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高县泗溪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编号
江西邦惠-SG2026-002
二、项目名称
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创城市服务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张冰洁
供应商联系电话:18350037014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北区4号楼
中标类型:总价中标
中标(成交)金额(元)\(%):55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钟志刚,严莉,周素荣,万涛,万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94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高县泗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政府
联系方式:15170535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上高县锦惠路160号
联系方式:0795-251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琴
电话:15070572162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49475.00元
相关附件:
答疑文件正文.pdf
采购结果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江西邦惠-SG2026-002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上高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投标人..........................................................................................................................10费用........................................................................................................人代表....................................................................................................文件的构成.............................................................................................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为落9.采购需求标准10.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11.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构成14.投标报价..证金.........18.分包的规定........................................................................................................................19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1919.恶意串通等行四、开标20.开标五、评标21.评标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情况的同.情形.情况的处理.24.意外七、中标和合25.中标人的确定26.中标结果公告27.履约保证金28.签订合同八、询问和质疑29.询问30.质疑九、其他事项31.采购代理服务费32.适用法律33.解释权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书...................................................................................................................................36.............................................................................................................................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明细表.................................................................................................................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4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2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服务项目含进口产品参加投标)......................................497-6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507-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518-1中小企业声明(服务)...................................................................................................52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6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77-4投标保证金凭证..............................................................................................................48件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投标人情况格式10、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格式1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格式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五章服务需求及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方法第一章投标邀请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江西邦惠-SG2026-002项目名称: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56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560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江西邦惠-SG2026-002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1项7560000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3.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可采用货币、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等形式,采用货币形式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具体执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请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网,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高县泗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联系方式:周先生159795018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高县锦惠路160号项目联系人:罗琴电话:150705721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2.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招标文件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4.对小、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可采用货币、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等形式,采用货币形式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具体执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请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网,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1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2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不见面开标特别事项说明(此处为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说明,采用见面开标方式可将此段内容删除):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将退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活动。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开标时间及地点3.1投标人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20230504/0e883d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投标人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如投标人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如投标人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投标人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投标人查看。3.7投标人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8投标人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0791-888621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22.1评标方法对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2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本项目不适用27.1履约保证金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30.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招标文件质疑接收部门: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070572162通讯地址:上高县锦惠路160号电子邮箱:813976354@qq.com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质疑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高县锦惠路160号项目联系人:罗琴电话:150705721623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详见《宜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通知》(宜财购发[2022]25号)文件。二、招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所述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2联合体投标3.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适用于联合体投标)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中标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投标)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招标文件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标准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2”)7.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3”)7.8投标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4”)7.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人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代理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5”,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适用于进口产品);7.10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6”)(适用于联合体投标)7.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小型、微型企业作为代理商,中型企业作为本项目服务承接商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8.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服务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8.5.5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采购需求标准9.2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明细表(5)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3.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14.投标报价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开标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14.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14.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1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投标)15.2任何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5.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投标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截止时间17.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7.1.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投标无效。17.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7.2迟交的投标文件17.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17.2.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投标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17.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17.3.2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7.4原件及演示递交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演示佐证的,必须将原件或演示材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分包的规定18.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18.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19.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19.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开标20.开标20.1开标:本项目开标方式及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0.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21.评标2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2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1.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标环节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1.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2.1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响应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服务响应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2.1.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响应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服务响应优劣等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2.2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3.意外情况的情形23.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4.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23.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中标和合同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中标结果公告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履约保证金27.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8.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视为撤销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8.8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投标保证金。八、询问和质疑29.询问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0.质疑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0.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0.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格式要求):(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30.6质疑函接收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其他事项31.采购代理服务费31.1如为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1.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1.3中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31.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2.适用法律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条款1、定文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是指棍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文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3“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1.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人。2、标的物及时间本合同标的物及时间见本招标文件。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3.1履行期限:三年。3.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3.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4、卖方履约延误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履约。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推延交货和完工工期,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成终止合同。4.3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履约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或终止合同。5、违约责任5.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供货物,买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货物的总价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5.2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1)条规定的方式示担违约责任。6、不可抗拒力6.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6.2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扰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作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6.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体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违约终止合同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出方按6(1)款承担违约责任:7.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成部分货物;7.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8、转让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9、合同纠纷的解决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0、合同生效及其他10.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10.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11、合同变更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12、适用法律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丙方”):根据2026年月日举行的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江西邦惠-SG2026-002)公开招标采购评议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五、承包清洁、保洁、责任区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上高县泗溪镇集镇(含集镇所有小区)及22个行政村(含173个自然村)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环卫作业,具体包括泗溪镇范围内工作生活区域、泗溪镇范围内主要路段、各村组间主要通行路段的清扫除杂及保洁;各路段旁主要沟渠的保洁;国道泗溪镇境内通行路段的清扫除杂及保洁;泗溪镇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点和公厕的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清理;集镇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管护;承包范围内的环卫设施维护、更换、补充工作;集镇主要道路洒水工作。作业内容如下:1.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各个村的清扫保洁服务;2.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各个村主次干道,街道,水面,收集点、垃圾桶保洁,街道、道路除尘、淤泥清理,农贸市场管理,特殊天气保洁(如雨后积水处理、雪天积雪处理等)的清扫保洁服务;3.负责项目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在运营中转站:4.应急保障机制:农村区域内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特殊天气、车辆撒漏滴、上级检查及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的环境卫生应急管理。六、承包事项1.清扫要求:通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辖区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四净”(即无积存垃圾、无漏扫部位、无果皮纸屑、无污物积土、无污水、无杂物,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垃圾收集设施净):环卫设施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观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做到不满溢、无积存;“牛皮癣”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达到整体干净整洁:实现环卫作业“三统两全”(即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标准、统一考核奖罚,全天候、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按上级要求同步完成。2.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要求:清扫坚持每天清扫全天候保洁,普扫之后用垃圾桶、火钳收集垃圾、巡回保洁。3.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要求:每天完成道路清扫,道路污迹、侧石、窨井盖、果皮箱的清理清洗,人行道至围墙根杂草清理等工作及每天收集居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1)路面及道路两侧通透干净整洁,无积存沙土、无动物尸体及粪便垃圾等污染物:(2)道路、人行道及标志线等见本色,路面无污染物如烟蒂、塑料袋、纸屑、果皮、树叶等:路面基本上没有积土、积沙问题。地面分车道交通标识线清晰、污较少。(3)路沿石(边)含沟井口干净,无积沙、积土: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杂草等其他废弃物,无明显积水。(4)路肩无杂草、垃圾等污染物。(5)住户(商铺)门前、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无烟蒂、塑料袋、果皮、纸屑等废弃物。(6)绿化带内不能有烟蒂、塑料袋、果皮、纸屑等废弃物。(7)路面、路旁、树下无杂草。(8)村庄道路及公共场所、巷道无垃圾、动物尸体及粪便,田林沟渠河塘田间、地头、山林、沟渠、河流、水库无明显垃圾及动物尸体等污染物。(9)水面漂浮物及时打捞,水面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垃圾应及时清捞,堤岸、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清理。(10)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清掏(清倒)及时,垃圾桶、果皮箱立面无乱张贴、无涂写、立面干净。(11)保证主要道路和集镇街道每周洒水不少于两次,遇节假日,迎检及重大活动需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洒水次数,雨后及时清理路面及低洼处淤泥、污水。(12)雨季高峰期时,对排水沟、雨水井、渠道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对阻塞的进、排水口应及时疏通,确保雨季不因进、排水口的堵塞导致污水横流现象,降雪天气时要及时清除积雪,清理出的积雪堆放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融雪后要及时清扫路面。(13)对三格式卫生厕所要定期清掏。(14)农贸市场内无垃圾乱堆、每周一执行消毒。(15)垃圾每日清运一次。(16)洒水要求:冬季一天两次,夏季一天三次。(17)集镇排水沟、检查井每年清掏至少两次。(18)集镇等其余区域冲洗每年至少10次,如遇上级检查调研等情况时无偿增加冲洗服务。4.作业前准备(1)上岗前检查自己的工作服反光条是否明显、无污损、无脱落,按规定穿着好工作服、佩戴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上岗作业:(2)开车作业前进行车辆点检,检查车辆刹车、转向、轮胎、电路、仪表是否正常,灯具外观是否清晰可见,车辆螺栓是否紧固,填写点检表,禁止带病作业;(3)不得在作业过程中饮酒或酒后上岗;(4)员工身体异常不作业。5.作业中安全操作要求(1)驾驶人员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2)需要变道时必须借助后视镜或扭头查看,确保安全后方可变道;(3)禁止急拐弯、高速拐弯;(4)行车作业过程中禁止逆行;(5)临时停车时必须拉手刹;(6)作业车辆禁止停放在路口,弯道,斜坡等危险路段;(7)快速保洁车在对机动车道进行路面巡回保洁作业时,必须在靠外侧的车道行驶;(8)快速保洁车在对非机动车道进行路面保洁作业时,遇有垃圾时必须停好车辆,摆放好安全锥筒,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9)保洁员按时到岗清扫,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保洁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必须请假,并及时安排替岗人员;(10)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6.项目考核为提高上高县泗溪镇对环境卫生质量,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宜居的农村环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坚持全覆盖、突出重点,以考核促整改,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坚持考核标准以形成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1)考核内容总体按照《上高县乡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相关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标准,对本项目所覆盖区域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的考核,以本项目环卫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农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实施方案为基本,重点从道路、街道、农贸市场等方面的洁净度、垃圾收运日产日清,保洁人员在岗率、环卫作业情况、环卫设施管养等方面进行考核。(2)支付考核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管理效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逐月填写资金审批表,经审批后,由县财政每月30日前,将上月资金的80%支付给各服务单位,剩余20%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城管局根据每季度考评结果(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进行差异化拨付,考核结果由县、乡考核及上级(中央、省、市)明查暗访结果组成。(3)考核方法①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是项目运营考核和监督主体,县城管局考核集镇为主。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环境卫生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场环卫作业情况进行考核。③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镇场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须根据整改意见立即整改。④各乡镇场组成环境卫生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质量每月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须即刻进行整改。各乡镇场应将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每月考评得分情况于次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⑤考评得分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计算,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城管局对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的综合考评得分占三分之一,各乡镇场对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的综合考评得分占三分之一,中央、省、市明查暗访情况占三分之一,相加即为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当月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作为县财政对服务单位付费依据。⑥综合考评得分共分三个档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和差。综合考评得分8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79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差。⑦月综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限期整改。⑧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甲方(各乡镇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⑨县分管领导被省、市约谈一次,扣除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当月运营费用20%:县主要领导被省、市约谈一次,扣除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当月运营费用30%,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被县里约谈一次,扣除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当月运营费用15%。如县领导一年内连续两次被省、市约谈,则甲方(各乡镇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考核制度根据《上高县乡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上新农发(2020)5号)文件标准。⑩乙方应及时按月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7.人员及车辆要求: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应提供履约所需人员及设备的要求,以保证达到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包含:足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的环卫作业人数。后压式垃圾车不少于1辆(5立方及以上)、洒水车不少于1辆(载水量4吨及以上),可由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提供,也可向乡人民政府租赁。七、承包方式承包方式采用金额包干法,甲方付乙方全年承包费(以实际中标价为准,采用考核制支付,根据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进行差异化拨付),其中包括保洁、清运费等费用(详细费用见投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中标人分项报价表)。承包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岗位安排由乙方负责,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与乙方雇佣的人员方式任何经济往来。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不定期对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须根据整改意见立即整改。(2)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质量每月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单位须即刻进行整改。(3)采购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中标人工作,并对中标人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表现差的员工,全年累计每月评分在70分以下达到三次,采购方有权提出辞退意见并停发工资,中标人应予执行。采购方有权审核中标人费用分配情况。(4)采购方有权核实中标人雇佣在采购方各岗位人员数,中标人如遇清洁工辞工,一周内可由其他岗位清洁工顶替,不扣钱,超过一周后仍无专职人员上岗则扣除中标人无岗位人员相应天数工资。由此导致工作不能衔接到位,中标人还应承担一定的经济处罚。(5)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有告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保洁工作的义务。2.中标人的权利义务(1)中标人有权决定清洁工的聘任和辞退,员工应服从中标人管理。负责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及内容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质量考评表,员工一律统一着装,定岗位,持证上岗。(2)中标人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并接受采购方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建议以及因服务不到位进行的经济处罚。(3)乙方人员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告。(4)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以及员工的培训,如造成与甲方员工或乙方内部员工之间发生纠纷,给子处理。(5)按时收取服务费用。(6)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7)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能大声喧哗,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乙方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口角、打骂事件。(8)乙方派往甲方服务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人事劳动关系,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结束之后该类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其他事宜均与甲方无关,其工资待遇的给付属于乙方内部管理范围,与甲方无关。参加服务的所有人员属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人事劳动关系及工资福利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与乙方所有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9)合同期满,因市场经济因素找不到保洁工时,中标人提前一个月申请终止合同。(10)全乡损坏和不足的垃圾桶全部更新配齐。九、其它说明:本项目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合同或者导致项目进行受阻的,采购人将向相关部门汇报,对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示,且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十、合同期限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应。十一、招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及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应。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签订地点:签定日期:2026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签章)年月日格式1.投标书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有关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投标书(含自然人投标)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开标一览明细表5、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1、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他相关澄清、更正等相关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按照新点投标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4.开标一览明细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品目金额备注1.人员工资2.保险费3.管理费4.维修费5.考核经费6.税金7.项目其他经费8.利润合计:元/年(第一年)小写:¥大写:人民币三年总计:注:本格式仅从参考,投标人应全面客观的对投标报价组成进行分析;利润不得为负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1、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方案;2、投标总报价应填小写,单位:元;3、如因投标人填写有误,导致无法唱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格式5.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响应/偏离内容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3、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填写的视为“无偏离”(有效响应),投标人在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第1行【响应/偏离】格式中承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采购需求中所有实质性条款;4、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响应/偏离内容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3、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填写的视为“无偏离”(有效响应),投标人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第1行【响应/偏离】格式中承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需求及采购需求中所有实质性条款;4、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须提供下列项证明文件,证明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提供材料说明:提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备注:本项目对特定资格要求有规定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从其规定,与本条款不冲突。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附:法定代表人及全权代表身份原件证扫描件(正、反面)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格式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我方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3.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投标人代表(或自然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格式7-4投标保证金凭证附:投标人盖章的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纳。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保证金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扫描件或截图:2、采用保函形式:2.1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复印件)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2.2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形式需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验证查询;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通过官方网站验证查询,如以上渠道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函;2.3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2.4保函保证担保范围须包含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3、采用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未提供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第五章服务需求及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服务名称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数量3年服务期限2520000元/年;三年共计7560000元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中的“服务要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售后服务、税金、所需车辆、设备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二部分服务需求(一)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上高县泗溪镇集镇(含集镇所有小区)及22个行政村(含173个自然村)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环卫作业,具体包括泗溪镇范围内工作生活区域、泗溪镇范围内主要路段、各村组间主要通行路段的清扫除杂及保洁;各路段旁主要沟渠的保洁;国道泗溪镇境内通行路段的清扫除杂及保洁;泗溪镇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点和公厕的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清理;集镇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管护;承包范围内的环卫设施维护、更换、补充工作;集镇主要道路洒水工作。作业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江西邦惠-SG2026-002二、项目名称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深创城市服务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张冰洁供应商联系电话:18350037014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北区4号楼中标类型:总价中标中标(成交)金额(元)\(%):5550000.00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钟志刚,严莉,周素荣,万涛,万翔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9475.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高县泗溪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政府联系方式:15170535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上高县锦惠路160号联系方式:0795-2516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琴电话:15070572162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49475.00元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高县泗溪镇人民政府的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高县泗溪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采购项且,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商为深创城市服务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Z人,营业收入为252.2725万元,资产总额为251.79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作业购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