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20104260211177653-20316863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20MAD46HTX8H

公告标题: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20104260211177653-2031686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上海童忆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腾庄路299弄192号
86.4
30855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完成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当年度合同结束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考评,若当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以相同金额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若当年度服务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卞德福,黄仁华,陈洁,王志国,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相关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96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详见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址:庄行镇一新街47号
联系方式:021-57466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程普路377号D区5012-5015
联系方式:13524504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
电话:13524504552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pdf110.7K
采购文件附件: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pdf1.0M

首次公告时间:
2026-04-17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童忆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公告附件一、中标供应商推荐理由、得分本项目共有3家单位参与投标,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上海童忆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方案内容相对较为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符合项目招标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较为齐全、人员及设备配置较为完善且项目负责人资历相对较优、类似项目经验业绩相对最多且应急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行、综合服务能力相对较强。综合得分:86.40分,排名第一。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截图第四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童忆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1829.6312万元,资产总额为1043.7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日期:2026年月15日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散采购机构: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部分项目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附件第八部分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编号项目编号:310120104260211177653-20316863;内部项目编号:20316863。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RMB3097000.00元(大写叁佰零玖万柒仟元整)★凡报价超过所投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4招标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人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庄良路1051号;联系人:曹伟;电话:13917204081。7分散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程普路377号D区5012-5015;联系人:王鹏;电话:13524504552;传真:021-57411035。8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9报价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0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1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地址从2026-03-25起至2026-04-01,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13现场踏勘不组织。14提问方式及截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14止时间或书面形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提交至分散采购机构,同时应及时联系分散采购机构以便回复。传真:021-57411035;电子邮件:13524504552@qq.com;收件人:王鹏。15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如有,另行通知。16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如有,另行通知。17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4-1510:00:00。20开标会时间、地点开标会时间:2026-04-1510:00:00。开标会地点:www.zfcg.sh.gov.c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准时参加开标。对上述要求如有疑问,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第28条款。2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3)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6)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六);7)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表(投标文件格式七);8)服务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八);9)技术服务响应表(投标文件格式九);10)服务承诺(投标文件格式十);11)项目投标方案(投标人自拟)。2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本文件的第六部分。23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正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25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的。26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签章的,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处(招标文件中字体以加大、加粗、标“●”表示),投标人应在其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满足规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在符合性检查中作无效投标处理。27技术支持1)如遇采购云平台故障或操作问题,请及时致电95763(采购云平台服务电话)进行咨询。2)如遇CA数字证书问题,请及时致电962600(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进行咨询。3)如遇电子营业执照问题,请及时致电4006997000-1(电子营业执照客服电话)进行咨询。28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9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收费依据: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相关标准计取。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如有出入,请以“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最新公告为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20104260211177653-20316863项目名称: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预算金额(元):3097000.00元最高限价(元):3097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完成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当年度合同结束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考评,若当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以相同金额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若当年度服务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本项目不允许接收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5至2026-04-01,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15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6-04-1510:00:00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准时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投标人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分散采购机构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分散采购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造成的后果自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庄良路1051号联系方式:139172040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程普路377号D区5012-5015联系方式:13524504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鹏电话:1352450455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1、概述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分散采购机构。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及解释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4“分散采购机构”系指上海建贤万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5“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6“投标人”系指根据规定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7“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8“买方”系指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9“卖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投标人。2.10“采购云平台”系指由上海市财政局管理并运行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域名为:www.zfcg.sh.gov.cn)。2.11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必须全部满足或产生正偏离,若任何一条产生负偏离,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3.2.1是独立于招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的供应商。3.2.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2.3参与或负责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设计、技术规格编制和提供其他招标文件咨询服务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3.2.4每个包件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2.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3.4《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3.3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3.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4.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4.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项目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保密事项和禁止事项5.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内容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5.2招标人、投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5.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分散采购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招标人以及分散采购机构接触。5.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保密事项和禁止事项。6、投标人知悉6.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分散采购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询问与质疑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提交至分散采购机构,同时应及时联系分散采购机构以便回复。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8.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8.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8.6质疑函请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8.7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8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分散采购机构将书面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并要求投标人补正,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8.9质疑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0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11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相关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8.12疫情期间建议投标人使用邮寄、快递、传真、电子邮箱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进行询问或者质疑。9、信息发布9.1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公告;(3)投标人须知;(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5)项目需求;(6)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8)附件;(9)评标办法;(10)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要求澄清。请需要澄清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递交)通知招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将通过采购云平台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修改发生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2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2.3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踏勘现场13.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1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3.3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13.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14、编写要求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采购云平台操作指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采购云平台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14.2投标人须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祥,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4投标文件提供的扫描件中的图像及文字必须清晰可辨识,如扫描件中的图像及文字模糊不清,造成评标专家一致判断无法辨识的,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5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4.6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因系统限制,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得大于150兆,如有疑问,请致电95763或13524504552。15、投标语言及计量15.1投标文件和来往文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15.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的构成1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2)采购云平台中规定的内容。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采购云平台中认定的价格为准。17.2★报价超过所投预算金额(包件一:309.70万元)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7.3★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7.4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采购云平台中最终认定的价格为准。17.5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7.6投标人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8、联合投标1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9、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9.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0.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21、信用查询记录21.1招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1.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22.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22.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招标文件。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或符合采购云平台要求。22.3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2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其他要求23.1★采购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签章的,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处(招标文件中字体以加大、加粗、标“●”表示),投标人应在其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满足规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在符合性检查中作无效投标处理。23.2投标文件不得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23.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购,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等非采购云平台或非招标文件规定能接受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录入、制作、加密2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将投标文件逐项录入。24.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24.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录入、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点击“回执确认”完成投标。投标人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25、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5.1所有投标文件须按采购云平台规定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25.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分散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5.3出现第12.1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澄清或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26、迟交的投标文件26.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的,应按附件四格式书面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撤销投标申请。分散采购机构确认收到书面申请后,投标人方可按照采购云平台的流程进行相关操作。27.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开标与评标28、开标28.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准时参加开标。28.2开标时按照采购云平台的开标流程逐步进行。除采购云平台技术原因外,对超过采购云平台开标各环节等待时间(各环节30分钟)而未进行操作的投标人视同放弃该步骤操作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8.3投标人在远程开标过程中如遇故障或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云平台服务电话(95763)。28.4电子开标程序以采购云平台的实际网上操作为准。29、评标委员会29.1分散采购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29.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30、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0.1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0.3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0.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30.5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31、投标文件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修正:(1)出现以下情况: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②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③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采购云平台中认定的投标金额为准;(2)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31.2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招标人有利的条件签约。31.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2.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投标的评价33.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2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34、拒绝投标34.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云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35、否决投标35.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所投包件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6.无效投标36.1评标委员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包件预算金额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条款)的;(5)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定标37、授标3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7.2基于履约能力的考虑,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本项目中1个包件,按照所投包件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中标包件。37.3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7.4分散采购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发布后,分散采购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5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分散采购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8、合同的订立3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若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8.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9、适用法律39.1招标人、分散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40、招标失败40.1在报名结束或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分散采购机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其他41、投标注意事项41.1所报总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及一切相关的报价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遗漏费用的招标人均不予考虑。41.2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41.3若发现投标人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42、电子招投标42.1投标人应自行办理采购云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查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或投标失败等,招标人及分散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2.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域名为:www.zfcg.sh.gov.cn)中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42.3如遇电子招标技术问题,请投标人及时咨询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招标人与分散采购机构仅作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域名为:www.zfcg.sh.gov.cn)的使用者,不承担与技术原因相关的任何责任。43、验收43.1本项目验收应出具验收单。43.2验收单或验收结果须及时向分散采购机构备案。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沪财采3号文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2),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项目预算:3097000.00元。3、最高限价:3097000.00元。4、服务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完成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当年度合同结束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考评,若当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以相同金额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若当年度服务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工作要求1、收运范围:庄行镇全镇镇域范围所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农村地区、垃圾箱房等,除专业领域(如液体废弃物、有害垃圾、高危化学品等)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一般作业时间为5:00-11:00,日产日清,其中干垃圾使用压缩车/桶装车上门收集并转运至采购方指定的压缩站;湿垃圾使用餐厨车/桶装车上门收集并运输至指定处置点。三、服务要求1、针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以及“垃圾不落地”的要求。若遇文明指数测评、文明社区创建、大型的检查等必须随叫随到。2、要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并做好文明操作,严禁损坏公物和小区实施,如损坏负责赔偿,保持辖区良好的环境卫生。3、按有关规定必须将垃圾清运到处置场所,不得发生偷倒、乱倒现象。如有违反,成交供应商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解决。5、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在清运过程中,应保持堆放点、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撒漏垃圾。7、在清运过程中,与居民发生的问题,会同居民区、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做好处置工作。8、成交供应商应派出督查人员,对垃圾清运进行检查,不定期与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沟通一次,征求垃圾清运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9、服从采购人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四、车辆要求1、由招标人提供配置不少于7台(主要规格为3吨压缩车、3吨餐厨车)的清运车辆,清运车辆运维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其余劳动机具等设备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合理配备(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协议等相关凭证)。2、每辆车配备至少1名驾驶员、2名跟车员及相应劳防用品和工具。3、投标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清运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5、投标人应当科学装载、严禁超载,确保安全可靠、装载需符合环卫作业收运标准,如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投标人负全部责任。6、投标人应当接受招标人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招标人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提供的安全教育。每月上报车辆清运线路台账、车辆每日出车安全检查及修理情况、湿垃圾点位清运量等相关数据。7、投标人因违法受到行政罚款的,自行负责。8、投标人负责提供的操作人员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服务期内作业车辆产生的保险、维修、油耗、电费、设施设备增添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垃圾清运服务中,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9、投标人在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收运标准,实行不分类不收运机制,对于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达标的居民、企事业单位责任人给予宣传、劝导。五、员工劳动保障要求1、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25〕213号文)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工作量配备人员,测算每年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单位缴金部分等)、管理费用及税费,投标单位报价以一年合同年限的总价为投标标的,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上海市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2、投标人中标后需按上海市劳动保障法对所用工人员签定劳动协议并按相关规定缴费社保。为所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意外险保险,并报所在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所备案。3、遇各类突击检查、各类创建、迎检等特别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并做好加班、加点、加人,以确保清运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向招标人提出增加费用要求。4、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具体服务方案、服务运作模式及工作计划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设施和设备配置方案、应急响应预案、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六、安全生产及应急要求1、清运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2、清运工人根据保洁区域的各种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3、建立有效的应急保障机制(有应急储备仓库、材料、工具及设备等),致电应答处置迅速有效,无推诿扯皮及当天不反馈整改情况现象。七、制度建设要求1、班务会:定期召开班组例会等,落实清运规定。2、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班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养,对作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达100%。3、质量巡查及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作业质量日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具有完善的员工工作考核机制,提升管理质量。4、安全及应急制度: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和特殊天气应急保障机制等相关机制。5、档案:做好基础台账管理等相关内容。八、付款方式1、作业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支付,每季度前两个月全额支付,第三个月扣除季度考核扣款后支付。2、每年服务费用按当年预算标准逐年核定支付。九、服务点位明细表服务点位序号服务点1吕桥村2东风村3长堤村4长浜村5芦泾村6潘垫村7杨溇村8存古村9西校村10汇安村11马路村12浦秀村13渔沥村14新叶村15张塘村16江南酒家垃圾房17冷泾停车场垃圾房18庄北路垃圾房19庄行东部区域居住区(佳兆业、景源名墅、东原璞阅等)20采购方提供的签订单位生活垃圾清运企事业单位21其他采购人要求的清运点位十、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考核办法(1)日常巡查成绩每月考核,作业公司月度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低于100分部分每分值扣除300元考核奖;95分以下,其低于100分部分每分值扣考核奖500元;90分以下,其低于100分部分每分值扣考核奖800元;85分以下,其低于100分部分每分值扣考核奖1000元。(2)服务公司每月综合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凡得分在80分以下的,第一次扣除合同10%考核费的百分之10%;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合同10%考核费的百分之20%;一年内累计三次全额扣除考核费,终止合同。月度综合得分连续两次95分以上(含95分)优秀,可作为下一轮重新招标加分项目。(3)引入社会监督考评奖罚制度,实效及市级以上检查,每发现一处扣罚考核奖励部分300元;其他区级检查,每发现一处扣罚考核奖励部分200元;镇级检查,每发现一处扣罚考核奖励部分100元;被查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的(原则上三天时间整改回复,特殊情况下1天整改回复),扣罚金额将返还50%;如仍未作好及时有效整改的,仍翻倍扣罚。(4)考核评分:根据《环卫第三方考核办法》要求实行,考核标准见附件。生活垃圾清运第三方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1清运车辆安全出行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5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逆向行驶、乱停车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03清运车辆发生抛锚、事故及时上报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54驾驶员及跟车工着装规范发现一处不规范或不整洁扣0.5分55清运车辆无混装现象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06清运车辆车体整洁、标识规范发现一处不规范或不整洁扣0.5分107驾驶员跟车工工作期间熏酒滋事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58道路上出现滴漏或未及时清运发现一处未严格执行扣0.5分59接到市民投诉或12345举报电话发现一次扣1分1010按照规定路线清运,文明清运,避免作业扰民未及时上报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完1011基层单位、行业部门反响评价情况经核实发生一次差评,扣1分512案件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未及时处置的扣1分,重复发生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崔10合计100十一、其他事项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项目名称: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2.3服务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完成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当年度合同结束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考评,若当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以相同金额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若当年度服务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1)作业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支付,每季度前两个月全额支付,第三个月扣除季度考核扣款后支付。(2)每年服务费用按当年预算标准逐年核定支付。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包件号)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全权代表宣布如下:(1)我方针对本包件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7)我方承诺提供的资格文件及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与实事不符,我方的投标将被否决。我方愿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收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类法律责任。(8)我方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引起的废标风险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面)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反面)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面)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反面)●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注:如果法人即投标代表人,可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投标文件格式三开标一览表货币单位:元(人民币)2026年庄行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包1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本报价中包括完成本包件的所有费用,请充分考虑该项目应该发生但未明确的所有一切相关的报价风险。(3)★报价超过所投包件预算金额309.70万元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明细表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2、投标人应列出包含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分散采购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供);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监狱企业请提供);4、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备注: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资格和履约能力。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4、请按照本项目的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六-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格式六-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六-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盖公章)注: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七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表(格式可自拟)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承担的角色12...注:1、表中人员另需提供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文件格式八服务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年限专业资格1专业资格2专业资格3...主要工作业绩:注:随表请附该人员的相关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九技术服务响应表项目评分办法对应页码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定制的整体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实操性进行综合打分。方案配置及实施措施先进完善且分析全面透彻的得20-18分;方案配置及实施措施稍有欠缺基本可行的的得17-15分;方案配置及实施措施存在缺漏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4-1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承诺及措施全面完整,切实可行,能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8分;承诺及措施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5分;承诺及措施简单笼统或存在缺陷的得4-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应急预案处理及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拟定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进行综合打分。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充分得10-8分;应急预案措施基本可行的得7-5分;应急预案措施简单不合理得4-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工作进度计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整清晰,具有针对性,全面性,能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8分;方案较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5分;方案简单笼统或存在缺陷的得4-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根据项目的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全面度、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好得10-8分;准确的得7-5分,存在偏差得4-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人员配置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遣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配置、资质证件及工作经验等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人员配置充沛,经验丰富的得15-13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12-10分,人员配置不完善的得9-7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设施设备配备根据投标人配备设施设备的数量种类、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设施设备配备数量种类充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8分,设施设备配备数量种类较齐全,基本合理可行的得7-5分,设施设备配备数量种类较少,可操作性较差的得4-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备注:设备应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使用。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设施设备配备的设备发票等证明资料中注明的购买方或所有人应为投标人;投标人租赁使用的,提供的有效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承租方应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类似项目业绩一、评审内容: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二、评审标准:本项目所述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认定是否属于有效类似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合同中须体现①签约双方、②项目名称或内容、③时间、④合同签章页,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5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类似业绩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格式十服务承诺(投标人自拟)第七部分附件附件一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基本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企业资质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进口设备不接受进口设备。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①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