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地维修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2026)
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6-C2-01073-YNZG-0032
二、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
供应商名称:云南新探索农林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斗南国际花卉中心7幢一层135号
成交金额(万元):81.7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8
评审报价(万元):81.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
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
施工范围:维修改造工程总面积16128平方米,包括5组温室的连跨棚改造(更换棚膜、保温被安装、卷膜器更换)、灌溉首部系统安装、室内灌溉系统(盆、种植槽、肥液回收)安装和仓库改造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林德飞
执业证书信息: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资格不作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正伟,章佐,刘思娜(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号)标准,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包干价固定金额为¥14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1.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供应商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询评审结果、得分与排序,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2.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我们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益康路87号
联系方式:0871-6563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
联系方式:0871-67357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辅、王蒙、可兆伟、卯明艳、陈主娥
电 话:0871-6735768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1: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正伟,章佐,刘思娜(第1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1.7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辅、王蒙、可兆伟、卯明艳、陈主娥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7357686
采购单位
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益康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63101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7357686
附件:
附件1
(定稿)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温室维修改造项目4.2.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单位名称)的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新探索农林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05.200587万元,资产总额为114.4438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新探索农林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04月10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依据本公司(或单位)的财务报表、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真实填写此表。(3)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填写虚假,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贵企业属于建筑业贵企业规模类型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特别申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您提供的企业所属行业和指标数据生成测定结果。扫/码/自/测MIIC已经为7230614家企业提供测试服务返回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云南新探索农林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105.20万元资产总额114.44万元。测试结果:微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7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单位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项目编号:ZG-2026065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采购代理: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一、总则91.项目概况及说明92.资金来源9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实质性要求)94.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实质性要求)95.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96.磋商费用97.质疑98.投诉10二、磋商文件109.磋商文件的组成10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实质性要求)1112.响应文件构成(实质性要求)1113.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实质性要求)1114.知识产权1215.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2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实质性要求)1217.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3五、磋商与评审1420.磋商1421.评审1422.评审过程的保密14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取消14六、成交结果与合同签订等14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425.成交通知书1426.签订合同1527.合同分包1528.禁止合同转包1529.补充合同1630.履约保证金1631.验收16七、其他事项1632.解释权1633.政府采购有关政策16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7一、资格审查部分18附件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19附件二:供应商情况一览表20资格审查相关材料21二、技术部分22附件三: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3附件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4附件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5附件六: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26附件七: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27三、商务部分28附件八:磋商函29附件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0附件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1附件十一:磋商报价一览表32附件十二:拟派项目团队情况表33附件十三:近年承接类似项目业绩表34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35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8附件十六:其他磋商资料39附件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4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45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49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56评审办法前附表561.评审方法622.评审标准622.1初步评审标准622.2磋商标准623.评审程序623.1初步评审623.2磋商、比较与评价643.3详细评审打分653.4评审结果653.5评审工作纪律653.6特殊情况6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G-20260652.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20,000.00元5.最高限价:¥820,000.00元6.采购需求: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温室维修改造,数量:1项。施工范围:维修改造工程总面积16128平方米,包括5组温室的连跨棚改造(更换棚膜、保温被安装、卷膜器更换)、灌溉首部系统安装、室内灌溉系统(盆、种植槽、肥液回收)安装和仓库改造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保修期: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供应商若为法人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2供应商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2.3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2.4若供应商不属于以上情形或存在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截止于2026年4月10日23:59前。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g12.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4.售价:/。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2号电子评标厅。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参与磋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落实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等相关政策。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我们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方式为线上不见面开启,供应商无需派人到磋商现场。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益康路87号联系方式:刘思娜,电话:0871-65631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联系方式:0871-673576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辅、王蒙、可兆伟、卯明艳、陈主娥、崔婷婷、杨光菲、罗浩、张晗电话:0871-673576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2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特定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成交服务费本项目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号)标准,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包干价固定金额为¥14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6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王蒙、陈主娥。电话:0871-67357686。7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60天。8响应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9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1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1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1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1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开始。磋商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2号电子评标厅。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参与磋商。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是否要求中标(成交)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利息)。☑不要求。后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和要求相应失效。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最高限价:¥820,000.00元(实质性要求)。备注:①供应商的总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成交服务费等所有费用。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①本项目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含要求电子签章)处,可盖鲜章原件扫描或者加盖电子签章。②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盖章、签名时,不能遮盖响应文件的评审关键内容,因签章、签字遮盖响应文件关键内容而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分3次进行合同支付。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支付:工程总体进度完成80%,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三次支付:竣工(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后,扣除合同价款总金额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拨付尾款。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按应支付价款的同期活期银行利息支付逾期违约费用。(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6)同义词: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招标人”和“采购人”“投标人”和“供应商”“招标文件”和“采购文件”“投标”和“磋商”“招标代理”和“采购代理”“招标”和“采购”“中标”和“成交”等内容按同义词理解,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一、总则1.项目概况及说明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1.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6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职责。2.资金来源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所列内容。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指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4.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实质性要求)4.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磋商费用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例外情况,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终止项目且不再采购的,由代理机构弥补200元/家的文件编制费。6.2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成交服务费。7.质疑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7.2受理质疑部门: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部;电话:0871-67357686、18788534208。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7.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7.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0.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内容,如发现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10.2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10.3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10.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详见采购公告发布信息的网站更正公告及政采云平台相关系统提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实质性要求)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11.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2.响应文件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13.响应文件的报价、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实质性要求)13.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3.2供应商须就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内容报价。13.3总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费、安装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成交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3.4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磋商)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5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3.7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数据、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3.8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14.知识产权1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5.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5.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实质性要求)16.1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6.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6.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磋商申请。16.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响应文件应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16.5响应文件应结合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相对详细的目录,以便于评委评审时查询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判。因未编制目录导致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7.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限、担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缴纳凭据的原件复印件,否则为无效保证金。17.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17.3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供查验。17.4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在办理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17.5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全部扣除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支付成交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本项目采购电子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9.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4未按要求加密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受理。19.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项目下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磋商与评审20.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1.评审21.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通过初步评审、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21.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按无效处理。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取消2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成交结果与合同签订等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采购公告发布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按时到场进行合同谈判,视为放弃成交机会,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与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及以后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26.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合同分包2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或服务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7.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4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禁止合同转包28.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3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规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31.验收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履约完成后须进行验收。31.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若须知前附表要求)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31.3验收记录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均应存档。七、其他事项32.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3.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在评审时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一、资格审查部分附件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附件二:供应商情况一览表1企业名称:2地址:3联系人:电话:4电子邮箱:5注册地:注册年份:6公司取得的相关证照:7企业人员情况:8主营范围: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及政采云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系统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二、技术部分附件三: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格式自拟)附件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附件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格式自拟)附件六: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格式自拟)附件七: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附件八:磋商函致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贵方代理的“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2.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提供的服务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本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时间后日,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如果我方成交,则至合同履行完成为止,本响应文件保持有效。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并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电话:日期:附件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附件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附件十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第一次磋商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经理备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拟派项目团队情况表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资格证书【若有】备注1项目经理2……3……………备注:后附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如有)、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近年承接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项目编号:ZG-2026065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承接时间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依据本公司(或单位)的财务报表、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真实填写此表。(3)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填写虚假,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 50≤YY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 20≤XX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 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 300≤YY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 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 5≤XX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100≤YY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 20≤XX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 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 20≤XX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 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 20≤XX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 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 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 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 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 100≤YY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 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 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 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 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 100≤YY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2000≤Z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XX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 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 10≤XX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 100≤ZZ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 10≤XX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予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附件十六:其他磋商资料(1)不参与串标、围标承诺书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我方”),自愿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磋商/谈判)。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杜绝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我方在此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我方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关于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绝对不存在且不会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串通投标(串标)、围标行为:1.投标人(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1)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协商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约定采取一致行动(如约定放弃投标、轮流中标、陪标等);(3)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就本项目投标事宜达成任何形式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或默契;(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投标人(供应商)与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串通:(1)与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就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技术规格、业绩要求、评标(审)办法等)进行私下协商、沟通;(2)获取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泄露的依法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与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供应商)与评审委员会(磋商/谈判小组)成员串通:(1)在评标结束前接触评审委员会(磋商/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沟通;(2)向评审委员会(磋商/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谋取有利评标结果。4.其他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谈判/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三、承诺无围标行为我方承诺,绝对不存在且不会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胁迫、利诱等方式组织或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或不参与投标;(2)利用多个关联公司或他人名义参与投标,以增加中标概率或操控价格;(3)为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而采取的任何不正当手段。四、信息真实性承诺我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状况、人员配备、技术方案、投标报价等)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五、独立投标承诺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活动完全独立进行,未受到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或控制。我方是代表自身利益进行投标,并非代表或代理其他任何未在响应文件中声明的实体或个人。六、接受核查与承担后果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1.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对我方的投标行为进行监督、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关系、资金往来、人员关联、响应文件相似度等。2.若我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即构成重大违约和违法行为:(1)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我方投标无效或中标无效;(2)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人没收我方(投标/谈判/磋商保证金)的决定;(3)我方自愿承担由此给招标(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购的费用、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延误损失等);(4)我方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取消一定时期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等);(5)我方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6)我方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将被记入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七、承诺效力本承诺书是我方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其效力持续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标结果被合法废止之日止。八、承诺主体本承诺书由我方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分包商、供应商等,如有)共同遵守。我方确保所有关联方知悉并遵守本承诺书内容。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响应文件格式中未明确格式的内容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磋商资料)附件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说明:1.参加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原件必要时备查。2.供应商若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将予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如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则供应商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维修改造工程总面积16128平方米,包括5组温室的连跨棚改造(更换棚膜、保温被安装、卷膜器更换)、灌溉首部系统安装、室内灌溉系统(盆、种植槽、肥液回收)安装和仓库改造等。二、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保修期: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3、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省花卉示范园区内。四、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五、工程内容嵩明基地2026年维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一连跨棚改造1-5#棚1顶膜10.15mmPE散射膜平米53002顶膜20.15mmPE散射膜平米123203顶膜30.15mmPE散射膜平米20704山墙膜10.15mmPE散射膜平米10535山墙膜20.15mmPE散射膜平米10666山墙膜30.15mmPE散射膜平米7417山墙膜40.15mmPE散射膜平米3258侧墙膜10.15mmPE散射膜平米9549侧墙膜20.15mmPE散射膜平米415810侧墙膜30.15mmPE散射膜平米62111垫膜米400012补膜胶带卷2013卡槽0.7厚 L=6000根16014卡簧L=2000根1000015压膜绳黑色高强米2000016雨落管110口径,L=4000根70二卷膜器更换1-5#棚1卷膜器220v 100W台402爬升器专用个15三灌溉首部系统1-5#棚1灌溉泵组水泵台22自动反冲洗砂石过滤器3寸台13自动反冲洗碟片过滤器3寸台14变频柜套15连接管道3%项1四室内灌溉系统1-5#棚灌溉系统含4、5#回液11#棚主管平米416022#棚主管平米304033#棚主管平米304044#棚灌溉平米425654#棚灌溉平米1632五仓库改造1仓库除锈、刷漆平米1602仓库杂物清除项13水池防水项14仓库换顶瓦平米160六棚内清表、铺地布1-5#棚1清表棚内、棚外平米161282铺地布白色100g/㎡平米16128七其他改造1露天区灌溉平米30002测试棚更换防虫网更换立面防虫网平米57603矮墙抹灰米5284育苗棚喷灌项1八4、5#棚种植槽1钢架种植槽石棉瓦、公分石、PP 槽、椰糠米1500九5#棚保温被更换1保温被3D 保温幕被,白色平米1632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备注:本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乙方:发包方: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一、工程名称: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昆明测试站嵩明基地维修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省花卉示范园区内三、工程承包范围: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五、工程工期:六、合同价格与支付:6.1、合同价格6.1.1合同价格:元(大写:)。6.1.2合同计价模式:固定总价合同。6.1.3工程内容范围外的工作内容,按施工期间现行云南省相关计价规定结算。6.2、工程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6.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6.2.2.付款: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本项目具体约定如下:本项目分3次进行合同支付。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支付:工程总体进度完成80%,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三次支付:竣工(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后,扣除合同价款总金额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拨付尾款。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按应支付价款的同期活期银行利息支付逾期违约费用。6.2.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乙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地址:开户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责任:1.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2.负责协调周边关系。3.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买的原材料,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合格材料。4.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在甲方足额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前提下必须按质按量如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施工原则,严格按照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进行。3.听从甲方现场管理和监理人员的合理指挥,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管理制度。4.严禁转包本工程项目,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严禁违法分包,对未涉及主体工程以外可分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中,原则上承包人对专业工程分包的应经发包人同意。5.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工作并交由甲方归档。6.负责工程实施期间未移交的成品、半成品、物料设备的看管保护,若因甲方原因未移交的由甲方负责承担费用及损失;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定进行现场安全、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以上产生的费用依据工程所在地的计价依据执行。7.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及劳务关系,施工人员的各类保险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一切劳资纠纷及内部伤残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8.本合同中所涉及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1年,维护期限内因项目质量安全等一切归于乙方责任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据实计量,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0.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等。11.施工签证单必须由现场监督人员、甲方主管领导签字才有效。八、其他约定: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竣工日期按时竣工。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如沙尘暴、洪水、暴雨、雪灾、地震、冰雹、7级以上大风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政府规划调整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疫情防控风险等)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九、安全管理: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并将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到位,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3.乙方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工程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保修条例保修,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沙尘暴、洪水、暴雨、雪灾、地震、冰雹、7级以上大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保修期: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意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需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2.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还应承担对方为维护权益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等费用。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地向争议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质量条款仍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且双方确保已经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以下无正文)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合同签订时请甲乙双方按以上规定执行。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的合同为准,但不能改变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实质性内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序号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评 审 标 准评 审 标 准1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ontinue@@continue@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continue@@continue@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continue@@continue@财务报告(1)供应商若为法人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若供应商不属于以上情形或存在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加盖电子签章)。(1)供应商若为法人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若供应商不属于以上情形或存在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加盖电子签章)。(1)供应商若为法人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1年及以上: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若供应商不属于以上情形或存在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加盖电子签章)。@continue@@continue@特定资质(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期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磋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磋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磋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continue@@continue@技术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continue@@continue@商务资信(1)格式: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编写无潦草或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并按要求电子签章。(2)磋商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审查该项)。(5)时间期限等:响应文件有效期、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委托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符合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格式: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编写无潦草或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并按要求电子签章。(2)磋商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审查该项)。(5)时间期限等:响应文件有效期、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委托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符合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格式: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响应文件编写无潦草或内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并按要求电子签章。(2)磋商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按要求电子签章(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审查该项)。(5)时间期限等:响应文件有效期、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委托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符合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详细评分评分因素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Z=S+J。其中:Z:指供应商的最后得分;S:指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满分30分;J: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满分7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Z=S+J。其中:Z:指供应商的最后得分;S:指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满分30分;J: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满分70分。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Z=S+J。其中:Z:指供应商的最后得分;S:指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满分30分;J: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满分70分。@continue@@continue@F1-报价得分(满分30分)①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②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调整(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在评审时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备注2:异常低价问题的处理(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①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②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调整(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在评审时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备注2:异常低价问题的处理(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①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②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调整(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由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故在评审时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备注2:异常低价问题的处理(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continue@@continue@F2-技术部分(满分70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满分20分)第一个档次(20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二个档次(16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有一定指导性,施工措施有一定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三个档次(12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第四个档次(8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没有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部分合理但存在很多问题的。第五个档次(4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存在明显错误的。备注: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不得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5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11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有一定针对性的;第三个档次(7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2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备注: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5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和保障措施具体,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针对性强的;第二个档次(11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和保障措施具体,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有一定针对性的;第三个档次(7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和保障措施具体,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2分):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备注: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材料投入等保证措施合理,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7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材料投入等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3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材料投入等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无针对性也无明显错误,有违约责任承诺的;第四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备注:无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的不得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有针对性的;第二个档次(7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一定指导性的;第三个档次(3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存在问题,不满足施工需求,调配投入计划不合理的。备注: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通过初步评审、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对评审因素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并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候选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总得分相同,则按详细评审第二项评审因素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评审办法第2.1.1及2.1.2款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及要求,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的磋商和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2磋商标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评价,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后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经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1.4其他(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8)响应文件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为重大偏差,不予修正和澄清,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为细微偏差,可修正和澄清。3.2磋商、比较与评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在线进行。3.2.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5除根据本章第3.2.2项规定作出的变动外,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2.7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2.8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承诺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3.3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并计算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5评审工作纪律3.5.1对评审内容和评审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3.5.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递和泄露。3.5.3任何属于供应商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3.5.4所有资料(包括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3.5.5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3.5.6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3.5.7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3.5.8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3.5.9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5.10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6特殊情况评审、磋商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地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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