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2026)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CD-2026-12003
二、项目名称: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乌鲁木齐敬老志愿服务协会
友好北路街道宏运大厦22楼f座
报价:668000(元)
93.0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祖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丁玉玲,李莉,马新元,杨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10号
联系方式:0991-2384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座2108
联系方式:0991-2308167 0991-2308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莹、孙榕
电 话:0991-2308167 0991-2308213

附件信息:

03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26.doc340K

中小企业声明函372.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8日 18:22

评审专家名单
李莉,杨秀,丁玉玲,张祖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马新元

总中标金额
¥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一莹、孙榕

项目联系电话
0991-2308167 0991-2308213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2384514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座21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2308167 0991-2308213

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XCD-2026-12003招标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10号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一莹、孙榕联系电话:0991-2308167、0991-230821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B座2108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授予合同(仅参考)35第四部分技术需求38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XCD-2026-12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总预算金额:67.6万元采购需求:为推动老年教育为基层服务,注重老人终身学习教育,激发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热情,使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氛围得到更好的形成,立体式呈现我国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的新变化、新成效,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计划采购养老教育服务师资进养老院、社区及老年教育课题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6日00时00分到2026年4月2日23时59分,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元/本,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联系电话:2384505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10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联系方式:0991-23081670991-23082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一莹、孙榕电话:0991-23081670991-2308213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XCD-2026-120032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 联系电话:2384505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10号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莹、孙榕联系电话:0991-2308167 0991-2308213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4项目内容为推动老年教育为基层服务,注重老人终身学习教育,激发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热情,使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氛围得到更好的形成,立体式呈现我国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的新变化、新成效,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计划采购养老教育服务师资进养老院、社区及老年教育课题项目。5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报价1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或未单独列出,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投标报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项目预算标项名称: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67.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标处理)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个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5.投标保证金退还:须将退还投标保证金函(格式后附)填写完成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923155835@qq.com。6.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801250000003448开户行名称: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号:313881088887注意:不得以现金的方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简称,并注明联系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75%,服务期满后,通过招标人考核要求,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25%。14服务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考核标准。15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迟交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评标委员会组成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含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3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取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不足3000按照3000收取。24签订合同时间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2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交纳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交纳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26合同公示合同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复印件一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公示。27信用查询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信用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28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政府政策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适用其行业相关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0拒绝参与投标情况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处干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1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2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3.其它:(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于收到中标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2副。招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33其他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1.1.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本采购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段的能力。2.采购范围2.1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已通过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项目实施要求4.1项目内容已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4.2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实施项目。5.合同履约期限5.1合同履约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服务期;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10.联合体投标10.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授予合同;第四部分技术需求;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补全。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报价、招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联络招标人,并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3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对同一标段以同一投标人名义,提交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2.投标文件构成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构成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等材料。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4.2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应为所投标包中服务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视为有选择性报价,按无效标处理。4.3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它费用价格中。4.6报价注意事项:(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报价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5.中标服务费按照前附表要求由中标企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作为参与招标的组成部分之一。6.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6.4退还方式(1)中标人请将退投标保证金函、合同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未中标人请将退投标保证金函填写完成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2923155835@qq.com退投标保证金函项目名称标段(如有)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保证金汇出账户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办理日期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8.语言投标文件使用标准汉语书写,如有外语资料需附翻译件,否则按照无效资料处理。2.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会议。1.3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1.5.五、无效标、废标条款1.无效投标条款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废标条款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中标、成交无效条款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4.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4.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1.6.六、开标和评标1.开标程序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1.2经招标人委托,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3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完毕之后进入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1.4开标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对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2.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开标前48小时,从政采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含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4.评标程序4.1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4.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4.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评标工作流程和评标要点。4.4围绕评标要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有效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标。4.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5.中标人5.1评审结束后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有综合评分相同则报价低的一方排名靠前。若有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技术标得分高低评定排名。6.评标过程保密6.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招标文件等有关信息,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6.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6.3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7.1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7.2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7.3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7.4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5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8.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及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计算结果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并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2.1.6.1.资格审核表审查内容需提供资料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人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截图,最终以现场查询为准。(6)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8)政府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本表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2.1.6.2.符合性检查表评标因素评标标准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3)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4)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5)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7)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以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为准)。评分标准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商务部分(26分)企业业绩(20分)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条有效业绩得5分,最多得20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内容项、签章页),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项目人员(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承担过的课题项目内容和提供具备购买养老教育服务师资:1.提供承担过的课题项目内容2个及以上教师得2分,不足2个不得分;2.提供养老教育师资中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3名得2分,不足3名不得分。3.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承担过的课题项目加0.5分,每增加1名具备中级职称教师加0.5分,高级职称的教师加1分,最多加2分。注:需提供承担课题合同书及课题内容印证材料;教师团队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近半年任意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第三方公司代缴需提供代缴协议)。技术部分(54分)宣传与保障措施(20分)针对本项目宣传与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场地租赁方案;(2)车辆使用方案;(3)教学设备用品转变;(4)启动仪式及宣传物料准备;(5)视频剪辑制作、等保障措施到位。符合项目实际(第四部分技术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4分,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服务方案、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方案(25分)针对本项目的课题研究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服务方案:(2)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方案:课题选题贴合南、北疆选4个地区老年教育发展实际、契合老年群体学习需求,选题精准性、实用性; 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思路清晰、逻辑严谨,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适配老年教育课题特性;(3)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内容完整、贴合课题核心,框架搭建规范、层次分明;(4)成果输出与应用:明确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如研究报告、课程设计建议等),成果能有效指导本项目落地、助力本地老年教育发展;(5)经费管理制度。符合项目实际(第四部分技术需求)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5分,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9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的针对服务过程中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1)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2)针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均提出了具体的服务计划和实施细则;(3)服务与措施方案。符合项目实际(第四部分技术需求)得分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内容,扣3分,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合计100分注:1.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1.7.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结束后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有综合评分相同则报价低的一方排名靠前。若有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技术标得分高低评定排名。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履行合同能力审查2.1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2.2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3如果中标人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3.中标通知书3.1中标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满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3中标通知书为签订中标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4.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招标人审核盖章后实施。4.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4.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4.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4.6招标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2.1.8.八、验收及知识产权1.验收中标人与招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根据初步验收的结果进行整改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后,由中标人提交完备的项目实施文档及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签署项目验收文件。2.付款招标人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采购款支付手续。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1.9.九、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3.1《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1.10.十、质疑及处理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质疑的提出1.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答复质疑的行为。1.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1.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1.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2)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3)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招标人的管辖权范围;(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招标人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质疑事项;(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招标人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1.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1)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2)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5)质疑不属于本项目招标人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招标人提出质疑;(6)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1.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1.17招标人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1.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1.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1.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1.21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人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人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1.22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人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人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招标人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1.23招标人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持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投标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4、质疑函一式三份。3.第三部分授予合同(仅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版为准*******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一、服务项目、单价、合同价款结算、完成期限、服务质量1.1服务项目:1.2项目单价:1.3服务质量:合格;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三、服务时间、地点:四、双方责任:五、服务期: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七、结算方式和期限: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合同期间出现一方有违合同条款时,守约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则须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或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或损失;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甲方如果未按期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本合同即自动解除。甲方除须支付未按期支付款项给乙方外,还须支付合同总额的%给违约金给乙方。4、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以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执,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先行协商;若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1、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其它: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陆份内容对照一致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甲 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电 话:纳税人识别号:注 册 类 型: 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乙 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电 话:纳税人识别号:注 册 类 型: 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 证实行自愿原则)4.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为推动老年教育为基层服务,注重老人终身学习教育,激发老年人参与学习活动的热情,使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氛围得到更好的形成,立体式呈现我国养老服务从“有”向“优”提质升级的新变化、新成效,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计划采购养老教育服务师资进养老院、社区项目,具体方案如下:一、主要内容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3〕4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教育服务素质能力,计划采购养老教育服务师资进社区、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研究项目,购买老年教育师资力量开展进养老院、社区服务,通过在养老院、社区建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能享受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二、项目时间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三、资金测算主要项目内容经费预算:共计67.6万元。(一)老年教育服务师资进社区、养老院1.购买养老教育服务师资。计划购买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具备老年教育教学条件的15个社区、5所养老院),按照老年大学课程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序号地点养老院、社区个数每课时1.5小时课时费授课教师人数1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具备老年教育教学条件的15个社区、5所养老院),按照老年大学课程要求组织实施教学20个1.专业课程16次;2.《积极老龄观(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课程1-2次280元(税后)3位专业课教师,1位《积极老龄观(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教师(甲方提供,无课时费)2.购买项目服务保障宣传等。包含购买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服务经费、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工作的场地租赁、车辆租赁、教学设备用品的租赁、启动仪式及宣传物料(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剪辑制作、其他宣传服务。要求:在乌鲁木齐市各区、县选取具备老年教育教学条件的15个社区、5所养老院开展老年教育进养老院、社区服务,通过在养老院、社区建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能享受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每个点位设三个专业类课程和一个《积极老龄观(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课程。每个点位要求:专业类课程课程16次课,课时费280元(税后);《积极老龄观(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课程1-2次课(免费)。所有课程于2026年11月前完成,点位不能和乌鲁木齐市民政局2026年布的老年教育点位重复。课程教学期间做好课程表、教师和学员考勤记录,提供教学点所需教具、教学用品,做好问卷调查,开课前召开社区负责人员及教师座谈会进行指导培训,课程结束后组织举办社区教学点汇报演出,汇报社区教学点教学的成果。分别为20个社区、养老院制作一条老年教育课程宣传视频(内含但不限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内容)用于社区、养老院开展宣传。为新疆老年大学制作一个宣传视频用于该项目总体宣传,期间印制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单页不少于5000份给社区、养老院老年人进行发放。(二)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购买老年教育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老年教育课题研究,在南、北疆选4个地区开展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包括资料准备及整理、数据采集及整理、差旅安排(不少于3人)、各项会议筹备组织及安排、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调研报告、课题成果,印刷、发表、出版等:(1)资料准备:包括文献数据库订阅、纸质资料购买、数据图表制作等;(2)数据采集:受访者采集费、访谈设备、维汉翻译费等;(3)差旅:交通、住宿、伙食等(不少于3人);(4)会议筹备和组织:场地租赁、专家餐饮、会议材料、杂费等;(5)专家咨询:包括5位专家分2次咨询、专家往返交通补贴;(6)劳务:包括2名数据录入员、2名调研协助员;(7)发表印刷出版:包括形成调研报告、课题成果,印刷100份,论文版面费。四、预期效果通过在社区、养老院开展老年教育,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行老年教育课题研究,让老人深切感受到学习的快乐,为全区实现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5.0.1.目录1.投标函2.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报价单7.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格审查材料)8.企业业绩9.项目人员10.宣传与保障措施11.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服务方案、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方案12.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13.技术条款偏离表14.商务条款偏离表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0.2.1.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投标人正式授权(被授权人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单》。(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八)我方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九)我方与其他投标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招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0.3.2.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投标人平等参加招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0.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0.5.4.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招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5.0.6.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0.7.6.投标报价单5.0.7.1.(一)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备注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0.7.2.(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5.0.8.7.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格审查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 联系人电 话邮箱职 工 概 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 名职务/职称年 龄专业单 位 概 况后附资格审查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人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截图,最终以现场查询为准。(6)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8)政府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0.8.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提供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5.0.8.25.0.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5.0.8.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5.0.9.8.企业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招标人及其联系方式123…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5.0.10.9.项目人员团队成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课题研究工作经验岗位联系方式12人员简历表简历表姓名年龄照片手机号毕业院校专业工作年限拟任职务本公司工作年限类似工作年限技术认证(技术认证类)类似工作经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内容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式(姓名及电话)注:根据详细评审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0.11.10.宣传与保障措施根据详细评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0.12.11.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服务方案、老年教育课题研究服务方案根据详细评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0.13.12.后续服务与保障措施根据详细评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0.14.13.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规格/要求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简述证明文件(如有)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见投标文件()页…注:1.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应第四部分技术需求的内容进行响应,如无偏离可写完全满足,无偏离。2.投标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0.15.1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一般商务条款序号条款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视为完全满足。投标人:(公章)年月日5.0.16.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结束…(8)政府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大学)的(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购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乌鲁木齐敬老志愿服务协会),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32.9万元,资产总额为18.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乌鲁木齐敬老志愿服务协会日期:2026年04月03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提供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养老院及老年教育课题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