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扩区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
[政采云]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MHY-2026-008
二、项目名称: 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报价:2950000(元)
89.1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
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
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
编制自治区级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调扩区技术文件上报审批,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需满足的要求:需按时完成调扩区所需规划编制及技术文件上报工作并及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编制成果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玲,王国霞,王瑛,陈娟,马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的取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资源路西路2巷
联系方式:19029022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118号银河大厦1幢1105
联系方式:19190332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荣
电 话:1919033255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终.doc768.0K
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1.1.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MHY-2026-008(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购单位: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1.1.2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9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HY-2026-008项目名称: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300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00采购需求:编制自治区级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调扩区技术文件上报审批,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需满足的要求:需按时完成调扩区所需规划编制及技术文件上报工作并及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编制成果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北京时间)地点:政府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0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截止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资源路西路2巷联系人:徐函电话:1902902260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丽荣联系电话:19190332550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118号银河大厦1幢1105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资源路西路2巷联系人:徐函电话:1902902260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118号银河大厦1幢1105联系人:王丽荣联系电话:191903325503项目名称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4服务内容编制自治区级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调扩区技术文件上报审批,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编制成果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8付款方式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10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þ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②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③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地方外,其余签字盖章处均由牵头人完成签字盖章,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11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12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此期间如未提出问题将视为默认招标文件所有要求。13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日历天。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1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300000.00元(叁佰叁拾万元整)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项目预算,超过项目预算按投标无效处理。1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账号:9558833011000066991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填写银行单据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可简写)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4.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同时将电子投标保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新疆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5763。)除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外,暂不予认可其他电子保函。5.各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但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17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两套、印章齐全)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备案存档。18开标时间及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 分钟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供应商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1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组成评委确定方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相关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23履约担保þ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担保的金额:以实际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否2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以实际中标价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的取费标准计取。代理费缴纳账号信息: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县支行账户账号:842010012010112784877 开户行行号: 40288420001625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1.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2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相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4.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线提交的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提供在线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在线说明或者在线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意事项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站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如响应文件中提供时将直接使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查询网站打印)。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所有供应商,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存在不理解或不明确的条款,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如无书面质疑,则视为投标单位默认或默许其条款。5.如果有疑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二、投标须知正文(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编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知识产权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6.纪律6.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6.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6.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6.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2.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2.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现场勘查7.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1项的规定。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7.3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投标邀请书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投标邀请书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布(新疆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查阅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0.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0.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11.一般要求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新疆政采云平台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12.2电子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3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或签字。12.4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如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投标报价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3.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投标而被拒绝。13.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4.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3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5.响应文件有效期15.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3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17.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19.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20.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0.1采购人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0.2评审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六)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确定中标人23.1采购人不保证将合同授予最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2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3名中标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3.4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信用记录,采购人将确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招标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4)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人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重新评审2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纪律与保密事项26.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招标或者放弃中标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中标信息的公布27.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信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28.询问及质疑2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28.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28.5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2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28.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中标通知29.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0.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他规定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3.其他规定33.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组成方式详见投标前附表。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潜在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潜在供应商的得分。2.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潜在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3评审纪律3.3.1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3.2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3.3.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3.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评标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各级财政部门对评审活动相关各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3.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3.4.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3.4.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4.4评审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3.4.5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3.4.6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3.4.7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二、评标程序4.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4.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4.1.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附件1)4.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详见附件2)4.1.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投标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2)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做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附件1: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资格性审查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企业信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限制行为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内容承诺或者说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9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含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各方根据本项目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备注:1.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不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资格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附件2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符合性审查1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授权委托是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3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单位盖章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最高限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响应文件中附缴纳证明材料7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8权利与义务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备注:1.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不满足要求的在对应的框内打“×”,符合性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5.澄清有关问题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5.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5评标委员会认为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潜在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6.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3、评分标准:各供应商的总评分=A+B=1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标准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投标价格评分10分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10%×10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10分B:商务技术分9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对本项目编制任务理解;②规划背景分析;③项目现状分析;④相关规划分析;⑤规划原则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10分规划编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②产业发展规划;③水资源论证报告;④安全风险评估报告;⑤环境影响报告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4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8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40分组织实施及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实施保障措施;②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5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质量;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4分企业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评估、环境影响报告、安全风险评估任意一种)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本项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5分企业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9分①具备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规划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得3分;②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的得3分;③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的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资质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9分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经常性联系,负责安排及全面督导项目的实施、管理及服务工作,根据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7分。①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7分,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5分;③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3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7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进行打分,本项最高10分:①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的4分;②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的3分;③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的3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10分D: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1.1.31.1.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伊吾工业园区一园五区调扩区规划编制项目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进度向乙方支付项目价款。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伤亡,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5.经甲方验收不符合项目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其他方式改正错误。6.乙方保证以合法的方式实施本合同,并保证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四、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整;人民币(小写)元整。2.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约定。六、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向甲方提交按甲方规定要求的项目成果及有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七、项目成果、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权利归属与保密1.本合同项目成果所有权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标准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归甲乙双方所有。2.乙方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提供的数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3.本合同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将项目所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成果以及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移交甲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双方协商约定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合同严重不符,或者由于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修改或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或国家财政困难导致甲方无法拨付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并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有关成果和资料移交甲方。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在运营期限内,乙方人员不得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允许下变更。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伊吾工业园区淖毛湖片区、白石湖片区、盐池片区、煤炭物流片区及零碳片区。编制自治区级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调扩区技术文件上报审批,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需满足的要求:需根据调整后的城镇开发边界和建设用地规模,按时完成调扩区所需规划编制及技术文件上报工作并及时配合完成伊吾工业园区调扩区工作。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编制成果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服务要求:(1)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配备较强专业技术人员;(2)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3)在没有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局部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4)在编制方案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1.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响应文件(一)投标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前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参加。(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3)。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8.特定资质: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9.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2)10.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含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各方根据本项目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五)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以上提及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2:标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七)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如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注:▲本声明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前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附件2: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特此承诺1.1.6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附件3: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附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本(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1.1.71.1.8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三、商务文件(一)投标申请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1.总报价为小写:元人民币,大写:。2.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招标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4.我方指派(姓名)为项目负责人,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的任务,并交付贵方验收、使用。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及评审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随本申请递交的投标申请附录是本申请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1.1.9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名称2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3合同履约期限4项目负责人5投标有效期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日历天。6其他事项申明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报价。(三)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金额包含内容备注合计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供应商在填写此表时还可进行详细说明,详细说明后附,具体自行编制。2.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如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写,并做详细说明。1.1.10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报价。(四)投标保证金1.1说明:此处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及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1.11.21.31.41.51.61.71.81.9.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并提供证明文件。1.10.(五)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一览表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岗位执业资格证证件种类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注:后附全部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投标服务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6789…注:1.如供应商未填写此表格内容,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商务条款。2.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签约日期说明:后附上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0.11.10.21.10.31.10.41.10.51.10.6四、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制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1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调扩区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