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中标结果公示(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5

2、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服务地点:修武县;3.服务期限:60日历天,满足采购人要求;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6.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修交易[2026]CG08号-1
详见文件
河南省怀连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楼
2,396,800.00

评审价格:23968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梁云(采购人代表)、刘秀丽、王东、郭军胜、李瑞红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33,7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省怀连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6.40分;排序2:河南惠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7.78分;排序3:修武县王屯供销合作社黄村分销店,最终得分:71.96分;排序4:河南豪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6.78分。 2、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以供应商提交的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6号

联系人:罗震

联系方式:1831726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西王褚新区门面房24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1-228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刘女士

联系方式:18317269321、0391-2286222

报价明细表金额.pdf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格式8-2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采购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5交易编号:修交易【2026】CG08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10%联苯.噻虫胺华丰生化/10%联苯.噻虫胺亩16万亩1.73元/亩276800.00/2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玥鸣生物/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亩16万亩2.89元/亩462400.00/3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兰升生物/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亩16万亩1.95元/亩312000.00/499%膨化型磷酸磷钾千顶科技/99%膨化型磷酸磷钾亩16万亩2.24元/亩358400.00/5飞防助剂巨邦肥料/飞防助剂亩16万亩0.72元/亩115200.00/6喷防作业服务/亩16万亩5.45元/亩872000.00/注:此表可接续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河南省怀连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2026年4月9日2.8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10%联苯.噻虫胺(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孟州市华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孟州市化工镇南开仪村(生产厂址)。10%联苯.噻虫胺(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10%联苯.噻虫胺(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10%联苯.噻虫胺(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济南市济阳县城济北开发区仁和街10号(生产厂址)。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产品名称3),生产厂为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村(生产厂址)。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产品名称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产品名称3)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产品名称3)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4.99%膨化型磷酸磷钾(产品名称4),生产厂为湖北千顶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十三支沟内、汉丹铁路北食品加工生产基地4栋1层1室2号(生产厂址)。99%膨化型磷酸磷钾(产品名称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99%膨化型磷酸磷钾(产品名称4)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99%膨化型磷酸磷钾(产品名称4)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5.飞防助剂(产品名称5),生产厂为新乡市巨邦肥料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张双井村(生产厂址)。飞防助剂(产品名称5)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飞防助剂(产品名称5)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飞防助剂(产品名称5)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河南省怀连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4月9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修武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项目名称)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10%联苯.噻虫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孟州市华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6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5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二.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120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200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9人,营业收入为1300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00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四.99%膨化型磷酸磷钾(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北千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五.飞防助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乡市巨邦肥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省怀连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5交易编号:修交易【2026】CG08号JINSONGLIN采购人:修武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一、免收采购文件费,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决定是否收取,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不超3%,且不得收取现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或将未支付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收取不得超3%,且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于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实施评审价格扣除支持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项目的价格扣除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提高至6%。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政策,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持力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发展;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得有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八、评标结果确认时限。自评标(评审)结束后应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个工作日内公告结果,同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合同公告和备案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十一、项目验收。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十二、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资金,不得因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原因拒绝或延迟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以上政策执行的,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反映。监督单位:修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7188950+长5长长西mm面营应深夏长营爱创长o华等号成1长外加燕水盗孙艺菭深通车件-修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融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办事指南”栏,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与融资机构对接,提供相关资料。中小微企业申请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实行线上服务的融资机构登陆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实行线下服务的融资机构到财政部门核对合同真实性。融资服务机构放贷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5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周文静0391-2878135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申长平0391-882517113938195906焦作市丰收路159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黄炳杰0391-329411318317269875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于洋15903910344焦作市火车站北广场售票厅西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周建林15893053027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刘建刚15993782727焦作市人民路669号锦江现代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张继峰0391-878796215225817285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张嘉强0391-865378513203910032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报价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20.资格性审查21.组建评标委员会22.符合性审查23.投标文件的澄清24.比较与评价25.评标方法和标准26.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7.废标条款28.中标通知30.质疑与投诉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二、采购清单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文件内容格式1封面格式2目录格式3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2授权委托书格式5投标承诺函格式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8-1开标一览表格式8-2报价明细表金额格式9商务响应表格式10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修财招标采购-2026-52.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最高限价:24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修交易【2026】CG08号-1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2400000.0024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在县域内部分地块开展喷施叶面肥、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一喷三防"社会化统防统治服务,喷防面积不低于16万亩。(详细内容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5.2服务地点:修武县;5.3服务期限:60日历天,满足采购人要求;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5.6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所有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满足采购人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农药产品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除上述“三证”外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同时需拥有相应的喷防作业服务能力,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相关作业能力证明。3.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注: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提供查询结果。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3.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6.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6号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18317269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西王褚新区门面房24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391-22862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先生、刘女士电话:18317269321、0391-228622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一喷三防”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4.服务期限:60日历天,满足采购人要求;5.采购人:修武县农业农村局6.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农药产品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除上述“三证”外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同时需拥有相应的喷防作业服务能力,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相关作业能力证明。3.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注: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提供查询结果。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和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及招标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4.投标文件语言中文5报价货币人民币6.报价范围及说明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各类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7.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投标人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投标人应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1、一旦中标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2、投标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真实性。3、如恶意放弃中标或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禁止参与焦作市地区投标活动三年的处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投标文件封面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0.投标文件份数要求1.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伍份11.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2.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15.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6.签订合同1.接到中标通知书1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17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投标人的自拟格式抬头函须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修武县农业农村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中标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货物”系指由中标人承担的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注:根据《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视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2.7“重大违法行为”系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参照《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3.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执行。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6.l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6.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6.3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9.2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9.3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和技术标准(允许技术参数有负偏离)、商务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诺书,否则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0.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0.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1.2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可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2.2投标人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3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2.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2.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2.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如有)12.6.1投标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20%),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12.6.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6.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2.6.4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报价为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等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13.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13.3如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包(分标段),投标人投报多标段的,应对每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13.4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6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投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需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15.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5.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15.4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15.5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4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18.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载明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iaozuo.gov.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投标人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投标截止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19.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批量导入文件;(4)代理机构将通过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唱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通过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开标过程及投标报价进行无异议确认;(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19.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的;(2)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http://ggzy.jiaozuo.gov.cn/)-“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19.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0.资格性审查20.l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0.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性审查中内容任意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再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4人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方面专家,按照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投标资格及身份核查;(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3)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6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8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符合性审查22.1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2.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内容是否齐全等);(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等)。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任意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22.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2.4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6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2.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不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10)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2.8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2.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8.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8.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8.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2.8.6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22.8.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2.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3.3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3.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24.比较与评价24.1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3提供相同品牌全部产品或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评分最高者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核心产品:40%丙硫菌挫.戊挫醇悬浮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24.3规定处理。24.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4.4.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4.4.2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须知2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4.4.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4.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4.4.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24.4.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4.4.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5.评标方法和标准2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总分为100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55分商务部分:15分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2.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30。注:1.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2.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3.技术部分55分无人机配备10分无人机配备(10分):①配备10架以上无人机为一档得10分;②配备6-9架无人机的为二档得7分;③配备5架无人机为三档得4分;④配备5架以下无人机得0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很完整、详细有效,对本包的实施范围明确、内容清楚,采用的技术思路和方法非常合理、清晰、可行得8-10分;方案较完整、有效,对本包实施范围明确,采用的技术思想和方法较合理、可行得4-7分;提出基本方法,技术思路一般论述一般得1-3分;缺项不得分。质量控制证措施及质量保10分质量控制计划保障可靠,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且质量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审核手段完善得8-10分;质量控制计划有保障,有质量保证措施,且质量措施较可行,审核手段较完善得4-7分;质量计划有一定保障,质量措施可行性一般,审核手段不完善。得1-3分;缺项不得分。安全保障措施和突发应急措施10分服务方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突发应急措施。(10分)①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得10分。②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可行,得4-9分。③方案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一般,得1-3分。④无方案,得0分。无人机操作员15分投标人投入的植保无人机操作员持有有效的无人机操作员证的,每一个得3分,最多1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操作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扫描件体现于投标文件中,以合同协议为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注:业绩在投标文件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不符合的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差异横向对比酌情评分(0-5分)4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对各投标供应商差异横向对比酌情评分(0-4分)注:(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3)综合得分一致时报价低的优先。26.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6.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6.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活动。26.3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开标之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标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26.4采购代理机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7.废标条款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28.1中标结果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8.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8.3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伍份。29.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29.1采购人、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修改。投标人需做出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29.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叁份,中标人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9.4合同双方如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30.质疑与投诉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0.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30.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对不需要经过论证即可作出判断的质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0.7质疑联系事项:(1)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2)采购人信息名称:修武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修武县竹林大道6号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1831726932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金松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西王褚新区门面房24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391-228622230.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1、采购需求:在县域内部分地块开展喷施叶面肥、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一喷三防"社会化统防统治服务,喷防面积不低于16万亩。2、服务地点:修武县。3、服务期限:60日历天,满足采购人要求。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6、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符合焦作市财政局《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的规定。二、采购清单序号喷药种类内容标准数量130%联苯·吡虫啉悬浮剂(联苯菊酯5%,吡虫啉25%)5毫升/亩16万亩2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40毫升/亩3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10毫升/亩499%膨化型磷酸磷钾100克/亩5飞防助剂10毫升/亩6喷防作业服务(1)供应商投入的植保无人机进行的作业须提供无人机飞防田间飞行轨迹原始数据(U盘)、服务组织配药时和作业时的影像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现场兑药照片,显示时间、地点);(2)供应商在防治作业结束后,需向采购人提供被作业统计表及检查验收资料;(3)供应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服务后,要确保所服务的农户在作业清册上签字,所服务的村要在清册上签字盖章。注:供应商就以上内容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注: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否则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3、本部分格式仅供参考,除未实质性响应外,不以格式有偏差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内容项目资格性审核内容格式顺序投标文件的封面及目录投标文件的封皮格式11-1投标文件的目录格式21-2资格性证明材料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扫描件格式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42-2信誉要求以代理机构提供现场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2-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11、格式122-5其他资格要求(如有需提供)原件自拟2-6符合性证明材料投标承诺函原件格式5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63-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格式73-3开标一览表原件格式83-4商务响应表原件格式93-5技术参数偏离表原件格式103-6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自拟3-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13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视为无效标。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自拟4-1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扫描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自行设计。3.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编制于投标文件内。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格式1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编号:交易编号:招标人: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地址:日期:年月日格式2目录资格性证明材料1.1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符合性证明文件2.1投标函„„„„„„„„„„„„„„„„所在页码2.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2.X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其他证明文件3.1„„格式3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特此证明。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4-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交易编号为:的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此处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格式5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采购编号:交易编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承诺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为人民币元;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的,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同意接受相关处罚;4、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每项规定;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我们将自愿接受相关处罚;7、中标后保证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我单位保证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证明(验收书)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8、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如有违法或出现上述违背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9、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箱: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格式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编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小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