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场地租赁费 场地租赁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商务厅2026)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展览服务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640000(元)
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浦沿街道西浦路1503号滨科大厦104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皓,宋艳,马莉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黎菲,黄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179852
质疑联系人:0571-87050386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心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7782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249.7K

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docx139.8K

中小企业声明函202.8K

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docx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标项一)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来福士广场T1幢23层时间:2026年4月10日目录(1)报价明细一览表3报价明细一览表(服务类)投标人全称(公章):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标项一)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总价(元)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是否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全称服务人员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场地租赁费6人场地租赁640000是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共布展费公共布展宣传费展会宣传资料费展会资料工作人员境内差旅费现场服务承办费承办费报价总价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小写:640000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2026年4月10日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四章招标需求29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1项6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1:允许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仅限备份文件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时整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203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室:0571-88907719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杜女士0571-88901837 四楼采购二部项目协办人(B岗)戴女士0571-88907768部门负责人邵女士0571-88907750项目监督张先生0571-88907707四楼(财务监督部)网站系统问题客 服95763/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十一、采购需求咨询标项1:采购单位浙江省商务厅(本级)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咨询事项采购需求等联系人徐启慧联系方式0571-87051730传真备注十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项目属性(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8询问和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询问和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是,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0本国产品优惠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货物采购,不执行本国产品优惠措施。1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理由: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不得在允许分包的范围之外进行分包。12联合体投标允许。13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其他约定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准。14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5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如是, 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要求详见招标需求。16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如需提供样品,样品的数量、规格、标准及提交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并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注:样品保管相关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不得擅自对其他投标人的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17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8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20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21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本国产品的(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类产品除外),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有)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4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5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7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询问和质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投标人的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招标方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方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3.投标人的质疑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及项目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分为止。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后,投标人必须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报价”第6点规定情形发起询标后,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5.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9.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1.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并开启直播(如直播信号出现问题,不影响项目开标程序)。2.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开标直播间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供应商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二、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1.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2.在评审时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点中小企业优惠措施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在评审时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十点本国产品优惠措施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时,扣除按叠加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参加评审价格(此价格仅用于参加价格评审)=产品报价-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率+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率)。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1的评分方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201技术总体策划方案,完善的项目整体执行具体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团队工作人员分工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13主观分2技术布展搭建方案18/2.1技术提交2套及以上方案,整体造型设计,统一布局、整体设计(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2技术设有中心展区,体现浙江元素,并采用“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品牌统一标识(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3技术展区功能多元化,兼顾实物、视频、文字图片等展示,并包含商务洽谈区、多媒体展示区、配套活动举办区、展品展示体验区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2.4技术搭建方案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防火、结构稳定性等),用材环保,符合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技术支持资源16/3.1技术与母展主办方的合作情况,需提供总代或独家代理证明、预留展位的证明、有能力获取展位证明(三选一,提供任意一项得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5客观分3.2技术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邀请方案(邀请方案的详略度、合理度和可行性,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3技术邀请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名单,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企业名称、职务、联系方式,名单数量不少于50名,其中境外专业买家和嘉宾不少于30名(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3.4技术证明邀请能力的文件,如与会展举办地相关合作情况或相关行业领域的境内外行业展会采购人及专业商协会的合作情况相关证明(每提供一项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客观分4技术施工方案和保障方案15/4.1技术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的详略程度、施工进展的合理程度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2技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施工期间、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现场专人值守方案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3技术展品运输、仓储方案(含展品和资料安全存放及管理)(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4.4技术应急预案,包括人员安全、展品、展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3主观分4.5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5技术宣传方案,展前、展中、展后宣传方式、宣传物料和现场环境布置宣传等具体执行方案(需含媒体清单)(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6商务资信服务方案:详见商务要求表8主观分7商务资信技术力量情况,详见商务要求表3客观分8商务资信经验及业绩,详见商务要求表2客观分第四章招标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2.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4.投标人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人未作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5.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标项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标项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一)展会概况展会名称: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展会时间:9月9日至13日展会地点:北京首钢园展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主办单位:浙江省商务厅展会介绍:展会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浙江展区”,重点介绍浙江服务贸易近年来发展成就和展示浙江服务贸易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前沿成果及产业链上下游应用,围绕新服务、新智造、新业态共促全球服务发展合作。本届服贸会聚焦服务贸易热点趋势,举办展览展示、洽谈推介、成果发布、配套活动等。(二)采购内容▲1.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向母展主办方获得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完整展位面积,组织不少于12家浙江服务贸易代表企业参展,策划组织实施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设计搭建浙江展区;(须附承诺函)2.全方位、多形式介绍浙江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内容,打响“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3.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4.根据采购人要求,视情组织团组出访等相关重要活动;5.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后期总结评估等其他工作。(三)其他条件根据《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2〕34号规定,项目各项支出符合资金标准,无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四)具体承办要求1.具备丰富会展经验和较强组展承办能力的专业团队,有多年承办展会的经验,与境内外著名国际展览公司有丰富的合作经验,有专业展会组织渠道和广泛的涉外接待服务经验,无违法不良记录。▲2.确保展位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展位应靠近主辅通道,且不能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展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供母展主办方出具的符合上述条件展位之《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函》,若在规定时间拿不到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方虚假应标的违法情况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须附承诺函)3.展区主体结构要紧扣主题,大气、协调、明亮、特色鲜明,展区设计要凸显浙江整体形象,体现本展行业特点,并兼顾采购人和参展企业需求。展区内要简洁、通透、明亮,包含不同功能区块,综合兼顾展示、商务洽谈和咨询服务等功能。印刷物料设计、制作,设计楣板信息中企业名称正确、清晰。供应商需提供2套以上展区设计方案,且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4.负责展区搭建、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展区搭建要确保安全、绿色、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要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在展会现场值班留守,确保安全。5.策划并组织实施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策划组织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广介绍、参展企业参加展会其他相关活动(如:一对一洽谈、专题研讨等活动),视情组织团组出访等相关重要活动。6.在展前、展中、展后通过媒体,对浙江省情、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本次展会参展企业等内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主流媒体、当地媒体、社交媒体互动、微信推送、文字视频等)。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8.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展会吸收统筹更多有效资源,重点集聚买家资源,并随同总结材料报采购人,注重采购商和参展企业对接实效。做好问卷调查、企业案例收集、总结资料汇编等工作(包括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9、负责收寄、运输相关展示展品及宣传品等至展会现场,负责参展单位展品、资料安全存放。现场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物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10、协助参展企业人员做好签证申请、住宿安排、交通接送等工作,做好涉外接待服务。11、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商务要求表▲完工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 中国北京▲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签订展会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结束后进行工程核价和审计,根据核价和清算的结果,支付相应剩余款项。不需要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如无特别说明,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方案增值服务,协助办理人员证件,组织企业参加开幕式、对接会、推介会等,需附上执行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售后服务计划,如问卷回访,企业案例收集,汇编档案整理等(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履约能力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会展、展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经验及业绩磋商响应方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内容填写)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1.资格文件目录(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1)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2)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格式见附件5);(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5)分包意向协议(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6)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7);(7)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8);(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需要);(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投标人须知(九)投标无效的情形中“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声明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投标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营业执照: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投标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4.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或未列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合同金额占比;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有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未提供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投标人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完整填写标的名称、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未盖投标人公章;监狱企业投标的,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分包意向协议: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未盖投标人与分包供应商公章或未列明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占比。附件2: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编号为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9.我方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况。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扫描件、复印件: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邮箱: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声明书、营业执照、投标人特定条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乙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现授权为联合投标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签约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招标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0: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3: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4: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项目工期(交货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响应情况技术培训投标人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5: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6: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7);(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8)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是本国产品须提供);(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另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9);(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7: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招标编号及标项:工程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范围具体内容施工工期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小写:¥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5.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8: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19: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商务厅)的(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2720万元,资产总额为810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浙江三博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四章招标需求29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30000263190010000112-ZZCG2026D-GK-105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1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1项6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1:允许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仅限备份文件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时整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开评标现场咨询电话203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室:0571-88907719八、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投标人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杜女士0571-88901837 四楼采购二部项目协办人(B岗)戴女士0571-88907768部门负责人邵女士0571-88907750项目监督张先生0571-88907707四楼(财务监督部)网站系统问题客 服95763/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十一、采购需求咨询标项1:采购单位浙江省商务厅(本级)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咨询事项采购需求等联系人徐启慧联系方式0571-87051730传真备注十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项目属性(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省商务厅(本级)2026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8询问和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询问和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是,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0本国产品优惠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货物采购,不执行本国产品优惠措施。1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理由: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不得在允许分包的范围之外进行分包。12联合体投标允许。13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其他约定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准。14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5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如是, 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要求详见招标需求。16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如需提供样品,样品的数量、规格、标准及提交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并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注:样品保管相关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不得擅自对其他投标人的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17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8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20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21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本国产品的(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类产品除外),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有)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4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5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7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询问和质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投标人的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招标方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方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3.投标人的质疑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及项目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方提出质疑。3.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金额到分为止。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后,投标人必须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报价”第6点规定情形发起询标后,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5.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9.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1.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并开启直播(如直播信号出现问题,不影响项目开标程序)。2.开标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开标直播间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标委员会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供应商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招标方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二、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1.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2.在评审时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点中小企业优惠措施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在评审时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十点本国产品优惠措施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时,扣除按叠加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参加评审价格(此价格仅用于参加价格评审)=产品报价-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率+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率)。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标项1的评分方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201技术总体策划方案,完善的项目整体执行具体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团队工作人员分工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13主观分2技术布展搭建方案18/2.1技术提交2套及以上方案,整体造型设计,统一布局、整体设计(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2技术设有中心展区,体现浙江元素,并采用“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品牌统一标识(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3技术展区功能多元化,兼顾实物、视频、文字图片等展示,并包含商务洽谈区、多媒体展示区、配套活动举办区、展品展示体验区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2.4技术搭建方案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防火、结构稳定性等),用材环保,符合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技术支持资源16/3.1技术与母展主办方的合作情况,需提供总代或独家代理证明、预留展位的证明、有能力获取展位证明(三选一,提供任意一项得5分,未提供则不得分)。5客观分3.2技术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邀请方案(邀请方案的详略度、合理度和可行性,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3技术邀请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名单,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企业名称、职务、联系方式,名单数量不少于50名,其中境外专业买家和嘉宾不少于30名(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3.4技术证明邀请能力的文件,如与会展举办地相关合作情况或相关行业领域的境内外行业展会采购人及专业商协会的合作情况相关证明(每提供一项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2客观分4技术施工方案和保障方案15/4.1技术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的详略程度、施工进展的合理程度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2技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施工期间、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现场专人值守方案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3技术展品运输、仓储方案(含展品和资料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租赁费 场地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