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2026)



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6000052

二、项目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欣创众盈(江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18栋
500,000.00元
全域常规走航(单价):9000元 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走航(单价):6500元
97.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欣创众盈(江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20201
C0702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C07020201
C0702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宇(采购人代表)、潘强、陈达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备案编号:51010726210200012257
2.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8555834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3栋1单元8楼
联系方式:史老师:028-85002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曹洋、谭周菊:028-86661810/6573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洋、谭周菊
电话:028-86661810/65731881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N51010720260000522026033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欣创众盈(江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pdf

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但仍需保留此表。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响应内容为:正偏离或者负偏离)。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非资格性审查的实质性条款及响应文件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自拟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
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版本号:N510107202600005220260330001竞争性磋商⽂⽂件(服务类)采购项⽬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采购项⽬编号:N5101072026000052,⽬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30⽇-第1⻚-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委托,拟对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采⽤竞争性磋商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N51010720260000521.2.⽬采购项⽬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1.3.⽬磋商项⽬简介按照《成都市2026年⼤⽓污染防治⼯作⾏动⽅案》要求,为推进清洁降尘⾏动,完善道路扬尘监管机制,及时掌握道路积尘实际情况,提⾼道路扬尘治理精准性,为全区颗粒物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技术⽀撑,拟通过采购服务⽅式开展本项⽬,最终实现精准监测道路积尘状况、助⼒扬尘污染溯源治理、提升区域空⽓质量的⽬标。1.4.⽅邀请供应商⽅式本项⽬以发布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向中⼩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供应商应当使⽤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第2⻚-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1.7.⽂⽅磋商⽂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磋商⽂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融资为助⼒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式采购⼈: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3栋1单元8楼邮编:610045联系⼈:史⽼师联系电话:028-85002872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场2幢4楼邮编:610095联系⼈:曹洋、谭周菊联系电话:028-86661810/65731881-第3⻚-第⼆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否6投标(响应)保证⾦★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7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下浮10%收取,不⾜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本磋商⽂件由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和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是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五、“电⼦评审”是指磋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件2.3.1.⽂磋商⽂件的构成磋商⽂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少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5⽇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2.4.⽂响应⽂件-第5⻚-2.4.1.⽂⾔响应⽂件的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磋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响应⽂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第6⻚-2.5.1.2.⽂解密响应⽂件★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2.5.3.评审详⻅磋商⽂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采购⼈或者磋商⼩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磋商⽂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第7⻚-⼀、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采购包1:⾃⾏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三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四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考核办法及标准详⻅附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供应商的响应⽂件及承诺等进⾏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供应商的响应⽂件及承诺等进⾏验收。⼗⼀、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详⻅本项⽬考核办法及标准。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第8⻚-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磋商⽂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第9⻚-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武侯⽣态环境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曹洋、谭周菊联系电话:028-86661810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场2幢4楼邮编:610095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件之⽇。对更正后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件之⽇。(⼆)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式。⼋、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第10⻚-(⼆)提供虚假材料;(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第1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500,000.00采购包最⾼限价(元):500,000.00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额⾦(元)所属⾏业⾏是否涉及核⼼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7020201⼤⽓污染治理服务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服务1.00(项)500,000.00其他未列明⾏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采购包1: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域常规⾛航次元15,000.00单价⽆2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航次元10,000.00单价⽆★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涉及核⼼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第12⻚-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本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序号符号标识服(⼀)服务内容监测范围:覆盖武侯区全域11个街道办事处约100条主要道路(总⾥程200公⾥),重点区域为以⼤⽯西路站和中科院站为圆⼼2公⾥范围。监测频次:全域常规⾛航每⽉⾄少1次,每次实际⾛航时间不少于6⼩时,最⾼限价15000元/次;重点时段(重污染预警期间、强化管控时段等)重点区域⾛航每年不少于20次,每次实际⾛航时间不少于3⼩时,最⾼限价10000元/次。服务内容:运⽤⼤⽓⽴体⾛航监测⻋及智能化监测设备,开展道路积尘负荷及PM2.5、PM10、TSP浓度等参数监测;提供原始数据及分析结果,出具包含数据统计、路线轨迹图、浓度监测图等的⾛航报告,编制问题清单及管控建议;对⾼值点位强化监测,标注异常数据并分析成因,拍照取证形成闭环管理。(⼆)其他要求1.服务⼈员:项⽬配备项⽬实施团队不少于4⼈,其中运维⼈员不少于2名,数据分析⼈员不少于1名,项⽬负责⼈11★务内容及要求名。2.⾛航监测所需的机器设备(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注明拟投⼊设备数量并进⾏电⼦签章,格式⾃拟):(1)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其监测⽅法要遵循《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具有道路积尘负荷⻋载式快速监测系统。(2)传感器精度:颗粒物(PM2.5/PM10)检测限≤1μg/m³,尘负荷测量误差±10%。(3)定位精度:定位误差≤1⽶,同步记录⻋速。(4)⽀持⾛航速度20-50km/h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合同执⾏过程中接触或产⽣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书⾯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赔偿损失。该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或解除后仍需履⾏。(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进⾏电⼦签章,格式⾃拟)4.供应商⾃⾏承担⻋辆运⾏所需油费、过路费、保险及交通违章违法处罚等费⽤。(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进⾏电⼦签章,格式⾃拟)5.安全要求:本项⽬⾃签订合同之⽇起⾄服务结束之⽇⽌,供应商将负责该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财产安全等相应安全责任。在项⽬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进⾏电⼦签章,格式⾃拟)1.考核评分采⽤百分制扣分法。2.服务期结束后采购⼈对成交供应商进⾏服务绩效考评,考评时,按照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对照服务绩效考评表中“考评要求”逐项进⾏考评,特殊事项填写“备注”说明,评分表可以根据后续⼯作实际情况进⾏调整。考评分值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付当期应⽀付款项的100%;考评分值60分(含)⾄90分,按分值的百分⽐⽀付剩余服务费(例:最终考核分值为70分,则最终⽀付费⽤为当期应⽀付款项的70%);低于60分则不予⽀付当期服务费。季度考核表如下:序号考评类别考评要求计分标准得分备注-第14⻚-2★①范围为全域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道路(约100条道路200公⾥)每⽉⾄少开展⼀次⾛航监测,每次实际⾛航时间不少于6⼩时。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积②重点时段(如重污染预警期间、强化管控时积尘监段,预计每轮⾛1-2次)加强重点区域(以⼤⽯西测路站和中科院站为圆⼼2公⾥范围)开展⾛航监测该项满分为30分,每次扣(40分),每次实际⾛航时间不少于3⼩时,每年次数不少3分,扣完为⽌。考核办法及标1于20次。未覆盖采购⽂件规定的区尘负荷监测;超期未提交或监测报告不符合要求。建⽴完善的积尘负荷监测⼯作标准,监测数据需符合国家、⾏业及地⽅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未建⽴完善的积尘负荷监测⼯作标准,导致监测⼯作⽆法正常开展。扣10分准2监测报告(50分)每次监测完成后2个⼯作⽇内提交武侯区道路积尘⾛航监测报告及积尘⾛航路线图。报告要求:①利⽤⼤⽓⽴体⾛航监测⻋及其他智能化监测设备,对区域开展科学、系统的道路积尘负荷⾛航监测,解析区域污染特征、污染来源和污染变化趋势,监测对象包括道路表⾯积尘负荷(单位⾯积粉尘质量,如g/m²)及扬尘扩散相关参数(如PM2.5、PM10、TSP浓度)。②数据分析并提供⾛航报告。提供原始数据(时间、位置、尘负荷、⽓象参数等)及分析结果(如道路尘负荷空间分布图、污染热点识别),出具道路积尘负荷⾛航报告,编制⾛航问题清单及管控建议,附监测数据统计、⾛航路线轨迹图、浓度监测图、精准定位图、现场图等。③异常点位⾛航排查服务。针对⾛航发现的⾼值点位,强化监测⼒度,发现异常数据(如施⼯路段、⻋流量突变区域)进⾏标注和成因分析,对问题点位进⾏诊断,并拍照取证,形成问题的闭环管理。未在规定时限内或未按要求提交武侯区道路积尘⾛航监测报告及积尘⾛航路线图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建⽴完善的积尘负荷监测数据分级未建⽴完善的积尘负荷监测数据分级,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效的扣10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采购包1:3要求专项⼈员服务(10分)是否及时完成运维事项和数据分析⼯作,并保证完成质量能够按时完成运维⼯作任务,质量较好。5分良好的沟通和态度。5分总得分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第15⻚-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起365⽇2★服务地点成都市武侯区3★验收、交付标准和⽅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供应商的响应⽂件及承诺等进⾏验收。4★⽀付⽅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年度内的第⼀季度末,供应商提交结算申请,经采购⼈审核⽆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内,据实结算说明为结算⾦额以第⼀季度实际⾛航次数乘以成交单价计算,需结合《季度考核办法》的考评分值进⾏核算2、合同年度内的第⼆季度末,供应商提交结算申请,经采购⼈审核⽆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内,据实结算说明为结算⾦额以第⼆季度实际⾛航次数乘以成交单价计算,需结合《季度考核办法》的考评分值进⾏核算3、合同年度内的第三季度末,供应商提交结算申请,经采购⼈审核⽆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内,据实结算说明为结算⾦额以第三季度实际⾛航次数乘以成交单价计算,需结合《季度考核办法》的考评分值进⾏核算4、合同年度内的第四季度末,供应商提交结算申请,经采购⼈审核⽆误后,供应商开具等额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内,据实结算说明为结算⾦额以第四季度实际⾛航次数乘以成交单价计算,需结合《季度考核办法》的考评分值进⾏核算,本项⽬累计⽀付⾦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额50万元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法1.采购⼈违约责任1.1因采购⼈原因逾期⽀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付合同款外,应向供应商⽀付⽋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逾期⽀付超过30天,供应商有权终⽌合同;1.2采购⼈⽀付的违约⾦不⾜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照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付赔偿⾦给供应商。2.供应商违约责任2.1供应商不等能按时完成⼯作内容⽽违约的,除应及时完成⼯作内容外,应向采购⼈⽀付当期应付⾦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未能按时完成超过30天,采购⼈有权终⽌合同。2.2供应商⽀付的违约⾦不⾜以弥补采购⼈损失的,还应按照采购⼈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付赔偿⾦给采购⼈。3.如因成交供应商⼯作⼈员在履⾏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本⾝的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的采购⼈对任何第三⽅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可以解除合同:4.1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由于⾮供应商或采购⼈原因,制式合同实质性条款⽆法实现的);4.2当事⼈⼀⽅延迟履⾏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的;4.3当时⼈⼄⽅延迟履⾏债务或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5.解决争议的⽅法5.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争议,由采购⼈或其他指定的第三⽅机构进⾏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5.2合同履⾏期间,若双⽅发⽣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项⽬需求分析,内容⾄少包含:①项⽬重点与难点、②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③技术成熟度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④监测覆盖⽬标⑤数据质量⽬标⑥环境效益与管理。2、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第16⻚-详细的⼯作⽅案,内容⾄少包含:①项⽬管理机构配置及职责分⼯②⼯作流程计划③技术标准及依据④质量控制措施⑤数据处理流程⑥统计分析流程⑦⼈员安全保障⑧数据安全。3、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质量保障⽅案,内容⾄少包含:①质量保障⽬标、②质量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制度。4、供应商⾃2022年1⽉1⽇⾄递交响应⽂件截⽌⽇,具有类似业绩(积尘⾛航监测业绩或类似的⾛航监测相关类业绩)。5、本项⽬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员执业资格、国家或⾏业标准等描述与最新要求不⼀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第17⻚-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组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组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18⻚-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评审⼯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组负责。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磋商⼩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磋商⼩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组⼀、本项⽬磋商⼩组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选定评审专家。⼆、磋商⼩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荐磋商⼩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三、磋商⼩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组应当履⾏下列职责:(⼀)熟悉和理解磋商⽂件;(⼆)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磋商⽂件要求;(三)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签署;(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磋商中⾮法⼲预评审⼯作的⾏为;(⼋)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响应⽂件按⽆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件磋商⼩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评审的情形本磋商⽂件有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停⽌评审:⼀、磋商⽂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第19⻚-⼆、磋商⽂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磋商⼩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响应⽂件封⾯,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第20⻚-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5.3.4.符合性审查磋商⼩组依据本磋商⽂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1需要供应商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时进⾏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查看。投标(响应)函2其他符合性审查1、采购⽂件中没有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响应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根据系统给定的格式⽂件“投标(响应)函、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要求应答表”默认响应即可。2、采购⽂件如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则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投标(响应)函、实质性要求承诺”中已经载明了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可以不⽤重复提供承诺)。中⼩企业声明函,报价表,商务应答表.docx,投标(响应)函,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磋商⼩组按照磋商⽂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组确定。⼆、磋商⼩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四、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第21⻚-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磋商⼩组应当对其响应⽂件按⽆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同级财政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的,应当作⽆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并发布终⽌公告。⼀、磋商⼩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供应商在未提⾼响应⽂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于对该项⽬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组将对其响应⽂件作⽆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汇总⾦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效响应处理。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磋商⼩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评审过程中,磋商⼩组认为磋商⽂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第22⻚-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及时响应磋商⼩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组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权⼒。供应商的响应⽂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作⽆效响应处理。5.3.8.⽐⽐较与评价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建议磋商⼩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组⾃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评审责任:(⼀)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致的。⼆、磋商⼩组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磋商⼩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致、经磋商⼩组⼀致认定评分畸⾼、畸低的情形外,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组未按照磋商⽂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报告项⽬同级财政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的技术指标为:/,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组根据磋商⽂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按⼀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磋商⼩组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23⻚-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磋商⽇期和地点,磋商⼩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件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磋商⼩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进⾏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审结果。磋商⼩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件作⽆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持不同意⻅的磋商⼩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磋商⼩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5.4.⽅评审⽅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法本次评审采⽤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详细评审项⽬需求分析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项⽬需求分析,内容⾄少包含:①项⽬重点与难点、②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③技术成熟度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④监测覆盖⽬标⑤数据质量⽬标⑥环境效益与管理。完全满⾜要求得24分,每缺⼀项扣4分,每项内容每存在1个缺陷扣2分,扣完为⽌。注:以上缺陷是指①项⽬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与项⽬需求不符;③套⽤其他项⽬⽅案或不适⽤本项⽬实际需求;④引⽤或适⽤的法律法规、标准(⽅法)或其他规范性⽂件错误或存在与本项⽬需求⽆关的内容。24.00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docx⼯作⽅案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作⽅案,内容⾄少包含:①项⽬管理机构配置及职责分⼯②⼯作流程计划③技术标准及依据④质量控制措施⑤数据处理流程⑥统计分析流程⑦⼈员安全保障⑧数据安全。完全满⾜要求得40分,每缺⼀项扣5分,每项内容每存在1个缺陷扣2.5分,扣完为⽌。注:以上缺陷是指①项⽬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与项⽬需求不符;③套⽤其他项⽬⽅案或不适⽤本项⽬实际需求;④引⽤或适⽤的法律法规、标准(⽅法)或其他规范性⽂件错误或存在与本项⽬需求⽆关的内容。40.00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docx质量保障⽅案供应商应结合本项⽬概况、技术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质量保障⽅案,内容⾄少包含:①质量保障⽬标、②质量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制度,完全满⾜要求得12分,每缺⼀项扣4分,每项内容每存在1个缺陷扣2分,扣完为⽌。注:以上缺陷是指①项⽬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案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与项⽬需求不符;③套⽤其他项⽬⽅案或不适⽤本项⽬实际需求;④引⽤或适⽤的法律法规、标准(⽅法)或其他规范性⽂件错误或存在与本项⽬需求⽆关的内容;⑤⼯作流程或⼈员安排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情形中的任⼀种情形。12.00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docx-第25⻚-业绩供应商⾃2022年1⽉1⽇⾄递交响应⽂件截⽌⽇(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积尘⾛航监测业绩或类似的⾛航监测相关类业绩)得3.5分,本项最多得14分。注:提供采购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进⾏电⼦签章。14.0000客观供应商类似项⽬业绩⼀览表.docx价格分全域常规⾛航满⾜磋商⽂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55.0000客观报价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航满⾜磋商⽂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55.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供应商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5.5.⽌终⽌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式适⽤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作⽇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采购⼈应当⾃收到磋商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成交供应商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成交结果,磋商⽂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组义务磋商⼩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遵守评审⼯作纪律;-第26⻚-⼆、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组成员⼯作纪律磋商⼩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作纪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组成员回避的规定。⼆、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27⻚-第六章⽂响应⽂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详⻅附件:响应⽂件封⾯详⻅附件:投标(响应)函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详⻅附件:报价表详⻅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docx详⻅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附件:供应商类似项⽬业绩⼀览表.docx详⻅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docx-第28⻚-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29⻚-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信息⼀⽬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额计量单位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涉及采购进⼝产品: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第30⻚-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2.服务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3.其他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说明:3.2.⽀付⽅式☐⼀次性⽀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四、合同履⾏⾏4.1.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的权利和义务⽅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服务进⾏检查、验收。对于⼄⽅未按照采购⽂件及响应⽂件要求执⾏的事项,有权要求⼄⽅进⾏整改。6.2.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第31⻚-6.3.甲⽅应当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付费⽤。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有权解除合同。七、⼄⽅的权利和义务⼄⽅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业管理部⻔及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有权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履⾏的违约责任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九、争议解决⽅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组成合同的⽂件,⼗⽂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件-第32⻚-(4)采购⽂件(5)有关技术⽂件,图纸(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是否收取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额(元):履约保证⾦收取⽐例:履约保证⾦收取⽅式:收款单位:开⼾⾏:银⾏账号:退还⽅式:退还时间: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11.2.不可抗⼒事件处理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在本项⽬中,按照采购⽂件、响应⽂件规定需向甲⽅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与终⽌-第33⻚-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11.6.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11.6.3.合同的终⽌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11.6.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住所开⼾银⾏银⾏账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住所开⼾银⾏银⾏账号-第35⻚-
技术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响应情况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但仍需保留此表。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响应情况为:正偏离或者负偏离)。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
版本号:N51010720260000522026033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采购项目编号:N5101072026000052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月30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委托,拟对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720260000521.2.采购项目名称:武侯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2026年度)1.3.磋商项目简介按照《成都市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为推进清洁降尘行动,完善道路扬尘监管机制,及时掌握道路积尘实际情况,提高道路扬尘治理精准性,为全区颗粒物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技术支撑,拟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开展本项目,最终实现精准监测道路积尘状况、助力扬尘污染溯源治理、提升区域空气质量的目标。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3栋1单元8楼邮编:610045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28-85002872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邮编:610095联系人:曹洋、谭周菊联系电话:028-86661810/6573188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下浮10%收取,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和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一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二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三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第四季度考核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详见本项目考核办法及标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洋、谭周菊联系电话:028-86661810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邮编:610095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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