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绵阳四0四医院2026)



绵阳四〇四医院.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113

二、项目名称:.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镁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旺座曲江C座2203
388,000.00元
95.57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180,000.00元
96.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类(陕西镁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20500
C2312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预算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类(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20500
C2312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预算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成(采购人代表)、徐勇、马双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0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1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四〇四医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
联系方式:0816-2338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联系方式:0816-6079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话:0816-6079776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N51070120260001132026031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镁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绵阳四〇四医院

行政区域
绵阳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17: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成,徐勇,马双玉

总成交金额
¥5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敏

项目联系电话
0816-6079776

采购单位
绵阳四〇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16-233837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6-6079776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报价表项⽬编号:N5107012026000113项⽬名称:.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采购包:2(西⻔⼦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西⻔⼦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1.00项260,0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合计:备注:⽆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西⻔⼦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1.00项26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响应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
特殊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特定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报价表项⽬编号:N5107012026000113项⽬名称:.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采购包:3(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1.00项190,0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总价合计:备注:⽆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1.00项19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响应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正/负/无偏离备注注:1、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包括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并注明正、负或无偏离。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包括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逐项、详细、真实地填写,并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栏应尽可能标注明确对应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处、页码),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正/负/无偏离备注注:1、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包括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并注明正、负或无偏离。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包括3.3.1.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3.4.其他要求,逐项、详细、真实地填写,并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栏应尽可能标注明确对应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处、页码),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②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③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④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响应。
版本号:N51070120260001132026031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113绵阳四〇四医院〇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月17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绵阳四〇四医院委托,拟对.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绵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1131.2.采购项目名称:.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包1: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全保修方式,费用包含除分子筛外的各系统所有维修、维保、耗材及零配件、辅材等的更换、人工及差旅等费用,具体包括:院本部1号楼制氧系统3套,其中2套产氧量为47.3Nm3/h,1套产氧量为34.7Nm3/h;2号楼制氧系统3套,产氧量为34.7Nm3/h;1号楼负压系统1套(3台)、2号楼负压系统1套(2台)、2号楼空气正压系统1套(2台)、丰谷院区负压系统1套(2台)、3号楼负压系统1套(2台);目前设备运行稳定;需维护保养的设备含空压机6台,冷干机6台,制氧主机6台,负压设备4套、压缩空气设备1套及相关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管路、终端设备,病区输液轨维修等。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预算(限价):50万元/年。包2:因开展工作需要,拟采购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预算(限价):26万元/年。包3:因开展工作需要,拟采购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预算(限价):19万元/年。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第2页-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采购包2:无采购包3:1、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描述: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第3页-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绵阳四〇四医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邮编:621000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816-2338371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16-6079776-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元采购包2:260,000.00元采购包3:19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采购包3: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绵阳四〇四医院和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绵阳四〇四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第6页-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7页-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第8页-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页-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采购包3: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采购包3: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采购包3: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采购包3:1、验收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2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成交方提起验收,2、采购人组成验收组,3、根据采购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和配置以及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4、形成验收文件。采购包2:1.成交方提起验收,2、采购人组成验收组,3、根据采购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和配置以及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4、形成验收文件。采购包3:1.成交方提起验收,2、采购人组成验收组,3、根据采购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和配置以及签订的合同内容-第10页-进行验收,4、形成验收文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采购包3: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采购包2: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采购包3: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成交人承诺内容等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采购包2: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采购包3: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采购包3: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第11页-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2页-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四〇四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816-2338371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邮编:62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816-6079776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第13页-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第14页-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3: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5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1.00(项)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1.00(项)26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0,000.00-第16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1.00(项)19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1.00(项)5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1.00(项)260,000.00总价无采购包3: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1.00(项)19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第17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第18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效期之以享受本项目采:响应产品内的节能产优先采购政涉及优先采购包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之内的以享受3.2.技采标:响应产品环境标志产优先采购政术要求购包1:的名称: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心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清单序号医院设备名称品牌或厂家数量备注1中心供氧系统Airsep、Atlas6套(2套AS-L1800、4套AS-L1300)院本部1号楼屋顶3套、2号楼屋顶3套2空气正压系统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套院本部2号楼负2楼1套(2台)3中心负压系统普旭、特正特4套院本部1号楼屋顶1套(普旭3台)、2号楼负2楼1套(普旭2台)、3号楼屋顶1套(水循环负压泵2台)、丰谷病区1套(特正特2台)(1)维保服务要求1(一)制氧系统保养要求1.空压机1.1维保范围:空气过滤器、油过滤器、油气分离器、润滑油等;卸荷阀/加卸载电磁阀、温控阀、疏水阀、进气阀等,供应商需提供全新原装正品进行更换;1.2空气过滤器: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执行更换,确保高效过滤及进气通畅;1.3油过滤器: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高效过滤及过滤通畅;1.4油气分离器: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高效分离,确保输出洁净空气;1.5卸荷阀/加卸载电磁阀: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保养周期内的手/自动加载卸载动作声音清脆,控制有效;1.6恒温阀: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保养周期内无因此而造成高温引发停机故障;1.7疏水阀: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保养周期内的手/自动控制排污开闭正常;1.8散热器:每月定期对其进行全面清洁除尘,确保油温正常;1.9润滑油:按空压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高效润滑;2.冷干机2.1散热器:每月定期对其进行全面清洁除尘,确保制冷及干燥效果;2.2疏水阀:按冷干机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保养周期内的手/自动控制排污开闭正常;3.阀门及温控3.1维保范围:电子排污阀、先导电磁阀、管道式气动阀、温控仪等,供应商需提供全新原装正品进行更换;3.2疏水阀:按分离塔保养手册或说明书定时更换,确保保养周期内的手/自动控制排污开闭正常;3.3温控器:每月定期检查温控表及传感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确保进入分子筛的空气干燥及温度正常;3.4气动阀:每月定期检查或更换,确保空气流畅;4.制氧主机及分离塔-第20页-4.1维保范围:进气调节阀、先导电磁阀、管道式气动阀、各类接触器、继电器及开关旋钮、PLC主程序及软件(可替代)等,供应商需提供全新原装正品进行更换;4.2每月定期检查或更换管道式进/排气阀,保障开闭工作有效,确保氧气流量及浓度正常;4.3每月定期检查系统控制面板开关,确保控制有效;4.4每月定期检查过滤器,确保进入分离塔的空气洁净,防止分子筛被污染;4.5每月定期检查进入分离塔的空气压力(表压),确保在允许压力范围内,防止分子筛粉化;4.6每月定期检查分离塔固定螺栓松紧度及气密性,确保气密性及安全使用,同时每月定期检查或更换先导电磁阀,确保工作状况正常;4.7每月定期检查制氧主机主程序(PLC)工作控制是否有效,及时更新相应程序及附件,确保系统工作顺畅;5.站房管道及过滤器5.1维保范围:电子排污阀、各级管道滤芯,服务商需提供全新原装正品进行更换;5.2每月定期检查,按时更换过滤器芯,确保空气过滤正常,输出洁净的空气流量;5.3每月定期检查或更换排污电磁阀,确保排污正常有效,避免再次进入管道污染空气;5.4每月定期检查维护管道及过滤器的气密性,确保用气安全及节省能耗;6.控制系统、氧气浓度监控设备6.1维保范围:氧气浓度仪、联动控制系统软件,服务商需提供全新原装正品进行更换;6.2每月定期检查浓度监控表读数,并用第三方浓度表校验,确保输出的氧气浓度符合制氧机供气标准;6.3每月定期检查联动控制系统,确保合理使用制氧系统,减少使用成本的同时保证临床的用氧需求;6.4每月定期检查制氧机的氧气输出流量及波动情况,了解掌握制氧系统整机的工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故障。(二)空气正压系统保养要求1.每3个月(2000小时)保养内容:弹性联轴器或皮带磨损检查;空压机散热器、冷干机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自动排放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2.每6个月(4000小时)保养内容:更换空气过滤器。弹性联轴器或皮带磨损检查;空压机散热器、冷干机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自动排放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运行历史数据整理打包存档;系统机械连接件紧固;主电机轴承运行噪声和红外温升检测及添加润滑脂;机头运行机械噪声检测;3.每9个月(6000小时)保养内容:弹性联轴器或皮带磨损检查;空压机散热器、冷干机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自动-第21页-排放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4.每12个月(8000小时)保养内容:更换空气过滤器、主路过滤芯A、精密滤芯B、精密过滤器C、精密过滤器D。弹性联轴器或皮带磨损检查;空压机散热器、冷干机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自动排放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运行历史数据整理打包存档;系统机械连接件紧固;主电机轴承运行噪声和红外温升检测及添加润滑脂;机头运行机械噪声检测;对系统设备所有电气控制部分动作机构检测与接线端子检测紧固。(三)负压系统保养要求1.每3个月(2000小时)保养内容:清洁空气过滤器;润滑脂油位检查并添加润滑脂;弹性联轴器磨损检查;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除菌滤芯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2.每6个月(4000小时)保养内容:更换空气过滤器、润滑脂油位检查并添加润滑脂。弹性联轴器磨损检查;散热器清扫除尘;更换除菌滤芯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运行历史数据整理打包存档;系统机械连接件紧固;主电机轴承运行噪声和红外温升检测及添加润滑脂;3.每9个月(6000小时)保养内容:清洁空气过滤器;润滑脂油位检查并添加润滑脂;弹性联轴器磨损检查;散热器清扫除尘;清洗除菌滤芯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4.每12个月(8000小时)保养内容:更换空气过滤器、油过滤器芯、油雾过滤器芯、真空泵(专用)油、润滑脂。弹性联轴器磨损检查;散热器清扫除尘;更换除菌滤芯装置;报警参数报警有效性测试;机械仪表参数与自动化显示参数比对校正;运行历史数据整理打包存档;系统机械连接件紧固;主电机轴承运行噪声和红外温升检测及添加润滑脂;对系统设备所有电气控制部分动作机构检测与接线端子检测紧固;(四)各系统维保耗材清单1.AS-L1800(1号楼2套)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更换周期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GA75PGA75P2000小时个2油过滤器GA75PGA75P2000小时个3油气分离器GA75PGA75P4000小时个4RIF转子冷却液20L装GA75PGA75P4000小时桶5主路过滤芯ADD265DD2658000小时个6精密滤芯BPD265PD2658000小时个7精过滤器CQD265QD2658000小时个9制氧前级滤芯AS-L1608000小时个10制氧后级滤芯AS-L1608000小时个11高效除菌过滤器芯AM0216-D8000小时个12润滑脂380349148000小时支2.AS-L1300(1号楼1套)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更换周期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16257525012000小时个2油过滤器10923009192000小时个3油气分离器16221855014000小时个4RIF转子冷却液20L装16300918004000小时桶5主路过滤芯A29012079178000小时个6精密滤芯B29012079378000小时个7精过滤器C29012079778000小时个8高效除菌过滤器芯29012080378000小时个9制氧机前级过滤器芯M32-08-00018000小时个10制氧机后级过滤器芯F34-08-Q038000小时个11润滑脂380349148000小时支3.AS-L1300(2号楼3套)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更换周期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16257525012000小时个2油过滤器10923009192000小时个3油气分离器16221855014000小时个4RIF转子冷却液20L装16300918004000小时桶5主路过滤芯A29012079178000小时个6精密滤芯B29012079378000小时个7精过滤器C29012079778000小时个8活性炭过滤器滤芯29012080378000小时个9制氧机前级过滤器芯M32-08-00018000小时个10制氧机后级过滤器芯F34-08-Q038000小时个11润滑脂380349148000小时支4.空气正压系统(2号楼2台)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更换周期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DMM-188000小时个2主路过滤芯AC0028000小时个3精密滤芯BH0028000小时个4精过滤器CA0028000小时个-第24页-5精过滤器DT0028000小时个5.中心负压系统(1号楼3台)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芯(专用)RA0202D503支2油过滤器芯531000001支3油雾过滤器芯532140159支4真空泵(专用)油VM100升6.中心负压系统(2号楼2台)维保耗材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芯(专用)VS150支2真空泵(专用)油VS150升7.中心负压系统(丰谷院区2台)维保耗材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备注1空气过滤器芯(专用)RA0202D503支2油过滤器芯531000001支3油雾过滤器芯532140159支4真空泵(专用)油VM100升(五)服务要求1.合同期内服务商负责6套制氧系统、4套(9台)负压系统、1套(2台)空气正压系统全维修保养服务,确保各系统不间断正常运行,含空压机6台、干燥机6台、制氧机6台、空气正压机组2台、负压机组9台、各系统中的电机、泵头、储气罐、纯度仪、流量计、汇流排、各类阀门、压力表、安全阀、泄漏报警系统、压力管路、监测系统、设备带附属终端设备(含吊塔)、病区输液轨维修、等所需全部耗材、零配件(分子筛除外)的维修与更换、调试、定期检测(定)、运输、人工及差旅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之外的任何费用;2.服务商定期完成检测(定)和更换设备系统中的安全阀、压力表,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检测(定)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3.服务商负责各系统压力容器(储罐等)的定期校验及到期变更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证书或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4.服务商每年须完成一次设备系统中的氧气纯度仪、氧气流量计的检测和更换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5.服务商每年须完成各设备系统的检漏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第25页-6.服务商提供每年不低于4次对整套设备系统维护、维保,且每次维保后向采购人提供详细、完整、准确的巡检、保养、维护、更换配件清单、配件合格证明文件等文件资料;在整个维保过程中,保持材料堆放整齐,现场清洁,维保完成后应及时清运垃圾,做好物尽场清;7.服务响应要求:在维保期限内,不限次数报修。(1)提供至少1名驻场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证和R1证)。AR1每天完成各系统的巡查和记录、各系统问题的及时处置,并负责全院病区设备带及附属终端设备和输液轨的及时维修工作,驻场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绵阳,如有突发事件需离开绵阳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驻场人员的待遇、保险、人身安全等由服务商负责;提供24小时*365天的免费维修服务热线支持。服务的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当驻场人员无法及时解决时,服务商应立即响应,提供电话、网络等远程服务及在线技术支持,如以上技术支持2小时内无法解决,须派遣专业工程师在1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2)现场维修工程师(不含驻场人员):提供至少4名现场维修工程师,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现场作业的工程师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现场维修工程师人员信息相符。8.服务商做好各种设备、管路的应急抢修工作,在接到报修通知20分钟响应,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一般故障在3小时内解决,超过3小时未能解决故障,以书面通知解释原因,并根据具体故障原因作出解决措施;9.服务商保障按原设计流量下的医疗供氧:机房氧气总管出口压力≥0.4Mpa,纯度≥90%并符合国家医用分子筛供氧的要求,至少每年一次对氧气纯度抽样送检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应方承担;保障各负压系统和正压系统输出气源符合医用气体相关标准;10.服务商在服务期间,现场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维修应当严格按设备的相关安装规范执行,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11.服务商需准确、实时地提交需更换配件清单、整改报告交采购人核实批准后实施;服务期内所提供的配件和备品备件的技术参数、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规范,必须是全新正品,生产标准、技术指标及产品质量须优于或与原装配置相同,维修或维护保养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维护保养服务报告,汇报维护保养结果;12.如系统中有设备确需大修,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认可,在确实无法维修需整机更换时,由服务商负责采购原装原品牌产品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承担;13.各系统开机率要求:服务商需保证年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天计算),如果此开机率因服务商原因没有达到,则对于每低一天(不足按一天计算),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7天;(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服务商公章)14.服务商保持和完善各系统标识标牌,确保各系统、管路、阀门、设备及站房等标识标牌符合相关要求;15.本项目允许服务商实地踏勘,服务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环境、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服务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服务商自己承担。采标购包2:的名称:西门子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保修服务设备清单及整机保修范围:核磁(西门子MAGNETOMAvanto1.5T一台)全保:水冷机、精密空调、液氦(保持安全水平,维保合同到期时不低于74%)、磁体、冷头、线圈、UPS、配套原厂工作站、后处理工作站、重建系统、高压注射器、稳压电源、屏蔽门、屏蔽室照明系统。2.服务内容:2.1维保类型为整机全保,包括无限次人工及所有零配件(正常使用中的故障排除、配件更换、安全检查、质量控制、安全升级、保养及保养所需耗材等)2.2维保范围包括:设备主机、水冷机、精密空调、液氦(安全水平)、冷头、磁体、线圈、UPS、配套原厂工作站、后处理工作站、重建系统、高压注射器、稳压电源、屏蔽门、屏蔽室照明系统。2.3对损坏和存在隐患的配件要求及时更换;2.4每次维护保养、维修、升级后,提供详细服务报告。每年提供详细的半年及年度服务报告(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具体内容、风险评估)3维护保养3.1设备巡检≥12次/年,维护保养次数≥4次/年,并制定详尽的周期性维保计划3.2维护保养需按照设备厂家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包含但不限于性能测试、耗损零备件更换、运行状态检查、影像质量检查、机械或电气检查以及设备清洁、设备校准等;3.3保养过程中所需更换的耗材,按照周期性维保计划更换;4.维修及配件更换4.1具有7X24小时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提供在线服务。4.2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4.3故障设备在合同期内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购人有权邀请原厂或第三方维修公司维修故障设备,相关费用由服务商提供。4.4服务商必须获得并使用在有效期内的高级故障诊断及维修密码。4.5每次维修后测试并校准,保证维修及更换备件后设备维护质量需达到产品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4.6每次维修后提供维修报告,至少包含故障现象、维修情况、配件更换记录、测试校准等内容。4.7工程师自备专业维修工具、静电防护工具及相应安全防护用品,服务商自行负责工程师服务过程中的自身人身安全(提供承诺函)。5.系统升级-第27页-1★维保服务要求服务期内及时升级原厂正版软件系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对操作使用中发现可提高(优化)使用性能的问题,对应用软件进行修补/升级。6.质量控制按三甲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条款解读内容做好设备质控,每年至少进行2次风险评估工作。7.年检配合采购人完成卫生、环保、计量等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包括检测前对设备进行全面调校,保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标准;配合采购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及技术调校。若因设备软、硬件原因导致检测的相关技术指标不能达标,应视为设备故障,服务商须积极配合修复、调试。8.技术培训每年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两次日常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年度形成培训报告。9.考核9.1根据维保服务技术考核情况,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2服务商需保证年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天计算),如果此开机率因服务商原因没有达到,则对于每低一天(不足按一天计算),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10天;(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服务商公章)9.3服务商需准确、实时地提交需更换配件清单、整改报告交采购人核实批准后实施;服务期内所提供的配件和备品备件的技术参数、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规范,必须是全新正品,生产标准、技术指标及产品质量须优于或与原装配置相同,维修或维护保养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维护保养服务报告,汇报维护保养结果;10.备件供应10.1备件库:供应商在国内设有至少2个零备件仓库,用于备件存放、设备维修等。(提供仓库地址、产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发票和仓库内部照片)10.2设备维修使用的配件为全新原厂零配件(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规格的零配件),确保维修后的机器性能和使用效果,且合法合规。关键核心备件提供合法合规来源渠道证明材料(采购合同、进口备件提供报关单、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11.维修工具具有专业维修工具(励磁电源、匀场电源、直流电源、示波器、力矩扳手、万用表、游标卡尺等),提供以上工具图片以及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12.资料移交每半年向采购人移交维修、保养、培训、风险评估等文件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报告,确认设备各项指标及性能。13.维修人员资质现场维修工程师:提供≥3名MRI维修工程师(须提供MRI维修相关培训证书或国家认可的维修工程师证书),其中至少1名工程师须具备本项目维保设备制造商颁发的核磁共振设备的培训证书。(提供工程师相应资质证书及在职证明)-第28页-现场作业的工程师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现场维修工程师人员信息相符,提供的相关证书必须真实可查。14.免责(提供承诺函)14.1不得损害采购人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因工作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合同期内,因服务商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含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服务商负责。14.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信息、资料。14.3在服务商服务周期内由设备保养、维修、测试校准、升级、更换配件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由服务商承担。若导致采购人被上级单位罚款、行政处分等不良后果需赔偿采购人损失。采标购包3:的名称:直线加速器及模拟机维保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保修服务设备清单及整机保修范围1.1医用直线加速器(医科达ElektaCompact6MV一台)全保:主机、加速管、配套原厂工作站、放疗工作站、水冷机等1.2放射治疗模拟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HMD-IB一台)全保:主机、配套原厂工作站等(不含模拟机高压发生器、影像增强器和球管)2.服务内容:2.1维保类型为整机全保,包括无限次人工服务及所有零配件(正常使用中的故障排除、配件更换、安全检查、质量控制、安全升级、保养及保养所需耗材等)2.2维保范围包括:设备主机、原厂配套工作站、放疗计划系统、放疗网络系统、治疗床、稳压电源、UPS、空调、录像机、视频外设等第三方生产的设备2.3不含移机。2.4对损坏和存在隐患的配件要求及时更换。2.5每次维护保养、维修、升级后,提供详细服务报告。每年提供详细的半年及年度服务报告(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具体内容、风险评估)3维护保养3.1设备巡检≥12次/年,维护保养次数≥4次/年。并制定详尽的周期性维保计划。3.2维护保养需按照厂家设备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标准进行,包含但不限于性能测试、耗损零备件更换、运行状态检查、影像质量检查、机械或电气检查以及设备清洁、设备校准等。3.3保养过程中所需更换的耗材,按照周期性维保计划更换。4.维修及配件更换4.1提供周一至周日(24小时*7*365天)服务响应,提供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4.2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第29页-1★维保服务要求4.3故障设备在合同期内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购人有权邀请原厂或第三方维修公司维修故障设备,相关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提供。4.4服务商必须获得并使用在有效期内的高级故障诊断及维修密码。4.5每次维修后测试并校准,保证维修及更换备件后设备维护质量需达到产品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4.6每次维修后提供维修报告,至少包含故障现象、维修情况、配件更换记录、测试校准等内容。4.7工程师自备专业维修工具、静电防护工具及相应安全防护用品,服务商自行负责工程师服务过程中的自身人身安全。(提供承诺函)5.系统升级服务期内及时升级原厂正版软件系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对操作使用中发现可提高(优化)使用性能的问题,对应用软件进行修补/升级。6.质量控制按三甲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条款解读内容做好设备质控,每年至少进行2次风险评估工作。7.年检配合采购人完成卫生、环保、计量等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包括检测前对设备进行全面调校,保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标准;配合采购人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及技术调校。若因设备软、硬件原因导致检测的相关技术指标不能达标,应视为设备故障,服务商须积极配合修复、调试。8.技术培训每年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两次日常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并形成培训记录,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年度形成培训报告。9.考核9.1根据维保服务技术考核情况,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2服务商需保证年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天计算),如果此开机率因服务商原因没有达到,则对于每低一天(不足按一天计算),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10天;(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服务商公章)9.3服务商需准确、实时地提交需更换配件清单、整改报告交采购人核实批准后实施;服务期内所提供的配件和备品备件的技术参数、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规范,必须是全新正品,生产标准、技术指标及产品质量须与原装配置相同,维修或维护保养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维护保养服务报告,汇报维护保养结果;10.备件供应10.1备件库:供应商在国内设有零备件仓库,用于备件存放、设备维修等。(提供仓库地址、产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发票和仓库内部照片)10.2设备维修使用的配件为原厂零配件(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规格的零配件),确保维修后的机器性能和使用效果,且合法合规。关键核心备件提供合法合规来源渠道证明材料(采购合同、进口备件提供报关单、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11.维修工具-第30页-具有专业维修、检测工具提供工具图片以及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12.资料移交每半年向采购人移交维修、保养、培训、风险评估等文件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报告,确认设备各项指标及性能。13.维修人员资质现场维修工程师:提供≥3名直线加速器维修工程师(须提供直线加速器维修相关培训证书或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维修工程师证书)。(提供工程师相应资质证书及在职证明)现场作业的工程师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现场维修工程师人员信息相符,提供的相关培训证书必须真实可查。14.免责(提供承诺函)14.1不得损害采购人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因工作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合同期内,因供应商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含医疗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14.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信息、资料。14.3在中标服务商服务周期内因设备保养、维修、测试校准、升级、更换配件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由中标服务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导致采购人被上级单位罚款、行政处分等不良后果需赔偿采购人损失。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内,若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售后服务(1)服务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及配件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要求;(2)若服务商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按要求维修的,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扣款,连续3次不维修或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则解除合同;3、质量要求须满足磋商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4、服务商年度考核方案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满分100分,得分≥70分为合格。服务商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则为不合格,终止合同,并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考核细则按下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标准备注1开机率50分按服务要求设备开机率应大于95%,达到规定开机率为95%的得5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不合格的,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并终止合同2服务响应速度10分按服务要求时限及时响应得10分,未按时限要求响应,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3维护保养20分按服务规定完成每年4次维护保养内容,得20分,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4维修质量20分维修备件为原厂合格备件,维修工程师具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10分,扣完为止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内,若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售后服务(1)服务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及配件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要求;(2)若服务商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按要求维修的,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扣款,连续3次不维修或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则解除合同;(3)服务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及配件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要求;3、质量要求须满足磋商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4、服务商年度考核方案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满分100分,得分≥70分为合格。服务商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则为不合格,终止合同,并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考核细则按下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标准备注1开机率50分按服务要求设备开机率应大于95%,达到规定开机率为95%的得5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不合格的,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并终止合同2服务响应速度10分按服务要求时限及时响应得10分,未按时限要求响应,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3维护保养20分按服务规定完成每年12次巡检和每年4次维护保养内容,得20分,少一次巡检或维保扣10分,扣完为止。4维修质量20分维修备件为原厂合格备件,维修工程师具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10分,扣完为止采购包3: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内,若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售后服务(1)服务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及配件等全部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要求;(2)若服务商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按要求维修的,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扣款,连续3次不维修或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则解除合同;3、质量要求须满足磋商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4、服务商年度考核方案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满分100分,得分≥70分为合格。服务商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则为不合格,终止合同,并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考核细则按下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标准备注1开机率50分按服务要求设备开机率应大于95%,达到规定开机率为95%的得5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不合格的,以合格最低70分为准,每低1分,按每年维保费的1%进行扣除,并终止合同2服务响应速度10分按服务要求时限及时响应得10分,未按时限要求响应,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3维护保养20分按服务规定完成每年12次巡检和每年4次维护保养内容,得20分,少一次巡检或维保扣10分,扣完为止。4维修质量20分维修备件为原厂合格备件,维修工程师具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10分,扣完为止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预算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2★服务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院本部及丰谷院区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首付款,一个合同期内(含合同延长期),合同履约时间达到50%,供应商完成相应维保服务并提供维保单,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1)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2)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不合格,不再与供应商续签合同。并按照此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总金额的100%×(70分-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剩余款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2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预算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2★服务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院本部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首付款,一个合同期内(含合同延长期),合同履约时间达到50%,供应商完成相应维保服务并提供维保单,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不合格,不再与供应商续签合同。并按照此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总金额的100%×(70分-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剩余款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2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采购包3: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预算的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2★服务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院本部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首付款,一个合同期内(含合同延长期),合同履约时间达到50%,供应商完成相应维保服务并提供维保单,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尾款:合同期(含合同延长期)结束,采购人按照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支付,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70分,采购人验收不合格,不再与供应商续签合同。并按照此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总金额的100%x(70分-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供应商开具发票(服务商未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支付剩余款项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2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①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②备品备件供应方案;③巡检维保方案;④系统维修方案;⑤特种设备检定计划及方案;⑥质量保障措施。(2)应急预案:①应急故障处理;②应急程序。2、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采购包2:1、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①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②免责方案;③巡检维保方案;④系统维修方案;⑤配合年度检定计划及方案;⑥质量控制措施。(2)应急预案:①应急故障处理;②应急程序。2、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采购包3:1、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①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②免责方案、③巡检维保方案、④系统维修方案、⑤配合年度检定计划及方案、⑥质量控制措施。(2)应急预案:①应急故障处理;②应急程序。2、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第37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38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9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采购包3: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注: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响应文件封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43页-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3: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证明材料.docx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采购包3: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证明材料.docx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是否响应“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3报价表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表采购包2: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是否响应“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3报价表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表采购包3: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是否响应“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3报价表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46页-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采购包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采购包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第47页-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第48页-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2: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3: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第49页-5.4.1.评审方本次评审报价的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5.4.2.评审细采购包1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则及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②备品备件供应方案、③巡检维保方案、④系统维修方案、⑤特种设备检定计划及方案、⑥质量保障措施。上述内容满足要求得4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扣3.5分,每项最高扣7分。注:1.上述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方案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对项目实施提出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方案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能确保项目实施。2.缺陷是指:①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未细化、无具体详细的阐述,涉及内容缺少关键节点/重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采购人需求内容的要求);②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③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④方案内容交叉混乱、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文字表述错误,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⑤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⑥内容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上述任意一种情形。42.0000主观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行响应.docx-第50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方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64页-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响应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②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③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④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响应。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磁、制氧系统、直加等维保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氧系统、中心负压系统及空气正压系统维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