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20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6-D-0287)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一、项目编号:TGPC-2026-D-028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津盛瑞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黑牛城道交口西北侧友谊大厦3-1004-C
91120103MA05KFHC88
18630910537
75.67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延长线环岛西路19号(原西青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大岛),承租面积为1980平方米(一层部分区域及三层部分区域)。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含设施设备检查维修与安全运行管理;秩序维护、安保、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执行及定期演练;卫生保洁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64天
项目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陈燕、严茹、张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联系方式:022-2768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2453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宏

电 话:022-2453822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物业).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文件:
项目需求书.docx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因房屋租赁产权方已经与津盛瑞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确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有效衔接,满足监管创新中心日常办公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5日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6-D-0287)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4邀请函受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津盛瑞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谈判。本项目为远程电子采购,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谈判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供应商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A.供应商须知一、基本概况(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2026-D-0287(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四)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若有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视为无效响应。(六)本文件售价:免费。二、项目内容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所属行业1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758765元758765元364天物业管理行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参与本项目的步骤、时间与方式(一)参与本项目的时间要求序号步骤名称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备注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不能参与本项目2网上应答(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026年4月13日9:002026年4月15日13:00未按时完成网上应答或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3解密2026年4月15日13:002026年4月15日14:00未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二)参与本项目的方式要求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采用网上获取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3.网上应答(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方式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网上应答及提交,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4.解密方式采用网上解密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2.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三)联系人:高原原范志刚(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176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八、采购人信息(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680017九、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3.联系人:张老师4.联系方式:022-27680017(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26年4月13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加注“★”号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判定任意一条加注“★”号的条款出现偏离,视为无效响应。一、项目背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含设施设备检查维修与安全运行管理;秩序维护、安保、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执行及定期演练;卫生保洁管理等。服务范围包括: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延长线环岛西路19号(原西青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大岛),承租面积为1980平方米(一层部分区域及三层部分区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物业服务。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履约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发证机关官网查询结果)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四)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供应商实施能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一)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二)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364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延长线环岛西路19号,原西青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大岛(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服务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时,采购人通过查询发证机关官网、核对原件、向相关第三方核实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相关专业人员证书予以查验,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保留终止采购合同,并追求其违约责任的权利。五、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供应商须按《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一)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供应商须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二)特别提醒:1.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5.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的风险。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将被拒绝。六、谈判程序(一)参加人员及要求1.供应商须由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随时准备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询问予以解答,该代表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谈判或合同履行结束。2.谈判代表人参加谈判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二)资格审查根据邀请函要求,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谈判。(三)符合性审查1.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与需求的符合性,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价格谈判阶段。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谈判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四)价格谈判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七、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九、注意事项(一)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保密在谈判过程中,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其他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供应商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解释权1.本次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政府采购组织机构解释为准。2.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六)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七)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项目需求书一、人员及岗位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11.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上岗2.性别:不限,年龄35-60岁,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管理经验否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1保洁1人性别:女,年龄:50岁周岁或以下,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7:30-16: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2秩序维护2人1.性别:男,年龄:60周岁或以下。★2.秩序员需持有保安员资格证,3.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3设备维护(电工、水暖工、消防监控等)8人1.性别:男,年龄:60周岁或以下。★2.维修工需持有低压电工证(不需高压电工证),4人★3.消控人员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4人4.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维修工: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消防监控:24小时,四班三运转合计人数12人注: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一旦获得成交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一、具体服务标准(一)项目经理(评分项)应从下述3项中选择一个A.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服务现场(√)B.项目经理可以不常驻服务现场,采购人需要时须到现场C.不需要项目经理,只需要一个项目负责人即可。(二)房屋本体的维修、养护管理1.房屋外檐: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2.屋面: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3.地面:平整、干净,无塌陷、污染。4.门窗: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5.维修养护制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6.根据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7.大楼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每日巡查楼宇外墙、外门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房屋完好率达到100%。8.雨水井、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雨雪天气前后,重点检查,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9.确保项目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12小时。10.安全标识: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每半月检查1次,及时修复。(三)设施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外围设施、楼内外标识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制冷、供暖)、给排水系统、避雷系统等。1.供配电系统(1)高低压系统及设备电气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进行1次高压设备10千伏设备和变压器的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2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测。直流屏和中央信号屏3年进行1次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对10千伏电缆进行一次检测。对内部核算用的电能表进行定期检测。配备合格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和维修电工。制定严格的供配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保养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建立供配电系统技术档案。配备各种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品、常用零配件和易损易耗等,并建立零配件供应渠道和供应商名册。定期对用电计量仪表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用电量计量的准确性。进行用电统计分析,做好用电调度和用电计划工作。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对任何新增加的用电都应进行用电负荷的计算,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尽可能保证三相平衡,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负荷供电。要建立火警、火灾、台风、地震等灾害时的供电预防措施。做好节约用电工作,降低损耗。限电、停电要提前2小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电站运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故障时应能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对蓄电池充电进行运行试验。无功功率和补偿工作提高功率因数,改善用电质量。做好公共用电的测算和计量统计工作,为物业费的收取和调整提供依据。(2)公共照明设施(含航空障碍灯、景观照明等)保持灯具完好,完好率在95%以上。室外配电箱灯具的防雨措施完好。光控和时间控制器应保持完好。85%以上的光源使用高效光源。2.消防系统:(1)配备消防设施主管技术人员,要求这些人员既有机电设备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又有必要的消防和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2)建立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每个消防设备都应指定设备责任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要安排24小时值班。(3)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分布、结构、性能、技术指标和图纸、使用说明书、测试数据等,还应包括每次试验、测试的结果和数据、更换和改造记录等。(4)建立消防设备巡视、检查、测试制度,具体内容可根据消防设备的使用要求和技术说明书制订。(5)日常巡检和测试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一定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避免错误再次发生。(6)消防设施日常运行、维修、更换的成本进行测算,为物业费的收取提供数据。(7)消防值机人员必须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资质证件。3.智能化系统(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2)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保存期为30天)4.外围设施:休闲椅、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5.楼内外标识系统: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并保持其处于安全状态。6.公共卫生间设备:制定公共卫生间设备的岗位责任制,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护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性能完好,使用正常,无破损短缺。7.电梯:保证有电梯正常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十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救助。8.空调系统(制冷、供暖):(1)制冷季按时启动制冷空调。(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设备及机房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等,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4)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5)制定空调系统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调整、稳定系统压力、温度、确保系统安全运行;(7)制订并执行该系统设备例行的月、季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8)认真填写运行及检查记录,对记录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并建立设备运行维护档案。9.通风系统(送、排风)(1)指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设备及机房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等,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3)配备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10.给排水系统:(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2)设施设备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消毒;(4)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周围无污染隐患;(5)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6)排水系统通畅;(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8)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9)排水设施:每年雨季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进行检查、清理,雨水、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10)污水泵:每季度对污水泵进行保养;(11)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处理;(12)二次供水设备正常运行;(13)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4)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有巡视记录,及时清除故障和安全隐患;(15)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水泵;(16)操作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17)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1次整体保养;(18)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处理;(19)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20)避雷系统:每年一次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公共秩序维护1.任职标准:五官端正、高中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具备优良的表达能力;积极上进,待人诚恳,团队意识强。2.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3.门岗:各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勤,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及来访人员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4.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更记录。5.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6.结合该项目管理的具体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7.建立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8.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营业时间内每天至少巡查2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9.保证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设备配备合理、更新及时、使用有效。10.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门进行处理。11.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12.制定重要会议或重要外事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1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14.建立三级防范及责任规定并成立意外消防、治安队伍。15.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等)实行进出管理。16.对物品进行实时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17.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18.楼内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19.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20.定期进行消防宣传。21.根据大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应急演习。2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业主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23.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与业主及承租人签定消防、治安责任书。(五)公共环境保洁维护1.环卫设施:应根据大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有临时垃圾堆放处。2.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3.外围及周边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巡查二次。4.绿地内无纸屑,烟蒂、杂物等,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5.大堂每日循环保洁,保证地面干净。6.楼内电梯厅每天循环保洁;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日擦拭一次;灯具每季除尘一次。7.公共卫生间每天循环保洁,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无明显异味。8.电梯轿厢每天循环保洁,巡查两次。9.垃圾桶及果皮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每天清洁一次。10.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每天清洁一次,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11.设备机房每周清洁一次,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沉积、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12.垃圾房(如有)每天清洁一次,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13.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一次,每半月巡查一次,无垃圾堆积。14.空置房每二周清洁一次,在业主接收前全面清洁一次,确保业主接收时房屋的整洁。对业主指定的房间按期清洁。15.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洁1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篓或杂物。16.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2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17.停车场每日清洁一次,地面干净,无杂物。18.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对区域进行环境消杀管理;消杀工作在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19.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适时开展对进入项目人员的体温检测等,并加强对租户或业主的宣传,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20.垃圾清运: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六)综合管理服务1.服务中心本项目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2.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客户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租户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4.日常管理与服务(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5)对进出本项目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6)对侵害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负责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7)运用计算机对客户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档案、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8)每年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9)代缴暖气费。(七)费用分割请根据实际情况将投标人及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分别列明C.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的政府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大楼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标准层面积: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尺寸:长:米,宽:米,高:米建筑层高:建筑结构: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1.供、配电设施设备:2.给、排水设施设备:3.升降系统:4.消防系统:5.空气调节系统:6.智能化系统: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8.停车场管理系统:9.其他:(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八)其他委托事项:1、2、3、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采购人所有人员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监督采购人所有人员遵守管理规约;(三)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五)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其他管理事项;(六)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七)其他:1、2、3、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五)对采购人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采购人,当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十一)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向甲方移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收益余额;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十三)应当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十四)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十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十六)其他: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形式,年服务费用为大写:(小写:)。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付款方式如下:第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建筑平方米、坐落于的物业管理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物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第八条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资金、物品和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二)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余额;(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七)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第九条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四)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五)若采购人部分人员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七)其他: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三条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采购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因任何一方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三个月前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解除前应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通知)。合同解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十五条争议处理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特殊条款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D.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谈判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总价为:第一包,元(人民币),大写(文字表述)。2.我公司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8.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9.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2.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13.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上门自取□到付邮寄邮寄地址、邮编: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供应商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2真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自愿按照政府采购法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单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2.我单位对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我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我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第三方单位证明材料、发票、各类企业证书、各类人员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我单位已经通过核对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发证机关官网(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等)查询、学信网查询等手段进行了核实,确保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不能确保真实性的材料不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4.一旦经财政部门查实我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材料,无论我单位是否获得中标成交资格,无论该虚假材料是否影响评审结果,无论该虚假材料是否为我单位员工个人或第三方提供,无论我单位是否对该虚假材料进行过真实性审核,我单位均认可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的处罚。5.我单位知晓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涉嫌串通投标的组织或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日期: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不利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附件3谈判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谈判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谈判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谈判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年月日谈判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谈判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4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总报价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1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其他:2服装费用3办公费用4固定资产折旧5利润6税金7...8...9...10...11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保持一致。2.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3.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费用分割情况,自行填写需供应商承担的条目。4.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5.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2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具体岗位人数(人)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月小计本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人员费用合计备注: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2、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本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本文件规定的服务月数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6-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此表应按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逐项进行应答,未应答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3.“采购文件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指采购文件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6-2技术要求偏离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单位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我单位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投入的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履约验收时,我单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发证机关官网查询结果)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除下表列出的偏离外,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完全一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此表仅体现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此表仅体现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此表仅体现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注:1.此表仅体现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部分,无偏离的部分,无需填写。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3.“采购文件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与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实施能力”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9供应商拥有的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情况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10: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岗位名称投入人数人员情况简介是否退休工作时间备注合计人数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成交,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津盛瑞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432万元,资产总额为61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太:候法承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淳泰(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4月15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办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8一、人员及岗位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11.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上岗2.性别:不限,年龄35-60岁,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管理经验否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1保洁1人性别:女,年龄:50岁周岁或以下,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7:30-16: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2秩序维护2人1.性别:男,年龄:60周岁或以下。★2.秩序员需持有保安员资格证,3.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3设备维护(电工、水暖工、消防监控等)8人1.性别:男,年龄:60周岁或以下。★2.维修工需持有低压电工证(不需高压电工证),4人★3.消控人员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4人4.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否维修工:8:30-17:30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消防监控:24小时,四班三运转合计人数12人注: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一旦获得成交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一、具体服务标准(一)项目经理(评分项)应从下述3项中选择一个A.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服务现场(√)B.项目经理可以不常驻服务现场,采购人需要时须到现场C.不需要项目经理,只需要一个项目负责人即可。(二)房屋本体的维修、养护管理1.房屋外檐: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2.屋面: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3.地面:平整、干净,无塌陷、污染。4.门窗: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5.维修养护制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6.根据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7.大楼平面分布图、楼门标识等:每日巡查楼宇外墙、外门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房屋完好率达到100%。8.雨水井、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疏通,雨雪天气前后,重点检查,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9.确保项目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12小时。10.安全标识: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每半月检查1次,及时修复。(三)设施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外围设施、楼内外标识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制冷、供暖)、给排水系统、避雷系统等。1.供配电系统(1)高低压系统及设备电气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进行1次高压设备10千伏设备和变压器的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2次高压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测。直流屏和中央信号屏3年进行1次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对10千伏电缆进行一次检测。对内部核算用的电能表进行定期检测。配备合格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和维修电工。制定严格的供配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保养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建立供配电系统技术档案。配备各种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品、常用零配件和易损易耗等,并建立零配件供应渠道和供应商名册。定期对用电计量仪表进行检查和校验,确保用电量计量的准确性。进行用电统计分析,做好用电调度和用电计划工作。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对任何新增加的用电都应进行用电负荷的计算,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尽可能保证三相平衡,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负荷供电。要建立火警、火灾、台风、地震等灾害时的供电预防措施。做好节约用电工作,降低损耗。限电、停电要提前2小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电站运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故障时应能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对蓄电池充电进行运行试验。无功功率和补偿工作提高功率因数,改善用电质量。做好公共用电的测算和计量统计工作,为物业费的收取和调整提供依据。(2)公共照明设施(含航空障碍灯、景观照明等)保持灯具完好,完好率在95%以上。室外配电箱灯具的防雨措施完好。光控和时间控制器应保持完好。85%以上的光源使用高效光源。2.消防系统:(1)配备消防设施主管技术人员,要求这些人员既有机电设备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又有必要的消防和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2)建立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每个消防设备都应指定设备责任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要安排24小时值班。(3)建立消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分布、结构、性能、技术指标和图纸、使用说明书、测试数据等,还应包括每次试验、测试的结果和数据、更换和改造记录等。(4)建立消防设备巡视、检查、测试制度,具体内容可根据消防设备的使用要求和技术说明书制订。(5)日常巡检和测试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一定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避免错误再次发生。(6)消防设施日常运行、维修、更换的成本进行测算,为物业费的收取提供数据。(7)消防值机人员必须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资质证件。3.智能化系统(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2)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保存期为30天)4.外围设施:休闲椅、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5.楼内外标识系统: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并保持其处于安全状态。6.公共卫生间设备:制定公共卫生间设备的岗位责任制,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护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性能完好,使用正常,无破损短缺。7.电梯:保证有电梯正常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十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救助。8.空调系统(制冷、供暖):(1)制冷季按时启动制冷空调。(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设备及机房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等,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4)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5)制定空调系统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调整、稳定系统压力、温度、确保系统安全运行;(7)制订并执行该系统设备例行的月、季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8)认真填写运行及检查记录,对记录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并建立设备运行维护档案。9.通风系统(送、排风)(1)指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做好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制定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设备及机房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等,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3)配备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10.给排水系统:(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2)设施设备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消毒;(4)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周围无污染隐患;(5)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6)排水系统通畅;(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8)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9)排水设施:每年雨季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进行检查、清理,雨水、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及强降雨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10)污水泵:每季度对污水泵进行保养;(11)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处理;(12)二次供水设备正常运行;(13)二次供水设施按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4)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有巡视记录,及时清除故障和安全隐患;(15)有备用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运行水泵;(16)操作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17)每季度对水泵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对水泵进行1次整体保养;(18)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处理;(19)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20)避雷系统:每年一次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公共秩序维护1.任职标准:五官端正、高中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具备优良的表达能力;积极上进,待人诚恳,团队意识强。2.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配备对讲装置;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3.门岗:各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勤,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及来访人员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4.巡逻岗: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有巡更记录。5.车辆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6.结合该项目管理的具体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7.建立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8.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营业时间内每天至少巡查2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9.保证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设备配备合理、更新及时、使用有效。10.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门进行处理。11.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12.制定重要会议或重要外事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和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1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14.建立三级防范及责任规定并成立意外消防、治安队伍。15.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等)实行进出管理。16.对物品进行实时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绝危险物品进入。17.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18.楼内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楼内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19.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20.定期进行消防宣传。21.根据大楼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应急演习。22.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按预定方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业主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23.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与业主及承租人签定消防、治安责任书。(五)公共环境保洁维护1.环卫设施:应根据大楼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卫设施,在主要进出口设置果皮箱、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在集中装修期间有临时垃圾堆放处。2.清洁、保洁实行责任制,有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作业。3.外围及周边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巡查二次。4.绿地内无纸屑,烟蒂、杂物等,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5.大堂每日循环保洁,保证地面干净。6.楼内电梯厅每天循环保洁;消防栓、标识牌等设施每日擦拭一次;灯具每季除尘一次。7.公共卫生间每天循环保洁,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无明显异味。8.电梯轿厢每天循环保洁,巡查两次。9.垃圾桶及果皮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每天清洁一次。10.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每天清洁一次,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11.设备机房每周清洁一次,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沉积、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12.垃圾房(如有)每天清洁一次,专人管理定时开放,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房内无明显异味,垃圾日产日清。13.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一次,每半月巡查一次,无垃圾堆积。14.空置房每二周清洁一次,在业主接收前全面清洁一次,确保业主接收时房屋的整洁。对业主指定的房间按期清洁。15.楼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洁1次,干净整洁;绿地无垃圾、纸篓或杂物。16.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2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17.停车场每日清洁一次,地面干净,无杂物。18.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对区域进行环境消杀管理;消杀工作在不影响物业使用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19.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适时开展对进入项目人员的体温检测等,并加强对租户或业主的宣传,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20.垃圾清运: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六)综合管理服务1.服务中心本项目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2.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3.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客户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租户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4.日常管理与服务(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5%以上。(5)对进出本项目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6)对侵害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负责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7)运用计算机对客户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档案、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8)每年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9)代缴暖气费。(七)费用分割请根据实际情况将投标人及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分别列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