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 食材中标结果公示(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2026)
福建经发-公开招标-2025-JF196-食堂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一、中标(成交)情况
合同包:01食堂食材配送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名称:
厦门缘合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75
中标(成交)内容:
服务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范围:保障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职工食堂工作用餐使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机场搬迁等原因造成职工食堂不在使用或经营的,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食材配送服务地点或期限;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
二、项目情况
1、招标(采购)公告日期:【2026-03-19 08:00:00】
2、结果确定日期:【2026-04-10 08:00:00】
3、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勇乐、林自奋、徐秀瑛、宋艳萍、刘木龙
三、其他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80%计取;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038600104003334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68(万元); 2、中标人综合得分:83.70分; 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发送保证金底单资料至我司fjjfzb@163.com邮箱,办理退还保证金。中标人请于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完整复印件发送至我司fjjfzb@163.com邮箱,办理退还保证金。联系人:罗小姐0592-5990719。
四、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采购人):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墩岭路161号
联系人:采购人代表:姚先生
联系电话:0592-5734155
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5990056
附件:
2025-JF196《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JF196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文件(定稿).pdf
R招合发≈工作业服务多注行业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若有))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若有))参加(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堂食材配送(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厦门缘合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10888万元,资产总额为1344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选一个):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海依法承担任。企业名称(盖章):厦门合发供应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04月0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67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编号:2025-JF196采购人: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第1页,共131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采购标的清单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投标人三、招标四、投标五、开标六、中标与采购合同七、询问、质疑与投诉八、采购政策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十、其他事项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二、评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四、其他事项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共13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食堂食材配送(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2025-JF196。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包1执行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明细描述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要求。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更改,详见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可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标一览表》现场获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购标一览表》及招标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2026886635@qq.com)。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7.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如有更改,详见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如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须在快递封面注明项目相关信息,并于投标文件签收时致电项目负责人确认投标文件的签收情况,因未核实签收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未及时递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如有更改,详见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0、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6页,共131页11、采购人: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墩岭路161号采购人代表:姚先生0592-573415512、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工作岗位联系人工作职责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林先生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投标文件邮寄接收人电话:0592-5990056邮箱:962745537@qq.com服务台刘小姐招标文件发售与邮寄以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等电话:0592-5560066邮箱:2026886635@qq.com财务罗小姐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代理服务费收取电话:0592-5990719邮箱:fjjfzb@163.com监督郭艳玲接收质疑、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招标邀请函发布、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电话:0592-5990717邮箱:fjjfzb@163.com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361004)13、账户信息费用类型帐户详情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0386001040033344第7页,共131页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0.00采购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序号标的名称服务期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1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机场搬迁等原因造成职工食堂不在使用或经营的,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食材配送服务地点或期限。1,500,000.00批发业第8页,共13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2)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内含:1、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正本word格式;2、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且加盖其公章的pdf格式。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0.9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银行反馈信息为准;其他:若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510.950%提交投标保证金。6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7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项总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技术项总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②若出现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8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9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质疑函可以通过当面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联系电话:0592-5990717,邮箱:fjjfzb@163.com。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10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118.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1118.1(2)厦门采购招标网(网址www.xmzfcg.com)(3)福建经发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fjjf.hyebid.cn/hyweb/fjjfEbid/index.do)1216.1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13/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4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80%计取:服务: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25%计取;5000万<基数≤10000万元部分,按0.1%计取;10000万<基数≤100000万元部分,按0.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备注: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4、缴款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0386001040033344,财务联系人:罗小姐0592-5990719。(2)其他:1、质疑补充说明:质疑函可以通过当面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1419达。联系电话:0592-5990717,邮箱:fjjfzb@163.com。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第12页,共131页第1节采购标的清单(投标人须按此清单的内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食堂食材配送批发业(1)本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2)本采购项目以下列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1.3(2)-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二/第7.2条/价格扣除的规则)说明: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若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注意:(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6)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第13页,共131页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为明确采购流程及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第14页,共131页(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第15页,共131页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人;(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第16页,共131页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第17页,共131页(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③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④业绩汇总表⑤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⑥商务条件响应表⑦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第18页,共131页(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第19页,共131页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第20页,共131页※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最外层包装上也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文件等信息,做好标识内容确保密封无误,且投标人还应当在邮寄前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告知,并在邮寄后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或在快递途中可能造成的损失(丢失、破损、遗漏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第21页,共131页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第22页,共131页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采购合同13.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将认定质疑不成立:(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第23页,共131页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第24页,共131页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5.5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下述规定办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采购政策17、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第25页,共131页(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26页,共131页(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第27页,共131页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8页,共131页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若有)或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共3人组成,负责具体审查事务。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备注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明细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要求。(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由采购人代表(若有)和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3。第32页,共131页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第33页,共131页(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明细★4.3投标人承诺:拟配备的配送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上岗。须提供书面承诺函(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符合性明细/商务符合性明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6.3澄清有关问题第34页,共131页(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第35页,共131页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第36页,共131页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F3=100分(满分时)。第37页,共131页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满分为5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技术项(F2)满分为3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是否客观项评标方法描述1-13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实施方案进行评价:①提供整体配送实施方案,包括配送保障措施、配送流程、明确配送时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提供具体流程及相关措施各部分内容及措施具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内容或存在明显缺漏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均不得分。1-23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价:①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方案,包括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检验、存储、配送运输等整个供货系统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安全保证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得1.5分;1-23否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提供具体流程及相关措施,各部分内容及措施具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内容或存在明显缺漏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均不得分。1-33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进行评价:①投标人提出供货验收时、使用、生产加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时间、流程、退换货及紧急补货时效及流程、避免退换货的预防措施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提供具体流程及相关措施,各部分内容及措施具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内容或存在明显缺漏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均不得分。1-43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进行评价:①提供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有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程序、责任追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且承诺按制度执行的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提供具体流程及相关措施,有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奖惩机制,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内容或存在明显缺漏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均不得分。1-53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价:①提供相关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任务、节假日、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防洪抗台、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发生时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得1.5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能提供具体流程及相关执行措施,有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食品中毒紧急处理措施、对突发状况分析全面,方案合理、可行,应急响应时间迅速,有人员、车辆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可以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各类紧急状况,有食品配送保障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内容或存在明显缺漏或与项目不匹配的均不得分。1-63是投标人须具备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相应的食品追溯1-63是码平台上的能力(入市必登平台https://spaq.scjg.xm.gov.cn:38087/xmspaq/jsp/login.jsp),并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1-71.5是根据投标人的米面类、食用油类、蔬菜类货源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符合的情形,按米面类、食用油类、蔬菜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每提供一类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1)属于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①②:①生产基地照片(至少3张);②以下二选一:a基地自购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b.基地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2)属于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①与货源基地(或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②往来发票扫描件。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81.5是根据投标人的肉类、冻品类、水产类货源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符合的情形,按肉类、冻品类、水产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每提供一类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1)属于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①②:①生产基地照片(至少3张);②以下二选一:a基地自购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b.基地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2)属于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①与货源基地(或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②往来发票扫描件。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1-81.5是得分。1-91.5是根据投标人的水果类、禽蛋类、豆制品类货源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符合的情形,按水果类、禽蛋类、豆制品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每提供一类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1)属于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①②:①生产基地照片(至少3张);②以下二选一:a基地自购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b.基地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2)属于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①与货源基地(或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②往来发票扫描件。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01.5是根据投标人的干货类、调料类、五谷杂粮类货源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符合的情形,按干货类、调料类、五谷杂粮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每提供一类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1)属于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①②:①生产基地照片(至少3张);②以下二选一:a基地自购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b.基地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2)属于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①与货源基地(或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②往来发票扫描件。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10.5是根据投标人的乳制品类货源保障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符合的情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满足得0.5分,否则不得分。(1)属1-110.5是于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①②:①生产基地照片(至少3张);②以下二选一:a基地自购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b.基地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扫描件。(2)属于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①与货源基地(或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②往来发票扫描件。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23是投标人配备有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且场地内装有监控的得3分。注:同时提供①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多角度的现场照片(每一个库至少3张)并注明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地址,照片与监控画面可相对应;②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内监控设备所在位置照片;③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内的监控画面;④食品冷冻库、食品冷藏库(或保鲜库)、食品常温储藏库的使用权证明(以下二选一即可):a.场地自购的,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b.场地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发票、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未提供或不满足以上情况的不得分。说明:产权证明扫描件:产权所有人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转租等情形的还须提供可追溯至产权所有人的其他佐证;合同:投标时租赁合同仍处于合同期内;发票扫描件:要求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发票,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销售方名称须与合同甲方一致、如有更名等情形需提供佐证材料或说明。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33是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冷藏车、常温车的得3分。注:同时提供①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②能够体现出车牌号的车辆照片;③车1-133是辆的使用权证明(以下二选一即可):a.车辆自购的,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关键信息与车辆行驶证上信息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b.车辆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租赁费用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43是根据投标人保障本项目实施的食品检测人员进行评价:每具有1名食品检测人员的得1分,本项目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食品检测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人处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不满足或者未提供不得分。1-151.5是根据投标人的仓储场所、运输车辆、相关用具的消杀情况进行评价:提供投标人与消杀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消杀服务合同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消杀服务付款发票扫描件、消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材料完整的得1.5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商务项(F3)满分为15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2-11.00是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否则不得分。2-21.00是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否则不得分。2-31.00是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否则不得分。2-41.00是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处于有效期内的截图(查询截图至少需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网址信息),否则不得分。2-53.00是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查公布结果查询系统(https://spcjsac.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按投标人名称查询)情况:未查询到不合格产品信息的得3分。2-63.00否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价:①保险额度在1000万元及以上;②同时承诺若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人赔偿额度可达到20万及每次事件赔偿额度可达到100万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注:(1)投标人(以下二选一)①已投保的,提供参保情况、保单、发票扫描件等完整证明材料;②未投保的,提供书面承诺:需根据评分要求明确承诺投保的金额范围,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相应的保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保情况、保单、发票扫描件等料交由采购人备案审查。(2)提供完整书面承诺。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73.00是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接的食材供应(至少包含肉类、禽、水产类、)项目业绩(不包含食堂经营和配餐服务项目),不符合不计分;(2)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2-73.00是不完整不计分: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82.00是如遇政策要求,需要采购人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投标人不得有异议。投标人必须接受以上条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以上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d.投标报价仍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e.若前述办法仍然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则在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45页,共131页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主要内容为:保障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职工食堂工作用餐使用,食堂保障单位约110名职工就餐(其中早餐约20人、午餐约80人、晚餐约20人)。根据食堂需求采购和配送主食类、蔬菜类、畜禽肉类、冻品类、果蔬类、粮油调味品类等食堂食材。投标人不仅要满足数量的要求,而且从食材的收购、质量检验、运输、保鲜到最终的供货等环节均需满足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并且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规律,分批、分次、分类完成配送服务。所有食材应符合国家同类货品安全要求,保证质量新鲜(严格禁止用化学药品等漫泡,随时接受抽检)。投标人须对提供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具体配送清单由采购人确定。2.采购内容如下:2.1服务内容: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内容。2.2供应范围:主要供应主食类、蔬菜类、畜禽肉类、冻品类、果蔬类、粮油调味品类等食堂食材。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食材要求1.1食材大类要求序号品名食材要求1米面类大米(非转基因)质量等级应为二级或以上,无异常色泽、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面粉应能满足各种烹饪用途。无色变、发霉、出虫、结块及杂质等;没有异味(指:腐败味或霉臭味或煤油味或防腐剂等化学药品或其他异味)。面粉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满足各种用途(蛋糕、水饺、包子等),新鲜、感官好,无色变、发霉、出虫、结块及杂质等。测定气味时,应没1米面类有霉臭味、酸味、煤油味、苦味及其他异味。2食用油类(非转基因)一级、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带有“SC”标志的编码。3蔬菜类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需在当天上市并经粗加工后的10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每次供货的蔬菜,经采购人分拣后,对合格的蔬菜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蔬菜按退、换货处理。4畜禽肉类色泽正常,无注水。需盖有动物检验检疫章,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鲜肉从屠宰场出库后的8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5冻品类新鲜、无注水、表皮完整洁净。保质期12个月(含)内的冻品,要求提供剩余质保期至少8个月的产品;保质期18个月(含)内的冻品,要求提供剩余质保期至少12个月的产品;保质期24个月(含)内的冻品,要求提供剩余质保期至少16个月的产品;以上冻品均应包装干净、完好、无破损、标识完整清晰。6水产类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新鲜产品的品质保证,从产地到岸并加工后的10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全程需专业冷链保障。所供水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新鲜,且需要进行加工,即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7水果类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无腐烂变质现象。8鲜蛋类符合最新“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无破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不得超过标准限值。9豆制品类新鲜、色泽正常、无异味,需当天上市,上市后的10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10干货类色泽正常、无霉烂变质。11调料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带有“SC”标志的编码。12五谷杂粮类新鲜,无变质。13乳制品类带有“SC”标志的编码。1.2食材细类具体要求1.2.1米面类序号品名质量标准1大米(非转基因)(1)质量等级为一级的大米:①收割年限:不得提供陈年米,收割年限应为2024年或2025年;②无异常色泽、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③符合标准:《大米》(GB/T1354-2018)大米国家标准及质量安全认证;④产品具备SC认证。(2)质量等级为二级的大米:①收割年限:不得提供陈年米,收割年限应为2024年或2025年;②无异常色泽、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③符合标准:《大米》(GB/T1354-2018)国家标准及质量安全认证;④产品具备SC认证。2面粉筋力适中、分质细腻、口感柔软、麦香味浓郁、口感好、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成品色泽鲜亮蓬松。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米粉河粉龙口粉丝质地柔韧,色明亮,有透明感,无斑点,无异味,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包装上应列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地址,生产日期及质保期等。456面条(细)面条(湿)面条(干)油面面条干爽有弹性,无粘连,无异味,不易断裂。包装上应列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78910面线其色泽具有该产品的颜色,均匀一致,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酸味、第48页,共131页11饺子皮霉味及其它异味;煮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1.2.2食用油类序号品名质量标准1食用植物调和油(非转基因)非散装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一级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求(包括技术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其他要求),清晰无浑浊、无异味、无污染、无变质,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5L/桶,标明品名、品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牌商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2食用油(非转基因)正规厂家生产,一级植物油(如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橄榄油、山茶油、棕榈油、芥花子油、葵花子油、大豆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胡麻油)、葡萄籽油、核桃油等),优质原料,油质金黄透亮,透明度高无杂质,无异味,天然健康,营养成分搭配合理,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标明品名、品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品牌商标。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3花椒油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麻味较重,椒香浓郁。4辣椒油色泽丹红,粒大油重,芳香浓郁、醇麻爽口,辣味较重。5蚝油红褐至棕褐色,有一定光泽,稀糊状,液体,无焦苦涩等异味和霉味,无腐败发酵异味,无渣粒。6芝麻调味香油油质澄清,无沉淀、泡沫、无异物和异味。密封完整,无破损,无漏液。包装容器完好,无脱落和硅胶或杂质附壁。商标等标识清楚,有制造日期,厂家,厂址、保质期和联系电话等。有油香味,用舌头尖尝不发麻,无酸败味。1.2.3蔬菜类序号品名质量标准1白花菜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经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撞擦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紫花。2西花菜形态正常,肉质松散、新鲜,不带叶柄,经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撞擦伤;花椰菜花球微黄,无毛花、青花、紫花。3小番茄清洗干净。色鲜、蒂头部分不带青色、无斑点、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撞擦伤。无发皱、无开裂现象。4包菜1.外表完整、光滑、颜色浅绿、茎基部浅绿偏白,结球紧实、沉重;2.菜绑整洁干净、根茎部平整。3.无枯黄叶、病虫害伤洞、无泥土、开裂、明显机械损伤和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5冬瓜1.冬瓜表面洁净、色泽鲜亮、着色均匀、无破损、冬瓜手按结实、有冬瓜本身具有的毛刺、无腐烂、冻伤现象。2.瓜型端正,两端大小基本一致,呈圆柱形,3.肉质紧密无蓬松、肉厚、心室小。6红萝卜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7黄心土豆表皮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伤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皮不能变绿色、无发芽现象。肉质微黄。8西芹削去表皮除掉菜筋,可食部分质地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糠心、黄锈斑,直条不弯曲。9长豆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豆荚新鲜幼嫩,均匀、不带泥土、杂质。色泽需淡绿色.净菜需去头尾。10云南小瓜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撞擦伤。11西红柿果形周正,成熟适度,酸甜适口,肉肥厚,无裂口、无虫咬,心室小者,无烂果、异形、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无发绿、无开裂。12莴苣削外皮去头尾老根,根茎均匀、色鲜深绿、整齐,无黑褐斑、中空、梗筋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撞擦伤。13小红薯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根茎整体均匀,无机械伤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皮不能变绿色、无发芽现象。口感软糯、纤维第50页,共13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 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