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2026)



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624]HYDL[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新秀路67号
1,615,000.00元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16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工程类(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工期120日历天

胡寓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闽2352013201369989
1,61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静怡

评审专家:
张小泉 、 沈杰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4200元包?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1.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建设乡长埔村
联系方式:131233355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
联系方式:0596-7356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7356579

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诏安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15: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静怡,张小泉,沈杰坤

总成交金额
¥161.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7356579

采购单位
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建设乡长埔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2333559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7356579

附件:

附件1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赤水溪上游建设段灌溉水系修复工程(一期)(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03.1630万元,资产总额为179.8057万元¹,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泙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15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灌溉水系修复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