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02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保障团队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3MA1GN0AY0G
公告标题:
服务保障团队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
二、项目名称:服务保障团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服务保障团队
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长宁区延安西路2201号1301室
89.7
22827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服务保障团队
服务保障团队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晓一,李运宝,朱神钟,朱妍,张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78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各项服务措施及程序描述的详细,对项目的了解程度较高,针对性较好,人员配备符合满足采购需求,人员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完整,业绩上提供了5项目有效业绩,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6888号
联系方式:021-60199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2206室
联系方式:021-62162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陈
电话:021-62162971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60.3K
采购文件附件:
服务保障团队.pdf581.2K
首次公告时间:
2026-04-17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川2JING佳境服务保障团队项目(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投标文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服务保障团队(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服务保障团队(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4691.7万元,资产总额为1813.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5日161服务保障团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TYJDG-260301招标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评分细则第六章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服务保障团队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TYJDG-260301资金编号:0026-000317623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2320000.00元,最高限价:2320000.00元。本项目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总报价不得超过总最高限价,总报价高于总价至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人名称: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300号联系人:资产部邮编:202177电话:021-601999587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联系人:黄陈电话:021-62162971邮箱:843266649@qq.com8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服务保障团队公司,为招标人派送14名工作人员,完成后勤保障服务工作9服务地点、时间服务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300号合同履约期限: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9服务地点、时间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10报价货币投标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次采购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所有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12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及标书费支付地点时间:2026-03-27起至2026-04-03,每天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下载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1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及标书费支付地点供电子采购文件。14领取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15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7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6-04-1710:00:00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或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2206室18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6-04-1710:00:00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或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2206室19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二章第9条投标文件构成20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可自拟的除外),填写的商务部分应至少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资格性审查要求响应表5)符合性审查要求响应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8)报价资格证明文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合同不转让与分包承诺12)人员情况13)业绩经验14)投标人与投标相关资质、证书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如有)20投标文件格式15)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技术部分应至少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等;16)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合并组成,并分别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须进行电子加密后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一式五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纸质版自愿提供)2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24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并上传至网上投标平台的;4)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无法按规定解密;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投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单项报价超过单项投标限价;6)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2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8)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9)经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2)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文件遗失或损坏的。26中标服务费支付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方式,收费均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执行,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向中标单位收取,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最终收费金额*3年计取收费;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元)100以下1.5%1.5%1.0%1.1%0.8%0.7%0.8%0.45%0.55%2)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对应下浮后收费标准;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中标金额(万100-500500-1000开户账号: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康健支行开户账号:31050173450000000776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及项目编号)中标服务费”。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情形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8政策功能1.中小企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当拟供产品(或服务)是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时,将给予%的价格扣除;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无投标报价扣除的优惠。2)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28政策功能(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法。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监狱企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法。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证明文件,接受社会监督。4.鼓励节能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6.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最新公告及通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若中标,供货时须附上3C产品认证证书。7.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9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32现场踏勘按需组织,如有,另行书面通知33招标答疑会按需组织,如有,另行书面通知33时间、地点按需组织,如有,另行书面通知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5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采购需求”外)的解释权。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争议的,应以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36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交形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视为未递交。3)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4)质疑联系:单位: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陈联系电话:021-62162971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37其他1)投标人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中单独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3)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参加开标。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1)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2)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2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3)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投标人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5)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投标6)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7)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8)正式投标:投标人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5投标签收★各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6投标截止1)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7开标1)参加开标会议。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规定时间内,未在投标网页上完成签到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4)开标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仅以开标系统显示为准,此时不寻求不考虑其他外部证据,诸如上传遇阻,格式不符,系统故障等原因。5)开标时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会延后,项目再次7开标开标时间,另行公告或通知。8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9开标记录的确认1)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2)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更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10其他1)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a)因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b)本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c)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9576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服务保障团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1710:00:00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2.项目名称:服务保障团队3.预算金额(元):2320000.00元4.最高限价(元):包1-2320000.00元5.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服务保障团队公司,为招标人派送14名工作人员,完成后勤保障服务工作6.合同履约期限: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次采购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所有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03-27至2026-04-03,每天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1710:00:002.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3.开标时间:2026-04-1710:00:004.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http://www.zfcg.sh.gov.cn)/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22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300号联系人:资产部邮编:202177电话:021-60199958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22层2206室邮编:200042联系人:黄陈021-62162971邮箱:843266649@qq.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资金来源1.1财政资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招标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2招标代理机构: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3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次采购需要网上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5.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所有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8.合同不允许转让和分包。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3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管理服务,如提供必要的人员、管理、照看、看管、保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第六章格式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对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网上下载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答疑会或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格式附件及评分细则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提交文件为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对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同一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2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5本次报价应针对招标人提出的所有服务,招标人不接受部分或不完整服务报价的投标。11.6本次招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为闭口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政策、物价上涨等因素而变化。若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区财政批准,否则不予认可。服务期间,招标人根据对服务方的考核情况,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权利。投标货币12.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13.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即格式(第六章相应格式)。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下称“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其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16.2投标人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成册的投标文件之后,再通过扫描制成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由于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不佳、汇标项的相应链接错误等原因导致评标时对投标人不利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3投标人应在所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或)加盖公章之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6.4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16.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需要盖章之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此单位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6.6投标纸质文件应规范整齐、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投标书要求采用A4纸张,一式五份,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16.7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17.1投标人应按《上海电子政采办法》规定对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上传。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或其他情况,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截止期后上海政府采购网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21.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电脑、3G/4G上网卡及其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21.2开标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1.3投标文件解密程序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澄清2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并将审查结果报送评标委员会审议。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4.6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24.7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25.1投标人或其递交投标文件凡出现本须知前附表中无效标条款所列的情况,则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四)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6.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及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六、定标确认中标人27.1除第26条规定之外,采购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的权利28.1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9.1采购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有关采购方出于何种原因。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七、其他诚信要求32.1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若发现政府采购供应商有附件中所列不良行为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操作平台指导33.1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服务保障团队预算金额:人民币232万元实施期限: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二、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服务保障团队公司,为招标人派送14名工作人员,完成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三、岗位要求服务岗位为文员、接待专员、宣传干事、培训专员、会计、驾驶员、仓库管理员、安保干事、基建管理、仓库记账员岗位,共需14名工作人员。1.文员2人:负责部门考勤、文件收发、印鉴的使用及管理、新闻稿的编辑、各类文件的起草和资料图纸收集整理等工作。2.接待专员1人:负责各类外来人员、团队的对外接待、参观工作和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的起草等工作。3.宣传干事1人:有较强的文案能力,能操作各类电脑绘图软件,有较好的沟通能力。4.培训专员1人:结合单位年度工作、政策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的组织和开展工作;管理运营单位线上培训平台等工作。5.会计1人:负责审核报销凭证的合规性、审核记账凭证及编制结转凭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年末会计档案的装订存档工作、科室档案管理工作、往来款清理等工作。6.车辆维修1人:具有驾驶相应的车辆的驾照,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工作时间为综合工时制。7.仓库管理员3人:负责对仓库内所有单据进行检查和输入,日清月结,收集、整理仓库运作中产生的各种单据、原始资料、账册、文件等。8.安保干事1人:负责与基地片区内安保公司的各项对接工作,协助组织各项安全检查以及消防演练工作。9.基建管理2人:负责基地建设方(总包)协调,以及内外修情况的跟踪,重点部位巡视等安全运行维护工作。10.仓库记账员1人:食堂食材仓库出入库的登记、结算等工作。四、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任务,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为运动队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五、付款方式1.本项目2026年度服务商未确定前,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2026年度的成交服务商需无条件地向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转移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具体金额以2026年度实际成交金额基数为准,按实计算);2.甲方每月考核保障员工以后,每月按考核标准支付给乙方。六、服务要求1.员工的工资、奖金经用人单位考核后,由服务保障团队公司按照中心提供的发放标准于每月5日支付给员工;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由服务保障团队公司按国家规定办理并缴费。2.服务保障团队公司根据服务期限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聘用期限及试用期限。合同或协议期满后,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同时终止,任何一方提出续签,必须提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3.服务保障团队公司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咨询,协助招标人解决劳动人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4.服务保障团队公司负责处理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七、其他1.员工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发生工伤、女工三期等情况时,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依法承担;2.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已包括:(1)中标人保障人员的成本工资(含加班费、奖金)/社保/经济补偿金/意外保险费/工伤、医疗及其他法定费用,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服务保障团队公司代扣代缴);(2)中标人的服务费(管理费/招聘费/本项目相关前期费用)。3.招标人有权退回中标人服务保障人员,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重新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因人员调换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和人员。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合同内部编号: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姓名:[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一、岗位要求服务岗位为文员、接待专员、宣传干事、培训专员、会计、驾驶员、仓库管理员、安保干事、基建管理、仓库记账员岗位,共需14名工作人员。1.文员2人:负责部门考勤、文件收发、印鉴的使用及管理、新闻稿的编辑、各类文件的起草和资料图纸收集整理等工作。2.接待专员1人:负责各类外来人员、团队的对外接待、参观工作和各类工作总结及计划的起草等工作。3.宣传干事1人:有较强的文案能力,能操作各类电脑绘图软件,有较好的沟通能力。4.培训专员1人:结合单位年度工作、政策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的组织和开展工作;管理运营单位线上培训平台等工作。5.会计1人:负责审核报销凭证的合规性、审核记账凭证及编制结转凭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年末会计档案的装订存档工作、科室档案管理工作、往来款清理等工作。6.车辆维修1人:具有驾驶相应的车辆的驾照,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工作时间为综合工时制。7.仓库管理员3人:负责对仓库内所有单据进行检查和输入,日清月结,收集、整理仓库运作中产生的各种单据、原始资料、账册、文件等。8.安保干事1人:负责与基地片区内安保公司的各项对接工作,协助组织各项安全检查以及消防演练工作。9.基建管理2人:负责基地建设方(总包)协调,以及内外修情况的跟踪,重点部位巡视等安全运行维护工作。10.仓库记账员1人:食堂食材仓库出入库的登记、结算等工作。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任务,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为运动队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300号2.3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保障团队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并向乙方出具出面验收报告。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如认为服务存在瑕疵,有权在验收过程中或验收后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6.保密6.1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通过对方协助而知悉的国家机密、政府内部信息、个人信息或暂不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包括并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载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前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一方泄密导致对方损失的,一方应当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6.2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甲方每月考核保障员工以后,每月按考核标准支付给乙方。注:(1)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2)本项目2026年度成交方未确定前,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继续保障本项目今年的正常运行,2026年度的成交方须无条件地向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支付本年度未签订合同前所产生的实际发生费用(具体金额以2026年度实际成交金额基数为准,按天计算)。(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7.2.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开户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成果,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加急整改或重新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工作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如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在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解除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适用)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议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15.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暂停或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其他本项目单位是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3.其他补充事宜[合同文档模版-其他补充事宜]24.补充条款[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五章评标办法及程序一、评标依据: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3.程序:(1)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流标处理。(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第“26.2”点。(5)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4.评审原则、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5.注意事项:(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作无效标处理。二、资格性审查开标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展资格预审,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检查内容1法定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2信用记录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2信用记录查询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单的,投标无效3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自身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若符合作无效标处理6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供应商应为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非小微企业,为可视为小微企业参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可自拟)。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满足3家的,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不足3家则不得进行评标。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都将导致投标无效: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检查内容1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审查要求响应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3.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如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最高限价和项目预算。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5服务时间本次采购一招三年(2026、2027、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后续年度的合同,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5服务时间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6合同转让与分包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7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8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3.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4.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本项目用工人员劳动权益的;5.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情形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四、评标内容及标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可以进入详细评标:1.政府采购主要政策:(1)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4)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所有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选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遴选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单位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参照上述第4款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以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一)价格标得分(分值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投标报价10分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所有企业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为小微型企业。3)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技术标评分(分值9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整体服务方案(主观分)25分评审标准:根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日常管理方案、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各岗位服务内容的实施安排、岗位人员的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进行综合评审;1.有详细的日常管理方案,并提供相应的重难点分析及措施,提供岗位实施安排及管理思路;整体方案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突出的得18-25分;2.方案完整但合理性、针对性稍有不足的得10-17分;3.方案内容一般,且合理性、针对性有明显缺陷的得6-9分;4.方案有瑕疵,合理性、针对性有重大缺陷的得1—5分;5.未提供不得分。2应急预案(主观分)10分评审标准:根据应急预案(包括项目现场突发缺岗缺编的人员替补方案、项目备用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大纠纷处置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1.基本程序、方案完整合理、与招标人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的得8-10分;2.基本程序、方案完整,但可行性稍有不足的得5—7分;3.基本程序、方案有缺漏,可行性明显缺陷的得1—4分;4.未提供不得分。3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主观分)10分评审标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标准化服务流程;对现场服务质量的监督、供应商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完善,可行性突出的得7-10分;2.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完整,但可行性稍有不足的得4—6分;3.各项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有明显缺漏的得1—3分;4.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负责人(主观分)10分评审标准:1.对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专业技术能力(证书)、类似4项目负责人(主观分)10分项目业绩、行业工作经验进行综合评审。2.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能力强、相关证书齐全、管理能力好且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与项目需求匹配性高,得8—10分;3.项目负责人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有相关证书、有一定的相关管理能力,但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欠缺,与项目需求有一定的匹配性,得5—7分;4.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能力一般、相关证书较少、无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与项目匹配性较差,得1—4分;5.未提供不得分。6项目组成员(主观分)10分评审标准:对所有项目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素质、专业证书、胜任本项目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岗位安排合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经验丰富,资格证书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胜任本项目的,得8—10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经验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证书情况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7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经验较差,资格证书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4分;4.未提供人员资质证书的,得0分。7项目人员管理培训方案(主观分)15分评审标准:对所有项目人员的培训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的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0—15分;2.针对本项目人员的培训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4—9分;3.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内容和针对性较差的,得1—3分;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得0分。7类似项目业绩(客观分)10分评审内容:近3年(2023年3月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分。评审标准:根据项目业绩一览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等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需提供项目有效7类似项目业绩(客观分)10分合同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可以不牵涉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合同首页和末页盖章页),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合计90分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一、总分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价格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第六章格式附件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服务保障团队项目编号:310000000260211177775-003177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TYJDG-260301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地址:时间:一、商务文件有关格式附件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人)、远眺(上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贵方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______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