙方拖欠甲方款项的,甲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甲方款项的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足以抵扣的,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返还抵扣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三、货物质量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要求:按宜五股招〔2026〕H号采购文件要求执行。2、乙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合格产品,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要求应当符合本合同对应的公开竞价的所有文件资料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承诺函、答疑、澄清、说(声)明)所载明的标准。对于上述文件资料及附件所提及的标准被修订、更替的,应当适用最新标准。四、交货时间及相关要求1、交货时间:成交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交首件样品。自样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方须在4个月内一次性交付全部留样酒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具体交货时间、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特别说明,乙方确认,甲方已给乙方充足备货时间,若乙方超出甲方要货通知数量备货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2、供应要求:(1)交验要求:乙方批量供应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最终验收合格的样品标准。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后,由甲方按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批量供应产品验收方式与样品一致,验收结果以甲方为准,验收合格入库。若成交人送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人应在5日内完成调换。(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为本合同生产厂家生产的货物,供货时向甲方所属物资采购中心提供在该生产厂家采购的依据:有效的《采购合同》、生产厂家出库清单或款项支付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交货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2020以及其他安全要求,必须保证运输车辆的自身安全,预先熟悉运输线路,在运输和验收、转运及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事故、危害、危险,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运输车辆需遵守甲方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①进入甲方厂区的运输车辆尾气务必达标排放;②严禁国五及以下运输车辆到甲方厂区作业;③在甲方厂区作业的运输车辆严禁切断和垫高尿素系统温度传感器、严禁人为堵塞尿素添加口,拔出尿素泵传感线路、严禁货车OBD作假,逃避尾气排放监管。五、包装和运输方式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2、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内须按甲方运输管理要求进行运输、装卸。六、交货地点及方式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全新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完成交付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七、验收标准、方法、证明文件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2、乙方货物送至甲方后,由甲方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指标等,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相关验收单据为准。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验收。4、乙方应将本合同所要求的货物合格证明文件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则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补齐。5、乙方送交的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应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完成调换。因乙方所供应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更换所消耗的时间计入乙方履约期限。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提出。八、售后服务1、质保期:24个月(自乙方全部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并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解决或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解决方案,甲方有权退货且乙方应退还相应货款及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计算),并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支付乙方质保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联系方式:。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支付拒收的该批货物预估不含税总价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非因不可抗力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终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未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运输车辆不符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甲方均有权拒收或拒绝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乙方须在甲方拒收、拒绝驶入之日起3日内更换全新合格的货物、补齐合格证明文件、更换符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的车辆,给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甲方拒收之日起3日内提供或提供后仍未通过甲方验收,则甲方有权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按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约定执行。(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货的,甲方有权按以下三种方式择一执行:①乙方除应交足全新合格货物外,还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调整乙方未交付的货物数量(以下简称:调整数量)给参加宜五股招〔2026〕HXX号公开竞价项目的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以下简称“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执行。甲方有权按报价时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询问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由愿意交付调整数量的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向甲方交付。若存在价差的,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未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价差款。若经甲方询问后,其他核验合格参选人均不愿意执行的,甲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若存在价差的,由乙方承担向甲方支付,并承担甲方延误工期、重新组织采购等产生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中的“价差”为调整数量的货物执行单价(或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的成交单价)高于本合同单价而导致的总金额之差,即价差={(调整数量的货物单价(或重新组织采购确定的成交单价)-本合同单价)×调整数量}。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不按合约履行的有关情况纳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预估含税成交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从事甲方业务,其中涉嫌犯罪的,禁止从事甲方业务。十、其他约定事项1、保密条款:乙方保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合同、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须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保密条款不得因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完毕而失效。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否则乙方须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3、乙方因供应货物所发生在生产、运输、安装、验收等活动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一、争议解决办法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有关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起诉于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十二、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有效履约期限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任意一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仅限于签署本合同,除出现合同法定解除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之外,本合同至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对此,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系本合同签署页)甲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五粮液支行开户行:银行账号:2314506309022106109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见下页)注:1.本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采购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参选人可根据响应文件的编制情况对目录页码进行补充和编列。若参选人认为针对本项目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请自行在响应文件的目录和正文中进行补充。3.本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均须在第一轮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封面、目录、响应函等,须签字盖章完整且应为一个整体文件(文件格式:PDF或word)。竞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参选人单位:(填写公司法定名称,下同,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表三、商务技术响应表四、参选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二)信用信息报告(三)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一、响应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贵公司留样酒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竞价活动。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合同约定,实施、完成该项目,并保证货物一次性验收合格,提供货物所需的配套服务。我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我方完全同意贵公司选择成交单位的办法。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生效后完全履行合同约定。3.我方承诺:(1)在申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截至开标当日,近3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记录。(3)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四、参选人、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要求”的要求执行。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公司交纳参选保证金,成交后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我方将不要求退还参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1)我方在竞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我方提供了含虚假内容的响应文件;(3)我方在采购过程中有串标、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等行为;(4)我方在竞价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放弃成交或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与贵公司签订合同;(5)我方不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6)我方未按采购文件承诺履行合同的;(7)我方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8)我方在与贵公司业务往来时,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参选人名称(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日期:年月日二、报价表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产品名称规格(参照实物制作,具体尺寸以实物为准)生产厂家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是否响应谈判文件备注留样酒柜长1400mm×宽1150mm×高2000mm,分四层(含顶五层),双面放置108个备注:1.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2.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按竞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执行。合计(不含税总价):¥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注:1、此报价为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不含税价格,包括产品的运输、人工、装卸、售后服务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文本规定的所有费用。2、参选人应逐项填报生产厂家、价格等。3、此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盖章。参选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留样酒柜采购项目编号:宜五股招〔2026〕H58号序号相关要求是否响应1主要采购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按宜五股招〔2026〕HXX号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执行。2供应要求:按宜五股招〔2026〕HXX号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供应要求)执行。3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宜五股招〔2026〕HXX号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结算及付款方式)执行。4验收程序:按宜五股招〔2026〕HXX号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验收程序)执行。5违约责任、其他约定事项:按宜五股招〔2026〕HXX号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第九条、第十条执行。6其他要求:1.质保期为2年,自全部留样酒柜最终验收合格入库手续完结起计算。2.质保期内,如留样酒柜出现任何因材料、工艺、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变形、标识脱落等),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与采购人约定处理时间,并承担全部维修、更换、运输、人工等全部费用。3.若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或无法修复,成交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4.质保期满后,如留样酒柜出现问题,成交人应予以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处理问题。5.参选人需提供加工生产场所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6.成交人在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到成交人生产现场对生产场地及材料等进行抽检,成交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若发现无生产场所或成交人虚假响应,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7.成交人须随货提供本厂详细的全套加工图纸。8.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成交量进行调增或调减,成交单价不变,成交总额随之调增或调减,但调增的幅度不超过含税成交总金额的10%且不超过5万元(含税)。9.对于虚假响应采购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参选人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的采购活动。注:1.参选人应逐项填写本表,若响应要求,则在“是否响应”处注明“响应”或“是”;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参选人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不得随意更改、增减本商务技术响应表中相关要求,否则将取消其竞价或成交资格。参选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参选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二)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须在开标日期前30个日历天内)(三)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1.加工生产场所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说明:参选人按以上罗列的证明资料依次提供,并在此后自行罗列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必须加盖参选人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留样酒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