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中标结果公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2026)



[政采云]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CCZ-(TX-CS)-2026-006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盛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层03、04号
报价:2586841.72(元)
86.9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
一是新建90平方砖混结构泵房一座,配套泵房机电设备设施,主要铺设滴灌系统1200亩(地埋管网和地面滴灌系统)。二是平整土地1200亩,修建田间简易砂砾石路防护设施。
120天
陈永泉
新26524240679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臣乐,刘浩,许海保,黄华,周宏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5]299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107.8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
地 址:提孜那甫乡
联系方式:0998-349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府广场办公区
联系方式:1662022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662022867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4).doc809.8K

中小企业声明函173.8K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项目编号:SCCZ-(TX-CS)-2026-00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媛联系电话:15569110010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市天府广场办公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66202286782026年3月编制目录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1213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9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20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3第五章供应商须知.........................................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3第七章采购合同...........................................6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66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 日11:00 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CZ-(TX-CS)-2026-006项目名称: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850000最高限价(元):2842687.17简要规格描述:一是新建90平方砖混结构泵房一座,配套泵房机电设备设施,主要铺设滴灌系统1200亩(地埋管网和地面滴灌系统)。二是平整土地1200亩,修建田间简易砂砾石路防护设施。合同履约期限: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启响应文件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启响应文件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启响应文件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地址: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媛联系电话:15569110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市天府广场办公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6620228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单位: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媛

联系电话:15569110010

1.2
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府广场办公区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16620228678

1.3.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法人个人明细表);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5)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非社保类;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为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 保证金(或保函)缴纳有效凭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是、否)

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1.4.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1
资金来源:项目匡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项目名称: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
最高限价(元):2842687.17(其中人工费用不得低于合同价的25%)
履行期限: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工作地点: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1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9.1
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转账(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 :50000元(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行号: 105651002606

账号: 5100142620805150448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16620228678

(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截止时间前交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接受现金、支票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确认到帐后,将保证金转账回执单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内未放置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12.2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启响应文件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启响应文件

12.3
评审小组构成:5人:
评审小组成员确定方式: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13.1
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注 :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须同时上传与最终报价一致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加盖公章及造价人员执业印章。

1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三名 

14.1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15.1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计算向下取整至万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日历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内容规定。

16
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15]299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代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编制磋商文件、审查供应商资格,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支付形式: 转账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17.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是 (是、否)

其他注意事项

中小型企业

有关政策
1.本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次采招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相关规定;行业划分标准: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须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履行期限
1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质疑接受时间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10(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4.超出法定质疑期、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将被拒绝。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信息

接收部门: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6620228678

地址:喀什市天府广场办公区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盖章的纸质版原件。

7.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若有),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评审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复查原件,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以上情形将书面上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理。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本项目所述时间以政采购云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若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描述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

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 ):本项目初步评审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所称“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投标流程
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启响应文件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及CA锁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供应商应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的各项配置。

2.本项目投标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如电子开启响应文件完成后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应份数的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商务条件等如有疑义,应当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各项要求。

4.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 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6.磋商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

项目CA锁要求
一、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供应商须注意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情况。

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并确保评审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启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其响应文件逾期递交。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时,经请 示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单位按异常处理,采购代理 机构将在异常处理端口通过供应商“备用文件”进行解密。通过以上方式处理未完成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解密失败。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供应商需提供中标后人工费按月足额支付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人工费用不得低于合同价的25%。不提供此承诺书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及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2.建设地点: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3.项目规模:一是新建90平方砖混结构泵房一座,配套泵房机电设备设施,主要铺设滴灌系统1200亩(地埋管网和地面滴灌系统)。二是平整土地1200亩,修建田间简易砂砾石路防护设施。4.计划工期:120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二、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七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剩下的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结算价的百分之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质量保修期:合同另行约定(4)验收方式: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三、编制依据1、施工图纸;2、实施方案;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4、工程费用组成及取费标准执行水利部文件水总〔2024〕323号文“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交建管〔2024〕64号计取。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1:00地点:https://www.zcygov.c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三、不得开启响应文件的情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3.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7.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8.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主持,供采用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电子磋商会议。六、项目评审专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本项目评审专家由5人组成。从政采云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5人。评审专家要求:1.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交由现场项目监督人员统一保管;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七、评审1、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分值30分,商务及技术部分得分70分。3、磋商小组成员到齐后,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依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认真查阅。审查响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前,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是指投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服务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首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他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响应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服务的技术水平、性能和服务能力;服务的质量和适用性;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先进性;投标方为其所供服务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费用;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初步评审: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4.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范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详细评审: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审的baomi性:1、开启响应文件后,直到与投标商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审。2、投标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次项目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八、确定中标1.确定标准(一)原则:招标人将依据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则: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则: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九、中小企业落实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本地生产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无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对创新产品或创新型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
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法人个人社保明细);

5
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6
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非社保类;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7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为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

8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缴纳有效凭证;

11
人工费按月足额支付的承诺书

结论
符合或不符合

★备注:如果响应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响应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序号
具体内容
是否合格

1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

3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4
对磋商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

5
评审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6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清晰可辨;

7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日;

8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9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是,“×”表示否;(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磋商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备注:如果磋商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委员会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30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投标单位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实行/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条件;②施工交通运输;③主体工程施工;④施工总布置;

⑤施工总进度;⑥主要技术供应;

此项满分12分,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工程进度计划
9分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及计划;(2)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解决措施;(3)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质量
保证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3)施工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4)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9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3)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9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资源配备计划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①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

②主要材料用量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

此项满分9分,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

管理制度
1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2)质量控制制度(目标、流程、环节、施工、验收等);(3)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风险评估、风险预案、防范措施等);(4)信息baomi制度(范围、措施、责任人及责任追究机制);(5)档案管理制度等每项内容无缺项、漏项且符合项目实际得2分,总分10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或不完整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环境保护管理资源配置合理、措施合理。

此项满分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承诺
2分
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承诺

有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承诺,且有相应经济处罚措施的,得2分,否则得0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
2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职称的,得0分。

企业类似业绩
6分
提供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 每提供完整一分业绩证明材料2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得分
供应商汇总得分=商务及技术评价得分+价格评价得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本项目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一经发布视为潜在供应商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服务主要内容和详细说明;10.2.2服务从开始至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正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10.2.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内容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后,各供应商应尽快在政采云系统提交各自的二轮报价,超过30分钟(自代理机构开启第二轮报价环节起计算)未提交二轮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敬请注意!!!整个开启响应文件环节需要供应商在系统确认的报价等信息最长时限均为30分钟。敬请注意!!!投标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扫描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撤回与解密1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时间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7.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7.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响应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7.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7.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17.6到达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供应商需使用上传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开启响应文件及评审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组织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启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响应文件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委员会19.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后1个小时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人。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偏离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baomi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baomi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工程)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合同价款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一);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5、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法人个人明细表);6、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7、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非社保类;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为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提供相关承诺书(若有);1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1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2《监狱企业声明函》;1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 *** *** *** 项目

编号*****************

响应文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响应文件封面1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一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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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开启响应文件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服务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综合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3、供应商报价时包含税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编号名称)谈判,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5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法人个人明细表)6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说明: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启响应文件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若提供的是扫描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7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非社保类;如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必须为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9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提供相关承诺书(若有)承诺书(采购单位名称):若我单位有幸中标,将积极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以下事项: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有效凭证说明: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有效凭证做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建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承建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1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12-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供应商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施工/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投标担保函;3、投标分项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项目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投标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单位章日期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响应文件格式六),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响应文件格式六)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工程量清单即可)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2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注:1.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服务需求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

负责年限

近3年(2023年02月-至今)内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
签约合同金额
备注

目前正在服务项目情况

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023年02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5项目配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职责分工
姓名
年龄
专业
岗位
执业

资格证
证件

种类
职称
备注

项目组人员

备注:1、附所有人员相关身份证、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2、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7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请参照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工程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范围填写方法:1.没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文字精准描述所有施工内容;2.有施工图纸的,填写“完成全套施工图纸工作内容”;3.有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填写“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内容”。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市政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及相应的规范和规程等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此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9%;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七、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及自治区相关法规。1.2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与本合同文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且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管理要求。1.3交通运输1.3.1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未经发包人代表的同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1.3.2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场内施工道路和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2.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并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技术资料在内的全套工程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电子文件各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3.2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3.4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4.工程质量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所在区、市文明现场标准。同时执行自治区相关要求,相关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baomi与廉政6.1baomi约定1.承包人有对己方有关人员进行baomi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保证baomi信息仅限于直接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人员范围内知悉;2.承包人因实施本项目需要进入发包人办公场所的,应根据发包人有关规定,按时提供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相关资料,办理出入手续,并在指定的场所活动,不得涉入非指定场所,期间不得使用任何摄影摄像或自带摄影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不得使用任何定位设备,记录或发送位置信息;3.因实施本项目需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出的baomi要求负责妥善使用、保管,并按期归还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复制发包人涉密文件资料。6.2廉政约定6.2.1发包人廉政约定1.不得利用掌握的权利干预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2.不准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好处费、感谢费;3.不准接收承包人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4.不准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送礼、安排家属工作或为其健身、旅游、出国等提供方便和好处;6.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7.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材料供货单位或分包单位;8.不准获取其他一切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不正当利益。6.2.2承包人廉政约定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一切不正当的利益。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6.1.1条款规定的行为,且取得确凿证据,应向发包人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报复承包人。7.材料与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等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证明、相关的检验和运输证明,并对材料、设备等质量负责。所有材料必须经检测部门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并经过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8.价格调整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照发包人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除承包人相应发包人要求,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价格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承包人相应发包人要求,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或有设计变更的:(1)工程量发生实际增减的,按照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按时结算。(2)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据实结算;(3)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4)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开展市场询价后确定调整价格。9.合同价格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9.2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支付款方式:)10.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查。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完成整改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向承包人确认。11.竣工结算11.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11.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完成后15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审批完成后7日内。12.保修12.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2年。(各专业工程的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装修工程为2年;(3)屋面、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及供冷期。如有特殊情况请另行约定)12.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质量保修责任包括: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书面通知以发出时间起,电话通知以承包人接到电话之时起)24小时之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发包人将对发出维修通知的时间进行记录,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将不再通知承包人,自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内扣除。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承包人负责维修,并对维修部分从修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13.违约和争议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承包人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或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继续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发包人有权租赁第三方设备使用,租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每日按照元(500-2000元,视工程实际确定)标准计收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对于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撤离,否则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6)承包人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引发诉讼,承包人应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邮寄费等与案件相关费用。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林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商为新疆盛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454.54万元,资产总额为73.5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6年塔什库尔干县提孜那甫乡土地平整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商为新疆盛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454.54万元,资产总额为73.5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新疆盛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平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